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取中,请稍候

00-00 00:00:00
--.--
0.00 (0.000%)
昨收盘:0.000今开盘:0.000最高价:0.000最低价:0.000
成交额:0成交量:0买入价:0.000卖出价:0.000
市盈率:0.000收益率:0.00052周最高:0.00052周最低:0.000
诚迈科技:关于终止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08-25

诚迈科技(南京)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终止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诚迈科技(南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8月25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的议案》,公司决定终止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基本情况

2020年5月7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条件的议案》等相关议案;2020年5月28日,公司召开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条件的议案》等相关议案;由于公司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实施完毕及中国证监会颁布创业板注册制新规,公司相应调整了向特定对象发行方案,于2020年6月29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等相关议案,无需重新提交股东大会审议;2021年6月22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等相关议案;2021年7月8日,公司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等相关议案。

2020年12月23日,公司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审核中心出具的《关于诚迈科技(南京)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审核中心意见告知函》,深交所发行上市审核机构对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申请文件进行了审核,认为公司符合发行条件、上市条件和信息披露要求。

2021年2月4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证监会”)出具了《关于同意诚迈科技(南京)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414号),同意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注册申请。

二、终止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的原因

公司在取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批复后,会同中介机构于近期启动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各项工作。但由于期间受到南京禄口机场发生新冠肺炎疫情不可抗力因素影响,公司和中介机构与投资者的沟通交流和认购事项受到较大影响。同时,资本市场相关行业及公司股票走势发生较大变化。鉴于上述资本市场环境变化、南京新冠疫情突发造成的影响,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等综合因素,投资者认购意向不及预期,本次发行认购金额对应的发行股数不足本次拟发行股票数量的70%,根据《证券法》第三十三条,经公司与相关各方充分沟通及审慎论证后,决定终止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

三、终止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的审议程序

1、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1年8月2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公司终止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 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已经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终止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1年8月25日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的议案》,监事会同意公司终止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

3、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经审核,公司终止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是综合考虑到资本市场环境、融资时机的变化,结合公司发行的实际情况,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做出的审慎决定。经过审慎的分析与论证,我们认为本次终止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不会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造成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将相关议案提交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

4、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本次终止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事项是综合考虑到资本市场环境、融资时机的变化,结合公司发行的实际情况,根据相关法律法规

做出的审慎决定。公司董事会在审议该议案时,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终止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涉及的相关议案。

四、终止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目前各项业务经营正常,本次终止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是综合考虑到资本市场融资环境、公司发行的实际情况等综合因素后,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做出的审慎决策。本次终止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和持续稳定发展造成重大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五、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4、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诚迈科技(南京)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8月25日


  附件:公告原文
返回页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