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570 | 证券简称:太辰光 | 公告编号:2020-040 |
深圳太辰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0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
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16年11 月11日签发的证监许可[2016]2617号文《关于核准深圳太辰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深圳太辰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3,194.40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20.59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657,726,960.00元,扣除承销及保荐费用、发行登记费以及其他交易费用共计人民币36,439,260.00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621,287,700.00元。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2016年11月30日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瑞华验字【2016】48360016号”《验资报告》。公司已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
截至2020年6月30日,公司已累计使用募集资金43,298.57万元,累计补充流动资金4,035.80万元,募集资金专户期末资金余额为19,922.77万元(包括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和购买理财产品收益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制定和执行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和管理,保证募集资金的安全,最大限度地保障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国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
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对公司募集资金采用专户存储制度并严格履行使用审批手续,以便对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进行监督,保证专款专用。
(二)募集资金三方监管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的利益,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公司及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商证券”)分别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中央商务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福田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施严格审批,以保证专款专用。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三)募集资金在专项账户的存放情况
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使用专户。公司募集资金的初始存放及期末余额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银 行 名 称 | 银行帐号 | 余额 | 备注 |
一、募集资金专户 | |||
建行深圳泰然支行 | 44250100003900000834 | 2,062.73 | 募集资金专户 |
招行深圳中央商务支行 | 755910464610609 | 17,860.04 | 募集资金专户 |
小计 | 19,922.77 | ||
二、募集资金理财账户 | |||
宁波银行深圳分行 | 73010122001564952 | 0.00 | 现金管理理财账户 |
兴业银行宝安支行 | 337060100100231047 | 0.00 | 现金管理理财账户 |
民生银行深圳深南支行 | 1810014180001473 | 0.00 | 现金管理理财账户 |
小计 | 0.00 | ||
合计 | 19,922.77 |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参见“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见附件1)。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一)光器件生产基地建设项目的新增PLC晶圆生产线项目由外购、自建生产线变更为直接收购广东瑞芯源技术有限公司实施
2017年11月13日,公司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新增 PLC 晶圆生产线)资金用途的议案》,决定变更光器件生产基地建设项目中PLC晶圆项目实施方式和实施地点,节余资金用于永久性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具体实施方式由外购、自建生产线变更为向全资子公司广东瑞芯源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瑞芯源”)增资,计划增资金额为 3,000.00万元;实施地点由深圳市坪山新区公司自建厂房变更为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平洲永安北路 2 号金谷光电产业社区(即瑞芯源生产地)。新增 PLC 晶圆生产线项目计划投资 4,912.80万元,本次向全资子公司增资金额 3,000.00万元后,已可满足该项目目标及后续发展需要,公司不再需要追加本项目的投入,因此将节余资金1,912.80 万元用于永久性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二)光器件生产基地建设项目的新增毛坯生产线项目由外购、自建生产线变更为直接收购景德镇和川粉体技术有限公司实施
2017年11月13日,公司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新增毛坯生产线)资金用途的议案》,决定变更光器件生产基地建设项目中毛坯生产线项目实施方式和实施地点,节余资金用于永久性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实施方式由外购、自建生产线变更为收购景德镇和川粉体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和川公司”)股权及增资,实施地点由深圳市坪山新区公司自建厂房变更为江西省景德镇市浮梁县景德镇陶瓷工业园(即和川公司生产地)。新增毛坯生产线项目计划投资 5,125.00万元,本次向和川公司增资金额3,002.00万元后,已可满足该项目目标及后续发展需要,公司不再需要追加本项目的投入,因此将节余资金2,123.00万元用于永久性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三)“研发中心建设项目”中的“插芯相关技术研发、连接器相关技术研发”的部分研发项目由公司自主研发变更为通过投资控股子公司深圳市特思路精密科技有限公司进行研发。
2019年6月10日公司2019年第一次股东大会批准了《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资金用途的议案》,决定变更“研发中心建设项目”中的“插芯相关技术研发、连接器相关技术研发”的部分研发项目的实施方式,由公司自主研发变更为通过投资控股子公司深圳市特思路精密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特思路”)进行研发,计划使用募集资金金额为800万元(前期已出资400万元,本期出资400万元)。
上述变更后,节余的330万元将继续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待该募投项目结项后,再做安排。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详见本报告附件2。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披露与实际使用情况相符,不存在未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的情况,也不存在募集资金违规使用的情形。
深圳太辰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0年7月31日
附件1: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 62,128.77 | ||||||||||
本报告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10,137.41 |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43,298.57 | ||||||||||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0.00 |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10,837.8 |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17.44% | ||||||||||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投向 | 是否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 |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 调整后投资总额(1) | 本报告期投入金额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 | 截至期末投资进度(3)=(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本报告期实现的效益 | 截止报告期末累计实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承诺投资项目 | |||||||||||
1、光器件生产基地建设项目 | 是 | 54,426.77 | 50,390.97 | 9,068.18 | 37,199.99 | 73.82% | 2020年6月30日 | 2,569.43 | 24,655.46 | 是 | 否 |
2、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 是 | 7,702 | 7,702 | 1,069.23 | 6,098.58 | 79.18% | 2020年6月30日 | 是 | 否 | ||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 -- | 62,128.77 | 58,092.97 | 10,137.41 | 43,298.57 | -- | -- | 2,569.43 | 24,655.46 | -- | -- |
超募资金投向 | |||||||||||
不适用 | |||||||||||
合计 | -- | 62,128.77 | 58,092.97 | 10,137.41 | 43,298.57 | -- | 2,569.43 | 24,655.46 | -- | -- | |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 | 无 | ||||||||||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 | 未发生重大变化 |
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 不适用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 适用 |
以前年度发生 | |
“光器件生产基地建设项目”——新增毛坯生产线实施地点由深圳市坪山新区公司自建厂房变更为江西省景德镇市浮梁县景德镇陶瓷工业园(即和川公司生产地);新增PLC晶圆生产线实施地点由深圳市坪山新区公司自建厂房变更为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平洲永安北路2号金谷光电产业社区(即瑞芯源公司生产地)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 适用 |
以前年度发生 | |
“光器件生产基地建设项目”——新增毛坯生产线实施方式由外购、自建生产线变更为收购景德镇和川粉体技术有限公司股权及增资,投资金额5,125 万元,实际已投资3,002.00万元,节余的2,123.00万元已永久性补充本公司流动资金。新增PLC晶圆生产线实施方式由外购、自建生产线变更为直接收购广东瑞芯源技术有限公司实施, 原计划投资4,912.8万元,公司向其增资3,000万元后,产能即可达到公司计划需求。节余的1,912.80万元已永久性补充本公司流动资金。此项目以前年度发生。“研发中心建设项目”中的“插芯相关技术研发、连接器相关技术研发”的部分研发项目,实施方式由公司自主研发变更为通过投资控股子公司深圳市特思路精密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特思路”)进行研发,计划使用募集资金800万元,前期已出资400万元,本期出资400万元。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 适用 |
以前年度发生 | |
2017年2月13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以募集资金人民币6,922.65万元置换前期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此置换在2017年已完成。 | |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 适用 |
2017 年 8 月 4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不超过2,000万元闲置的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2018年8月2日,公司已将上述资金全部归还至原募集资金专户,使用期限未超过12个月。 | |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 | 适用 |
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 | 以前年度发生。PLC 晶圆生产线项目原计划投资4,912.8万元,公司通过收购瑞芯源技术有限公司并增资3,000万元,即可满足该项目目标及后续发展需要,公司不再需要追加本项目的投入,因此导致募集资金节余1,912.8 万元。收购景德镇和川粉体技术有限公司,新增毛坯生产线项目计划投资总额 5,125 万元,实际向和川投资 3,002万元后可实现的产能已满足该项目投资计划及后续持续性发展需要,公司不需要对本项目追加投入,因此导致募集资金节余2,123万元。 |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 截至2020年6月30日,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 |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 无 |
附件2: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变更后的项目 | 对应的原承诺项目 | 变更后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1) | 本报告期实际投入金额 | 截至期末实际累计投入金额(2) | 截至期末投资进度(3)=(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本报告期实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增资全资子公司瑞芯源 | 新增PLC晶圆生产线 | 3,000 | 0 | 3,000 | 100.00% | 2020年6月30日 | -139 | 不适用 | 否 |
收购和川公司79%股权及增资 | 新增毛坯生产线 | 3,002 | 0 | 3,002 | 100.00% | 2020年6月30日 | -211.92 | 不适用 | 否 |
入资控股子公司特思路 |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中的“插芯相关技术研发、连接器相关技术研发”的部分研发项目 | 800 | 400 | 800 | 100.00% | 2020年6月30日 | 不适用 | 否 | |
合计 | -- | 6,802 | 400 | 6,802 | -- | -- | -350.92 | -- | -- |
变更原因、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情况说明(分具体项目) | 一、向全资子公司瑞芯源增资 (一)变更原因: 1、公司于2017年8月收购瑞芯源,其已成为公司全资子公司,且已具备PLC晶圆的生产技术及量产能力,通过增资瑞芯源的方式实施本项目可充分利用现有资源,加速项目实施进程。增资资本主要用于技术改造、产品升级和后续扩产。 2、新增 PLC 晶圆生产线项目原计划投资4,912.8万元,向全资子公司计划增资金额3,000万元后,已可满足该项目目标及后续发展需要,公司不再需要追加本项目的投入,因此计划将节余的1,912.8万元用于永久性补充本公司流动资金,此变更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改善公司资金状況,降低公司的财务费用。 (二)决策程序 |
升级过程中双方的不可或缺性以及对技术与产品继续开发控制的必要性,因此以合资设立特思路的形式在太辰光所在地继续共同开发并逐步推动研发成果的落地。 (二)决策程序 1、2020年5月2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资金用途的议案》,决定变更部分募投项目资金用途。 2、2020年6月10日召开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资金用途的议案》。 (三)披露情况 上述事项于2020年5月22日、2020年6月10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 | |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 | 不适用 |
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