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太辰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太辰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0月27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了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会议通知及会议资料于2021年10月22日以电子邮件或者直接送达方式送达全体监事。本次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耿鹏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经全体监事审议,本次会议以书面记名投票的方式表决通过了相关议案并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公司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编制和审核《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表决结果: 3 票赞成; 0 票反对; 0 票弃权。
二、备查文件
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太辰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2021年10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