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兴齐眼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计划期限届满的公告
一、本期业绩
2019年4月26日,沈阳兴齐眼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披露了《关于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19-036),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张少尧先生拟自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6个月内以集中竞价、大宗交易方式减持股份合计不超过120,000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0.15%;公司董事、副总经理高峨女士拟自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6个月内以集中竞价、大宗交易方式减持股份合计不超过250,000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0.30%。
2019年8月21日,公司披露了《关于部分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9-054)。
近日,公司收到了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张少尧先生、高峨女士分别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期限届满告知函》。截至本公告出具之日,张少尧先生、高峨女士的减持计划期限届满,张少尧先生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其持有的公司股份60,000股,高峨女士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其持有的公司股份107,000股。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及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上述股东在减持时间区间届满后应予以公告,现将相关情况告知如下:
一、减持计划实施的具体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截至2019年11月20日收市,张少尧先生的减持计划实施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 减持方式 | 交易时间 | 减持均价 (元/股) | 减持股数 (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张少尧 | 集中竞价 | 2019年11月6日 | 91.46 | 60,000 | 0.0728 |
合计 | 60,000 | 0.0728 |
截至2019年11月20日收市,高峨女士的减持计划实施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 减持方式 | 交易时间 | 减持均价 (元/股) | 减持股数 (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高峨 | 集中竞价 | 2019年9月9日 | 88.62 | 83,700 | 0.1015 |
集中竞价 | 2019年11月6日 | 93.60 | 23,300 | 0.0283 | |
合计 | 107,000 | 0.1298 |
注:上述减持股份来源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
2、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股东 名称 | 股份性质 |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 ||
股数(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股数(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
张少尧 | 合计持有股份 | 710,000 | 0.861 | 650,000 | 0.7885 |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 127,500 | 0.155 | 67,500 | 0.0819 | |
有限售条件股份 | 582,500 | 0.707 | 582,500 | 0.7067 | |
高 峨 | 合计持有股份 | 1,220,000 | 1.480 | 1,113,000 | 1.3502 |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 255,000 | 0.309 | 148,000 | 0.1795 | |
有限售条件股份 | 965,000 | 1.171 | 965,000 | 1.1707 |
注:本公告中若出现合计数与各分项数据之和尾数不符的,均为四舍五入原因所致。
二、其他相关事项的说明
1、张少尧先生、高峨女士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违反上述规定的情况。
2、本次减持股份事项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预先披露,本次减持情况与此前已披露的减持计划和相关承诺一致,不存在违规情形,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完毕。
3、张少尧先生和高峨女士不属于公司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对公司控制权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
三、备查文件
1、张少尧先生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期限届满告知函》;
2、高峨女士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期限届满告知函》。
特此公告。
沈阳兴齐眼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19年1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