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取中,请稍候

00-00 00:00:00
--.--
0.00 (0.000%)
昨收盘:0.000今开盘:0.000最高价:0.000最低价:0.000
成交额:0成交量:0买入价:0.000卖出价:0.000
市盈率:0.000收益率:0.00052周最高:0.00052周最低:0.000
熙菱信息:2020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0-08-27

证券代码:300588 证券简称:熙菱信息 公告编号:2020-067

新疆熙菱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除下列董事外,其他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半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未亲自出席董事姓名未亲自出席董事职务未亲自出席会议原因被委托人姓名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股票简称熙菱信息股票代码300588
股票上市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杨程胡安琪
办公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龙东大道3000号7幢301室新疆乌鲁木齐市北京南路358号大成国际10层
电话021-616202100991-5573585
电子信箱dongmiban@sit.com.cnhuaq@sit.com.cn

2、主要财务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单位:元

本报告期上年同期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营业收入(元)69,094,019.91106,021,071.26-34.83%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37,970,488.28-14,099,894.86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元)-39,008,675.97-20,602,006.22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64,237,248.66-1,579,795.77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2326-0.0864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0.2326-0.0864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9.51%-3.61%-5.90%
本报告期末上年度末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
总资产(元)918,155,393.66935,239,401.11-1.83%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380,479,372.68417,946,154.51-8.96%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报告期末股东总数12,783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如有)0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股东性质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质押或冻结情况
股份状态数量
何开文境内自然人32.54%53,880,00040,410,000质押10,530,000
岳亚梅境内自然人12.68%21,000,00015,750,000质押12,450,000
阿拉山口市鑫都技术服务有限合伙企业境内非国有法人4.99%8,162,4970
深圳市嘉源启航创业投资企业(有限合伙)境内非国有法人1.21%2,002,0970
龚斌境内自然人0.98%1,624,9840
范利芳境内自然人0.97%1,602,5600
王立田境内自然人0.97%1,600,0000
#罗文华境内自然人0.85%1,403,3000
周宇光境内自然人0.75%1,239,1000
王峰境内自然人0.54%901,9200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何开文先生和岳亚梅女士是夫妻关系,一致行动人;阿拉山口市鑫都技术服务有限合伙企业是公司员工持股平台;罗文华是深圳市嘉源启航创业投资企业(有限合伙)的上层股东、上层法人股东董事、高管;王立田是深圳市嘉源启航创业投资企业(有限合伙)的上层股东、上层法人股东董事、监事。除前述情况外公司未知上述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也未知是否属于《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规定的一致行动人。
前10名普通股股东参与融资融券业务股东情况说明(如有)公司股东罗文华通过普通证券账户持有公司股票0股,信用证券账户持有公司股票1,403,300股,合计持有公司股票1,403,300股。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公司债券情况

公司是否存在公开发行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且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未到期或到期未能全额兑付的公司债券否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经营情况简介

一、报告期内公司从事的主要业务

公司围绕视频综合应用技术、大数据综合应用技术和数据可视化构建自身核心技术能力,打造视频类和数据类软件产品,以软件产品为核心研究智慧城市智能信息化应用解决方案,面向以政府为主的客户提供智慧城市建设的综合服务。公司当前的主要智慧城市解决方案重点面向安防行业场景市场,未来,公司将依托现有核心技术能力,拓广产品体系,逐步拓展智慧城市广泛的其他信息化建设场景市场领域。

公司目前已形成了包括视频图像应用、大数据应用与服务和网络安全应用在内的三大产品体系;并围绕这三大产品线,打造了以大数据解决方案、公共安全解决方案、智慧政务解决方案和信息安全解决方案为主的四大解决方案体系,为包括公安、司法、交通、政府和企事业单位在内的众多领域客户提供智慧城市领域相关软件产品、整体解决方案和技术服务。公司已实施了超过100个平安城市项目,业务覆盖指挥中心、数据中心、视频会议、联合作战、图像侦查等领域。其中以Merlineye为代表的视频图像应用系列产品和公共安全解决方案在中非论坛、进博会、亚信峰会、G20峰会、亚博会等国家大型活动的安全保障任务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一、公司主要业务及产品

(一)视频图像应用产品

视频图像应用产品主要包括“视频图像信息解析系统”、“视频图像资源库”、“视综平台”等系列产品。实现对视频图像资源的分布式存储,计算能力满足视频图像信息结构化分析、视音频资源快速检索、大数据比对碰撞等服务需求,构建视频图像信息结构化描述数据库,构筑以人、车、物为重点关注目标的视频图像信息和业务数据库。公司基于在视频图像应用领域建立的核心技术产品,已在公安领域形成了涵盖“平安城市”、“雪亮工程”、“公安大数据智能应用”、“机场公安立体化防控”等以实战应用为导向的特色解决方案。公司的视频图像应用产品正在从传统的公共安全和公安部门逐步向包括“智慧社区”、“智慧旅游”等智慧城市应用场景拓展与延伸。

(二)大数据应用产品

大数据应用产品主要包括“多维感知大数据融合平台”、“车辆大数据分析应用平台”、“大数据治理平台”、“智能社群分析系统”等系列产品。公司以大数据技术及AI智能分析为依托,提出了时空大数据分析的一站式解决方案,涵盖了数据湖构建、大数据融合计算建模用等一系列数据中台能力,通过对人、车、手机、社会面数据及其他物联感知数据与静态数据的融合计算,深度挖掘、模型分析,实现智能检索、关系追踪、多维预警、全息

档案等业务应用,赋能前端的智慧城市和现代化市域治理领域的各种专项解决方案。

(三)网络安全业务

近年来,随着国内外网络安全事件频发,国家与个人层面的信息安全威胁不断提升,国家网络安全政策更是密集出台。尤其是 2019 年 5 月,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颁布的《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基本要求》《网络安全等级保护测评要求》和《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安全设计技术要求》三大标准,于 2019 年 12 月1日正式实施,标志着我国等保 2.0 时代的开启。报告期内,公司全资子公司固平信息完成多家包括政府、电信、能源、金融等在内的企事业单位的信息安全等级保护测评项目,并逐步构建起涵盖信息安全风险评估、信息安全整体规划、网络安全等级保护的网络安全解决方案。

二、公司经营模式

(1)营销模式

根据公司发展战略,结合区域用户的需求与自身所具有的核心技术,公司正在逐步建立以营销平台为主,业务平台为辅的销售体系。营销平台以平台+生态的策略为主,其中营销平台将现有的解决方案、产品和服务进行组合,结合区域市场和用户特点,制定相关的推广策略与营销规划,拉通业务平台确保端到端全流程的落地,使得市场、交付和研发形成合力;另外在生态方面,以五类合作伙伴为抓手,逐步丰富公司的生态圈,进一步补充和完善现有的产品、销售和交付体系。

(2)采购模式

公司的业务活动范围较广,为了有效整合供应链资源,采用集中采购,就近配货的模式进行采购活动。对价值较高和需求量较大的物料,优选供应商,形成战略合作关系。公司采用询价的采购模式,并制定了采购控制程序、报价控制程序、采购业务实施流程、报价及订货流程、库房管理制度、物流运输管理制度等一系列与采购、物流相关的制度。

(3)生产模式

整体解决方案交付项目:按客户招投标文件和合同约定内容,主要以规划、勘察、设计、实施、售后为工序进行整体解决方案的交付。

软件开发项目:以与客户确认的软件需求确认书、招投标文件及合同为基础,进行需求调研、框架设计、组织开发和结果交付。

软件产品:以公司研发软件产品为基础,依据客户合同订单,提取软件出库进行现场配置。如客户针对相关产品有特定需求,则进行现场定制开发,最终交付。

技术服务:按客户需求提供相应驻场服务或开发安装实施服务。

(4)研发模式

公司始终在自己核心技术领域持续加大投入,不断清晰战略定位,持续进行压强式研发投入,对品牌塑造、营销网络建设、本地化的服务能力和组织文化建设不断投入,逐步显现成效,公司在产品、技术、行业解决方案等方面竞争优势增强。

公司的产品研发以市场和客户需求为导向,以研究、开发、应用互动促进作为产品与技术的发展模式,注重挖掘客户需求,实现产品开发与技术服务的同步发展。

三、公司主要业绩驱动因素

公司未来业务战略将向大数据智能应用商和智慧城市解决方案提供商延伸,依托公司在安防行业的视频、数据、可视化技术和客户场景解决方案优势,拓展智慧城市建设的广阔市场。

(1)行业需求增长驱动

2017年,中共十九大报告明确提出:全面深化改革总目标是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并明确提出了从2020年到2035年,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2019年10月,中国共产党第十九届中央委员会第四次全体会议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明确建立健全运用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技术手段进行行政管理的制度规则,推进数字政府建设,加强数据有序共享,加快推进立体化信息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

2020年3月,习近平总书记在参观杭州城市大脑运营指挥中心时表示,城市大脑是建设“数字杭州”的重要举措。通过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等手段推进城市治理现代化,大城市也可以变得更“聪明”。从信息化到智能化再到智慧化,是建设智慧城市的必由之路,前景广阔。

(2)应用拓展驱动

云计算、大数据、人工智能、视频分析等技术的进一步升级,对现代化市域治理提出了更加细分和个性化的应用需求,要求产品能够快速迭代、并具备创新性、先进性及实战性。公共安全领域是智慧城市建设重要的组成部分,公司作为公共安全领域实战应用专家,在公共安全领域市场长期投入,拥有多项发明专利和一百余项软件产品著作权,打造出一批公共安全领域专业技术人员,对于智能城市建设市场可以快速提供完善的综合解决方案。

(3)业务模式驱动

公司产品型业务具有核心技术和较强的可复制性,用于开拓市场;而项目型业务具有较强客户黏性,用于稳固市场。因此,公司在为客户提供长期软件产品与服务的过程中,形成了以产品为主带动项目发展的模式,即“产品牵引解决方案、解决方案促进产品”的业务拓展模式。

(4)疫情的发生对于城市精细化治理提出了明确的挑战和要求

2020年初,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爆发,从中央到地方各层级政府都投入大量资源进行疫情防控工作。此次疫情防控工作对当前城市治理模式带来了多方面的挑战,包括疫情的事前预防和准备是否充分、疫情的事发监测、上报、预警、预测和信息发布是否及时、事中的防控决策、部署和应急指挥是否快速有力、执行是否坚决落实、事后的复工、复学、恢复经济社会常态管理是否迅速有序等。在此次疫情防控工作中,杭州、长沙、福州等前期进行了市域治理现代化升级的城市展现出了数字技术治理的优势,各级政府利用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技术实现了有效、精准的疫情溯源、疫情防控及复工复产。

四、 行业发展特点

近年来,以安防企业和互联网企业为首的诸多行业龙头企业,均开启了以智慧城市2.0、城市大脑等为代表的市域治理现代化系统的建设和部署工作。2016年,阿里在云栖大会上提出“杭州城市数据大脑”智慧城市解决方案,连通“城市大脑”的超大规模计算平台,对整个城市进行全局实时分析,自动调配公共资源。2017年,华为提出了“智慧城市神经系统”概念,对包括民生、环保、公共安全、城市服务、商业活动在内的各种需求做出智能响应。2018年,腾讯在“云+未来”峰会上提出了“超级大脑”智慧城市解决方案,并在同年与重庆市政府署了战略框架协议,在智慧城市、智慧政务、智慧医疗等领域展开深入合作;同年,平安提出“1+N”平台体系,定位于做智慧城市全面解决方案提供商,“1”是一个“智慧信息”云平台,“N”包括智慧教育、智慧口岸、智慧安防、智慧交管、智慧财政等十大版块。2019年,海康威视与福州市政府签订战略合作协议,发挥公司在人工智能、视频感知、智能物联网和大数据领域的技术优势,参与“数字福州”和智慧城市建设;同年,大华股份与台州市公安局签署战略合作协议,共同探讨“市域治理”新课题,携手打造具有台州本地特色的“市域治理”创新模式,越来越多的智能安防企业开始有针对性的向市域社会治理领域迈进、实现公司业务的横向拓展及纵向延伸。

五、周期性特点

公司主要面向政府客户,客户资金来源受制于政府公共支出投入,行业周期受政府投资节奏影响较大。

2、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一会计期间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根据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的通知》(财会[2017]22号)的要求,修订后的收入准则将现行的收入和建造合同两项准则纳入统一的收入确认模型;识别合同所包含的各单项履约义务并在履行时分别确认收入;以控制权转移替代风险报酬转移作为收入确认时点的判断标准;对于包含多重交易安排的合同的会计处理提供了更明确的指引;对于某些特定交易(或事项)的收入确认和计量给出了明确规定。公司自2020年1月1日执行新收入准则,根据新旧准则衔接规 定,不涉及对公司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一会计期间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更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


  附件:公告原文
返回页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