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飞荣达:关于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股份减持计划实施进展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9-09-16

证券代码:300602 证券简称:飞荣达 公告编号:2019-089

深圳市飞荣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股份减持计划

实施进展的公告

深圳市飞荣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飞荣达”)于2019年5月28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等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了《关于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股份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更新后)》(公告编号:2019-046),公司董事、副总经理邱焕文先生,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王燕女士,副总经理刘毅先生,副总经理石为民先生,财务总监蓝宇红女士及总工程师张全洪先生,计划自公告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自2019年6月13日至2019年12月12日)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342,75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0.1119%。若计划减持期间内公司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前述拟减持股份数量将相应进行调整。

已披露的减持计划具体内容如下:

董事、副总经理邱焕文,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王燕,副总经理刘毅,副总经理石为民,财务总监蓝宇红及总工程师张全洪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股东名称

股东名称职务直接持有公司 股份数量 (股)占公司目前 总股本比例 (%)拟减持直接 持有公司 股份数量 (股)拟计划减持数量占总股本 的比例 (%)
邱焕文董事、副总经理309,0000.100977,2500.0252
王 燕董秘、副总经理、195,0000.063748,7500.0159
刘 毅副总经理306,0000.099976,5000.0250
石为民副总经理186,0000.060746,5000.0152
蓝宇红财务总监195,0000.063748,7500.0159
张全洪总工程师180,0000.058845,0000.0147
合计1,371,0000.4476342,7500.1119

注:上述比例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是由于四舍五入所造成。

一、减持计划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在减持时间内,大股东、董监高在减持数量过半或减持时间过半时,应当披露减持进展情况。

截至2019年9月12日,上述董事、高管的减持计划时间已过半,现将预披露的减持计划实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职务减持方式减持日期减持均价 (元/股)减持数量 (股)减持比例 (%)
邱焕文董事、副总经理集中竞价2019年6月20日25.9624,0000.0078
集中竞价2019年6月27日26.9224,0000.0078
集中竞价2019年7月17日28.707,3000.0024
集中竞价2019年9月04日43.611,9000.0006
集中竞价2019年9月05日47.0020,0000.0065
王燕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集中竞价2019年9月06日48.001,7000.0006
集中竞价2019年9月09日49.125,0000.0016
刘 毅副总经理集中竞价2019年7月16日29.0146,5000.0152
石为民副总经理集中竞价2019年6月14日24.9821,5000.0070
集中竞价2019年6月17日24.855,0000.0016
合计------156,9000.0511

注: 1、减持股份来源:本次拟减持的股份均为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所获授的股份(包括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部分);

2、本次减持计划时间已过半,财务总监蓝宇红女士及总工程师张全洪先生因个人因素未减持公司股份;董事、副总经理邱焕文先生,副总经理刘毅先生及副总经理石为民先生,减持数量已过半但未超过计划预披露数量。上述比例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是由于四舍五入所造成。

2、股东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股份性质变更前变更后
数 量 (股)占总股本比例 (%)数 量 (股)占总股本比例 (%)
邱焕文持有股份309,0000.1009231,8000.0757
其中:有限售条件股份231,7500.0757231,7500.0757
无限售条件股份77,2500.0252500.0000
王燕持有股份195,0000.0637188,3000.0615
其中:有限售条件股份146,2500.0478146,2500.0478
无限售条件股份48,7500.015942,0500.0137
刘毅持有股份306,0000.0999259,5000.0847
其中:有限售条件股份229,5000.0749229,5000.0749
无限售条件股份76,5000.025030,0000.0098
石为民持有股份186,0000.0607159,5000.0521
其中:有限售条件股份139,5000.0455139,5000.0456
无限售条件股份46,5000.015220,0000.0065

二、本次拟减持事项与股东此前已披露的承诺及履行情况

本次减持的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邱焕文、王燕、刘毅、石为民、蓝宇红、张全洪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上市公告书》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所作承诺如下:

(一)股份锁定承诺

深圳市飞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现已更名为飞驰实业投资(常州)有限公司)承诺:“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次发行前本人(机构)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本

次减持计划不涉及间接持有的股份。)

(二)股份减持承诺

直接或间接持有发行人股份的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邱焕文、王燕、刘毅、石为民、蓝宇红、张全洪就其间接持有飞荣达股份事项,承诺“在上述法定或自愿锁定期满后,在担任发行人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发行人股份总数的25%,离职后6个月内,不转让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六个月内申报离职的,申报离职之日起十八个月内不转让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第七个月至第十二个月之间申报离职的,申报离职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

截至目前,本次减持计划的各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严格履行了上述关于股份限售及减持的各项承诺,未发生违反上述承诺及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形。

三、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减持计划及实施情况符合《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业务规则的规定。

2、上述董事、高管本次减持情况与此前已披露的减持股份计划和相关承诺一致,截至本公告日,实际减持股份数量未超过计划减持股份数量,不存在违规情形。

3、公司将持续关注其股份减持计划后续实施的进展情况,并按照相关规定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董监高持股明细表》。

特此公告。

深圳市飞荣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9月16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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