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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飞特: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0-12-11

证券代码:300582 证券简称:英飞特 公告编号:2020-115

英飞特电子(杭州)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英飞特电子(杭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20年12月10日,在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第三届董事会成员后,经全体董事同意豁免会议通知时间要求,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

2、本次董事会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其中现场出席会议的董事5人,董事F MARSHALL MILES先生、竺素娥女士、孙笑侠先生、盛况先生以通讯表决方式参加会议。

3、本次董事会由董事长GUICHAO HUA先生主持,公司部分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董事会。

4、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经审议,同意选举GUICHAO HUA先生担任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三年,任期从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届满时止。

表决结果: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议案获全票通过。

本议案无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指引》、《公司章程》以及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的有关规定,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设立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战略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共四个专门委员会,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届满时止。各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如下:

(1) 战略委员会(3人)

委员:GUICHAO HUA先生、盛况先生、F MARSHALL MILES先生,其中GUICHAO HUA先生担任召集人(主任委员);

(2) 提名委员会(3人)

委员:盛况先生、竺素娥女士、GUICHAO HUA先生,其中盛况先生担任召集人(主任委员);

(3) 审计委员会(3人)

委员:竺素娥女士、孙笑侠先生和张华建先生,其中竺素娥女士担任召集人(主任委员);

(4)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3人)

委员:孙笑侠先生、竺素娥女士和F MARSHALL MILES先生,其中孙笑侠先生担任召集人(主任委员)。表决结果: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议案获全票通过。本议案无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经审议,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F MARSHALL MILES先生为公司总经理,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届满时止。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表决结果: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议案获全票通过。本议案无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经总经理F MARSHALL MILES先生提名,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张华建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聘任贾佩贤女士为公司副总经理;聘任张玲艳女士为公司副总经理。上述人员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届满时止。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表决结果: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议案获全票通过。本议案无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5、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财务负责人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张玲艳女士为公司财务负责人(CFO),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届满时止。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

表决结果: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议案获全票通过。

本议案无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6、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贾佩贤女士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届满时止。贾佩贤女士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

表决结果: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议案获全票通过。

本议案无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7、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经审议,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雷婷女士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任期三年,自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雷婷女士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

表决结果: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议案获全票通过。

本议案无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8、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一)》

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黄美兰女士、丁喆先生已当选公司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规定,其已不符合激励条件,公司拟回购注销其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共计68,600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为3.70元/股,并支付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存款利息。

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对本议案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上海锦天城(杭州)

律师事务所对本议案出具了法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表决结果: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议案获全票通过。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9、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二)》

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中的1人,因个人原因已离职,且已办理完毕离职手续,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规定,其已不符合股权激励对象的条件,公司将对其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共计31,500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3.70元/股。

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对本议案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上海锦天城(杭州)律师事务所对本议案出具了法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表决结果: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议案获全票通过。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英飞特电子(杭州)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2月11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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