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取中,请稍候

00-00 00:00:00
--.--
0.00 (0.000%)
昨收盘:0.000今开盘:0.000最高价:0.000最低价:0.000
成交额:0成交量:0买入价:0.000卖出价:0.000
市盈率:0.000收益率:0.00052周最高:0.00052周最低:0.000
诚迈科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9-05-21

证券代码:300598 证券简称:诚迈科技 公告编号:2019-033

诚迈科技(南京)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本次董事会由董事长王继平先生召集,会议通知于2019年5月16日以电话、电子邮件、专人送达等形式送达至各位董事,董事会会议通知中包括会议的相关材料,同时列明了会议的召开时间、地点、内容和方式。

2、本次董事会于2019年5月20日在公司十二楼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采取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

3、本次董事会应到9人,实际出席会议人数为9人,其中现场出席会议人数为3人,董事刘荷艺、刘冰冰、浦伟、牛奎光、刘勇、王宏斌以通讯方式参加会议并表决。

4、本次董事会由董事长王继平先生主持,公司监事、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5、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关于<诚迈科技(南京)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约束机制,吸引和留住专业管理人才及核心骨干,充分调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技术(业务)骨干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有效提升核心团队凝聚力和企业核心竞争力,有效地将股东、公司和核心团队三方利益结合在一起,使各方共同关注公司的长远发展,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在充分保障股东利益

的前提下,按照收益与贡献对等的原则,公司制定了《诚迈科技(南京)股份有限公司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拟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

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独立董事、监事会所发表意见的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公告。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此议案获得通过。

该议案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关于<诚迈科技(南京)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为保证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18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诚迈科技(南京)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监事会所发表的意见的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此议案获得通过。

该议案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有关事宜的议案》

为保证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实施本次激励计划的以下事宜:

(1)授权董事会确定股权激励计划的授予日;

(2)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红利、股份拆细或缩股、配股、派息等事宜时,按照《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方法对股票期 权授予数量及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行权价格做相应的调整;

(3)授权董事会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并办理

授予股票期权所必需的全部事宜;

(4)授权董事会对激励对象的行权资格和行权条件进行审查确认,并同意董事会将该项权利授予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行使;

(5)授权董事会办理激励对象行权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向证券交易所提出行权申请、向登记结算公司申请办理有关登记结算业务、修改《公司章程》、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等;

(6)授权董事会办理尚未行权股票期权的锁定事宜;

(7)授权董事会根据《激励计划(草案)》等相关规定办理股权激励计划的相关程序性手续,包括但不限于取消激励对象的行权资格,对激励对象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办理注销,办理已身故的激励对象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的继承事宜,终止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等;但如果法律、法规或相关监管机构要求该等变更与终止需得到股东大会或/和相关监管机构的批准,则董事会的该等决议必须得到相应的批准;

(8)授权董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进行管理;

(9)授权董事会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所需的其他必要事宜,但有关法律规则文件明确规定需由股东大会行使的权利除外;

(10)提请股东大会同意本授权的期限为本次激励计划有效期。上述授权事项,除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本激励计划或《公司章程》有明确规定需由董事会决议通过的事项外,其他事项可由董事长或其授权的适当人士代表董事会直接行使。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此议案获得通过。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1、诚迈科技(南京)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诚迈科技(南京)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5月21日


  附件:公告原文
返回页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