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诚迈科技: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2-04-15

诚迈科技(南京)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诚迈科技(南京)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及股东代表: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以下简称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结合本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我们对公司2021年12月31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

一、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监事会对董事会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经理层负责组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在的固有局限性,故仅能为实现上述目标提供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评价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

二、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三、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一)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包括:母公司诚迈科技(南京)股份有限公司及重要的子公司,纳入评价范围单位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的100%,营业收入合计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总额的100%;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和事项包括:核心业务流程和主要专业模块,包括移动终端设备的整体解决方案提供和产品开发、智能网联汽车软件开发、移动互联网软件开发等,和公司治理、资金活动、资产管理、合同管理等经营事项;重点关注的高风险领域主要包括:发展战略风险、人力资源风险、成本费用风险、资金流动性风险、运营管理项目风险、技术研发风险、子公司管理风险等。

上述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涵盖了公司经营管理的主要方面,不存在重大遗漏。

(二)内部控制评价工作依据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依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组织开展内部控制评价工作。

公司董事会根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对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一般缺陷的认定要求,结合公司规模、行业特征、风险偏好和风险承受度等因素,区分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研究确定了适用于本公司的内部控制缺陷具体认定标准,并与以前年度保持一致。公司确定的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如下:

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重大缺陷(包括但不限于)

重大缺陷(包括但不限于)
1.发现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公司管理活动中存在重大舞弊; 2.发现当期财务报表存在重大错报,而内部控制在运行过程中未能发现该错报;

重大缺陷(包括但不限于)

重大缺陷(包括但不限于)
3.公司审计委员会和内部审计机构对内部控制的监督无效; 4.控制环境无效; 5.已经发现并报告给管理层的重大缺陷在合理的时间后未加以改正; 6.因会计差错导致证券监管机构的行政处罚。
重要缺陷(包括但不限于)
1.关键岗位人员舞弊; 2.合规性监管职能失效,违反法规的行为可能对财务报告的可靠性产生重大影响; 3.已向管理层汇报但经过合理期限后,管理层仍然没有对重要缺陷进行纠正。
一般缺陷
除重大缺陷、重要缺陷之外的其他缺陷。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重大缺陷重要缺陷一般缺陷
权益潜在错报≥所有者权益总额的1%或200万元所有者权益总额的0.5%或100万元≤潜在错报<所有者权益总额的1%或200万元潜在错报<所有者权益总额的0.5%或100万元
资产潜在错报≥资产总额的1%或200万元资产总额的0.5%或100万元≤潜在错报<资产总额的1%或200万元潜在错报<资产总额的0.5%或100万元
收入潜在错报≥收入总额的1%或400万元收入总额的0.5%或200万元≤潜在错报<收入总额的1%或400万元潜在错报<收入总额的0.5%或200万元
利润潜在错报≥利润总额的5%或250万元利润总额的2%或100万元≤潜在错报<利润总额的5%或250万元潜在错报<利润总额的2%或100万元

2.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重大缺陷一般缺陷
法规严重违规并被处以重罚或承担刑事责任违规并被处罚轻微违规并已整改
运营完全忽视法律规章约束,在经营管理工作中违法行为特别严重,且情节十分恶劣,造成公司日常经营管理活动中断和停止,且导致注册会计师拒绝表示意见或者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漠视公司经营管理各项制度和法律法规的要求,工作中存在利用职权谋取非法利益的违法行为,严重影响日常经营管理活动的效率和效果,且导致注册会计师出具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依法合规经营管理意识薄弱,经营和管理知识不足,在工作中存在怠于行使管理职责、消极不作为及制度执行不力等现象,影响到日常管理活动效率和效果,并对公司经营管理目标造成较小影响。
声誉负面消息在较大区域流传,对公司声誉造成重大损害。负面消息在行业内流传,对公司声誉造成较大损害。负面消息在公司内部流传,公司的外部声誉没有受较大影响。
整改内部控制评价的重大缺陷未得到整改内部控制评价的重要缺陷未得到整改
业务控制重要业务缺乏制度控制导致业务管理失效重要业务的制度系统性失效导致业务管理部分失效

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重大缺陷重要缺陷一般缺陷
权益潜在错报≥所有者权益总额的1%或200万元所有者权益总额的0.5%或100万元≤潜在错报<所有者权益总额的1%或200万元潜在错报<所有者权益总额的0.5%或100万元
资产潜在错报≥资产总额的1%或200万元资产总额的0.5%或100万元≤潜在错报<资产总额的1%或200万元潜在错报<资产总额的0.5%或100万元
收入潜在错报≥收入总额的1%或400万元收入总额的0.5%或200万元≤潜在错报<收入潜在错报<收入总额的0.5%或200万元

总额的1%或400万元

总额的1%或400万元
利润潜在错报≥利润总额的5%或250万元利润总额的2%或100万元≤潜在错报<利润总额的5%或250万元潜在错报<利润总额的2%或100万元

(三)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根据上述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重要缺陷。

2.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根据上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报告期内未发现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重要缺陷。

四、其他内部控制相关重大事项说明

无。

诚迈科技(南京)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15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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