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移为通信:关于调整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9-11-05

证券代码:300590 证券简称:移为通信 公告编号:2019-061

上海移为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的公告

上海移为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移为通信”或“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及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不影响正常经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40,000万元的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其中,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自有资金的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在使用期限及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07)。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及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闲置自有资金现金管理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将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额度由原来的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的《关于调整闲置自有资金现金管理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81)。

结合实际经营情况,为进一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公司于2019年11月4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不影响正常经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61,000万元的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其中,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1,000万元,自有资金的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0,000万元。在使用期限及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动使用。同时,授权公司董事长在上述额度内行使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文件,由公司财务部门负责具体组织实施。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均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详细情况公告如下: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上海移为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3054号文)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000万股,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28.48元,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56,960.00万元,扣除与发行有关的费用合同总金额3,694.06万元(含承销保荐费对应的增值税金额154.70万元),考虑增值税进项税154.70万元可予以抵扣,待抵扣后相应款项应转回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净额为53,420.65万元。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2017年1月5日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17]第ZA10005号《验资报告》。公司已将全部募集资金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管理。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拟投资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序号项目名称投资总额募集资金 投入金额建设期实施主体
1基于多制式通信技术系列产品升级项目30,516.5930,516.593年公司、深圳移航、合肥移顺、上海移兴
2基于多普勒定位测向系统的车辆定位解决方案项目9,819.589,819.583年公司、深圳移航、合肥移顺、上海移兴
3研发中心项目13,152.7313,084.48注3年公司、深圳移航、合肥移顺、上海移兴
合计53,488.9053,420.65注

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53,420.65万元,较原计划募集资金投资金额53,488.90元少68.25万元,研发中心项目的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由

13,152.73万元减少为13,084.48万元。

二、 本次调整使用部分闲置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的基本情况

1、 投资目的

为提高公司资金的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也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合理利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可以增加资金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回报。

2、 额度及期限

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61,000万元的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其中,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1,000万元,自有资金的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0,000万元。使用期限为自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24个月,调整前额度的使用期限自前述使用期限开始之日终止。在前述使用期限及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3、 投资产品品种

在使用期限及额度范围内,募集资金拟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商业银行发行的保本型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产品等。不用于其他证券投资,不购买以股票及其衍生品、无担保债券为投资标的的产品。

在使用期限及额度范围内,自有资金拟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商业银行发行的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产品等。不用于其他证券投资,不购买以股票及其衍生品、无担保债券为投资标的的产品。

4、 投资决议有效期限

自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24个月内有效。

5、实施方式

投资产品必须以公司或全资子公司的名义进行购买,上述事项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并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公司授权公司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由公司财务部门负责具体组织实施。

6、信息披露

公司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监管机构的有关规定,做好相关信息披露工作。

7、关联关系

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与提供理财产品的金融机构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 投资风险及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1、虽然投资产品均经过严格的评估,受金融市场宏观经济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宏观市场波动的影响;

2、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因此短期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3、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和监控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及全资子公司进行现金管理时,自有资金将选择流动性好、安全性高并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投资产品,募集资金将选择流动性好、安全性高、有保本约定的并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投资产品,明确投资产品的金额、期限、投资品种、双方的权利义务及法律责任等。

2、公司将实时分析和跟踪产品的净值变动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资金使用情况由公司内审部门进行日常监督,并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报告。

5、公司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披露报告期内投资产品及相关的损益情况。

四、 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坚持规范运作,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不影响正常经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时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

得一定的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回报。

五、 相关审核和批准程序

1、 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不影响正常经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61,000万元的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其中,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1,000万元,自有资金的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0,000万元。使用期限为自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24个月。在使用期限及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2、 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的议案》。经审核,公司监事会认为: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不影响正常经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61,000万元的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其中,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1,000万元,自有资金的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0,000万元。募集资金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商业银行发行的保本型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产品等;自有资金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商业银行发行的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产品等,且在使用期限及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决策程序合法、有效;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获取良好的资金回报,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61,000万元的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其中,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1,000万元,自有资金的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0,000万元。使用期限为自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24个月。在使用期限及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3、 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保障投资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11,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能够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会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也不会对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经营活动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目前经营情况良好,财务状况稳健,在符合法律法规的前提下,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在保证公司主营业务正常经营和资金安全的情况下,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50,000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通性好的理财产品,不影响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不会对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经营活动造成不利影响,符合公司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上述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相关审批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购买低风险理财产品,是在确保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因此,我们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额度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11,000万元,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额度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50,000万元。使用期限为自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24个月。同意在使用期限和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同意将此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4、 保荐机构意见

国信证券对公司调整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的事项进行了核查,查阅了公司董事会材料、监事会材料及独立董事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1、公司及全资子公司调整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事项,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以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全体独立董事亦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该事项尚需取得公司股东大会同意后方可实施。上述事项审批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相关规定;

2、公司及全资子公司调整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事项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实施及正常生产经营活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所述,国信证券对移为通信及全资子公司本次调整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的事项无异议。

六、 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调整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上海移为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11月5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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