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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测电子: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结果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03-08

证券代码:300567 证券简称:精测电子 公告编号:2023-037

武汉精测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结果公告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武汉精测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精测电子”或“发行人”)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可转债”或“本次发行”)已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3〕9号文予以注册。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为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发证券”、“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或“主承销商”)。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简称为“精测转2”,债券代码为“123176”。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规模为127,600.00万元,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元,共计1,276.00万张,按面值发行。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的可转债将向发行人在股权登记日(2023年3月1日,T-1日)收市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或“登记公司”)登记在册的原股东优先配售,原股东优先配售后余额部分(含原股东放弃优先配售部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交易系统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发行。本次发行认购金额不足127,600.00万元的部分由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包销。

一、本次可转债原股东优先配售结果

本次发行原股东优先配售的缴款工作已于2023年3月2日(T日)结束,本次发行向原股东优先配售总计为823,251,200.00元,即8,232,512张,占本次可转债发行总量的64.52%。

二、本次可转债网上认购结果

本次发行原股东优先配售后余额部分(含原股东放弃优先配售部分)的网上认购缴款工作已于2023年3月6日(T+2日)结束。本公告一经刊出即视同向已参与网上申购并中签且及时足额缴款的网上投资者送达获配通知。

根据深交所和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提供的数据,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做出如下统计:

1、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可转债数量(张):4,476,583

2、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金额(元):447,658,300.00

3、网上投资者放弃认购的可转债数量(张):50,897

4、网上投资者放弃认购金额(元):5,089,700.00

三、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包销情况

网上投资者放弃认购的可转债,以及因结算参与人资金不足而无效认购的可转债由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包销。此外,《武汉精测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公告》中规定向原股东优先配售每1张为1个申购单位,网上申购每10张为1个申购单位,因此所产生的余额8张由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包销。本次发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包销可转债的数量合计为50,905张,包销金额为5,090,500.00元,包销比例为0.40%。

2023年3月8日(T+4日),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可转债认购资金划转至发行人,由发行人向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提交登记申请,将包销的可转债登记至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指定证券账户。

四、保荐机构(主承销商)联系方式

如对本公告所公布的发行结果有疑问,请与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联系。具体联系方式如下: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广东省广州市黄埔区中新广州知识城腾飞一街2号618室联系人:资本市场部联系电话:020-66338151、020-66338152

发行人:武汉精测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3月8日

发行人:武汉精测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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