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飞荣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深圳市飞荣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飞荣达”)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临时)会议通知于2019年9月2日以专人送达、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并于2019年9月6日在深圳市光明区玉塘街道田寮社区南光高速东侧、环玉路南侧飞荣达大厦1#楼8F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
2、本次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马蕾女士主持,董事会秘书列席了本次会议。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深圳市飞荣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并通过《关于收购控股子公司江苏格优碳素新材料有限公司少数股东股权的议案》。
监事会经认真审核,认为:本次交易双方遵循自愿、公平合理、协商一致的原则,定价合理,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符合公司的长期发展战略。本次交易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三、备查文件
1、《深圳市飞荣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临时)会议决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议》;
2、《深圳市飞荣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临时)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股权转让协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飞荣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2019年9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