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安车检测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安车检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20年5月26日在深圳市南山区学府路63号高新区联合总部大厦35楼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0年5月21日以书面、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7人,其中,独立董事王冠先生以通讯方式参加本次会议。
会议由公司董事长贺宪宁先生主持,公司全体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限售期可解除限售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2020年5月13日,公司召开的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鉴于公司原激励对象王俊红离职,其已不符合激励条件。公司将回购注销王俊红持有的8,064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为9.725元/股。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等有关规定,董事会认为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满足,除上述激励对象由于不符合解锁条件应由公司
对其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外,其余符合解锁条件的83名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限售期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640,51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3308%。经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董事会同意公司按照相关规定为上述83名激励对象办理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相关事宜。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请见公司披露于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new/index)的《关于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限售期可解除限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72)。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签署页;
2、《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安车检测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0年5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