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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飞特: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2-05-24

英飞特电子(杭州)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英飞特电子(杭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的会议通知于2022年5月21日通过邮件等方式送达至各位董事,通知中包括会议的相关材料,同时列明了会议的召开时间、地点、内容和方式。

2、本次董事会于2022年5月23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及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3、本次董事会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其中现场出席会议的董事4人,董事F MARSHALL MILES、QING CHEN、竺素娥、孙笑侠、盛况以通讯表决方式参加会议。

4、本次董事会由董事长GUICHAO HUA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董事会。

5、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的议案》

鉴于公司2021年年度权益分派已于2022年5月5日实施完毕,根据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按照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称“《激励计划》”或“本激励计划”)相关规定对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做出相应调整,将首次授予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由6.194元/

股调整为6.115元/股,预留部分第二类限制性股票调整后的授予价格与首次授予第二类限制性股票调整后的授予价格相同。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对本议案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上海锦天城(杭州)律师事务所出具了法律意见书。上海荣正投资咨询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董事F Marshall Miles先生为本次激励计划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为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赞成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回避票1票,议案通过。

本议案无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本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以及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激励计划规定的预留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同意确定以2022年5月24日为授予日,以6.115元/股向44名激励对象授予120.00万股预留部分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对本议案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上海锦天城(杭州)律师事务所出具了法律意见书。上海荣正投资咨询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董事F Marshall Miles先生为本次预留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为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赞成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回避票1票,议案通过。

本议案无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1、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2、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3、 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上海锦天城(杭州)律师事务所关于英飞特电子(杭州)股份有限公司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及向激励对象授予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法律意见书》;

5、《上海荣正投资咨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英飞特电子(杭州)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及预留授予相关事项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特此公告。

英飞特电子(杭州)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5月24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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