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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测电子: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02-28

证券代码:300567 证券简称:精测电子 公告编号:2023-029

武汉精测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武汉精测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苗丹女士召集,会议通知于2023年2月23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2023年2月27日以通讯会议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3名。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苗丹女士主持,董事会秘书刘炳华先生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武汉精测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通过以下决议:

(一)逐项审议通过《关于进一步明确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具体方案的议案》;

1.1 发行规模

本次可转债的发行总额为人民币127,600.00万元,发行数量为1,276.00万张。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2 债券利率

第一年为0.20%、第二年为0.40%、第三年为0.60%、第四年为1.50%、第五年为1.80%、第六年为2.00%。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3 债券到期赎回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期满后五个交易日内,发行人将按债券面值的112%(含最后一期利息)的价格赎回未转股的可转债。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4 初始转股价格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的初始转股价格为64.83元/股,不低于募集说明书公告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若在该二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因除权、除息引起股价调整的情形,则对调整前交易日的交易价按经过相应除权、除息调整后的价格计算)和前一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且不低于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和股票面值。

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额/该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量;前一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前一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额/该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量。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5 发行对象

(1)向发行人原股东优先配售:发行人在股权登记日(2023年3月1日,T-1日)收市后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发行人所有股东。

(2)网上发行:持有深交所证券账户的自然人、法人、证券投资基金、符合法律规定的其他投资者等(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者除外)。其中自然人需根据《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适当性管理相关事项的通知》(深证上〔2022〕587号)等规定已开通向不特定对象发行的可转债交易权限。

(3)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的自营账户不得参与申购。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6 发行方式

本次发行的精测转2将向发行人在股权登记日(2023年3月1日,T-1日)收市后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原股东优先配售,原股东优先配售后余额部分(含原股东放弃优先配售部分)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发行,认购金额不足127,600.00万元的部分由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包销。

(1)向发行人原股东优先配售

原股东可优先配售的精测转2数量为其在股权登记日(2023年3月1日,T-1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持有发行人股份数量按每股配售4.6843元面值可转债的比例计算可配售可转债金额,并按100元/张的比例转换为张数,每1张为一个申购

单位。

发行人现有A股总股本278,144,462股,扣除公司回购专户库存股5,750,030股后,可参与本次发行优先配售的A股股本为272,394,432股,按本次发行优先配售比例计算,原股东可优先认购的可转债上限总额约12,759,772张,约占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总额的99.9982%。由于不足1张部分按照《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证券发行人业务指南》执行,最终优先配售总数可能略有差异。原股东的优先认购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配售代码为“380567”,配售简称为“精测配债”。原股东网上优先配售可转债数量不足1张的部分按照《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证券发行人业务指南》执行,即所产生的不足1张的优先认购数量,按数量大小排序,数量小的进位给数量大的参与优先认购的原股东,以达到最小记账单位1张,循环进行至全部配完。

原股东参与优先配售的部分,应当在T日申购时缴付足额资金。原股东除可参加优先配售外,还可以参加优先配售后余额的网上申购,原股东参与优先配售后余额的网上申购时无需缴付申购资金。

(2)网上发行

社会公众投资者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参加网上发行,申购代码为“370567”,申购简称为“精测发债”。每个账户最小申购数量为10张(1,000元),每10张为一个申购单位,超过10张的必须是10张的整数倍,每个账户申购上限是1万张(100万元),超出部分为无效申购。申购时,投资者无需缴付申购资金。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的议案》;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5号——可转换公司债券》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和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将在公司本次可转债发行完成后,办理可转债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的相关事宜,并授权董事长或其授权的指定人士负责办理具体事宜。

(三)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开设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签署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的议案》;

为规范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的管理、存放和使用,切实保护投资者权益,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

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及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公司将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用于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的专项存储和使用。公司将与开户银行及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签订相应的募集资金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其指定的授权代理人负责办理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签订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等具体事宜。

三、备查文件

1、《武汉精测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特此公告。

武汉精测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2023年2月28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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