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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里马: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赎回实施的第九次提示性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0-11-25

证券代码:300591 证券简称:万 里 马

公告编号:2020-100

债券代码:123032 债券简称:万里转债

广东万里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赎回实施的第九次提示性公告

重要内容提示:

1. “万里转债”(转债代码:123032)赎回价格:100.21元/张(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含税),当期利率为1.50%),扣税后的赎回价格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结算公司”)核准的价格为准。

2. 赎回登记日:2020年11月30日

3. 停止交易和转股日:2020年12月1日

4. 赎回日:2020年12月1日

5. 发行人资金到账日(到达结算公司账户):2020年12月4日

6. 投资者赎回款到账日:2020年12月8日

根据安排,截至2020年11月30日收市后仍未转股的“万里转债”将被强制赎回,本次赎回完成后,“万里转债”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摘牌。持有人持有的“万里转债”如存在被质押或被冻结的,建议在停止交易和转股日前解除质押和冻结,以免出现无法转股而被赎回的情形。

风险提示:截至2020年11月25日收市后距离2020年11月30日(可转债赎回登记日)仅有最后3个交易日,特提醒持有人注意在限期内转股。

截至2020年11月25日收市后,“万里转债”收盘价为166.497元/张,根据赎回安排,截至2020年11月30日收市后仍未转股的“万里转债”将被按照100.21元/张的价格强制赎回,因目前可转债二级市场价格与赎回价格存在较大差异,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如果投资者不能在2020年11月30日当日及之前自行完成转股,可能面临损失,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可转债基本情况概述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广东万里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1572号)核准,公司于2019年10月11日公开发行了180.29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100元,发行总额18,029.00万元。经深交所“深证上[2019]666号”文同意,公司18,029.00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于2019年10月31日起在深交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万里转债”,债券代码“123032”。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和《广东万里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创业板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的有关约定,“万里转债”转股期自可转债发行结束之日(2019年10月17日,即募集资金划至发行人账户之日)起满六个月后的第一个交易日起至可转债到期日止(即2020年4月17日至2025年10月10日止)。

“万里转债”的初始转股价格为6.92元/股。公司于2020年7月8日实施2019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根据《广东万里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创业板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及中国证监会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的有关规定,“万里转债”的转股价格调整为6.89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自2020年7月9日起生效。

二、本次赎回情况概述

1. 赎回条款

根据《广东万里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创业板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有条件赎回条款的规定:

在转股期内,当下述情形的任意一种出现时,公司有权决定按照以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或部分未转股的可转债:

①在转股期内,如果公司股票在任意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130%(含130%);

②当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未转股余额不足3,000万元时。

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A=B×i×t/365

IA:指当期应计利息;

B:指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持有人持有的将赎回的可转债票面总金额;

i:指可转债当年票面利率;

t:指计息天数,即从上一个付息日起至本计息年度赎回日)止的实际日历天数(算头不算尾)。

若在前述三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调整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调整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

2. 本次触发赎回情形

2020年9月11日至2020年10月30日连续30个交易日中,公司股票收盘价格有15个交易日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6.89元/股)的130%(8.96元/股),已触发上述赎回条款。

三、赎回实施安排

1. 赎回价格

赎回价格为100.21元(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含税),当期利率为1.50%,具体计算方法如下),扣税后的赎回价格以结算公司核准的价格为准。

根据上述赎回条款规定,本次赎回价格=债券面值+当期应计利息

其中,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A=B×i×t/365

计息天数t:从上一个付息日(2020年10月10日)起至本计息年度赎回日(2020年12月1日)止的实际日历天数为52天(算头不算尾);

当期利息:IA=B×i×t/365=100×1.5%×52/365=0.21元/张;

赎回价格=债券面值+当期应计利息=100+0.21=100.21元/张。

2. 赎回对象

截至2020年11月30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所有“万里转债”。

3. 赎回程序及时间安排

(1)公司将在首次满足赎回条件后的5个交易日内(即2020年11月2日至2020年11月6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上至少发布三次赎回公告,通告“万里转债”持有人本次赎回的相关事项。

(2)2020年12月1日为“万里转债”赎回日。自2020年12月1日起,“万里转债”停止交易和转股。本次提前赎回完成后,“万里转债”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摘牌。

(3)2020年12月4日为“万里转债”赎回款的公司付款日,2020年12月8日为赎回款到达“万里转债”持有人资金账户日,届时“万里转债”赎回款将通过可转债托管券商直接划入“万里转债”持有人的资金账户。

(4)公司将在本次赎回结束后7个交易日内,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赎回结果公告和可转债摘牌公告。

四、其他事项说明

1. “万里转债”赎回公告发布日至赎回日前,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日的交易时间内,“万里转债”可正常交易和转股。

2. “万里转债”自赎回日(即2020年12月1日)起停止交易和转股。

3. “万里转债”持有人办理转股事宜的,必须通过托管该债券的证券公司进行转股申报。具体转股操作建议可转债持有人在申报前咨询开户证券公司。

4. 可转债转股申报单位为1张,1张为100元面额,转换成股份的最小单位为1股;同一交易日内多次申报转股的,将合并计算转股数量。转股时不足转换1股的可转债部分,公司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等部门的有关规定,在转股当日后的5个交易日内以现金兑付该部分可转债的票面金额以及对应的当期应计利息。

5. 当日买进的可转债当日可申请转股。可转债转股新增股份,可于转股申报后次一交易日上市流通。可转债转股新增股份享有与原股份同等的权益。

6. 投资者如需了解“万里转债”的全部条款,请查阅2019年10月9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广东万里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创业板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五、咨询方式

咨询部门:广东万里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证券法务部咨询电话:020-22319138传真:020-22319136

特此公告。

广东万里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1月25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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