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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齐眼药: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的自查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09-08

证券代码:300573 证券简称:兴齐眼药 公告编号:2021-070

沈阳兴齐眼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

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的自查报告

2021年8月26日,沈阳兴齐眼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沈阳兴齐眼药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并于2021年8月27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了相关公告。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创业板上市公司业务办理指南第5号——股权激励》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通过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查询,公司对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了自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核查的范围与程序

1、核查对象为本次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和激励对象,以及前述人员的近亲属(指配偶、父母、成年子女);

2、本次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均填报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表》;

3、公司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就核查对象在2021年2月26日至2021年8月26日(以下简称“自查期间”)内买卖公司股票情况进行了查询确认,并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了查询证明。

二、核查对象在自查期间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和《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在自查期间,共14名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激励对象及内幕信息知情人、12名激励对象的近亲属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其余核查对象均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形。

(一)激励对象相关的买卖公司股票情况

经核查,自查期间共有13名激励对象、12名激励对象的近亲属存在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经公司核查及与前述激励对象确认,1名激励对象及3名激励对象近亲属在激励对象知悉本次股权激励事项后至公司首次公开披露本次激励计划相关公告前进行了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相关买卖公司股票情况如下:

序号存在买卖情形人员姓名日期/期间合计买入(股)合计卖出(股)
1激励对象姜红2021年8月26日1,1000
2激励对象崔柳近亲属2021年8月26日1000
3激励对象陈苗近亲属2021年8月23日-2021年8月26日7,0003,400
4激励对象刘超近亲属2021年8月23日0100

根据激励对象姜红出具的说明,其买卖股票时仅知悉本次激励计划事项,但未获悉本次激励计划的详细方案及内容,知悉信息有限,该等交易行为系其根据二级市场交易情况作出的自行判断,其并未向任何第三方泄露本次激励计划任何相关的信息或基于此建议第三方买卖公司股票,不存在利用本次激励计划内幕信息进行交易获取利益的主观故意。

根据激励对象崔柳、陈苗、刘超出具的说明,其近亲属在买卖公司股票时不知悉本次激励计划信息,该等交易行为系其近亲属根据二级市场交易情况作出的自行判断,其并未向任何第三方泄露本次激励计划任何相关的信息或基于此建议第三方买卖公司股票。

为确保本次激励计划的合法合规性,出于谨慎性原则,前述4名激励对象自愿放弃参与公司本次激励计划,并承诺后续配合公司董事会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对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及授予数量进行相应的调整。

除上述情况外,剩余12名激励对象、9名激励对象近亲属在自查期间买卖公司股票时,其未获知本次激励计划的任何信息,该等交易行为系其根据二级市

场交易情况作出的自行判断,不存在因知悉内幕信息而从事内幕交易的情形。

(二)除激励对象外其他内幕信息知情人相关的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经核查,自查期间共有1名内幕信息知情人存在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经确认,其在自查期间买卖公司股票时,公司本次激励计划尚未开始筹划,其未获知本次激励计划的任何信息,其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完全系根据二级市场交易情况作出的自行判断,不存在因知悉内幕信息而从事内幕交易的情形。

三、结论意见

公司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建立了信息披露及内幕信息管理的相关制度。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策划、讨论过程中已按照上述规定采取了相应保密措施,限定了接触到内幕信息人员的范围,对接触到内幕信息的相关公司人员及中介机构及时进行了登记。

经核查,公司在本次激励计划公告前,未发生信息泄露的情形;上述人员买卖公司股票行为系基于对二级市场交易情况而作出的自行判断,且相关人员已承诺放弃参与本次激励计划。在公司本次激励计划公告前6个月内,公司不存在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通过内幕信息买卖公司股票而不当得利的情形。

四、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

2、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

特此公告。

沈阳兴齐眼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9月8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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