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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齐眼药: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2-09-26

证券代码:300573 证券简称:兴齐眼药 公告编号:2022-068

沈阳兴齐眼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公告

重要内容提示:

1、本次符合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归属条件的激励对象共计91人,可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数量共计460,40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5226%。

2、本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归属价格为59.87元/股,归属股票来源为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

3、本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在归属登记等相关手续办理完后、股票上市流通前,公司将发布相关提示性公告,敬请投资者注意。

沈阳兴齐眼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9月26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已成就,公司拟按照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为符合条件的91名激励对象办理460,400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归属事宜。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本次激励计划实施情况概要

(一)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简介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公司分别于2021年8月26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及2021年9月13日召开的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沈阳兴齐眼药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主要内容如下:

1、股票种类: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2、股份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

3、限制性股票数量:本次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245.50万股,占本次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总股本的2.98%,不设置预留权益。

4、授予价格:61.02元/股

5、归属安排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在激励对象满足相应归属条件后将按约定比例分次归属,归属日必须为交易日,且获得的限制性股票不得在下列期间内归属:

1)公司定期报告公告前三十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定期报告公告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三十日起算,至公告前一日;

2)公司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十日内;

3)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发生之日或者进入决策程序之日,至依法披露后二个交易日内;

4)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它期间。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各批次归属比例安排如下表所示:

归属安排归属时间归属权益数量占授予限制性股票总量的比例
授予限制性股票的第一个归属期自授予之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授予之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20%
授予限制性股票的第二个归属期自授予之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授予之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20%
授予限制性股票的第三个归属期自授予之日起36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授予之日起48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20%
授予限制性股票的第四个归属期自授予之日起48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授予之日起60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20%
授予限制性股票自授予之日起60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授20%
的第五个归属期予之日起72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

在上述约定期间内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或因未达到归属条件而不能申请归属的该期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作废失效。

激励对象根据本激励计划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在归属前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由于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股票红利、股票拆细而取得的股份同时受归属条件约束,在归属前不得在二级市场出售或以其他方式转让。若届时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则因前述原因获得的股份同样不得归属。

(二)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情况

1、限制性股票授予履行的审议程序

2021年9月16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2、授予日:2021年9月16日

3、授予数量:238.50万股

4、授予人数:95人

5、限制性股票在各激励对象间的分配情况:

姓名职务获授限制性股票数量(万股)占本次授予总量的比例占本次激励计划公告日总股本的比例
刘继东董事长、总经理70.0029.35%0.85%
核心技术(业务)人员(94人)168.5070.65%2.05%
合计238.50100.00%2.90%

(三)限制性股票数量及授予价格历次变动情况

1、2021年9月16日,公司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对象名单及数量的议案》,鉴于有4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参与本次激励计划,公司

取消拟向上述4名激励对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共计7.00万股。公司董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授予人员名单和授予数量进行调整。调整后,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由99名调整为95名,本次激励计划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数量由245.50万股调整为238.50万股。

2、2022年9月26日,公司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因在本次激励计划至激励对象完成限制性股票归属前,公司实施了2021年半年度权益分派、2021年年度权益分派及2022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公司根据《沈阳兴齐眼药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及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对本次激励计划的授予价格予以相应调整。此次调整后,授予价格由61.02元/股调整为59.87元/股。

3、2022年9月26日,公司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部分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授予尚未归属限制性股票的议案》。鉴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中,3名激励对象已离职,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其已获授尚未归属的全部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有3名激励对象2021年度个人绩效考核结果为“合格”,仅能归属第一个归属期获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的80%,其余20%不能归属;有1名激励对象2021年度个人绩效考核结果为“不合格”,其第一个归属期获授的限制性股票不能归属。公司就2021年限制性股票计划的已授予尚未归属的56,600股限制性股票予以作废处理。

(四)本次激励计划与已披露的激励计划存在的差异

除限制性股票数量及授予价格历次变动情况所述事项外,本次实施的股权激励计划内容与已披露的激励计划不存在差异。

二、激励对象符合归属条件的说明

1、董事会就限制性股票归属条件成就的审议情况

2022年9月26日,公司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董事会认

为本次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已成就,公司按照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为符合条件的91名激励对象办理460,400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归属事宜。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2、本次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说明

(1)本次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的说明

根据《沈阳兴齐眼药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本次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为自授予之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授予之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本次激励计划授予日为2021年9月16日,因此第一个归属期为2022年9月16日至2023年9月15日。

(2)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说明

根据《沈阳兴齐眼药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董事会认为本次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已成就,现将归属条件成就情况说明如下:

归属条件类型归属条件成就情况
公司公司未发生以下任一情形: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3、上市后最近36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5、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公司未发生前述情形,满足归属条件
激励对象激励对象未发生以下任一情形: 1、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激励对象未发生前述情形,满足归属条件
任职期限激励对象获授的各批次限制性股票在归属前,须满足12个月以上的任职期限。除3名激励对象已离职不再具备激励资格外,其余激励对象均符合归属任职期限要求。
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注:上述“净利润”、“净利润增长率”指标均以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损益后的净利润,并剔除本次及其他股权激励计划股份支付费用影响的数值作为计算依据。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1年实现营业收入1,027,914,866.71元,较2020年增长49.26%;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184,820,901.52元,剔除本次及其他股权激励计划股份费用以及企业所得税影响后为196,137,014.12元,较2020年增长121.14%,满足归属条件
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若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达标,激励对象个人当年实际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个人层面系数(N)×个人当年计划归属的股票数量。95名激励对象中: (1)有88名激励对象个人绩效考核结果为“良好及以上”,对应归属第一个归属期获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的100%; (2)3名激励对象个人绩效考核结果为“合格”,对应归属第一个归属期获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的80%; (3)1名激励对象绩效考核结果为“不合格”,对应归属第一个归属期获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的0%; (4)3名激励对象已离职,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其已获授尚未归属的全部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

综上,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规定的归属条件已经成就,同意公司按照相关规定为符合归属资格的激励对象办理限制性股票归属事宜。

3、对未达到归属条件的限制性股票的处理方法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沈阳兴齐眼药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中,3名激励对象已离职,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其已获授尚未归属的全部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有3名激励对象2021年度个人绩效考核结果为“合格”,仅能归属第一个归属期获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的80%,其余20%不能归属;有1名激励对象2021年度个人绩效考核结果为“不合格”,其第一个归属期获授的限制性股票不能归属。公司就2021年限制性股票计划的已授予尚未归属的56,600股限制性股票予以作废处理。

三、本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可归属的具体情况

1、授予日:2021年9月16日

2、可归属人数:91人

3、可归属数量:460,400

4、归属价格:59.87元/股

5、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本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

6、激励对象名单及归属情况

姓名职务本次归属前已获授限制性股票数量本次可归属 限制性股票数量本次归属数量占已获授限制性股票的百分比
刘继东董事长700,000140,00020%
核心技术(业务)人员(90人)1,628,400320,40019.68%
合 计2,328,400460,40019.77%

注1:以上激励对象已剔除离职人员及本期不能归属人员;激励数量已剔除应予以作废处理部分;

四、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沈阳兴齐眼药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沈阳兴齐眼药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已经成就。本次归属符合《沈阳兴齐眼药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公司具备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主体资格,未发生《沈阳兴齐眼药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不得归属的情形。本次可归属的激励对象满足归属条件,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本次归属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已经成就。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本次可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数量为460,400股,同意公司为符合条件的91名激励对象办理第一个归属期的归属相关事宜。

六、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说明

经自查,参与本次激励计划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本公告日前6个月内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

七、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北京市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认为:(1)公司本次调整、归属及作废事项已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业务办理》《沈阳兴齐眼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沈阳兴齐眼药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本次归属事项尚需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并按照《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办理增加注册资本等手续;(2)公司本次价格调整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业务办理》及《沈阳兴齐眼药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3)公司本激励计划已进入第一个

归属期,第一个归属期的归属条件已成就,相关归属安排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业务办理》及《沈阳兴齐眼药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4)公司本次作废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业务办理》及《沈阳兴齐眼药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

八、本次归属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的影响

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限制性股票归属事宜,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沈阳兴齐眼药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股份支付》和《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规定,公司将在授予日至归属日期间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根据最新取得的可归属的人数变动、业绩指标完成情况等后续信息,修正预计可归属限制性股票的数量,并按照限制性股票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和资本公积。公司在授予日授予限制性股票后,已在对应的等待期根据会计准则对本次限制性股票相关费用进行相应摊销。本次归属限制性股票数量为460,400股,完成归属登记手续后,公司总股本将由88,094,682股增加至88,555,082股,将影响和摊薄公司基本每股收益和净资产收益率,具体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为准。

本次归属登记完成后,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对公司股权结构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公司股权分布仍具备上市条件。

九、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4、监事会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归属名单的核

查意见;

5、北京市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关于沈阳兴齐眼药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调整、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及部分限制性股票作废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沈阳兴齐眼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2年9月26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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