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573 证券简称:兴齐眼药 公告编号:2022-029
沈阳兴齐眼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2号——公告格式》的相关规定,沈阳兴齐眼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就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作如下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1】1343号文批准,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5,763,282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99,669,492.10元,实际收到募集资金为人民币581,870,425.73元(已扣除承销费用(含增值税)。上述募集资金于2021年12月22日全部到位,相应实收情况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信会师报字[2021]第ZA15987号验资报告。
(二)2021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结余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累计投入募投项目零元,尚未使用的金额为581,870,425.73元。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活期存款金额为人民币581,870,425.73元。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公司已在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铁西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同时公司与该银行及本次发行保荐机构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募集资金专户储存三方监管协议》,以规范募集资金使用。截至2021年12月31日,本公司均严格按照该《募集资金专户储存三方监管协议》的规定,存放和使用募集资金。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账户存放情况如下:
开户银行 | 银行账号 | 募集资金余额 | 备注 |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铁西支行 | 75820188000368726 | 581,870,425.73 | 专用存款账户 |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2021年本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21年本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四)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2021年本公司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五)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2021年本公司不存在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节余资金用于其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或非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六)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2021年本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七)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为人民币581,870,425.73元,均存储于公司在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铁西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中。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2021年本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发生变更。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年度,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不存在重大问题。
特此公告。
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沈阳兴齐眼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2年4月20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编制单位:沈阳兴齐眼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度
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 58,187.04 |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投向 | 是否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 |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 调整后投资总额(1)【注】 | 本年度投入 金额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 | 截至期末投资进度(%) (3)=(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本年度实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承诺投资项目 | ||||||||||
1、单剂量生产线建设项目 | 否 | 18,130.00 | 12,974.64 | 不适用 | 不适用 | 无 | ||||
2、研发中心建设及新药研发项目 | 否 | 39,186.00 | 28,043.27 | 不适用 | 不适用 | 无 | ||||
3、补充流动资金 | 否 | 22,684.00 | 17,000.00 | 不适用 | 不适用 | 无 | ||||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 80,000.00 | 58,017.91 | ||||||||
合计 | 80,000.00 | 58,017.91 | ||||||||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 | 不适用 |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不适用 |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 不适用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 不适用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 不适用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 本年度无此情况。截至2022年1月31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资金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金额共计66,937,944.35元,其中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金额为66,276,846.91元;已支付发行费用的金额为661,097.44元。2022年4月18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拟使用本次发行募集资金置换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的发行费用合计51,112,025.38元,其中置换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金额50,450,927.94元;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的金额661,097.44元。上述募集资金置换情况已由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专项审核,并出具了《关于沈阳兴齐眼药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的发行费用的鉴证报告》。 |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 无 |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 | 无 |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 具体情况详见本报告“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之“(七)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 无 |
注:根据2022年1月26日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调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募集资金投入金额的议案》,公司根据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实际情况,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进行了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