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飞特电子(杭州)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达到1%的公告
公司股东浙江尚志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保证向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英飞特电子(杭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于2019年7月26日收到持股5%以上股东浙江尚志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尚志投资”)的告知函,尚志投资自上次披露《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达到1%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143)后通过证券交易系统买卖公司股份,再次减少持股比例达到公司股份总数的1%。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股东股份减持情况
1、股东自上次披露《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达到1%的公告》后减持情况
股东名称 | 变动原因 | 变动日期 | 成交均价 | 变动数量 | 变动比例 |
尚志投资 | 二级市场集中竞价减持 | 2018/11/26 | 10.09 | -218,185 | -0.1081% |
二级市场集中竞价减持 | 2018/11/27 | 10.16 | -180,000 | -0.0892% | |
二级市场集中竞价减持 | 2018/11/28 | 10.22 | -40,000 | -0.0198% | |
二级市场集中竞价减持 | 2018/11/29 | 10.22 | -391,800 | -0.1941% | |
二级市场集中竞价减持 | 2018/11/30 | 9.96 | -367,501 | -0.1820% | |
二级市场集中竞价减持 | 2019/1/22 | 12.00 | -518,700 | -0.2569% | |
因激励对象离职及终止公司激励计划,公司回购注销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全部未解除限售的股份,公司总股本由201885226股减少为198000000股(公告编号2019-025)。被动增持。 | 2019/3/14 | - | 0.1283% |
公司完成股份回购,扣除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累计回购的股份5485300股后,公司总股本为192514700股(公告编号2019-028)。被动增持。 | 2019/3/27 | - | 0.1899% | ||
二级市场集中竞价减持 | 2019/4/22 | 16.11 | -60,000 | -0.0312% | |
二级市场集中竞价减持 | 2019/4/24 | 15.17 | -40,000 | -0.0208% | |
二级市场集中竞价减持 | 2019/5/13 | 12.74 | -110,000 | -0.0571% | |
二级市场集中竞价减持 | 2019/5/14 | 12.70 | -2,800 | -0.0015% | |
二级市场集中竞价减持 | 2019/5/16 | 12.79 | -67,900 | -0.0353% | |
二级市场集中竞价减持 | 2019/7/23 | 11.17 | -200,000 | -0.1039% | |
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登记完成,股份来源为公司回购的股份计4344703股,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的股份数量后,公司总股本增加为196,859,403股(公告编号2019-070)。被动减持。 | 2019/7/23 | - | -0.1458% | ||
二级市场集中竞价减持 | 2019/7/24 | 11.35 | -270,950 | -0.1376% | |
二级市场集中竞价减持 | 2019/7/25 | 11.41 | -29,100 | -0.0148% | |
合计 | -2,496,936 | -1.0798% |
2、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 股份性质 |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 ||
持股数量(股) | 占当时总股本比例 | 持股数量(股) | 占当前总股本比例注 | ||
尚志投资 | 合计持有股份 | 14,915,700 | 7.39% | 12,418,764 | 6.31% |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 14,915,700 | 7.39% | 12,418,764 | 6.31% | |
有限售条件股份 | 0 | 0.00% | 0 | 0.00% |
注: 1、公司当前总股本198,000,000股,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数量后为
196,859,403股,本公告表格所列当前总股本按196,859,403股计算。2、本公告总数与分项数值之和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二)其他相关说明
1、尚志投资本次减持符合《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
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
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未违反尚志投资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中作出的相关承诺。
2、尚志投资本次减持计划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预先披露。截至本公告日,本次减持实施情况与此前已披露的减持意向、承诺及减持计划一致。截至本公告日,尚志投资预披露的减持计划尚未全部实施完毕,公司将持续关注后续股份减持计划实施的进展情况,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3、截止2019年7月25日,尚志投资持有公司股份12,418,764股,仍是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大股东。
三、备查文件
1、尚志投资出具的《关于累计减持股份达到1%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英飞特电子(杭州)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7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