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平治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杭州平治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的会议通知于2019年8月19日以传真及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本次会议于2019年8月29日以现场表决+通讯表决的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参加监事3人,实际参加监事3人,符合《公司法》和《杭州平治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公司2018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监事投票表决,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予以审议通过。
经过认真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编制的杭州平治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半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该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杭州平治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半年度报告》及《杭州平治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19-091)。
二、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经监事投票表决,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予以审议通过。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调整,符合相关规定,执行变更后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相关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该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杭州平治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92)。
特此公告。
杭州平治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9年8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