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审阅相关资料,我们认为公司调整2022年度与关联方的日常关联交易是因公司正常的业务发展需要而进行,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定价公允,没有发现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和公司利益的情形。公司2022年度预计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按市场原则定价,属于与日常经营相关的事项,符合公司实际生产经营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和所有股东利益的行为,同意公司调整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相关事项。
(以下无正文,下启签署页)
(此页无正文,为《吉林吉大通信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2022年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字页)
孙学博 | 安亚人 |
刘进 | 苏志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