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万里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无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决议的情形。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公司于2019年5月31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召开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19-036)。
2.会议召开方式:本次会议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3.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9年6月17日(星期一)15:00。
(2)网络投票时间:2019年6月16日 - 2019年6月17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9年6月17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9年6月16日15:00至2019年6月17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4.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广州市海珠区新港东路1028号保利世界贸易中心F座2层公司会议室。
5.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6.会议主持人:董事长林大洲先生
7.股东出席情况:公司总股本312,000,000股,出席本次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和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共6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
200,680,3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4.3206%,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4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数为197,600,0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3.3333%;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2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3,080,3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9873%。
8.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等相关人员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16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200,324,14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225%;反对356,16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77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2,724,14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8.4375%;反对356,16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1.562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2、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事宜有效期延期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200,324,14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225%;反对356,16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77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2,724,14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8.4375%;反对356,16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1.562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经北京市天元(深圳)律师事务所陈睿律师和张斌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了《北京市天元(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广东万里马实业股份有限公
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京天股字(2019)第373号),认为: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人员资格及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1、《广东万里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2、《北京市天元(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广东万里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
特此公告。
广东万里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6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