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取中,请稍候

00-00 00:00:00
--.--
0.00 (0.000%)
昨收盘:0.000今开盘:0.000最高价:0.000最低价:0.000
成交额:0成交量:0买入价:0.000卖出价:0.000
市盈率:0.000收益率:0.00052周最高:0.00052周最低:0.000
安车检测:监事会关于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01-09

深圳市安车检测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

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一、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及核查方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创业板上市公司业务办理指南第5号——股权激励》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深圳市安车检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公司监事会结合公示情况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相关公示情况及核查方式如下:

1、公司对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公示情况

公司于2020年12月29日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new/index)上披露了《深圳市安车检测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深圳市安车检测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及《深圳市安车检测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等公告,并于2020年12月30日在公司内部通过张榜的形式公布了《深圳市安车检测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其内容包括本次拟激励对象名单及职位,公示期为2020年12月30日至2021年1月8日。在公示期

内,公司员工若有任何异议可通过电子邮件或其他书面形式向公司监事会反映。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员工对本次激励对象名单提出的异议。

2、公司监事会对本次拟激励对象的核查方式

公司监事会核查了本次拟激励对象名单、身份证件、拟激励对象与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拟激励对象在公司担任的职务等相关情况。

二、监事会的核查意见

根据《管理办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对拟激励对象名单及职务的公示情况结合监事会的核查结果,监事会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1、列入本次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本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

2、激励对象均不存在《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下述情形:

(1)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3、激励对象未包括公司独立董事和监事,也未包括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4、激励对象不存在被禁止参与股权激励计划的其他情形。

经核查,公司监事会认为:列入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

均符合《管理办法》及其他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不存在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情形或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符合公司《深圳市安车检测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特此公告

深圳市安车检测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2021年1月9日


  附件:公告原文
返回页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