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贝斯特精机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无锡贝斯特精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于2019年8月16日以专人派送、传真或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通知,于2019年8月19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5名,实际出席董事5名。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了以下议案:
一、关于公司2019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无锡贝斯特精机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半年度报告》、《无锡贝斯特精机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二、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经审议,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无锡贝斯特精机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31)。
特此公告。
无锡贝斯特精机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二零一九年八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