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安车检测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安车检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于2021年2月8日在深圳市南山区学府路63号高新区联合总部大厦35楼会议室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1年2月1日以书面、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7人。
会议由公司董事长贺宪宁先生主持,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经投票表决,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董事会同意在“机动车检测系统产能扩大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用途及投资项目规模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调整“机动车检测系统产能扩大项目”的实施进度,将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由2020年12月31日调整为2021年4月30日。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公告》及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请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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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备查文件
(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
(二)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安车检测股份有限公司董 事 会
2021年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