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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治信息:关于中选中国电信2020年政企网关集中采购项目进展暨签订框架合同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0-08-13

证券代码:300571 证券简称:平治信息 公告编号:2020-080

杭州平治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选中国电信2020年政企网关集中采购项目进

展暨签订框架合同的公告

特别提示:

1、本次签订的《中国电信2020年政企网关集中采购项目设备及相关服务采购框架协议-深圳兆能》(以下简称“框架协议”)为深圳兆能日常经营协议。本次框架合同的签订对上市公司本年度业绩不会产生重大影响。

2、本次签订的框架协议,中标金额为预测数据,实际执行金额以具体订单为准。该框架合同虽已对双方权利及义务、违约责任、争议的解决方式等作出明确约定,但框架合同履行仍存在因市场环境、宏观经济以及其他不可抗力因素发生重大变化而导致的履约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杭州平治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6月29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 ninfo.com.cn)披露了《杭州平治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中标候选人公示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0-067),公司子公司深圳市兆能讯通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兆能”)成为中国电信2020年政企网关集中采购项目的中标候选人。

近日,公司收到深圳兆能与中国电信集团有限公司、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签订的《中国电信2020年政企网关集中采购项目设备及相关服务采购框架协议-深圳兆能》,具体情况如下:

一、交易对手方介绍

1、交易对手方基本介绍

(1)公司名称:中国电信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柯瑞文注册资本:21310000万元人民币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1号经营范围:基础电信业务(具体业务范围见许可证);增值电信业务(具体业务范围见许可证);全国性互联网上网服务经营场所连锁经营;经营本集团公司及投资企业中由国家投资形成的全部国有资产和国有股权;承包境外电信工程及境内国际招标工程;经营与通信及信息业务相关的系统集成、技术开发、技术服务、设计施工、设备生产与销售、广告、信息咨询;进出口业务;承办展览展示。(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2)公司名称: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柯瑞文注册资本:8093236.8321万元人民币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1号经营范围:基础电信业务:在全国范围内经营800MHzCDMA第二代数字蜂窝移动通信业务,CDMA2000第三代数字蜂窝移动通信业务,LTE/第四代数字蜂窝移动通信业务(TD-LTE /LTE FDD),第五代数字蜂窝移动通信业务,卫星移动通信业务,卫星固定通信业务,卫星转发器出租、出售业务;在北京、上海、江苏、浙江、安徽、福建、江西、湖北、湖南、广东、广西、海南、重庆、四川、贵州、云南、陕西、甘肃、青海、宁夏、新疆21省(自治区、直辖市)经营固定网本地通信业务(含本地无线环路业务)、固定网国内长途通信业务、固定网国际长途通信业务、互联网国际数据传送业务、国际数据通信业务、公众电报和用户电报业务(原《电信业务分类目录》(2003版)中的业务)、26GHz无线接入设施服务业务、国内通信设施服务业务;在湖北、湖南、海南、四川、贵州、甘肃6省以及南京、合肥、昆明3城市范围内经营3.5GHz无线接入设施服务业务;增值电信业务:在北京、上海、江苏、浙江、安徽、福建、江西、湖北、湖南、广东、广西、海南、重庆、四川、贵州、云南、陕西、甘肃、青海、宁夏、新疆经营固定网国内数据传送业务、用户驻地网业务、网络托管业务、国内互联

网虚拟专用网业务、互联网接入服务业务、在线数据处理与交易处理业务、存储转发类业务、国内呼叫中心业务、信息服务业务(不含移动网信息服务和互联网信息服务)、无线数据传送业务,在全国经营国内甚小口径终端地球站通信业务、互联网数据中心业务、内容分发网络业务、信息服务业务(仅限移动网信息服务),经营信息服务业务(仅限互联网信息服务);IPTV传输服务:服务内容为IPTV集成播控平台与电视用户端之间提供信号传输和相应技术保障,传输网络为利用固定通信网络(含互联网)架设IPTV信号专用传输网络,IPTV传输服务在限定的地域范围内开展;互联网地图服务(有效期至2020年12月31日);利用信息网络经营音乐娱乐产品,游戏产品(含网络游戏虚拟货币发行),演出剧(节)目、表演,动漫产品,从事网络文化产品的展览、比赛活动;经营与通信及信息业务相关的系统集成、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技术咨询、信息咨询、设备及计算机软硬件等的生产、销售、安装和设计与施工;房屋租赁;通信设施租赁;安全技术防范系统的设计、施工和维修;广告业务。(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2、中国电信集团有限公司、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与公司及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3、履约能力分析

中国电信集团有限公司、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经营规模大,资金实力雄厚,资信情况良好,是公司的长期客户,履约能力有保证。

二、合同的主要内容

买方:中国电信集团有限公司、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

卖方:深圳市兆能讯通科技有限公司

1、中标情况:标包1 普通1G PON政企网关148,470台,根据中标份额占比及公司投标报价折算,预估中标金额合计为人民币4,021万元(不含税)。本协议为框架协议,以上中标金额为预测数据,实际执行金额以具体订单为准。

2、买方和卖方同意由卖方和/或供应商作为买方的设备及服务供应商,向买方和/或采购方出售用于中国电信2020年政企网关集中采购项目的设备和服务。

3、双方同意由卖方和/或供应商作为买方和/或采购方的设备及服务供应商

的期限(“有效期”)为本协议生效之日至2021年12 月31日。如在有效期内出现以下任一情形的,有效期在以下任一日期到达时提前终止:(1)买方与卖方就下一批中国电信政企网关设备及相关服务再次签订框架协议之日;(2)买方就再次采购中国电信政企网关设备及相关服务发出中标结果通知书之日;(3)买方向卖方发出停止供货通知书之日;(4)供货份额使用完毕之曰:(5)本协议终止或解除之日。有效期内如未发生以上任一情形,则有效期与届满后自动延续至以下任一日期到达时终止:(1)买方与卖方就下一批中国电信政企网关设备及相关服务再次签订框架协议之日;(2)买方就再次采购中国电信政企网关设备及相关服务发出中标结果通知书之日;(3)买方向卖方发出停止供货通知书之日;(4)供货份额使用完毕之日;(5)本协议终止或解除之日。

4、在有效期和协议约定的供货份额内,买方和/或采购方有权通过向卖方和/或供应商下达订单的方式采购设备及服务。

5、本协议项下买方和/或采购方向卖方和/或供应商支付的金额以订单进行结算,具体金额以订单费用金额为准。

6、本合同自双方在合同协议书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合同将保持其有效直至双方已完全履行合同项下的所有义务且双方之间的所有付款和索赔已结清。

7、其他:协议条款中已对检验、测试、包装、违约等均作出了明确约定。

三、合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框架合同项目属于深圳兆能的主营业务,将对公司未来经营业绩产生促进作用;框架协议履行不影响公司经营的独立性,公司的资金、技术、人员能够保证本项目的顺利履行,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此而对中国电信形成业务依赖。

四、风险提示

1、本次签订的框架合同为深圳兆能日常经营协议,对上市公司本年度业绩不会产生重大影响。

2、本次中国电信集团有限公司、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与深圳兆能签订的框架合同,中标金额为预测数据,实际执行金额以具体订单为准,公司最终可实现的销售收入以实际完成的订单金额为准,上述预估值并不代表公司对未来业绩的预测。

3、框架合同虽已对双方权利及义务、违约责任、争议的解决方式等作出明确约定,但框架合同履行仍存在因市场环境、宏观经济以及其他不可抗力因素发生重大变化而导致的履约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中国电信2020年政企网关集中采购项目设备及相关服务采购框架协议-深圳兆能》

特此公告。

杭州平治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8月13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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