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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车检测: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9-08-10

证券代码:300572 证券简称:安车检测 公告编号:2019-060

深圳市安车检测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特别提示:

1. 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 本次股东大会没有新提案提交表决的情况,本次股东大会没有涉及变更

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3.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一、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安车检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以公告方式向全体股东发出召开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19-059),本次会议以现场与网络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9年8月9日上午9:30至11:30,下午13:00至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9年8月8日下午15:00至2019年8月9日下午15:00期间任意时间。现场会议于2019年8月9日15:30在深圳市南山区学府路63号高新区联合总部大厦35楼会议室召开。

二、会议出席情况

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9人,代表股份84,490,12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43.6305%。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3人,代表股份80,994,916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41.8256%。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6人,代表股份3,495,204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1.8049%。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7人,代表股份3,495,304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1.8050%。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1人,代表股份1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0.0001%。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6人,代表股份3,495,204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1.8049%。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公司董事、监事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等相关人员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三、议案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议案1 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总表决情况:

同意84,490,12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所有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所有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所有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495,304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

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所有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所有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

议案2 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总表决情况:

同意84,490,12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所有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所有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所有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495,304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所有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所有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

议案3 《关于修改<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总表决情况:

同意84,490,12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所有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所有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所有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495,304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所有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所有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

议案4 《关于修改<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总表决情况:

同意84,490,12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所有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所有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所有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495,304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所有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所有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

议案5 《关于修改<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总表决情况:

同意84,489,32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所有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91%;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所有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弃权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所有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494,504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771%;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所有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弃权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所有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29%。

议案6 《关于修改<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总表决情况:

同意84,490,12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所有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所有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所有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495,304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所有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所有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

议案7 《关于修改公司经营范围的议案》总表决情况:

同意84,490,12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所有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所有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所有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495,304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所有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所有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

议案8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和授权董事会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本议案属于特别决议议案,获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审议通过。总表决情况:

同意84,490,12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所有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所有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所有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495,304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所有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所有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进行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召集人具备召集本次股东大会的资格;出席及列席会议的人员均具备合法资格;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深圳市安车检测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深圳市安车检测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市安车检测股份有限公司董 事 会2019年8月10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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