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会畅通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上海会畅通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上年日常关联交易的实际情况,并结合公司2022年业务发展的需要,预计公司全资子公司本年与关联方杨祖栋先生、杨芬女士将发生总额不超过人民币60万元的日常关联交易。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1、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市明日实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明日实业”)因下属分支机构日常经营的办公需求,2022年拟与关联方杨祖栋先生及杨芬女士继续签订相关房屋租赁合同,向其租赁位于北京市海淀区、西安市雁塔区和南京市雨花台区等三处相关房产。
2、公司于2022年4月26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以6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联董事杨祖栋先生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3、根据《公司章程》、《公司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的相关规定,本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金额:万元
关联交易类别 | 关联方 | 关联交易内容 | 关联交易定价原则 | 2022年预计金额 | 截至披露日已发生金 | 上年发生金额 |
额 | ||||||
房屋租赁 | 杨祖栋 | 租赁其位于北京市海淀区的房屋 | 市场价 | 38.40 | 0 | 38.40 |
房屋租赁 | 杨芬 | 租赁其位于南京市雨花台区的房屋 | 市场价 | 12.00 | 0 | 12.00 |
房屋租赁 | 杨芬 | 租赁其位于西安市雁塔区的房屋 | 市场价 | 5.40 | 0 | 5.40 |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杨祖栋先生为公司董事,其直接持有公司2.58%的股份,杨芬女士为杨祖栋先生的直系亲属,其直接持有公司1.12%股份,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为公司关联自然人。
三、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
(一)关联租赁的主要内容
本次预计的日常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明日实业因下属分支机构日常经营的办公需求向其二人分别租赁位于北京市海淀区、西安市雁塔区和南京市雨花台区等三处相关房产。公司在预计的日常关联交易范围内,根据业务开展的实际情况与关联方签署具体的房屋租赁相关协议。
(二)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本次关联交易的交易价格以租赁房屋所在地同类市场价格为基础,经双方友好协商确定,交易价格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以及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形,具体交易价款支付安排由双方依照合同约定执行。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鉴于上述日常关联交易持续发生,公司与各交易方已经形成了稳定、友好的合作关系,且上述关联交易的发生主要是为了继续满足全资子公司及其分支机构正常经营办公场所的需求,交易价格是参照所租房屋当地的市场价格,经双方协
商确定,实行市场定价。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分支机构向关联方租赁房屋系正常的商业行为,对公司的独立性不会产生影响。交易本着市场公平、有利于公司的原则执行,不存在利用关联交易输送利益或侵占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没有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五、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对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相关事项进行了事前核查,经审阅相关材料,对上述议案进行事前认可,并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经核查,独立董事一致认为:公司预计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发生主要是为了继续满足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分支机构的正常经营办公场所的需求,该关联交易价格是参照租赁房屋当地的市场价格定价,定价公允,没有违反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公司董事会在审议此项议案时,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3、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上海会畅通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