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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飞特:关于全资子公司签署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0-12-14

英飞特电子(杭州)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签署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英飞特电子(杭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浙江英飞特光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英飞特光电”)与浙江中凯建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凯建设”)于近日签订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其中发包人是英飞特光电,承包人是中凯建设,合同价格为人民币11,666.00万元。

本合同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公司与中凯建设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本合同的签订不涉及关联交易。

根据2014年4月30日召开的2013年度股东大会决议通过的《关于确认及继续授权桐庐生产基地项目建设招股标领导小组负责项目建设的议案》,股东大会已授权公司招投标领导小组负责对外决定及签署与桐庐生产基地项目建设相关的各类合同及补充合同,项目建设总金额不超过9亿元。本合同在授权范围内,无需提交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

一、合同风险提示

1、合同的生效条件:合同双方签字盖章且履约保证金到账后生效。

2、合同的履行期限

计划预计开工日期:2020年12月15日

计划预计竣工日期:2022年5月15日

3、合同的重大风险及不确定性

本合同中已就签约双方违约、索赔和争议等做出明确的规定,由于合同期限有一定周期,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果遇到市场、政治、环境等不可预计的或不可抗力等因素的影响,存在可能会造成工期延误,不能按时竣工、验收等风险,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4、对公司本年度经营成果无重大影响的说明

根据建设计划,预计2022年5月完工。合同的履行对公司当期业绩没有影响。

二、合同交易对方介绍

1、公司名称:浙江中凯建设有限公司

2、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3、住所:浙江省杭州市桐庐县县城迎春南路39号建业大厦26-06号

4、法定代表人:钟元松

5、注册资本:12,800万人民币

6、成立日期:1998年05月19日

7、营业期限:1998年05月19日至2048年05月18日

8、经营范围:承接房屋建筑、市政公用工程、水电安装、地基基础工程、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设计与施工、机电工程施工及安装、建筑幕墙工程、园林绿化工程、电子与智能化工程、城市及道路照明安装、土石方工程、金属门窗工程、水利水电工程、公路工程施工、通信工程、消防设施工程、钢结构工程、古建筑工程、环保工程、爆破及拆除工程;服务:工程咨询、监理、机械设备租赁(经营范围中涉及许可证的项目凭证经营)。

本公司、本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与交易对方不存在关联关系;本次交易前,本公司与交易对方未发生交易;交易对方为当地建筑工程行业知名企业,在工程建设领域施工经验丰富、客户口碑良好,具备较强的履约能力。

三、合同的主要内容

1、工程规模:本工程总建筑面积约87,205平方米 ,具体方案以发包人(英飞特光电)审定认可的施工图描述为准。

2、合同价格:人民币11,666.00万元。

3、结算方式:无预付款,按照合同约定的工程进度款进行支付。

4、合同签订时间:2020年12月10日

5、合同生效条件:合同双方签字盖章且履约保证金到账后生效。

6、违约责任:承包人应承担因其违约行为而增加的费用和(或)延误的工期。此外,合同当事人可在专用合同条款中另行约定承包人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

和计算方法。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出现承包人明确表示或者以其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主要义务的违约情况时,或监理人发出整改通知后,承包人在指定的合理期限内仍不纠正违约行为并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发包人有权解除合同。

7、其他:合同条款中对签约双方的责任和义务、索赔和争议解决等方面做出了明确规定。

四、合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建设工程的顺利进行,将充分发挥产业化基地的集中配套优势,为LED照明驱动电源及新能源汽车充电产品提供强大的研发、生产能力保障,有效扩大公司经营规模,为公司经营战略落地和快速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该项目建成后,对公司未来年度的经营业绩将会产生积极的影响。该建设施工合同的履行对公司业务、经营的独立性不会产生影响。

五、备查文件

1、《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特此公告。

英飞特电子(杭州)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2月14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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