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华凯文化创意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股东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完毕的公告
公司股东何志良先生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湖南华凯文化创意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华凯创意”)于2019年11月1日发布了《关于公司股东何志良先生股份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19-120)。适时,公司股东暨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财务总监李惠莲女士之配偶何志良先生持有公司1,213,4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9915%。何志良先生计划在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之后的6个月内,拟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累计不超过263,600股,即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0.2154%。
公司于近日收到公司股东何志良先生出具的《湖南华凯文化创意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减持公司股份进展告知函》。截至本公告日,何志良先生减持股份相应计划已实施完毕。
根据《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现将何志良先生减持计划的实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1、减持计划实施期间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何志良先生尚未减持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2、本次减持前后对比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名称 | 股份性质 | 减持前 | 减持后 | ||
股数 | 占总股本比例 | 股数 | 占总股本比例 |
何志良 | 合计持有股份 | 1,213,400 | 0.9915% | 1,213,400 | 0.9915% |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 1,213,400 注 | 0.9915% | 1,213,400 | 0.9915% | |
有限售条件流通股 | 0 | 0 | 0 | 0 |
注:李惠莲在华凯创意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职务期间,何志良先生每年转让的公司股份不超过其本人所持有股份总数的25%。持股比例尾数差异为四舍五入影响结果。
二、其它说明
1、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何志良先生严格遵守预披露公告披露的减持计划,实际减持情况与公司于2019年11月1日披露的《关于公司股东何志良先生股份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19-120)在减持意向、承诺及减持计划等方面均保持一致。未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
2、何志良先生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本次减持公司股份后,何志良先生持有公司股份比例为0.9915%,本次减持计划实施不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持续性经营产生影响。
3、何志良先生保证向华凯创意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三、备查文件
1、何志良先生签署并向公司出具的《湖南华凯文化创意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减持公司股份进展告知函》。
特此公告。
湖南华凯文化创意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0年5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