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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飞特:关于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24

英飞特电子(杭州)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英飞特电子(杭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英飞特”或“公司”)于2024年4月22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了《关于为公司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保险的议案》,为进一步完善公司风险管理体系,促进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在各自职责范围内更充分地发挥决策、监督和管理的职能,降低公司运营风险,保障投资者的权益,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的相关规定,公司拟为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购买责任保险。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回避表决,本议案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如下:

一、董监高责任险投保方案

1、投保人:英飞特电子(杭州)股份有限公司

2、被保险人: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公司子公司及其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其他相关责任人员(具体以保险合同约定为准)

3、责任限额:以保险合同约定为准

4、保险费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20万元/年(具体以保险合同约定为准)

5、保险期限:12个月(具体以保险合同约定为准,后续每年可续保或重新投保)

为提高决策效率,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在上述责任险方案权限内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责任险购买的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及聘任保险经纪公司或其他中介机构;确定保险公司;确定保险金额、保险费及其他保险条款;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及处理与投保、理赔相关的其他事项等),以及在今后公司及董监高责任险保险合同期满时或期满前办理续保或者重

新投保等相关事宜。续保或者重新投保在上述保险方案范围内无需另行审议,授权有效期至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结束之日止,且不影响已签约保险合同的有效性。

二、审议程序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一次会议、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公司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保险的议案》。由于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均为被保险对象,属于利益相关方,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均回避表决,该事项直接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3、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英飞特电子(杭州)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4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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