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昂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半年度报告
2019-105
2019年08月
第一节重要提示、目录和释义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王刚、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姚爱斌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何莹声明:保证本半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目 录
第一节重要提示、目录和释义 ...... 2
第二节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 6
第三节公司业务概要 ...... 9
第四节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 13
第五节重要事项 ...... 29
第六节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 58
第七节优先股相关情况 ...... 65
第八节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 66
第九节公司债相关情况 ...... 68
第十节财务报告 ...... 69
第十一节备查文件目录 ...... 176
释义
释义项 | 指 | 释义内容 |
公司、本公司、立昂技术 | 指 | 立昂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
喀什同盾 | 指 | 喀什立昂同盾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
立昂极视 | 指 | 新疆立昂极视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
中泽嘉盟 | 指 | 宁波中泽嘉盟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新疆立润 | 指 | 新疆立润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
和众通联 | 指 | 乌鲁木齐和众通联股权投资有限合伙企业 |
金凤凰 | 指 | 北京金凤凰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
中融汇达 | 指 | 北京中融汇达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
新疆中企 | 指 | 新疆中企股权投资有限合伙企业 |
新疆金悦 | 指 | 新疆金悦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立通设备 | 指 | 新疆立通通用设备制造有限公司 |
瑞邦鼎业 | 指 | 北京瑞邦鼎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公司法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
证券法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
公司章程 | 指 | 《立昂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 |
股东大会 | 指 | 立昂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 |
董事会 | 指 | 立昂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
监事会 | 指 | 立昂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
元/万元/亿元 | 指 | 人民币元/万元/亿元 |
报告期 | 指 | 2019 年 1 月 1 日至 2019 年 6 月 30 日 |
期末、本期末、报告期末 | 指 | 2019 年 6 月 30 日 |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海通证券 | 指 |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律师、柏坤亚宣律所 | 指 | 新疆柏坤亚宣律师事务所 |
会计师、立信 | 指 |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商汤科技 | 指 | 深圳市商汤科技有限公司 |
沃驰科技、杭州沃驰 | 指 | 杭州沃驰科技有限公司 |
大一互联、广州大一 | 指 | 广州大一互联网络互联科技有限公司 |
立昂旗云 | 指 | 立昂旗云(广州)科技有限公司 |
释义项 | 指 | 释义内容 |
北京博锐 | 指 | 北京博锐智达科技有限公司 |
北京黄蚂蚁 | 指 | 北京黄蚂蚁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
佛山明茂 | 指 | 佛山市明茂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
蓝动信息 | 指 | 广州蓝动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
广州上岸 | 指 | 广州上岸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
盈赢信息 | 指 | 广州盈赢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
广州中景 | 指 | 广州中景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
海南新声代 | 指 | 海南新声代通信科技有限公司 |
杭州道渠 | 指 | 杭州道渠科技有限公司 |
杭州多阳 | 指 | 杭州多阳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
杭州极趣 | 指 | 杭州极趣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
杭州上岸 | 指 | 杭州上岸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
杭州十指 | 指 | 杭州十指科技有限公司 |
杭州修格 | 指 | 杭州修格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
杭州萱汐 | 指 | 杭州萱汐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
杭州玉格 | 指 | 杭州玉格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
杭州中佰 | 指 | 杭州中佰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
杭州逐梦 | 指 | 杭州逐梦工场科技有限公司 |
杭州尊软 | 指 | 杭州尊软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
霍尔果斯盛讯 | 指 | 霍尔果斯盛讯互动娱乐传媒有限公司 |
霍尔果斯迅达 | 指 | 霍尔果斯迅达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
德圭信息 | 指 | 上海德圭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
深圳比格高 | 指 | 深圳前海比格高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
乌鲁木齐云桥 | 指 | 乌鲁木齐云桥网安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
浙江恒华 | 指 | 浙江恒华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
第二节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一、公司简介
股票简称 | 立昂技术 | 股票代码 | 300603 |
股票上市证券交易所 | 深圳证券交易所 | ||
公司的中文名称 | 立昂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 ||
公司的中文简称(如有) | 立昂技术 | ||
公司的外文名称(如有) | Leon technology CO.,LTD. | ||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 王刚 |
二、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 | 证券事务代表 | |
姓名 | 周路 | 宋历丽 |
联系地址 | 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燕山街518号立昂技术 | 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燕山街518号立昂技术 |
电话 | 0991-3708339 | 0991-3708335 |
传真 | 0991-3680356 | 0991-3680356 |
电子信箱 | zhoulu@leon.top | songlili@leon.top |
三、其他情况
1、公司联系方式
公司注册地址,公司办公地址及其邮政编码,公司网址、电子信箱在报告期是否变化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注册地址,公司办公地址及其邮政编码,公司网址、电子信箱报告期无变化,具体可参见2018年年度报告。
2、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
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在报告期是否变化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报纸的名称,登载半年度报告的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的网址,公司半年度报告备置地报告期无变化,具体可参见2018年年度报告。
3、注册变更情况
注册情况在报告期是否变更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注册情况在报告期无变化,具体可参见2018年年度报告。
四、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本报告期 | 上年同期 |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
营业总收入(元) | 547,729,281.35 | 242,931,717.03 | 125.47%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 46,102,382.45 | 3,389,434.19 | 1,260.18%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元) | 43,104,224.68 | 1,647,943.06 | 2,515.64%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 -116,048,551.62 | -193,464,917.97 | 40.02%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1793 | 0.0331 | 441.69%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1793 | 0.0331 | 441.69%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2.56% | 0.79% | 1.77% |
本报告期末 | 上年度末 |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 | |
总资产(元) | 3,467,711,125.06 | 1,389,004,887.35 | 149.65%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 | 2,327,950,481.20 | 458,081,696.69 | 408.20% |
五、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1、同时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2、同时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六、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及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 金额 | 说明 |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 14,182.90 |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切相关,按照国家统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 2,917,547.28 |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179,740.20 |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 692,268.42 | |
减:所得税影响额 | 337,710.75 | |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 108,389.88 | |
合计 | 2,998,157.77 | --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第三节 公司业务概要
一、报告期内公司从事的主要业务
公司是否需要遵守特殊行业的披露要求是软件与信息技术服务业公司需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12号——上市公司从事软件与信息技术服务业务》的披露要求
1、主营业务及主要产品
立昂技术是新疆本地的核心安防系统服务和通信网络服务商。作为新疆本地的老牌通讯服务商,公司具有系统集成和安防资质,是一家集通信建设工程咨询、设计、施工、维护、服务外包、网络优化、系统集成和行业应用为一体的综合性ICT(IT信息技术+通讯技术)企业。公司致力于为广大运营商提供通信、网络、信息技术等服务,并基于需方业务需求提供安防系统一体化服务,是新疆领先的信息技术服务商,在新疆系统集成的十强企业中始终排名前三。公司通过内生式增长和外延式并购相结合的方式,凭借多元化的客户结构和多地区的营销策略不断提升自身的市场份额,不仅为公司提供了新的爆发式增长点,还为公司带来一系列行业和社会荣誉。
从2016年开始,随着新疆安防市场需求的大增,立昂技术的安防业务逐步超过了通信业务。但考虑到新疆地区安防市场的投资规模不及预期,政府财政及资金阶段性困难,部分前期政府相关业务不能及时回款,从而导致应收账款账龄延长等因素。公司经营管理层综合各方因素,量身定制属于公司自己的战略发展规划,切实落实经营计划。目前公司已形成了三种成熟的业务模式,一是建设IDC机房集成后交付给客户使用,二是公司提供各种信息集成和技术服务,第三是对已经运行的平台和终端进行维护。而这三种模式所对应的业务则为公司现阶段的主营业务,拉动公司营收业绩增长。
在公司三大主营业务中,运营管理业务包括通信网络运营管理和安防系统运营管理。(1)通信网络技术服务是指为通信运营商提供各种技术服务及系统解决方案,服务对象主要是中国移动、中国电信、中国联通、中国铁塔、广电网络等,以保证电信网、广播电视网和互联网等公众信息网络平稳运行,服务内容主要包括通信网络设计、网络建设、网络运维、网络优化、室内分布等服务。(2)安防系统服务主要是通过网络技术和软件技术,提供从摄像到图像显示和记录的独立完整的数据存储与分析系统,为社会公共安全管理提供智能视觉监控、视频分析、辅助刑事侦察服务。公司基于党政部门和企、事业单位等安防业务需求,以搭建安全防范管理平台为目的,利用综合布线技术、通信传输技术、网络互联技术、多媒体应用技术、安全防范技术、网络安全技术等,将相关设备、软件进行集成设计、工程施工、安装调试、联网接入、开通运行、界面定制开发和应用支持。信息技术服务具有较强的地域性特征、各区域的需求与实际应用的差异性大。公司依托强大的本地化服务优势,以及在复杂多样的经营环境下积累的行业经验,与区域内客户保持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深耕行业应用市场,持续扩大综合优势,提高市场占有率,为公司业绩高速增长提供有力支撑。
IDC作为云时代的重要基础设施,迎来了全球范围内投资建设的高峰期,市场需求保持长期稳定的快速增长。中国市场方面,增速超过全球平均水平,IT运维作为信息化建设后期维护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其重要性也日趋突显。在5G时代天量数据存储需求的背景下,公司近年着力在IDC 业务上不断拓展,抢占IDC发展快车道,现已具备丰富的IDC机房建设及运营经验,IDC业务将未来作为公司的一个高利润增长点,为公司可持续发展保驾护航。报告期内,公司已着手启动建设自建机房10,000柜(毛利率较租用机房高15%)的相关项目,并通过将机房灾备中心新建至新疆等方式提高公司IDC业务市场竞争力,公司还积极研讨为IDC提供绿色动力及整体解决方案等的相关服务内容。从而完备现有的“安防+通信+IDC解决方案”一体化服务,三个业务之间协同效应也将更为明显,大大增强公司在行业的竞争力。
作为系统集成优势企业,将“集成”作为公司的主营业务之一,面对安防项目爆发式增长的市场前景,前瞻性的预见运维服务将是安防产业的下一个春天。公司在稳抓安防系统建设的同时,积极向安防智能运维服务转型,将安防智能运维服务作为公司发展的下一个战略目标。而安防是AI的最佳落脚点,公司牵手人工智能全球顶尖算法厂商商汤科技,“渠道+技术”强强联手,剑指全国智能安防市场。合作期间不仅提高了公司人工智能在以安防为主要应用场景的落地能力,更推进了产业
链的延伸,提升了公司核心竞争力和盈利能力。在物联网方面,公司持续开拓智慧城市、智能交通、智慧停车等业务。智慧城市相关项目以关注民生、服务百姓为主,运用通信技术手段感测、分析、整合城市运行核心系统的各项关键信息,从而对包括民生、环保、公共安全、城市服务、工商业活动在内的各种需求做出智能响应。公司开发的智慧旅游软件助力新疆旅游事业的发展。智慧党建平台解决了新形势下党员管理及党员建设的难题,尤其对新疆驻村工作组访民情、惠民生、聚民心及领导干部结对子、党员远教等问题提供了针对性的解决方案,得到了相关政府部门的高度评价。报告期内,公司依靠在通信网络技术服务与安防系统服务中形成的技术优势和客户积累,根据信息产业的发展趋势,通过内生式增长与外延式并购相结合的方式,将公司业务拓展至信息服务下游的移动增值电信业务和互联网数据中心业务,突破上市公司地域局限,布局全国市场,获得可持续的业绩增长动力。在移动增值领域,全资子公司沃驰科技遵循高效的协调发展战略,以IP为驱动力,实现“渠道推广+数字营销+游戏发行平台+IP孵化”的垂直内部生态体系的搭建,来保证泛娱乐产业IP项目高效落地。在智能时代,高频、高交互成为重要的特征,因而大量边缘计算需求随之产生,给网络技术带来了新的挑战,不仅对时延的要求更高,对智能调配能力和处理、计算海量数据的能力提出更高的要求。对于位居国内前列数据中心(IDC)服务提供商且又刚取得CDN牌照的子公司大一互联而言,边缘计算的需求市场将空前壮大,而CDN公司去建设边缘计算节点和平台会有天然优势,是CDN的一种延伸,公司目前处于前期部署阶段,市场需求还在不断涌现。相对于云厂商,大一的节点会更贴近用户,公司也会更关注边缘平台的服务能力,例如边缘节点的计算、存储资源,以及数据的交互等。
2、经营模式
作为信息系统解决方案及服务供应商,公司与三大运营商、公安、教育等政府部门建立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主要以招投标方式获取工程项目合同。向客户提供包括方案设计、研究开发、软硬件整合、安装调试和后续维护在内的一体化解决方案。同时,亦通过其他供应商间接向终端客户提供解决方案。
3、主要业绩驱动因素
公司业绩驱动因素主要来自区域需求增长和应用拓展两方面。目前智能安防和信息安全都处于高速发展期,尤其随着各地“雪亮工程”的大规模展开,以及《网络安全法》的正式实施,后续会为这两个方向的持续发展提供强有力政策支撑。
一方面,为贯彻落实西部大开发和“一带一路”战略,中央、国务院及有关部委提出了一系列支持新疆稳定和发展的重大政策,从规划引导、产业发展、重大项目安排、资金配置和对口援疆等方面,都加大了对新疆地区的支持和倾斜。自中央提出“一带一路”战略构想以来,新疆作为核心区,面临重大发展机遇;在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后,明确了新疆工作的总目标是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新疆公共安全建设需求凸显。公司长期以来一直致力于新疆区域公共安全信息化建设,作为新疆区域通信服务的领军企业,历经20年发展,已成为新疆地区规模较大的综合性信息技术服务企业,具有较强的地域竞争优势。
另一方面,云计算、大数据、人工智能、视频分析等技术的进一步升级,为公共安全领域带来了更加细分和个性化的应用需求,要求产品能够快速迭代、并具备创新性、先进性及实战性。公共安全领域应用正在向大数据融合和可视化扩展。公司是新疆本地的核心安防系统服务和通信网络服务商,通过利用前期拥有的市场,整合通信和安防,全面推动“立体”安防的建设,即为从终端到传输到机房到数据采集到AR数据分析,参与新疆智慧城市建设,凭借先进的技术和服务,赢得了一系列行业和社会荣誉。
4、行业发展阶段与周期性特点
2015年9月开始,基于九部委联合印发的《关于加强公共安全视频监控建设联网应用的若干意见》 (以下简称“意见”),“雪亮工程”开始向全国推广。意见中提出目标,到2020年,各地进行全面考核,基本实现“全域覆盖、全网共享、全时可用、全程可控”的公共安全视频监控建设联网的要求,经过2016年、2017年、2018年的落地摸索与试点建设,行业经验和建设思路得到充分积累,接下来的2年必将迎来“雪亮工程”的集中建设期,为智能安防产业带来巨大的市场增量,促使其进入快速落地期;同时随着2017年6月《网络安全法》的正式实施,全社会对于信息安全信息化的需求会进入集中的爆发期,政府行业的安全合规需求尤其明显,促使信息安全产业会加速进入落地建设期。
5、公司所处的行业地位
公司已拥有建设部―通信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资质、工信部通信信息网络系统集成企业乙级资质,也是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甲级企业,具备较强的开展信息技术服务的能力(公司通信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资质正在申请中)。历经20年发展,立昂技术已成为新疆地区通信服务与安防系统服务领军企业。
二、主要资产重大变化情况
1、主要资产重大变化情况
主要资产 | 重大变化说明 |
股权资产 | 较期初增加327.36%,主要系收购了杭州沃驰中有联营企业所致。 |
固定资产 | 较期初增加24.28%,主要系收购了杭州沃驰和广州大一两家子公司合并增加的固定资产。 |
无形资产 | 较期初增加79.88%,主要系收购了杭州沃驰和广州大一两家子公司合并增加的无形资产。 |
在建工程 | 较期初增加11965.13%,主要系收购了广州大一合并增加的在建工程。 |
货币资金 | 较期初增加221.20%,主要系收购了杭州沃驰和广州大一两家子公司合并增加和募集资金所致。 |
存货 | 较期初减少33.17%,主要系西北区域受大环境影响,本年新承接项目较少。 |
商誉 | 较期初增加100%,主要系收购了杭州沃驰和广州大一两家公司所致。 |
应收账款 | 较期初增加53.60%,主要系收购了杭州沃驰和广州大一两家公司所致。 |
长期应收款 | 较期初减少25.42%,主要系到期未收回重分类到应收账款所致。 |
2、主要境外资产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三、核心竞争力分析
公司是否需要遵守特殊行业的披露要求是软件与信息技术服务业立昂技术作为新疆综合性信息技术服务的领导者,坚持“技术洞见结合创意洞见,实现千秋伟业”的战略目标,着重深耕智能安防、智慧城市、人工智能、云计算、物联网、大数据等领域。现已成为新疆本地核心的安防系统服务和通信网络服务商,具有很强的地域竞争优势。同时,公司整合最先进的前沿技术,在产业布局上合理、适时,三大业务板块相互协同和深度融合,充分享受新疆安防与IDC需求增长以及多元化5G时代的市场红利,为公司业务的稳定性和盈利能力的高速可持续增长提供充分的保障。
1、疆内安防需求优势
为贯彻落实西部大开发和“一带一路”战略,中央、国务院及有关部委提出了一系列支持新疆稳定和发展的重大政策,从规划引导、产业发展、重大项目安排、资金配置和对口援疆等方面,都加大了对新疆地区的支持和倾斜。尤其随着各地“雪亮工程”的大规模展开,以及《网络安全法》的正式实施,后续会为这两个方向的持续发展提供强有力政策支撑。公司依托在通信和安防领域上的卓越成就,扎根新疆,辐射西部地区,现已经打造成为区域内最具竞争力的信息技术企业之一。在一系列强有力的政策支持下结合公司自身的资源优势,必将使公司在安防领域上达到前所未有的空前高度。
2、资本运作及履约能力优势
报告期内,资本市场赋予公司的竞争优势日益凸显。公司通过资本运作并购了广州大一互联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和杭州
沃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大一互联是一家专业从事互联网数据中心(Internet Data Center,IDC)运营及其他互联网综合服务的提供商,为客户提供机房模块定制、云优化服务、互联网专线、流量清洗、多云互联等增值服务,该公司在华南地区的 IDC 运营维护领域具有较强竞争力,其经营前景良好,符合公司立足新疆布局全国的战略需要,还可提高公司IDC业务的市场竞争力。沃驰科技与中国移动、中国电信、中国联通三大运营商深度合作,拥有的三大电信运营商有效计费代码超过300个,为三大运营商移动基地平台提供阅读、视频、动漫、音乐、游戏等内容,并帮助运营商基地平台运营、推广对应的内容,吸引消费者在运营商的移动平台上消费。沃驰科技不仅围绕电信运营商基地开展数字阅读、视频、动漫等增值电信业务,同时构建自有平台开拓数字阅读服务,未来,随着用户付费阅读观念进一步成熟,文学、影视、动漫等源头价值将被逐步挖掘,沃驰科技的业务收入也将随行业发展继续高速增长,为公司发展提供充足的动力支持。在履约能力方面,进入资本市场之后带来的融资能力,使公司有充足的资本来支撑不断扩大的市场规模所带来的交付和成本支出的资金压力,履约能力也早已经成为公司重要的核心竞争力。
本次资产重组完成后,立昂技术以信息技术为主线,将公司业务拓展至信息服务下游的移动增值电信业务和互联网数据中心业务,与公司现有业务形成协同效应,对公司未来发展具有战略性意义。
3、客户资源优势
公司凭借20余年来引领信息服务产业变革与创新的经验积累,拥有对各个行业敏锐的洞察力及理解力,依靠密集的营销渠道与扎实的业务拓展能力,公司在对外长期提供信息化建设的过程中不断积累大量优质客户资源。客户群体现已覆盖电信运营商、公安、教育等政府部门。
公司不仅作为解决方案的提供商,向业内客户提供增值服务,还在此基础上与需求方进行更深层次的合作交流,达到凝聚各方力量并助力行业生态发展与创新的目标。公司通过自身优势,发展NB-IoT和其他相关应用平台扩展等业务,正逐步参与并深入到中亚国家信息化的建设中。
4、技术优势
公司在技术和产品方面,始终坚持自主创新与自主可控,作为疆内行业发展里程的见证者与领跑者,历经多年,积累了智能安防、智慧城市、人工智能、云计算、物联网、大数据等一系列核心技术。并在报告期内与国际顶尖的AI算法巨头深圳市商汤科技有限公司成立合资公司,加速公司AI技术的提升与创新,基于以上先进技术,公司能为客户进行定制开发,助力客户实现“互联网+”、“大数据+”和“人工智能+”的转型升级。在信息技术领域的深厚技术沉淀,使公司常年屹立于信息服务行业的顶端。
5、人才优势
公司坚持创新引领发展,大力实施科技创新人才培养计划,积极在国家重大战略需求、国民经济热点领域与国家安全关键领域谋篇布局,在科技创新过程中,建立起一支技术精湛、经验丰富、业务熟练、结构合理、团结协作的研发、销售和管理团队。报告期内,公司积极引入业内顶尖的营销人才及研发人才,为公司全方位快速发展提供了有力保障,同时科学合理的薪酬机制,有效保证了公司核心团队的稳定。
与传统服务业不同,公司的技术人员需掌握电信运营商的多种网络系统和多种技术,熟悉各类通信设备,精通无线、传输、动力、网管等专业知识。同时由于通信技术的飞速发展,公司技术人员需不断地跟踪和学习、不断地掌握新技术。公司从事通信网络技术服务行业多年,建立起了成熟的运营团队,在通信网络建设、代维等领域积累了丰富的技术经验,在服务过程中能采用有效的技术方法与手段,为客户提供优质的服务。
6、突出的项目管理能力
随着公司业务规模的扩大和业务复杂度的提高,仅仅依靠经验提供服务已经不能满足公司高速发展的要求。依托公司在行业领域的锐意进取和对行业独到的见解,借助地域优势,从团队架构、业务流程和服务规范三个维度上总结出了专属立昂的标准和规范,通过公司建设的通信网络技术服务智能平台将这一系列的以信息化的手段给予固化和沉淀,从而实现了公司业务的系统化、模块化和高效化,客户需求响应和服务交付效率的优势已经成为公司最具代表性的核心竞争力。
第四节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一、概述
2019年上半年,国内外形势错综复杂。中美贸易摩擦,全球贸易保护主义抬头,国内经济下行压力加大、宏观经济增速降低,致使公司经营活动受到严峻的考验。在公司“技术洞见,立足世界”的总发展战略引领下,公司充分发挥多年积累的技术和口碑优势,业务发展不断延伸,结合出色的资本运作能力,整合下游产业链引入新的技术与产品,突破上市公司地域局限,不断开拓市场,布局新的战略机遇和爆发式增长点。依托公司在行业领域的锐意进取和对行业独到的见解,在报告期内,公司通过资本市场平台,进行了重大资产重组收购。重组后形成了以信息技术为主,信息服务下游的移动增值业务与互联网数据中心业务协同共进的新局面。未来公司将在通信与安防的双轮驱动下,通过内生式增长和外延式并购相结合的方式,达到前所未有的空前高度。报告期内,公司管理层切实履行职责,积极有序推进公司生产经营各项工作。但在公司总体经营向好的情况下,也存在一定的压力和风险。较上年相比,比较突出的是公司主营业务利润率的下降。受新疆安防市场投资规模的减少、政府财政及资金阶段性困难以及公司本年度研发投入的加大等,导致了公司利润的降低,公司将通过合理的资金利用、积极寻求新的利润增长点等一系列措施持续改进,从而提高公司的盈利能力,更好的维护投资者权益。本报告期公司实现营业总收入 547,729,281.35元,较上年同期增长125.47%;营业利润63,013,054.64元,较上年同期增长1,292.25%;利润总额 62,804,113.39元,较上年同期增长1,315.23%;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46,102,382.45元,较上年同期增长1,260.18%。报告期内,公司主要开展以下工作:
(一)聚焦主营业务,布局行业未来
报告期内,公司聚焦信息技术服务这一主线,采取一体两翼策略,即“通信信息综合服务+安防系统工程+IDC机房集成”,各方协同发展。通过并购重组,整合下游产业链,将业务延伸至IDC增值服务与增值电信业务等领域。在拓展信息行业的同时,深挖党政部门和企、事业单位等安防业务需求,利用新技术、大数据、云计算等,充分运用细分领域的专业知识,不断积累自身优势,深耕行业应用市场,持续扩大综合优势,提高市场占有率。安防领域方面,随着中央、国务院及有关部委提出了一系列支持新疆稳定和发展的重大政策,新疆安防市场的需求不断增加,而公司近年来的集中安防项目仍处于保质期内,运营收入尚未放量,在未来随着大规模安防项目逐步建成,安防运营将成为公司安防业务收入的又一大来源,公司将继续坐享区域安防带来的行业红利。通信技术领域,过去5年,新疆信息传输、计算机服务及软件业固定资产投资低于全国平均水平(最高不足平均水平的80%),在举国开展5G建设的大环境下,新疆通信基础建设发展后劲十足。公司凭借近二十年来引领信息服务产业变革与创新的经验积累,拥有对通信技术行业独到的理解力,依靠密集的营销渠道与扎实的业务拓展能力,公司与新疆三大通信运营商合作密切,通信工程业务在新疆市场份额占比逐年提升,订单情况稳定,公司通信信息服务类业务稳步前行。
随着4G网络建设进入成熟期,5G 及物联网等新兴技术和应用也快速崛起,未来5G将推动移动通信技术产业的重大飞跃,带动芯片、软件等快速发展,催生新业态的出现。5G 网络将朝着网络多元化、宽带化、综合化、智能化的方向发展,布局5G市场,抢占移动通信技术新高地也会成为各通信企业追求创新发展的一大突破。多元化的5G时代带给公司的红利不单体现在未来通信工程业务的高速增长上,还将更加直接的体现在公司新收购的两家子公司的营业额上。沃驰科技和大一互联分别在移动增值电信领域和互联网数据中心领域具有较强的实力,在5G时代催生天量数据储存的需求背景下重组大一互联,在内容付费产业爆发式增长的市场条件下并购沃驰科技,通过整合这两家公司的业务,延伸信息技术服务产业链,贯穿电信产业链的多业务服务能力,在客户资源层面上优势互补、深度结合,进一步拓展公司业务规模,大幅增强公司未来的盈利能力。
公司抓住5G这个时代发展的机遇,加强5G与垂直行业的融合创新研究,以5G/4G、智能终端、光通信、云计算、大数据等产品应用为突破口,构建支撑行业发展的5G 网络,为公司通信业务的发展在5G新时代来临的战场上赢得先机。
物联网方面,公司持续开拓智慧城市、智能交通、智能消防、智慧停车等业务。智慧城市相关项目以关注民生、服务百姓为主,运用通信技术手段感测、分析、整合城市运行核心系统的各项关键信息,从而对包括民生、环保、公共安全、城
市服务、工商业活动在内的各种需求做出智能响应。公司开发的智慧旅游软件助力新疆旅游事业的发展;通过整合通信和安防,全面推动“立体”安防的建设,参与新疆智慧城市建设等,得到了相关政府有关部门的高度评价。随着移动互联网逐步跨向万物互联的时代,公司将把物联网业务作为公司发展的下一个战略目标。面对行业发展的重大机遇期,公司持续加大营销体系建设投入,不断在高品质客户市场深耕细作。以客户需求为导向,结合客户特点和业务需求,提供专业的解决方案,并结合自身积累的行业经验为客户提供建议。在保持疆内市场优势的同时,加大宁夏、甘肃、青海、陕西、湖北、贵州等地的力量投入,同时通过并购两家下游产业公司,逐步向华南中心城市进行战略布局,公司还积极响应国家“一带一路”发展战略,逐步参与到中亚国家信息化的建设中,实现“依托北上广深的尖端技术,扎根新疆,辐射西北,走向中亚”的中期战略目标。
(二)加大行业研发力度,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
公司始终坚持自主研发与创新,通过与世界级技术厂商签署战略合作协议,进行技术上的深入交流,掌握了多项业内专有技术,报告期内,大数据,云计算,物联网等技术深入普及,核心技术重点投入,技术壁垒不断突破,公司根据市场发展趋势,基于多年运维经验将上一代运维管理平台进行了全面升级,主要用于实时运行状态的安全监控、数据报送、检修反馈、定期维护、等多方位综合管理。通过技术上的更新换代,以及软、硬件使用上的优化组合,全方位适应安防与IT系统运维业务持续发展的需要。
在产品研发方面,公司自主研发的SM-8L智能控制终端与智能控制终端箱,结合公司自建的智能运维管理平台,被广泛应用在政府、电力、电信、医疗、铁路、军队、社区、企业等各个领域,针对监控设备、机房运行维护中的安全隐患,对机房动力、环境、网络、安保等进行集中监控和管理,大数据分析设备的故障信息、人员维护信息,对设备的上线率、故障类型等进行统计分析,实现事前预防、事中响应、事后总结,为设备选型、第三方维护管理及未来规划决策提供依据。加入智能维护功能,实现设备远程控制重启、智能加热与制冷、智能判断与短信告警通知,提高设备的运维效率减轻业主的运维压力。
公司在强化技术研发创新的同时,注重研发成果在项目实践中的应用,重视研发成果向经营成果的转化。截至报告期末,公司自主研发的智能控制终端箱和智能运维管理平台,早已火遍西部各个地区。公司各项专有技术已成功运用在多个重大项目中,技术优势得到了市场的充分验证。
(三)重视人才建设,提升团队水平,增强内控,提质增效
报告期内,公司加强人才引进的广度、深度和力度,通过各种招聘渠道积极引入业内顶尖的营销人才及研发人才。逐步完善人才管理机制,不断健全目标管理和绩效考核体系,培育持续成长动力。同时采取短期与长期激励相结合的人才激励体系,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充分调动其积极性和创造性,提升核心团队凝聚力和企业核心竞争力。公司通过持续不断的优化内部组织结构,目前已建立起一支技术精湛、经验丰富、业务熟练、结构合理、团结协作的研发、销售和管理团队。为公司全方位快速发展提供了有力保障。2019年上半年,随着公司业务的高速发展,人员规模的壮大,为夯实管理基础,提升管理效能,提高公司的规范运作水平。公司还积极开展各类培训工作,着手搭建内部培训讲师体系,不仅提升了员工的专业技术水平和工作能力,还促进了员工间的交流与协作,为公司培训核心人才构建良好的孵化平台。
(四)实施并购重组,助推公司飞速发展
报告期内,公司开展并购重组,通过向沃驰科技和大一互联全体股东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方式购买其合计持有的沃驰科技100%股权和大一互联100%股权。沃驰科技作为诞生在互联网重镇杭州的移动增值服务公司,能够成为公司开拓长三角业务的桥头堡,而大一互联作为珠三角地区具有一定区域影响力互联网数据中心运营商,在该区域具备良好的客户资源,并与移动、电信和联通三大运营商建立了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公司通过本次收购获得了沃驰科技和大一互联的客户资源和技术能力,有望强化在原有信息技术服务领域的综合能力和优势地位,还可点状突破长三角和珠三角的电信市场,做大做强主业。这些都将大幅增强公司未来的盈利能力,进而提升公司的价值。
二、主营业务分析
概述参见“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中的“一、概述”相关内容。
主要财务数据同比变动情况
单位:人民币元
本报告期 | 上年同期 | 同比增减 | 变动原因 | |
营业收入 | 547,729,281.35 | 242,931,717.03 | 125.47% | 新增了IDC业务和增值电信服务两个业务板块所致 |
营业成本 | 365,418,271.95 | 193,836,777.49 | 88.52% | 新增了IDC业务和增值电信服务两个业务板块所致 |
销售费用 | 11,958,594.28 | 6,432,465.87 | 85.91% | 新增了IDC业务和增值电信服务两个业务板块同时销售费用增加所致 |
管理费用 | 35,053,410.57 | 17,123,769.94 | 104.71% | 新增了IDC业务和增值电信服务两个业务板块同时管理费用增加所致 |
财务费用 | 9,645,172.11 | 3,125,288.04 | 208.62% | 主要系借款增加导致利息增加所致 |
所得税费用 | 14,034,941.04 | 1,048,307.68 | 1,238.82% | 新增了IDC业务和增值电信服务两个业务板块同时所得税费用增加所致 |
研发投入 | 17,492,280.20 | 4,098,593.50 | 326.79% | 收购两家公司,两家公司有研发费用所致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16,048,551.62 | -193,464,917.97 | 40.02% | 主要系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减少所致。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04,278,058.11 | -24,468,607.81 | 326.17% | 主要系收购两家子公司支付的现金对价所致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499,310,317.50 | 97,746,452.13 | 410.82% | 主要系发行非公开募集资金所致 |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278,983,707.77 | -120,187,073.65 | 332.12% | 主要系发行非公开募集资金和收购两家公司所致 |
公司报告期利润构成或利润来源发生重大变动
√ 适用 □ 不适用
1、公司在2018年6月20日和2018年6月26日分别与广州大一互联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杭州沃驰科技有限公司签订了购买协议,于2018年12月29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核发的《关于核准立昂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向金泼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18】2183 号),确定购买日为2019年1月1日,从2019年1月1日纳入合并报表范围,两家公司效益较好,导致本期利润有较大浮动。
2、财务费用同期对比增加208.62%,主要原因系应收账款回款能力弱,为保证正常运营资金,增加银行贷款,财务费用同比增加。
3、信用减值损失同期对比增加214.01%,主要原因系政府财政及资金阶段性困难,部分前期政府相关业务不能及时回款,导致应收账款账龄延长,根据会计的谨慎性原则,计提了相应的应收账款坏账准备。占比10%以上的产品或服务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人民币元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毛利率 | 营业收入比上年同期增减 | 营业成本比上年同期增减 | 毛利率比上年同期增减 | |
分产品或服务 | ||||||
分行业 | ||||||
信息技术服务 | 239,816,751.10 | 179,500,848.33 | 25.15% | -1.28% | -7.40% | 4.94% |
IDC服务 | 176,324,505.84 | 136,994,982.01 | 22.31% | |||
增值电信服务 | 122,161,427.40 | 46,156,948.72 | 62.22% | |||
分产品 | ||||||
安防系统工程 | 94,674,783.33 | 70,134,974.42 | 25.92% | -28.41% | -30.31% | 2.02% |
通信网络工程 | 62,743,519.28 | 46,000,347.04 | 26.69% | -3.88% | -7.79% | 3.12% |
IDC服务 | 176,324,505.84 | 136,994,982.01 | 22.31% | |||
运营商 | 122,161,427.40 | 46,156,948.72 | 62.22% | |||
分地区 | ||||||
中国大陆 | 547,729,281.35 | 365,418,271.95 | 33.28% | 125.47% | 88.52% | 13.08/% |
公司需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12号—上市公司从事软件与信息技术服务业务》的披露要求:
报告期内营业收入或营业利润占10%以上的行业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毛利率 | 营业收入比上年同期增减 | 营业成本比上年同期增减 | 毛利率比上年同期增减 | |
分客户所处行业 | ||||||
信息技术服务 | 239,816,751.10 | 179,500,848.33 | 25.15% | -1.28% | -7.40% | 4.94% |
IDC服务 | 176,324,505.84 | 136,994,982.01 | 22.31% | |||
增值电信服务 | 122,161,427.40 | 46,156,948.72 | 62.22% | |||
分产品 | ||||||
信息技术服务 | ||||||
安防系统工程 | 94,674,783.33 | 70,134,974.42 | 25.92% | -28.41% | -30.31% | 2.02% |
通信网络工程 | 62,743,519.28 | 46,000,347.04 | 26.69% | -3.88% | -7.79% | 3.12% |
IDC服务 | ||||||
IDC服务 | 176,324,505.84 | 136,994,982.01 | 22.31% | |||
增值电信服务 | ||||||
运营商 | 122,161,427.40 | 46,156,948.72 | 62.22% | |||
分地区 | ||||||
中国大陆 | 547,729,281.35 | 365,418,271.95 | 33.28% | 125.47% | 88.52% | 13.08% |
报告期内单一销售合同金额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30%以上且金额超过5000万元的正在履行的合同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主营业务成本构成
单位:元
成本构成 | 本报告期 | 上年同期 | 同比增减 | ||
金额 | 占营业成本比重 | 金额 | 占营业成本比重 | ||
信息技术服务 | |||||
材料费 | 71,626,168.32 | 19.60% | 73,373,210.85 | 37.85% | 2.05% |
劳务费 | 85,730,719.40 | 23.46% | 94,533,507.22 | 48.77% | -1.01% |
职工薪酬 | 11,678,977.52 | 3.20% | 12,492,198.99 | 6.44% | 0.06% |
其他 | 10,464,983.09 | 2.86% | 13,437,860.43 | 6.93% | -1.10% |
IDC服务 | |||||
带宽使用费 | 81,788,908.54 | 22.38% | |||
机柜租赁费 | 40,376,392.08 | 11.05% | |||
其他 | 14,829,681.39 | 4.06% | |||
增值电信服务 | |||||
运营商 | 46,156,948.72 | 12.63% | |||
其他 | 2,765,492.90 | 0.76% |
三、非主营业务分析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人民币元
金额 | 占利润总额比例 | 形成原因说明 | 是否具有可持续性 | |
投资收益 | -1,441,892.16 | -2.30% | 主要来自联营企业按比例计算的享有或承担的收益或损益 | 是 |
营业外收入 | 40,173.33 | 0.06% | 否 | |
营业外支出 | 249,114.58 | 0.40% | 否 | |
信用减值损失 | -44,557,250.08 | -70.95% | 计提应收账款和其他应收款的坏账准备 | 否 |
四、资产、负债状况分析
1、资产构成重大变动情况
单位:人民币元
本报告期末 | 上年同期末 | 比重增减 | 重大变动说明 | |||
金额 | 占总资产比例 | 金额 | 占总资产比例 | |||
货币资金 | 400,708,027.89 | 11.56% | 127,025,469.43 | 10.12% | 1.44% | |
应收账款 | 1,047,199,416.48 | 30.20% | 520,645,758.80 | 41.48% | -11.28% | 主要系安防工程回款受政府资金影响,部分项目回款不如预期,期末余额增加 |
存货 | 87,862,648.24 | 2.53% | 120,556,962.15 | 9.60% | -7.07% | |
投资性房地产 | 0.00% | 8,890,558.45 | 0.71% | -0.71% | ||
长期股权投资 | 10,485,293.86 | 0.30% | 3,238,520.91 | 0.26% | 0.04% | |
固定资产 | 188,108,460.19 | 5.42% | 154,617,471.62 | 12.32% | -6.90% | |
在建工程 | 18,202,565.04 | 0.52% | 382,582.53 | 0.03% | 0.49% | |
短期借款 | 157,915,079.80 | 4.55% | 36,000,000.00 | 2.87% | 1.68% | |
长期借款 | 130,800,000.00 | 3.77% | 32,206,000.00 | 2.57% | 1.20% |
2、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和负债
□ 适用 √ 不适用
3、截至报告期末的资产权利受限情况
详见“第十节、七、53、所有权或使用权受到限制的资产”。
五、投资状况分析
1、总体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报告期投资额(元) | 上年同期投资额(元) | 变动幅度 |
1,784,876,819.76 | 29,247,937.10 | 6,002.57% |
2、报告期内获取的重大的股权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被投资公司名称 | 主要业务 | 投资方式 | 投资金额 | 持股比例 | 资金来源 | 合作方 | 投资期限 | 产品类型 | 预计收益 | 本期投资盈亏 | 是否涉诉 | 披露日期(如有) | 披露索引(如有) |
新疆汤立科技有限公司 | 计算机软件和计算机系统集成的技术研究、技术咨询、技术转让与服务;电子商务平台的技术研发和咨询;从事智能视频图像分析系统、智能交通系统产品、电子安防系统产品的技术开发与销售;从事计算机硬件及辅助设备的技术开发与销售;数据处理;国内广告设计、发布、制作。 | 增资 | 4,900,000.00 | 49.00% | 自筹 | 深圳市商汤科技有限公司 | 长期 | -- | 0.00 | -364,602.46 | 否 | ||
立昂旗云(广州)科技有限公司 | "电子产品批发;机械配件零售;通讯终端设备批发;计算机零售;计算机零配件批发;软件开发;多媒体设计服务;通信设备零售;计算机技术开发、技术服务;计算机批发;软件批发;通讯设备及配套设备批发;互联网商品销售(许可审批类商品除外);计算机零配件零售;软件零售;办公设备耗材零售;互联网商品零售(许可审批类商品除外);信息系统集成服务;计算机房维护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数据处理和存储服务;受企业委托从事通信网络的维修、维护(不涉及线路管道铺设等工程施工);通信技术研究开发、技术服务;增值电信服务(业务种类以《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载明内容为准)。" | 收购并增资 | 55,000,000.00 | 100.00% | 募投资金 | -- | 长期 | -- | 0.00 | -2,777,836.63 | 否 | 2019年05月10日 | 巨潮资讯网2019-066 |
广州大一互联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 电子产品批发;机械配件零售;通讯终端设备批发;计算机零售;计算机零配件批发;软件开发;多媒体设计服务;通信设备零售;计算机技术开发、技术服务;计算机批发;软件批发;通讯设备及配套设备批发;互联网商品销售(许可审批类商品除外);计算机零配件零 | 收购并增资 | 500,000,000.00 | 100.00% | 发行股份及现金 | -- | 长期 | -- | 0.00 | 16,905,729.35 | 否 | 2019年01月02日 | 巨潮资讯网2019-001 |
被投资公司名称 | 主要业务 | 投资方式 | 投资金额 | 持股比例 | 资金来源 | 合作方 | 投资期限 | 产品类型 | 预计收益 | 本期投资盈亏 | 是否涉诉 | 披露日期(如有) | 披露索引(如有) |
售;软件零售;办公设备耗材零售;互联网商品零售(许可审批类商品除外);信息系统集成服务;计算机房维护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数据处理和存储服务;受企业委托从事通信网络的维修、维护(不涉及线路管道铺设等工程施工);通信技术研究开发、技术服务;增值电信服务(业务种类以《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载明内容为准); | |||||||||||||
杭州沃驰科技有限公司 | 服务:增值电信业务,利用信息网络经营音乐娱乐产品、动漫产品,数字网络工程、通讯设备、计算机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成果转让,经济信息咨询;批发、零售(含网上销售):书报刊,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计算机软硬件及配件,通讯设备,电子产品,仪表仪器;其他无需报经审批的一切合法项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收购 | 1,198,000,000.00 | 100.00% | 发行股份及现金 | -- | 长期 | -- | 0.00 | 52,238,193.22 | 否 | 2019年01月02日 | 巨潮资讯网2019-001 |
北京博锐智达科技有限公司 | 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技术服务;基础软件服务;计算机系统服务;应用软件开发;教育咨询;文化咨询;翻译服务;承办展览展示活动;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广告;软件开发;软件咨询;销售自行开发的产品;经营电信业务。(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经营电信业务以及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 收购 | 13,000,000.00 | 100.00% | 自有 | -- | 长期 | -- | 0.00 | 174,343.45 | 否 | ||
乌鲁木齐 | 计算机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转让;信 | 新设 | 510,000.00 | 51.00% | 自有 | 肖胜 | 长期 | -- | 0.00 | 1,126,328.90 | 否 | 2019年3 | 巨潮资讯网 |
被投资公司名称 | 主要业务 | 投资方式 | 投资金额 | 持股比例 | 资金来源 | 合作方 | 投资期限 | 产品类型 | 预计收益 | 本期投资盈亏 | 是否涉诉 | 披露日期(如有) | 披露索引(如有) |
云桥网安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 息技术咨询服务;社会经济咨询(投资咨询除外);企业营销策划;企业管理咨询,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国内外各类广告;应用软件开发;互联网信息服务。 | 辉 | 月25日 | 2019-041 | |||||||||
合计 | -- | -- | 1,771,410,000.00 | -- | -- | -- | -- | -- | 0.00 | 67,302,155.83 | -- | -- | -- |
3、报告期内正在进行的重大的非股权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名称 | 投资方式 | 是否为固定资产投资 | 投资项目涉及行业 | 本报告期投入金额 | 截至报告期末累计实际投入金额 | 资金来源 | 项目进度 | 预计收益 | 截止报告期末累计实现的收益 | 未达到计划进度和预计收益的原因 | 披露日期(如有) | 披露索引(如有) |
广纸云数据中心项目 | 自建 | 是 | 信息技术服务 | 1,594,527.53 | 17,997,927.53 | 募集资金 | 6.67% | 0.00 | 0.00 | 不适用 | 2019年05月10日 | 2019-065 |
陈村IDC机房建设工程 | 自建 | 是 | 信息技术服务 | 4,337,471.89 | 6,428,197.57 | 自筹 | 58.44% | 0.00 | 0.00 | 不适用 | ||
合计 | -- | -- | -- | 5,931,999.42 | 24,426,125.10 | -- | -- | 0.00 | 0.00 | -- | -- | -- |
4、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
□ 适用 √ 不适用
5、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1)募集资金总体使用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 50,509.92 |
报告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6,114.15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11,443.97 |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0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1,046.34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2.07% |
募集资金总体使用情况说明 | |
一、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情况:1、2017年1月23日,公司实际收到募集资金90,935,000.00元,支付发行费用7,650,000.00元,募投资金净额为人民币83,285,000元。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13,616,650.90元,支付募集资金项目金额47,911,891.42元,支付用于临时补充流动资金70,000,000.00元(已归还募集资金70,000,000.00元),收到的利息收入为149,650.11元,支付的手续费为2,568.91元。截止2019年6月30日,募集资金专户账面余额21,903,538.88元。 二、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情况:2019年4月19日,公司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443,799,938.34元,扣除发行承销费用12,560,375.61元,实际收到募投资金431,239,562.73元,支付审计等发行费用费9,425,374.51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421,814,188.22元。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21,281,622.22元,支付募集资金项目金额1,713,377.00元,支付并购交易现金对价29,916,201.40元,支付用于临时补充流动资金100,000,000.00元,收到的利息收入为196,083.35元,支付的手续费为1,117.17元。截止2019年6月30日,募集资金专户账面余额269,097,953.78元。 |
(2)募集资金承诺项目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万元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投向 | 是否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 |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 调整后投资总额(1) | 本报告期投入金额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 | 截至期末投资进度(3)=(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本报告期实现的效益 | 截止报告期末累计实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承诺投资项目 | |||||||||||
1、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 | |||||||||||
研发服务中心 | 是 | 8,328.50 | 7,282.16 | 823.03 | 6,152.85 | 84.49% | 2018年02月 | 0 | 0 | 不适用 | 否 |
补充营运资金 | 是 | 1,046.34 | 0 | 0 | 不适用 | 否 | |||||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 8,328.50 | 8,328.50 | 823.03 | 6,152.85 | 84.49% |
2、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 | |||||||||||
广纸云数据中心项目 | 否 | 19,195.42 | 2,299.5 | 2,299.5 | 11.98% | 0 | 0 | 不适用 | 否 | ||
支付本次交易现金对价 | 否 | 22,986 | 2,991.62 | 2,991.62 | 13.01% | 0 | 0 | 不适用 | 否 | ||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 -- | 42,181.42 | 8,328.50 | 5,291.12 | 5,,291.12 | -- | -- | 0 | 0 | -- | -- |
超募资金投向 | |||||||||||
不适用 | |||||||||||
合计 | -- | 50,509.92 | 8,328.5 | 6,114.15 | 11,443.97 | -- | -- | 0 | 0 | -- | -- |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 | “研发服务中心项目”具体包括研发大楼及楼宇智能化建设,募资资金只能支撑研发大楼及楼宇智能化工工程的建设投入,相关楼宇已于2018年2月完工并投入使用,无法单独核算投资效益。该项目虽然不直接产生效益,但通过研发中心的建设,加强自主创新能力,增加本公司通信技术含量和核心竞争力,从而间接提高了公司整体盈利能力。 | ||||||||||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无 | ||||||||||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 不适用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 不适用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 不适用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 适用 | ||||||||||
1、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置换情况:公司2015年5月第一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研发服务中心建设项目”剩余投入将全部由募集资金投入,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在募集资金实际到位之前已由公司利用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在募集资金到位后予以置换。截至2017年1月25日,由公司利用自筹资金先行投入13,616,650.90元。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17]第ZA10145号《关于立昂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保荐机构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和保荐代表人金涛、赵鹏查后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事项。公司2017年2月23日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13,616,650.90元。 2、向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资金置换情况: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的实际情况,公司已使用自筹资金先行投入。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预先投入情况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19]第ZA14049号《关于立昂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确认了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资金情况。截至2019年4 |
月30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总额为21,281,622.22元。公司于2019年5月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2019年第五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2019年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以本次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置换先期已投入的自筹资金21,281,622.22元。上市公司独立董事于2019年5月9日发表同意意见。独立财务顾问西部证券对立昂技术实施该事项无异议。 | |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 适用 |
1、2017年7月6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部分募集资金4,000万元用于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到期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公司于2017年12月7日将上述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中的1,000万元提前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于2018年7月5日归还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3,000万元。2018年7月8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募集资金3,000万元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董事会批准之日起12个月,到期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此事项无异议。截至2019年6月30日,公司用于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3,000万元已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2、公司于2019年5月20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10,000万元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十二个月,到期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 |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 | 不适用 |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 截止2019年6月30日,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存放于昆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分行营业部(88102000118710000477)21,903,538.88元、昆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分行营业部(88102000118710001278)187,080,416.97元、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东涌支行(727671702492)82,017,536.81元,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将继续用于募投项目的建设。 |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 无 |
(3)募集资金变更项目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募集资金变更项目情况。
6、委托理财、衍生品投资和委托贷款情况
(1)委托理财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委托理财。
(2)衍生品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衍生品投资。
(3)委托贷款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委托贷款。
六、重大资产和股权出售
1、出售重大资产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未出售重大资产。
2、出售重大股权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七、主要控股参股公司分析
√ 适用 □ 不适用
主要子公司及对公司净利润影响达10%以上的参股公司情况
单位:人民币元
公司名称 | 公司类型 | 主要业务 | 注册资本 | 总资产 | 净资产 | 营业收入 | 营业利润 | 净利润 |
广州大一互联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 子公司 | IDC服务 | 100,000,000.00 | 274,529,956.02 | 167,978,840.50 | 168,988,462.20 | 18,862,156.85 | 16,353,770.56 |
杭州沃驰科技有限公司 | 子公司 | 电信增值业务 | 46,028,571.00 | 333,479,181.21 | 249,331,555.24 | 85,296,130.13 | 60,220,404.71 | 53,413,702.11 |
杭州上岸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 子公司 | 互联网服务业务 | 10,000,000.00 | 58,479,414.92 | 48,429,035.62 | 36,543,819.98 | 19,043,066.22 | 16,453,076.90 |
报告期内取得和处置子公司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名称 | 报告期内取得和处置子公司方式 | 对整体生产经营和业绩的影响 |
立昂旗云(广州)科技有限公司 | 收购并增资 | 对报告期内生产经营和业绩产生重大影响 |
广州大一互联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 收购并增资 | 对报告期内生产经营和业绩产生重大影响 |
广州蓝动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 收购 | 对报告期内生产经营和业绩不产生重大影响 |
公司名称 | 报告期内取得和处置子公司方式 | 对整体生产经营和业绩的影响 |
广州盈赢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 收购 | 对报告期内生产经营和业绩不产生重大影响 |
北京万里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 收购 | 对报告期内生产经营和业绩不产生重大影响 |
佛山市明茂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 收购 | 对报告期内生产经营和业绩不产生重大影响 |
上海德圭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 收购 | 对报告期内生产经营和业绩不产生重大影响 |
杭州沃驰科技有限公司 | 收购 | 对报告期内生产经营和业绩产生重大影响 |
杭州修格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 收购 | 对报告期内生产经营和业绩不产生重大影响 |
杭州多阳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 收购 | 对报告期内生产经营和业绩不产生重大影响 |
杭州道渠科技有限公司 | 收购 | 对报告期内生产经营和业绩不产生重大影响 |
浙江恒华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 收购 | 对报告期内生产经营和业绩不产生重大影响 |
北京黄蚂蚁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 收购 | 对报告期内生产经营和业绩不产生重大影响 |
霍尔果斯盛讯互动娱乐传媒有限公司 | 收购 | 对报告期内生产经营和业绩不产生重大影响 |
杭州上岸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 收购 | 对报告期内生产经营和业绩产生重大影响 |
广州上岸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 收购 | 对报告期内生产经营和业绩不产生重大影响 |
杭州玉格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 收购 | 对报告期内生产经营和业绩不产生重大影响 |
杭州萱汐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 收购 | 对报告期内生产经营和业绩不产生重大影响 |
海南新声代通信科技有限公司 | 收购 | 对报告期内生产经营和业绩不产生重大影响 |
广州中景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 收购 | 对报告期内生产经营和业绩不产生重大影响 |
霍尔果斯迅达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 收购 | 对报告期内生产经营和业绩不产生重大影响 |
杭州尊软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 收购 | 对报告期内生产经营和业绩不产生重大影响 |
杭州中佰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 收购 | 对报告期内生产经营和业绩不产生重大影响 |
杭州逐梦工场科技有限公司 | 收购 | 对报告期内生产经营和业绩不产生重大影响 |
杭州十指科技有限公司 | 收购 | 对报告期内生产经营和业绩不产生重大影响 |
深圳前海比格高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 收购 | 对报告期内生产经营和业绩不产生重大影响 |
乌鲁木齐云桥网安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 收购 | 对报告期内生产经营和业绩不产生重大影响 |
杭州极趣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 收购 | 对报告期内生产经营和业绩不产生重大影响 |
北京博锐智达科技有限公司 | 收购 | 对报告期内生产经营和业绩不产生重大影响 |
主要控股参股公司情况说明
2018年6月20日与广州大一签订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于2018年12月29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发的《关于核准立昂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向金泼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18】2183号),随后参与合并各方已办理了必要的财产权转移手续,确定的购买日为2019年1月1日。广州大一在购买日有6家子公司,分别为立昂旗云(原名叫广州广纸云信息科技有限公司,现更改为立昂旗云(广州)科技有限公司(简称立昂旗云)并由广州大一子公司变为本公司子公司,持股比例为52.38%)、蓝动信息、盈赢信息、北京万里、佛山明茂、德圭信息;本公司对对广州大一的初始投资成本为450,000,000.00元,报告期内增加投资50,000,000.00元,总投资500,000,000.00元,持股比例为100%。广州大一业绩较好,立昂旗云正在建设期,故对报告期内生产经营和业绩产生重大影响。
2018年6月26日与杭州沃驰签订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于2018年12月29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发的《关于核准立昂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向金泼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18】2183号),随后参与合并各方已办理了必要的财产权转移手续,确定的购买日为2019年1月1日。杭州沃驰在购买日有18家子公司,分别为杭州修格、杭州多阳、杭州道渠、浙江恒华、北京黄蚂蚁、霍尔果斯盛讯、杭州上岸、广州上岸、杭州玉格、杭州萱汐、海南新声代、中景网络、霍尔果斯迅达、杭州尊软、杭州中佰、杭州逐梦、杭州十指、深圳比格高。在报告期内新增乌鲁木齐云桥、杭州极趣、北京博锐3家子公司。总投资为1,198,000,000.00元,持股比例为100%。其中杭州沃驰、杭州上岸业绩较好,对报告期内生产经营和业绩产生重大影响。
八、公司控制的结构化主体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九、对2019年1-9月经营业绩的预计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十、公司面临的风险和应对措施
一、行业风险
(一)行业投资放缓的风险全球及中国经济的波动会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中国的信息技术行业;随着每一代通信技术和通信网络的普及,通信业的基础投资会呈现波动性规律;安防系统的投资采购需求也受到社会经济发展和宏观经济的影响。因此受到宏观经济环境变化、信息技术进步及通信设施和安防系统的投资规模调整等因素的影响,信息技术服务业务规模可能随之出现阶段性放缓甚至下降导致公司业务收入放缓甚至大幅下降的风险。对此,公司随着产业链的横向与纵向不断延伸与拓展,在信息技术服务领域多维度的服务切入,保持业务的综合性增长。
(二)客户政策调整的风险公司的主要客户为通信运营商的集团公司、各级子公司或分公司以及党政部门。其采购条件,如对公司技术方案、资质水平、过往业绩、资本实力,会根据行业政策、市场环境及客户总体运作战略和目标的变化而不断调整。若公司未能作出有效的应对措施,导致未取得项目或者取得项目但项目盈利水平较低,将会对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对此,公司依托多年的从业经验,紧跟市场的变化,做好角色定位,紧跟下游市场及客户的变化,做好客户开发及服务深化,保持疆内第三方通信网络技术综合服务商的领先地位。
二、经营风险
(一)客户集中风险公司客户主要集中在三大通信运营商、中国铁塔及部分政府机关、大型企事业单位,公司客户集中度较高。如果公司的后续服务水平或工程质量水平下降,研发创新能力不足,从而不能满足客户的需求,影响与主要客户的合作,将对公司盈利能力产生不利影响。对此,随着公司业务安防系统业务的进一步拓展,不同的客户主体占公司单一服务采购的比重逐步降低。
(二)市场竞争风险经过多年的积累,公司已经在新疆市场取得了较高的市场地位。同时,公司凭借在新疆市场的技术和经验积累,正在逐步将业务拓展至我国其他地区和中亚地区。信息技术服务行业发展迅速,公司在新疆及外部区域将面临日趋激烈的市场竞争。在项目获取过程中,其他竞争对手可能存在采取降低报价的策略以取得业务的情况,公司有可能被迫跟随降低服务价格以保持市场份额稳定,价格的变动可能会对公司盈利能力和经营业绩产生一定影响。对此,公司将秉承服务客户,保持服务品质理念,以新疆为根基,对其他区域采取逐步渗透的方式,或通过资本合作等顶层设计,更好得进入当地市场,做到有效的市场开发。
(三)季节性风险公司主要客户一般在年初制定全年网络规划、建设方案,向外包服务商进行招标或业务洽谈,年中开展项目实施。同时,报告期内,安防系统工程和通信网络工程收入占公司营业收入比例较大,且公司主要业务所在区域大规模工程施工期主要集中在每年的 5 月到 11 月之间,受此影响,上半年公司的营业收入一般较少,下半年营业收入较多。
这种季节性波动会给公司的经营活动和财务管理带来一定风险。对此,公司努力扩大运营维护等季节性波动不强的业务规模,同时尽量平衡业务淡旺季的人员管理和资源调配工作,做到资金与业务节奏的匹配。
三、技术风险
(一)技术更新不及时的风险随着信息技术的不断发展,运营商、设备商及各类信息技术服务需求方对设计与工程技术服务的专业性将提出更高的要求。公司如果不能及时跟踪信息技术发展情况,人员培训不到位,技术研发投入不足或研发投入不能及时转化为经营成果,导致公司无法紧跟行业的发展变化,从而无法满足客户的需求,将影响公司的市场份额及利润水平。对此,公司一方面通过业务的不断发展紧跟市场的技术发展步伐,另一方面公司有意布局一些前沿的技术,在新疆的多重安防场景应用中做到有效技术提升。
(二)技术人员流失和技术失密风险公司主要提供信息技术服务,人才的竞争是公司参与市场竞争的重要因素之一。经过多年的悉心培育,公司拥有了一支专业素质高、创新能力强的研发技术团队,研发技术团队对于公司产品和服务保持技术竞争优势具有至关重要的作用。当前,信息技术行业竞争激烈,经验丰富的技术人才短缺,公司面临技术人员流失的风险。公司十分重视新技术的研发、应用,针对区域特点和客户需求,在安防系统的研发设计过程中积累了丰富的经验,储备了大量处于行业领先地位的专有技术,这些经验和技术使公司有能力在现有业务领域保持较高的市场地位。公司对技术保护高度重视并采取申请专利、著作权等多项技术保护措施,但仍然存在着技术泄密的风险。对此,公司将通过薪酬等多方面的绩效措施吸引高素质的人才不断加入,同时对现有的人员的激励以及失密的风险通过签订服务期限及竞业禁止等协议,在公司内部建立知识产权管理体系等多种手段,保证人员能长期为公司服务,同时防范失密风险。
四、财务风险
随着公司近几年的资本扩张以及经营规模的扩大,公司应收账款的规模也不断增加。公司应收账款余额较大。近年来受国家宏观经济增速降低的影响,政府等大型国有企业资金面偏紧,而公司的主要客户又来源于此,这使得公司款项的回收情况受到较大影响,可能存在不能及时回款的情况,导致应收账款账龄延长存在计提坏账的风险。再者,根据行业惯例,公司工程合同通常约定合同总额的5%-10%作为项目质量保证金,质保期一般为1-3年,随着公司经营规模的扩大,完成项目数量增加,质量保证金的“累积”效应,使得应收账款余额相应增加。一旦发生大额的坏账,将对公司资产质量以及财务状况产生不利影响。这些都会占用流动资金,使公司可能面临流动资金不足而导致财务成本增加、业务增长放缓的风险。
为此,公司积极成立了应收账款专项小组,定期核查应收账款余额,并加以分析,对应收而未收回的账款进行催收。在合同实施过程中,积极与项目经理配合加大进度款的催收力度。部分应收账款账龄长、收款难度大的项目通过向政府管理机关申请或法律诉讼途径进行追讨。
五、商誉减值的风险
公司对外投资并购完成后,在合并资产负债表中将形成一定金额的商誉,如未来吸收合并的子公司经营情况恶化或未能完成业绩承诺,则存在商誉减值的风险,从而对公司当期损益造成不利影响。对此,公司将通过持续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及内控制度、规范公司运作体系、提高董事会管理素质和决策能力,使总公司在与各子、分公司的协同配合下,全面完成既定的各项指标和任务。
六、实际控制人控制风险
公司实际控制人为王刚,其通过直接、间接方式合计控制立昂技术26.31%的股权。公司实际控制人在经营管理方面对公司存在较强控制,若其利用控制地位对本公司经营决策、财务管理、人事任免等方面实施不利影响,可能会对公司经营或其他股东的利益造成一定的损害。对此,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治理及规范的要求,做好信息披露及重大事项的决策工作。
七、不可抗力风险
重大自然灾害、疫情、战争、经济危机、外交恶化、社会突发事件等不可抗力的发生将对公司业务的开展产生严重影响。公司现有业务主要集中在新疆地区,一旦发生上述情况,公司业务将会缩减甚至停滞,导致公司业务难以正常开展,影响公司业绩。
第五节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内召开的年度股东大会和临时股东大会的有关情况
1、本报告期股东大会情况
会议届次 | 会议类型 | 投资者参与比例 | 召开日期 | 披露日期 | 披露索引 |
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 临时股东大会 | 51.18% | 2019年01月29日 | 2019年01月29日 | 披露网址:巨潮网“http://www.cninfo.com.cn/” 公告编号:2019-009 公告名称: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
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 临时股东大会 | 52.87% | 2019年02月15日 | 2019年02月15日 | 披露网址:巨潮网“http://www.cninfo.com.cn/” 公告编号:2019-020 公告名称: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
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 临时股东大会 | 57.81% | 2019年03月05日 | 2019年03月05日 | 披露网址:巨潮网“http://www.cninfo.com.cn/” 公告编号:2019-032 公告名称: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
2018年度股东大会 | 年度股东大会 | 58.94% | 2019年05月16日 | 2019年05月16日 | 披露网址:巨潮网“http://www.cninfo.com.cn/” 公告编号:2019-076 公告名称:2018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
2019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 临时股东大会 | 51.55% | 2019年05月31日 | 2019年05月31日 | 披露网址:巨潮网“http://www.cninfo.com.cn/” 公告编号:2019-082 公告名称:2019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
2、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请求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 适用 √ 不适用
二、本报告期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计划半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三、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履行完毕及截至报告期末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承诺事由 | 承诺方 | 承诺类型 | 承诺内容 | 承诺时间 | 承诺期限 | 履行情况 |
收购报告书或权益变动报告书中所作承诺 | 杭州萱汐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上海泰卧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李张青、王建国 | 股份限售承诺 | 通过本次发行获得的上市公司股份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12个月内不得转让。12个月期满后,萱汐投资、上海泰卧、李张青、王建国(下称补偿义务人)通过本次交易取得的立昂技术股份上市流通条件如下:(1)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满12个月,且沃驰科技2018年度《专项审核意见》出具后(以二者中较晚到达的时点为准),补偿义务人本期新增可解除限售股份数量=补偿义务人在本次交易中取得的公司股份×20%-2018年度业绩承诺应补偿金额÷本次发行价格。可解除限售股份数量小于0时按0计算;(2)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满24个月,且沃驰科技2019年《专项审核意见》出具后(以二者中较晚到达的时点为准),补偿义务人本期新增可解除限售股份数量=补偿义务人在本次交易中取得的公司股份×30%-2019年度业绩承诺应补偿金额÷本次发行价格。可解除限售股份数量小于0时按0计算;(3)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满36个月,且沃驰科技2020年《专项审核意见》及《减值测试专项审核意见》出具后(以三者中较晚到达的时点为准),补偿义务人本期新增可解除限售股份数量=补偿义务人在本次交易中取得的公司股份×50%-2020年度业绩承诺应补偿金额÷本次发行价格-另行补偿股份(详见《业绩补偿协议》)。可解除限售股份数量小于0时按0计算;(4)若上述期间解锁的股份不足以履行股份补偿义务的,不足部分的补偿股份自动顺延下年,直至其从应解锁的股份中履行完股份补偿的义务。若其所持股份不足补偿的,应当等额现金进行补偿。股份锁定期限内,通过本次发行获得的上市公司股份,因上市公司发生送红股、转增股本或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而增加的部分,亦应遵守上述股份锁定安排 | 2019年01月30日 | 3年 | 正常履行中 |
金泼 | 股份限售承诺 | 金泼(下称补偿义务人)承诺通过本次发行获得的上市公司股份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36个月内不得转让。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满36个月,其持有上市公司股份中累计不超过10%的股份可以上市流通;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满48个月,其持有上市公司股份中累计不超过20%的股份可以上市流通;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满60个月,其持有上市公司剩余股份均可依法上市流通。在上述锁定 | 2019年01月30日 | 3年 | 正常履行中 |
承诺事由 | 承诺方 | 承诺类型 | 承诺内容 | 承诺时间 | 承诺期限 | 履行情况 |
期满的前提下,其通过本次交易取得的立昂技术股份上市流通条件如下:(1)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满36个月,且履行完业绩承诺补偿义务及另行补偿义务后,本期新增可解除限售股份数量=金泼在本次交易中取得上市公司剩余股份×10%。(2)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满48个月,且履行完业绩承诺补偿义务及另行补偿义务后,本期新增可解除限售股份数量=金泼在本次交易中取得上市公司剩余股份×10%。(3)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满60个月,且履行完业绩承诺补偿义务及另行补偿义务后,金泼持有上市公司剩余股份均可依法上市流通。股份锁定期限内,通过本次发行获得的上市公司股份,因上市公司发生送红股、转增股本或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而增加的部分,亦应遵守上述股份锁定安排。 | ||||||
钱炽峰 | 股份限售承诺 | 通过本次发行获得的上市公司股份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24个月内不得转让;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满24个月,其持有上市公司股份中不超过30%的股份可以上市流通;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满36个月,其持有上市公司股份中不超过50%的股份可以上市流通;前述期满后,每年其持有上市公司股份中不超过5%的股份可以上市流通。钱炽峰在上述锁定期满的前提下,通过本次交易取得的立昂技术股份上市流通条件如下:(1)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满24个月,且大一互联2018年度及2019年度《专项审核意见》出具后(以二者中较晚到达的时点为准),可解除限售股份数量=补偿义务人钱炽峰在本次交易中取得的公司股份×30%-业绩承诺应补偿金额÷本次发行价格。可解除限售股份数量小于0时按0计算。(2)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满36个月,且大一互联2020年度《专项审核意见》及《减值测试报告》出具后(以二者中较晚到达的时点为准),且大一互联截止2020年12月31日的应收账款余额已全部收回或补偿义务人已支付了未收回的应收账款余额的,可解除限售股份数量=补偿义务人钱炽峰在本次交易中取得的公司股份×80%-(业绩承诺应补偿金额+未收回应收账款余额)÷本次发行价格-标的资产减值应补偿金额÷本次发行价格。可解除限售股份数量小于0时按0计算。股份锁定期限内,通过本次发行获得的上市公司股份,因上市公司发生送红股、转增股本或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而增加的部分,亦应遵守上述股份锁定安排。 | 2019年01月30日 | 2年 | 正常履行中 | |
广州市欣聚沙投资企业(有限合伙) | 股份限售承诺 | 本企业于本协议签署前12个月内获得大一互联的股权,上述股份对应获得的上市公司相应的股份。若至本次发行 | 2019年01 | 3年 | 正常 |
承诺事由 | 承诺方 | 承诺类型 | 承诺内容 | 承诺时间 | 承诺期限 | 履行情况 |
结束之日上述股东持有大一互联的股权时间仍不足12月,通过本次发行获得的股份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36个月内不得转让。该等股份若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持有时间届满12月的,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12个月内不得转让。在上述锁定期满的前提下,通过本次交易取得的立昂技术股份上市流通条件如下:(1)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满12个月,且大一互联2018年《专项审核意见》出具后(以二者中较晚到达的时点为准),可解除限售股份数量=补偿义务人欣聚沙投资在本次交易中取得的公司股份×20%-业绩承诺应补偿金额÷本次发行价格。可解除限售股份数量小于0时按0计算;(2)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满24个月,且大一互联2019年《专项审核意见》出具后(以二者中较晚到达的时点为准),可解除限售股份数量=补偿义务人欣聚沙投资在本次交易中取得的公司股份×50%-业绩承诺应补偿金额÷本次发行价格。可解除限售股份数量小于0时按0计算;(3)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满36个月,且大一互联2020年《专项审核意见》、《减值测试报告》出具后(以二者中较晚到达的时点为准),且标的公司截止2020年12月31日的应收账款余额已全部收回或补偿义务人已支付了未收回的应收账款余额的,可解除限售股份数量=补偿义务人欣聚沙投资在本次交易中取得的公司股份×100%-(业绩承诺应补偿金额+未收回应收账款余额)÷本次发行价格-标的资产减值应补偿金额÷本次发行价格。可解除限售股份数量小于0时按0计算。股份锁定期限内,通过本次发行获得的上市公司股份,因上市公司发生送红股、转增股本或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而增加的部分,亦应遵守上述股份锁定安排。 | 月30日 | 履行中 | ||||
金泼及其一致行动人、钱炽峰及其一致行动人 | 关于不谋其上市公司控制权的承诺 | 自本次交易立昂技术向本人/本企业发行的新增股份登记至本公司名下之日起36个月内,本人/本企业不通过任何方式主动谋求对立昂技术的控制地位。 | 2019年01月30日 | 3年 | 正常履行中 | |
资产重组时所作承诺 | 杭州萱汐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上海泰卧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李张青、王建国 | 股份限售承诺 | 通过本次发行获得的上市公司股份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12个月内不得转让。12个月期满后,萱汐投资、上海泰卧、李张青、王建国(下称补偿义务人)通过本次交易取得的立昂技术股份上市流通条件如下:(1)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满12个月,且沃驰科技2018年度《专项审核意见》出具后(以二者中较晚到达的时点为准),补偿义务人本期新增可解除限售股份数量=补偿义务人在本次交 | 2019年01月30日 | 3年 | 正常履行中 |
承诺事由 | 承诺方 | 承诺类型 | 承诺内容 | 承诺时间 | 承诺期限 | 履行情况 |
易中取得的公司股份×20%-2018年度业绩承诺应补偿金额÷本次发行价格。可解除限售股份数量小于0时按0计算;(2)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满24个月,且沃驰科技2019年《专项审核意见》出具后(以二者中较晚到达的时点为准),补偿义务人本期新增可解除限售股份数量=补偿义务人在本次交易中取得的公司股份×30%-2019年度业绩承诺应补偿金额÷本次发行价格。可解除限售股份数量小于0时按0计算;(3)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满36个月,且沃驰科技2020年《专项审核意见》及《减值测试专项审核意见》出具后(以三者中较晚到达的时点为准),补偿义务人本期新增可解除限售股份数量=补偿义务人在本次交易中取得的公司股份×50%-2020年度业绩承诺应补偿金额÷本次发行价格-另行补偿股份(详见《业绩补偿协议》)。可解除限售股份数量小于0时按0计算;(4)若上述期间解锁的股份不足以履行股份补偿义务的,不足部分的补偿股份自动顺延下年,直至其从应解锁的股份中履行完股份补偿的义务。若其所持股份不足补偿的,应当等额现金进行补偿。股份锁定期限内,通过本次发行获得的上市公司股份,因上市公司发生送红股、转增股本或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而增加的部分,亦应遵守上述股份锁定安排 | ||||||
陈剑刚、龚莉群、杭州鑫烨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鞠波、李常高、企巢天风(武汉)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上海天适新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吴灵熙、谢昊、姚德娥、应保军、浙江开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朱建军 | 股份限售承诺 | 通过本次交易取得的上市公司股份,自该等股份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不得转让;若其取得上市公司股份时,其持有沃驰科技股份持续拥有权益的时间不足12个月的部分,自该等股份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得转让。股份锁定期限内,通过本次发行获得的上市公司股份,因上市公司发生送红股、转增股本或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而增加的部分,亦应遵守上述股份锁定安排。 | 2019年01月30日 | 1年 | 正常履行中 | |
赵天雷 | 股份限售承诺 | 通过本次交易取得的上市公司股份,自该等股份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不得转让;若其取得上市公司股份时,其持有沃驰科技股份持续拥有权益的时间不足12个月的部分,自该等股份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得转让。股份锁定期限内,通过本次发行获得的上市公司股份,因上市公司发生送红股、转增股本或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而增加的部分,亦应遵守上述股份锁定安排。 | 2019年01月30日 | 3年 | 正常履行中 | |
金泼 | 股份限售承诺 | 金泼(下称补偿义务人)承诺通过本次发行获得的上市公司股份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36个月内不得转让。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满36个月,其持有上市公司股份中累 | 2019年01月30 | 3年 | 正常履 |
承诺事由 | 承诺方 | 承诺类型 | 承诺内容 | 承诺时间 | 承诺期限 | 履行情况 |
计不超过10%的股份可以上市流通;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满48个月,其持有上市公司股份中累计不超过20%的股份可以上市流通;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满60个月,其持有上市公司剩余股份均可依法上市流通。在上述锁定期满的前提下,其通过本次交易取得的立昂技术股份上市流通条件如下:(1)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满36个月,且履行完业绩承诺补偿义务及另行补偿义务后,本期新增可解除限售股份数量=金泼在本次交易中取得上市公司剩余股份×10%。(2)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满48个月,且履行完业绩承诺补偿义务及另行补偿义务后,本期新增可解除限售股份数量=金泼在本次交易中取得上市公司剩余股份×10%。(3)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满60个月,且履行完业绩承诺补偿义务及另行补偿义务后,金泼持有上市公司剩余股份均可依法上市流通。股份锁定期限内,通过本次发行获得的上市公司股份,因上市公司发生送红股、转增股本或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而增加的部分,亦应遵守上述股份锁定安排。 | 日 | 行中 | ||||
钱炽峰 | 股份限售承诺 | 通过本次发行获得的上市公司股份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24个月内不得转让;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满24个月,其持有上市公司股份中不超过30%的股份可以上市流通;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满36个月,其持有上市公司股份中不超过50%的股份可以上市流通;前述期满后,每年其持有上市公司股份中不超过5%的股份可以上市流通。钱炽峰在上述锁定期满的前提下,通过本次交易取得的立昂技术股份上市流通条件如下:(1)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满24个月,且大一互联2018年度及2019年度《专项审核意见》出具后(以二者中较晚到达的时点为准),可解除限售股份数量=补偿义务人钱炽峰在本次交易中取得的公司股份×30%-业绩承诺应补偿金额÷本次发行价格。可解除限售股份数量小于0时按0计算。(2)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满36个月,且大一互联2020年度《专项审核意见》及《减值测试报告》出具后(以二者中较晚到达的时点为准),且大一互联截止2020年12月31日的应收账款余额已全部收回或补偿义务人已支付了未收回的应收账款余额的,可解除限售股份数量=补偿义务人钱炽峰在本次交易中取得的公司股份×80%-(业绩承诺应补偿金额+未收回应收账款余额)÷本次发行价格-标的资产减值应补偿金额÷本次发行价格。可解除限售股份数量小于0时按0计算。股份锁定期限内,通过本次发行获得的上市公司股份,因上市公司发生送红股、转增股本或配股等除权除 | 2019年01月30日 | 2年 | 正常履行中 |
承诺事由 | 承诺方 | 承诺类型 | 承诺内容 | 承诺时间 | 承诺期限 | 履行情况 |
息事项而增加的部分,亦应遵守上述股份锁定安排。 | ||||||
将乐县荣隆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股份限售承诺 | 本企业于本协议签署前12个月内获得大一互联的股权,上述股份对应获得的上市公司相应的股份。若至本次发行结束之日上述股东持有大一互联的股权时间仍不足12月,通过本次发行获得的股份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36个月内不得转让。该等股份若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持有时间届满12月的,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12个月内不得转让。股份锁定期限内,本企业通过本次发行获得的上市公司股份,因上市公司发生送红股、转增股本或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而增加的部分,亦应遵守上述股份锁定安排。 | 2019年01月30日 | 3年 | 正常履行中 | |
广州市欣聚沙投资企业(有限合伙) | 股份限售承诺 | 本企业于本协议签署前12个月内获得大一互联的股权,上述股份对应获得的上市公司相应的股份。若至本次发行结束之日上述股东持有大一互联的股权时间仍不足12月,通过本次发行获得的股份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36个月内不得转让。该等股份若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持有时间届满12月的,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12个月内不得转让。在上述锁定期满的前提下,通过本次交易取得的立昂技术股份上市流通条件如下:(1)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满12个月,且大一互联2018年《专项审核意见》出具后(以二者中较晚到达的时点为准),可解除限售股份数量=补偿义务人欣聚沙投资在本次交易中取得的公司股份×20%-业绩承诺应补偿金额÷本次发行价格。可解除限售股份数量小于0时按0计算;(2)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满24个月,且大一互联2019年《专项审核意见》出具后(以二者中较晚到达的时点为准),可解除限售股份数量=补偿义务人欣聚沙投资在本次交易中取得的公司股份×50%-业绩承诺应补偿金额÷本次发行价格。可解除限售股份数量小于0时按0计算;(3)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满36个月,且大一互联2020年《专项审核意见》、《减值测试报告》出具后(以二者中较晚到达的时点为准),且标的公司截止2020年12月31日的应收账款余额已全部收回或补偿义务人已支付了未收回的应收账款余额的,可解除限售股份数量=补偿义务人欣聚沙投资在本次交易中取得的公司股份×100%-(业绩承诺应补偿金额+未收回应收账款余额)÷本次发行价格-标的资产减值应补偿金额÷本次发行价格。可解除限售股份数量小于0时按0计算。股份锁定期限内,通过本次发行获得的上市公司股份,因上市公司发生送红股、转增股本或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而增加的部分,亦应遵守上述股份锁定安排。 | 2019年01月30日 | 3年 | 正常履行中 |
承诺事由 | 承诺方 | 承诺类型 | 承诺内容 | 承诺时间 | 承诺期限 | 履行情况 |
杭州萱汐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上海泰卧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李张青、王建国、金泼 | 业绩承诺及补偿安排 | 上市公司与金泼、萱汐投资、上海泰卧、李张青、王建国签署了《业绩补偿协议》。根据该协议,金泼、萱汐投资、上海泰卧、李张青、王建国承诺沃驰科技在本次交易完成后三个会计年度(2018年度、2019年度、2020年度;本次交易审核过程中,若中国证监会要求顺延业绩承诺期的,则承诺方应按中国证监会的要求顺延业绩承诺期)经审计的合并报表中扣除非经常性损益、扣除投资收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分别为10,000.00万元、12,500.00万元及15,000.00万元。若无法实现承诺净利润数,金泼、萱汐投资、上海泰卧、李张青、王建国需按照签署的《业绩补偿协议》约定以其届时持有的上市公司的股份对上市公司进行补偿,股份补偿不足的部分将以现金进行补偿。1.金泼持股比例46.22%、补偿比例67.00%;2.杭州萱汐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股比例8.10%、补偿比例(%)11.74%;3.上海泰卧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股比例6.52%、补偿比例9.45%;4.李张青持股比例5.87%、补偿比例8.51%;5.王建国 持股比例2.28%、补偿比例3.30%; | 2019年01月30日 | 1年 | 正常履行中 | |
广州市欣聚沙投资企业(有限合伙)、钱炽峰、武穴唯心信息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业绩承诺及补偿安排 | 上市公司与钱炽峰及其一致行动人签署了《业绩补偿协议》。根据该协议,钱炽峰及其一致行动人承诺大一互联在本次交易完成后三个会计年度(2018年度、2019年度、2020年度)经审计的合并报表中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分别不低于3,600.00万元、4,320.00万元及5,184.00万元。广纸云数据中心项目所需资金将由立昂技术以募集资金方式投入,所取得的收益不计算在承诺业绩当中。各补偿义务主体应当承担的补偿比例具体如下:1.钱炽峰持股比例48.00%补偿比例90.00%;2.武穴唯心信息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股比例32.00%补偿比例0.00%;3.广州市欣聚沙投资企业(有限合伙)持股比例10.00%补偿比例10.00%。若无法实现承诺净利润数,钱炽峰及其一致行动人需按照签署的《业绩补偿协议》的约定以其届时持有的上市公司的股份对上市公司进行补偿,股份补偿不足的部分将以现金进行补偿。 | 2019年01月30日 | 2年 | 正常履行中 | |
广州市欣聚沙投资企业(有限合伙)、杭州萱汐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上海泰卧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武穴唯心信息科技合伙企业(有限 | 股东一致行动承诺 | 自本次交易立昂技术向本人/本企业发行的新增股份登记至本公司名下之日起36个月内,本人/本企业不通过任何方式主动谋求对立昂技术的控制地位。本次收购完成前,立昂技术在业务、资产、人员、财务、机构等方面与本人/本企业及本人/本企业控制的其他企业完全分开,立昂技 | 2019年01月30日 | 3年 | 正常履行中 |
承诺事由 | 承诺方 | 承诺类型 | 承诺内容 | 承诺时间 | 承诺期限 | 履行情况 |
合伙)、金泼、李张青、钱炽峰、王建国 | 术的业务、资产、人员、财务和机构独立。本次收购完成后,本人/本企业及本人/本企业控制其他企业做到与上市公司在业务、资产、人员、财务、机构方面完全分开,不从事任何影响上市公司业务独立、资产独立、人员独立、财务独立、机构独立的行为,不损害上市公司及其他股东的利益,切实保障上市公司在业务、资产、人员、财务和机构等方面的独立性。 | |||||
立昂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 募集资金使用承诺 | 立昂技术的募集资金使用行为符合《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暂行办法》第十一条的相关规定:1、前次募集资金基本使用完毕,且使用进度和效果与披露情况基本一致;2、本次募集资金用途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3、除金融类企业外,本次募集资金使用不得为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和可供出售的金融资产、借予他人、委托理财等财务性投资,不得直接或者间接投资于以买卖有价证券为主要业务的公司;4、本次募集资金投资实施后,不会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产生同业竞争或者影响公司生产经营的独立性。 | 2019年01月30日 | 长期 | 正常履行中 | |
立昂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王刚 | 关于同业竞争、关联交易、资金占用方面的承诺 | 公司及关联方承诺与本次交易的交易对方及其穿透至自然人的最终权益人及其他关联方之间均不存在关联关系,亦不存在《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八十三条规定的一致行动关系。 | 2019年01月30日 | 长期 | 正常履行中 | |
王刚 | 关于同业竞争、关联交易、资金占用方面的承诺 | 1、本人及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未投资于任何与上市公司、沃驰科技(包括大一互联)及其下属公司具有相同或类似业务的公司或其他经营实体,亦未经营也未为他人经营与上市公司及其控制的公司、沃驰科技(包括大一互联)及其下属公司相同或类似的业务。本人及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与上市公司、沃驰科技(包括大一互联)及其下属公司之间不存在同业竞争;2、本次重组完成后,本人及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不会投资或新设任何与上市公司及其下属公司主要经营业务构成同业竞争关系的其他企业;如本人或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获得的商业机会与上市公司及其下属公司主营业务发生同业竞争或可能发生同业竞争的,本人将立即通知上市公司,并尽力将该商业机会给予上市公司,以避免与上市公司及下属公司形成同业竞争或潜在同业竞争,以确保上市公司及上市公司其他股东利益不受损害;本人违反上述承诺给上市公司造成损失的,本人将赔偿上市公司由此遭受的损失。 | 2019年01月30日 | 长期 | 正常履行中 | |
大一互联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杭 | 关于同业 | 1、截至本承诺函出具日,除标的公司外,本承诺人及本 | 2019 | 长 | 正 |
承诺事由 | 承诺方 | 承诺类型 | 承诺内容 | 承诺时间 | 承诺期限 | 履行情况 |
州沃驰科技有限公司 | 竞争、关联交易、资金占用方面的承诺 | 承诺人控制的企业(如有)与标的公司之间的交易(如有)定价公允、合理,决策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显失公平的关联交易;2、本承诺人及本承诺人控制的企业(如有)将尽可能避免和减少与上市公司的关联交易,对于无法避免或确有合理理由进行的关联交易,本承诺人及本承诺人控制的企业(如有)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其他规范性文件以及上市公司章程等规定,依法履行相关内部决策批准程序并配合上市公司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保证关联交易定价公允、合理,保证不利用关联交易非法转移上市公司的资金、利润,亦不利用该类交易从事任何损害上市公司及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行为;3、本承诺人保证不通过关联交易取得任何不正当的利益或使立昂技术业承担任何不正当的义务;4、如果因违反上述承诺导致立昂技术损失或利用关联交易侵占立昂技术利益的,立昂技术有权单方终止关联交易,立昂技术损失由本承诺人承担;5、在本承诺人及本承诺人控制的企业(如有)与立昂技术存在关联关系期间,本承诺函将持续有效。1、本承诺人已依法对沃驰科技履行出资义务,不存在任何虚假出资、延期出资、抽逃出资、未出资到位等违反其作为沃驰科技股东所应当承担的义务及责任的行为。2、本承诺人合法持有的沃驰科技股权不存在任何质押、查封、冻结或其他任何限制转让的情形,也没有任何其他可能导致产生前述权益负担的协议、安排或承诺。3、本承诺人保证不存在以委托持股、信托持股或其他类似的方式为他人代持沃驰科技股份或由他人代其持有沃驰科技股份的情形,也没有任何其他可能导致产生前述第三方权益的协议、安排或承诺。 | 年01月30日 | 期 | 常履行中 | |
金泼 | 关于同业竞争、关联交易、资金占用方面的承诺 | 1、截至本承诺函出具之日,本承诺人及本承诺人控制的除沃驰科技外的其他中国境内外企业不存在经营与沃驰科技及其控股子公司相同或相似主营业务的情形;2、本次交易完成后,本承诺人及本承诺人控制的其他企业将不在中国境内外直接或间接从事或参与在商业上对沃驰科技构成竞争的业务,或拥有与沃驰科技存在竞争关系的任何经济实体、机构、经济组织的权益;或以其他任何形式取得该经济实体、机构、经济组织的控制权,或在该经济实体、机构、经济组织中担任或指派高级管理人员或核心技术人员;3、如本承诺人违反上述承诺,则立昂技术有权:(1)要求本承诺人和/或本承诺人控制的其他企业立即停止上述同业竞争行为;(2)要求本承诺人与其协商解决上述同业竞争;(3)如不能与上市公司协商解决同业竞争,则向上市公司承担法律责任;4、保证沃驰科技与经 | 2019年01月30日 | 长期 | 正常履行中 |
承诺事由 | 承诺方 | 承诺类型 | 承诺内容 | 承诺时间 | 承诺期限 | 履行情况 |
营团队核心人员签订在《劳动合同》期间及离职后两年内(“竞业限制期间”)不竞争的《竞业限制协议》。在竞业限制期间,前述经营团队核心人员应严格按照相关中国法律的要求及诚实信用的原则,严格履行禁止同业竞争或竞业禁止的义务,不得通过任何形式自营或者为他人经营与沃驰科技从事的主营业务相同或相似的业务 | ||||||
钱炽峰 | 关于同业竞争、关联交易、资金占用方面的承诺 | 1、截止本承诺函出具之日,本人及其本人控制的企业未投资于任何与立昂技术及其控股子公司具有相同或类似业务的企业或其他经营实体;本人及其本人控制的企业也未为他人经营与立昂技术及其控股子公司相同或类似的业务。本人及本人控制的企业与立昂技术及其控股子公司之间不存在同业竞争。2、本人及本人控制的企业将不以任何形式直接或间接从事与立昂技术及其控股子公司主营业务或者主营产品相竞争或者构成竞争威胁的业务活动,包括不以新设、投资、收购、兼并中国境内或境外与立昂技术及其控股子公司现有业务及产品相同或相似的公司或其他经济组织形式与目标公司发生任何形式的同业竞争。3、本人及本人控制的企业将不为自己或者他人谋取属于立昂技术及其控股子公司的商业机会。如本人及本人控制的企业获得的任何商业机会与立昂技术及其控股子公司主营业务或者主营产品相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则本人将立即通知上市公司,并优先将该商业机会给予上市公司。4、对于立昂技术及其控股子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活动,本人保证不利用其持股5%以上的股东身份损害立昂技术及立昂技术其他股东的利益。5、本人保证本人以及促使与本人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包括配偶、父母及年满18周岁的子女及其配偶亦遵守上述承诺。 | 2019年01月30日 | 长期 | 正常履行中 | |
立昂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 其他承诺 | 本公司不向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认购方认购股份提供任何直接或间接的资金支持。 | 2019年01月30日 | 长期 | 正常履行中 | |
陈建民、陈志华、大一互联网络科技有限公司、葛良娣、关勇、杭州沃驰科技有限公司、黄浩、李刚业、立昂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马鹰、宁玲、孙卫红、田军发、王刚、王义、杨良刚、姚爱斌、周路 | 其他承诺 | 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已向公司及为本项目提供审计、评估、法律及财务顾问专业服务的中介机构提供了本项目在现阶段所必需的、真实、准确、完整、有效的文件、资料或口头的陈述和说明,不存在任何隐瞒、虚假和重大遗漏之处所提供的副本材料或复印件均与正本材料或原件是一致和相符的;所提供的文件、材料上的签署、印章是真实的,并已履行该等签署和盖章所需的法 | 2019年01月30日 | 长期 | 正常履行中 |
承诺事由 | 承诺方 | 承诺类型 | 承诺内容 | 承诺时间 | 承诺期限 | 履行情况 |
定程序,获得合法授权;所有陈述和说明的事实均与所发生的事实一致。根据本项目的进程,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将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章、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及时提供相关信息和文件,并保证继续提供的信息和文件仍然符合真实、准确、完整、有效的要求。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并保证本项目的信息披露和申请文件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保证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愿意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1、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停牌前6个月内至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报告书(含预案)公布之日止,本人或本公司保证针对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已采取了有效的保密措施,履行了保密义务,不存在泄露本次交易的相关内幕信息及利用该内幕信息进行内幕交易的情形。2、本人或本公司不存在因涉嫌与本次重组相关的内幕交易被立案调查或者立案侦查的情形,最近36个月内均不存在因与重大资产重组相关的内幕交易被中国证监会作出行政处罚或者被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不存在依据《关于加强与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的暂行规定》第13条之规定不得参与重大资产重组的情形。3、如出现因本人或本公司违反上述承诺,本人或本公司将依法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 ||||||
立昂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 其他承诺 | 本公司确认,本次交易中发行股份行为符合《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暂行办法》第九条规定的下述发行条件:1、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经营成果真实。内部控制制度健全且被有效执行,能够合理保证公司财务报告的可靠性、生产经营的合法性,以及营运的效率与效果;2、最近二年按照上市公司章程的规定实施现金分红;3、最近三年及一期财务报表未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4、上市公司与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的人员、资产、财务分开,机构、业务独立,能够自主经营管理。上市公司最近十二个月内不存在违规对外提供担保或者资金被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以借款、代偿债务、代垫款项或者其他方式占用的情形。同时,本公司承诺本公司不存在《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暂行办法》第十条规定的不得非公开发行股票的以下情形:1、本次发行申请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2、最近十二个月内未履行向投资者作出的公开承诺;3、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因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受到行政处罚且情节严重, | 2019年01月30日 | 长期 | 正常履行中 |
承诺事由 | 承诺方 | 承诺类型 | 承诺内容 | 承诺时间 | 承诺期限 | 履行情况 |
或者受到刑事处罚,或者因违反证券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受到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最近十二个月内受到证券交易所的公开谴责;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4、公司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最近十二个月内因违反证券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受到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或者受到刑事处罚;5、现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存在违反《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七条、第一百四十八条规定的行为,或者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受到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最近十二个月内受到证券交易所的公开谴责;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6、严重损害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其他情形。 | ||||||
陈建民、陈志华、大一互联网络科技有限公司、葛良娣、关勇、杭州沃驰科技有限公司、黄浩、李刚业、立昂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马鹰、宁玲、孙卫红、田军发、王刚、王义、杨良刚、姚爱斌、周路 | 其他承诺 | 1、本公司的业务经营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人或本公司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且最近三年内不存在受到行政处罚(与证券市场明显无关的除外)、刑事处罚、或者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者仲裁的情况;2、本人或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3、本人或本公司最近三年内诚信情况良好,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行政监管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或公开谴责;不存在未按期偿还大额债务、未履行承诺等重大失信行为;4、本人或本公司不存在因涉嫌重大资产重组相关的内幕交易被立案调查或者立案侦查的情况,不存在《关于加强与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的暂行规定》第十三条规定中不得参与任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的情形。 | 2019年01月30日 | 长期 | 正常履行中 | |
陈建民、陈志华、葛良娣、关勇、黄浩、李刚业、立昂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马鹰、宁玲、孙卫红、田军发、王刚、王义、杨良刚、姚爱斌、周路 | 其他承诺 | 1、本公司的业务经营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人或本公司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且最近三年内不存在受到行政处罚(与证券市场明显无关的除外)、刑事处罚、或者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者仲裁的情况;2、本人或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3、本人或本公司最近三年内诚信情况良好,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行政监管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或公开谴责;不存在未按期偿还大额债务、未履行承诺等重大失信行为;4、本人或本公司不存在因涉嫌重大资产重组相关的内幕交易被立案调查或者 | 2019年01月30日 | 长期 | 正常履行中 |
承诺事由 | 承诺方 | 承诺类型 | 承诺内容 | 承诺时间 | 承诺期限 | 履行情况 |
立案侦查的情况,不存在《关于加强与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的暂行规定》第十三条规定中不得参与任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的情形。一、本次交易前的独立性1、业务独立,根据公司的《营业执照》及《公司章程》,公司设置独立的经营管理部门从事信息技术服务业务,拥有独立开展业务和面向市场自主经营的能力,独立对外承揽业务及签订合同,所有业务均独立于股东单位。公司从事的主营业务已获得必要的经营许可。2、资产独立,公司拥有的主要财产包括与其主营业务相关的房产、土地使用权及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等资产,享有其资产的所有权或使用权,与股东的资产完全分离,产权关系清晰,不存在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占有公司资金及资产的情况。3、人员独立。公司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均按照法定程序产生,不存在任何股东超越董事会和股东大会作出人事任免决定的情况;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目前没有在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单位担任除董事、监事以外的其他职务;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均在公司处领取薪酬:公司的财务人员不存在在股东单位兼职的情形,并均在公司处领取薪酬:公司与在职员工均已签订了《劳动合同》,并独立发放员工工资。4、机构独立,公司的组织机构由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总经理及公司职能部门等构成,公司建立健全了内部经营管理机构,独立行使经营管理权,与法人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之间不存在机构混同的情形。公司的办公机构和生产经营场所与关联方完全分开,不存在混合经营、合署办公的情形。5、财务独立,公司设置了独立的财务部门,建立了独立的财务核算体系,开立了独立的银行账户,具有规范的财务会计制度,依法独立纳税,能够独立作出财务决策;不存在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共用银行账户的情形;公司及其分公司的财务会计人员均专职在公司任职,不存在在股东单位或股东所属企业领薪或兼职的情形。综上所述,本次交易前公司具备业务、人员、资产、机构及财务等方面的独立性。二、本次交易后的独立性1、本次交易有利于提高公司资产的完整性,有利于公司在人员、采购、生产、销售、知识产权等方面能够保持独立性。2、通过本次交易,公司的主营业务将得到进一步丰富和拓展,公司将得以快速进入前景广阔的IDC机房及互联网信息服务领域。因此,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有利于公司改善财务状况、增强持续盈利能力及抗风险能力,有利于公司增强独立性、避免同业 |
承诺事由 | 承诺方 | 承诺类型 | 承诺内容 | 承诺时间 | 承诺期限 | 履行情况 |
竞争,公司主营业务仍然清晰、突出,符合公司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3、本次募集资金将用于支付募投项目、交易对方的现金对价及中介机构费用,不存在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和可供出售的金融资产、借予他人、委托理财等财务性投资的情形,亦不涉及直接或间接投资于以买卖有价证券为主要业务的公司的情形。本次募集资金项目实施后,上市公司不会与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产生同业竞争或影响公司生产经营的独立性。4、本次交易完成后,立昂技术的资产质量及持续盈利能力将都有显著提高,财务状况将得到改善;此外,本人出具了《避免同业竞争承诺函》及《关于减少及规范关联交易的承诺函》,承诺将在业务、资产、财务、人员、机构等方面保持立昂技术的独立性,同时将继续规范和减少关联交易、避免同业竞争。综上所述,本项目完成后,本人及本人控制其他企业做到与立昂技术在业务、资产、人员、财务、机构方面完全分开,不从事任何影响立昂技术业务独立、资产独立、人员独立、财务独立、机构独立的行为,不损害立昂技术及其他股东的利益,切实保障立昂技术在业务、资产、人员、财务和机构等方面的独立性。为本次交易之目的,特此承诺,自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上市公司股票复牌之日起至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实施完毕之日或2018年12月31日(孰晚),不减持本人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 | ||||||
首次公开发行或再融资时所作承诺 | 王刚、王燕、马鹰、新疆立润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 股份限售及自愿锁定承诺 | 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本人(本公司)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本公司)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本人(本公司)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若公司上市后6个月内发生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若发行人股票在此期间发生除权除息事项的,发行价做相应调整),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若发行人股票在此期间发生除权除息事项的,发行价做相应调整)的情形,本人(本公司)所持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6个月。 | 2017年01月26日 | 3年 | 正常履行中 |
王刚 | 股份减持承诺 | 在所持发行人股票锁定期满后,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及其他对其有约束力的规范性文件规定并同时满足下述条件的情形下,根据自身需要择机择量减持本人所持有的发行人股票:1、减持前提:不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行政规章,不存在违反本人在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时所作出的公开承诺的情况;2、减持数量:在 | 2017年01月26日 | 5年 | 正常履行中 |
承诺事由 | 承诺方 | 承诺类型 | 承诺内容 | 承诺时间 | 承诺期限 | 履行情况 |
锁定期满二年内不减持本人持有的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3、减持价格:锁定期满二年后可以以符合法律规定的价格减持;4、减持方式:依据法律、法规的规定,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大宗交易、竞价交易或其他方式依法进行;5、减持公告:减持前至少提前四个交易日通知发行人,由发行人提前三个交易日予以公告;6、约束措施:若减持行为未履行或违反了相关承诺,减持所得收入归发行人所有。 | ||||||
葛良娣、新疆立润、中泽嘉盟 | 股份减持承诺 | 在所持发行人股票锁定期满后,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及其他对其有约束力的规范性文件规定并同时满足下述条件的情形下,根据自身需要择机择量减持本人所持有的发行人股票:1、减持前提:不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行政规章,不存在违反本人在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时所作出的公开承诺的情况;2、减持数量:在锁定期满二年内减持发行人股份数量不超过本人持有的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数的100%;3、减持价格:锁定期满二年内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人股票的发行价(如遇除权除息事项,上述发行价作相应调整),锁定期满二年后可以以符合法律规定的价格减持;4、减持方式:依据法律、法规的规定,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大宗交易、竞价交易或其他方式依法进行;5、减持公告:减持前至少提前四个交易日通知发行人,由发行人提前三个交易日予以公告;6、约束措施:若减持行为未履行或违反了相关承诺,减持所得收入归发行人所有。 | 2017年01月26日 | 3年 | 正常履行中 | |
立昂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 分红承诺 | 1、利润分配政策的基本原则公司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根据自身的财务结构、盈利能力和未来的投资、融资发展规划实施积极的利润分配办法,保持利润分配政策保持连续性和稳定性,同时兼顾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及公司的可持续发展。2、公司利润分配具体政策(1)利润分配的形式:公司采用现金、股票或者现金与股票相结合的方式分配利润。在有条件的情况下,公司可以进行中期利润分配。(2)利润分配的期间间隔:在当年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的前提下,公司每年度至少进行一次利润分配,董事会可以根据公司的盈利及资金需求状况提议公司进行中期现金或股利分配。(3)利润分配的顺序:公司在具备现金分红条件下,应当优先采用现金分红进行利润分配。(4)公司现金分红的具体条件和比例:公司当年度实现盈利,在依法提取法定公积金、盈余公积金后进行现金分红。在满足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资金需求情况 | 2017年01月26日 | 长期 | 正常履行中 |
承诺事由 | 承诺方 | 承诺类型 | 承诺内容 | 承诺时间 | 承诺期限 | 履行情况 |
下,如公司无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等事项发生,公司每年以现金形式分配的利润应当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的10%。 | ||||||
王刚 | 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 1、本人及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目前未直接或间接从事与股份公司存在同业竞争的业务及活动;2、本人愿意促使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将来不直接或通过其他任何方式间接从事构成与股份公司业务有同业竞争的经营活动;3、本人将不在中国境内外直接或间接从事或参与任何在商业上对股份公司构成竞争的业务及活动或拥有与股份公司存在竞争关系的任何经济实体、机构、经济组织的权益;或以其他任何形式取得该经济实体、机构、经济组织的控制权;或委派人员在该经济实体、机构、经济组织中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4、未来如有在股份公司经营范围内相关业务的商业机会,本人将介绍给股份公司;对股份公司已进行建设或拟投资兴建的项目,本人将在投资方向与项目选择上避免与股份公司相同或相似;5、如未来本人所控制的其他企业拟进行与股份公司相同或相似的经营业务,本人将行使否决权,避免其与股份公司发生同业竞争,以维护股份公司的利益。本人愿意承担因违反上述承诺而给股份公司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 | 2017年01月26日 | 长期 | 正常履行中 | |
立昂技术、王刚、葛良娣、杨良刚、周路、田军发、姚爱斌、丁辉、马鹰、陈建民 | 稳定股价承诺 | 公司上市后三年内,如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公司最近一期每股净资产(因利润分配、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增发、配股等情况导致公司净资产或股份总数出现变化的,每股净资产相应进行调整),非因不可抗力因素所致,在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公司及相关主体将采取以下措施中的一项或多项稳定公司股价:1、公司回购股票;2、建议公司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票;3、建议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票;4、其他证券监管部门认可的方式。在发行人启动稳定股价预案时,王刚将严格按照《稳定股价预案》的要求,依法履行增持发行人股票的义务。公司董事(独立董事除外)、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将根据《稳定股价预案》的相关要求,切实履行该预案所述职责,并通过该预案所述的相关约束措施确保该预案的施,以维护发行人股价稳定、保护中小投资者利益。 | 2017年01月26日 | 3年 | 正常履行中 | |
立昂技术、王刚、葛良娣、杨良刚、周路、田军发、姚爱斌、丁辉、马鹰、陈建民 | 稳定股价承诺的约束措施 | 当触发启动股价稳定措施的具体条件时,公司将根据证券监管机构、自律机构及证券交易所等有权部门颁布的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以及有关稳定股价预案的内容,严格执行有关股份回购稳定股价事项。若公司董事 | 2017年01月26日 | 3年 | 正常履行 |
承诺事由 | 承诺方 | 承诺类型 | 承诺内容 | 承诺时间 | 承诺期限 | 履行情况 |
会制订的稳定公司股价措施涉及公司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票,如控股股东未能履行稳定公司股价的承诺,则公司有权自股价稳定方案公告之日起90个自然日届满后将对控股股东的现金分红予以扣留,直至其履行增持义务。若公司董事会制订的稳定公司股价措施涉及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票,如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未能履行稳定公司股价的承诺,则公司有权自股价稳定方案公告之日起90个自然日届满后将对其从公司领取的薪酬和应取得的分红予以扣留,直至其履行增持义务。 | 中 | |||||
立昂技术 | 关于招股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的承诺 | 1、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意向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2、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意向书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对判断公司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的,公司将在证券监督管理部门或其他有权部门认定公司招股意向书存在对判断公司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后10个交易日内,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召开董事会,并提议召开股东大会,启动股份回购措施,依法回购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3、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意向书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 2017年01月26日 | 长期 | 正常履行中 | |
王刚 | 关于招股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的承诺 | 1、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意向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2、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意向书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对判断公司是否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的,本人将在证券监督管理部门或其他有权部门认定公司招股意向书存在对判断公司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后10个交易日内,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启动股份购回措施,依法购回已转让的原限售股份。3、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意向书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 2017年01月26日 | 长期 | 正常履行中 | |
葛良娣、杨良刚、周路、田军发、姚爱斌、黄浩、王燕、孙卫红、宁玲、李刚业、王义、丁辉、陈 | 关于招股说明书不存在虚假 | 关于招股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的承诺 | 2017年01月26 | 长期 | 正常履 |
承诺事由 | 承诺方 | 承诺类型 | 承诺内容 | 承诺时间 | 承诺期限 | 履行情况 |
建民、马鹰 |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的承诺 | 日 | 行中 | |||
立昂技术、王刚、葛良娣、新疆立润、中泽嘉盟、杨良刚、周路、田军发、姚爱斌、黄浩、王燕、孙卫红、宁玲、李刚业、王义、丁辉、陈建民、马鹰 | 关于未履行承诺约束措施的承诺 | 公司将严格履行招股意向书披露的承诺,公司如果未履行招股意向书披露的承诺事项,将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如果因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公司向投资者赔偿相关损失。 | 2017年01月26日 | 长期 | 正常履行中 | |
陈建民;丁辉;葛良娣;黄浩;李刚业;马鹰;、新疆立润、中泽嘉盟;宁玲;孙卫红;田军发;王刚;王燕;王义;杨良刚;姚爱斌;周路 | 关于未履行承诺约束措施的承诺 | 公司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股东、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将严格履行招股意向书披露的承诺,如果未履行招股意向书披露的承诺事项,将在公司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如果因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而获得所得收益的,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并在获得所得收益的五个工作日内将前述所得收益支付到公司账户;如果因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给公司或者其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向公司或者其他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 2017年01月26日 | 长期 | 正常履行中 | |
立昂技术 | 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承诺 | 公司采取以下具体措施:1、加强对募集资金的监管,保证募集资金合理合法使用为保障公司规范、有效使用募集资金,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将严格按照证监会及交易所对募集资金使用管理的规定进行募集资金管理,保证募集资金合理规范使用,积极配合保荐机构和监管银行对募集资金使用的检查和监督、合理防范募集资金使用风险。2、加快募集资金的使用进度,提高公司盈利能力公司董事会已对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可行性进行了充分论证,募投项目符合行业发展趋势及公司未来整体战略发展方向。本次募集资金将重点投入并推动公司主业发展,通过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公司将继续做强、做优、做大主营业务,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以提高盈利能力。3、提高运营效率,增强现有资产的盈利能力公司将通过提升现有业务的运营管理,通过项目管理的不断细化与流程规范化管理,提高项目的周转效率,从而增强现有服务的盈利能力。4、不断完善公司治理,为公司发展提供制度保障公司将严格遵循《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不断完善公司治理结构,确保股东能够充分行使权利,确保董事会能够按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行使职权,做出科学、迅速和谨慎的决策,确保独立董事能 | 2017年01月26日 | 长期 | 正常履行中 |
承诺事由 | 承诺方 | 承诺类型 | 承诺内容 | 承诺时间 | 承诺期限 | 履行情况 |
够认真履行职责,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监事会能够独立有效地行使对董事、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财务的监督权和检查权,为公司发展提供制度保障。 | ||||||
王刚、葛良娣、杨良刚、周路、田军发、姚爱斌、黄浩、王燕、孙卫红、丁辉、陈建民、马鹰 | 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承诺 | 1、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2、对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职务消费。3、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其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行为进行约束。4、由董事会或薪酬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5、拟公布的公司股权激励的行权条件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 2017年01月26日 | 长期 | 正常履行中 | |
股权激励承诺 | ||||||
其他对公司中小股东所作承诺 | ||||||
承诺是否及时履行 | 是 |
四、聘任、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半年度财务报告是否已经审计
□ 是 √ 否
公司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五、董事会、监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本报告期“非标准审计报告”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六、董事会对上年度“非标准审计报告”相关情况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七、破产重整相关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未发生破产重整相关事项。
八、诉讼事项
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本报告期公司无重大诉讼、仲裁事项。其他诉讼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诉讼(仲裁)基本情况 | 涉案金额(万元) | 是否形成预计负债 | 诉讼(仲裁)进展 | 诉讼(仲裁)审理结果及影响 | 诉讼(仲裁)判决执行情况 | 披露日期 | 披露索引 |
其他诉讼事项 | 30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九、媒体质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本报告期公司无媒体普遍质疑事项。
十、处罚及整改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处罚及整改情况。
十一、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诚信状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未履行法院生效判决、所负数额较大的债务到期未清偿等情况。
十二、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或其他员工激励措施的实施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或其他员工激励措施及其实施情况。
十三、重大关联交易
1、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
√ 适用 □ 不适用
关联交易方 | 关联关系 | 关联交易类型 | 关联交易内容 | 关联交易定价原则 | 关联交易价格 | 关联交易金额(万元) | 占同类交易金额的比例 | 获批的交易额度(万元) | 是否超过获批额度 | 关联交易结算方式 | 可获得的同类交易市价 | 披露日期 | 披露索引 | |
王刚 | 关联方 | 资金拆借 | 借款 | 借款利率在综合考虑公司融资成本,同时结合未来融资的难度和融资成本趋势的基础上经双方协商确定 | "自提款日期至2018 年 9 月 25日期间,年利率为7.125%;自 2018年 9 月 26 日至借款期限到期期间,年利率为7.75% (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年利率自 2017 年 9 月26 日至 2018 年9 月 25 日期间为5.7%,自 2018 年9 月 26 日至2019 年 9 月 25日期间为6.2%;个人所得税 20%;未超过控股股东实际承担成本)。按实际使用天数计算应付利息。 | 4,500 | 100.00% | 8,000 | 否 | "按实际使用天数计算应付利息,按月计提纳。" | 无 | 2019年04月25日 | 巨潮网www.cninfo.com.cn,公告编号2019-058,公告名称:关于 2019 年日常性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 |
合计 | -- | -- | 4,500 | -- | 8,000 | -- | -- | -- | -- | -- | ||||
大额销货退回的详细情况 | 无 | |||||||||||||
按类别对本期将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进行总金额预计的,在报告期内的实际履行情况(如有) | 无 | |||||||||||||
交易价格与市场参考价格差异较大的原因(如适用) | 无 |
说明:本公司向法人代表王刚累计借款4,500.00万元,截止2019年6月30日已全部归还本金4,500.00万元,剩余525,583.33元利息尚未偿还。
2、资产或股权收购、出售发生的关联交易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未发生资产或股权收购、出售的关联交易。
3、共同对外投资的关联交易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未发生共同对外投资的关联交易。
4、关联债权债务往来
√ 适用 □ 不适用
是否存在非经营性关联债权债务往来
□ 是 √ 否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非经营性关联债权债务往来。
5、其他重大关联交易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其他重大关联交易。
十四、重大合同及其履行情况
1、托管、承包、租赁事项情况
(1)托管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托管情况。
(2)承包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承包情况。
(3)租赁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租赁情况说明
1、2017年11月2日,佛山明茂与广东东恒创融资租赁有限公司签订《买卖合同》(编号:DHCMM17027)、《融资
租赁合同》(编号:DHCZL17027)《抵押合同》(编号:DHCDY17027)。其中:《买卖合同》(编号:DHCMM17027)和《融资租赁合同》(编号:DHCZL17027)约定:本次融资租赁采用售后回租的方式,即租赁物由出租人(东恒创)从承租人(明茂网络)处购买后,再将租赁物出租给承租人使用,承租人依约向出租人提供的收款账户支付租金及其他相关费用;自租赁物购买价款支付之日起,租赁物的所有权转移给出租人享有;未经出租人事先书面同意,承租人在合同约定的租赁期内不得对租赁物进行转让、抵押、投资入股等任何处分行为,或以其他任何方式损害租赁物的所有权。
东恒创授权明茂网络签订《抵押合同》旨在保障出租人对租赁物所有权的安全、限制承租人随意处置租赁物或在租赁物上设置对出租人不利的权利负担、防止第三人对租赁物主张权利的变通措施,并未侵害明茂网络的合法权益。承租人知悉《融资租赁合同》(编号:DHCZL17027)第二条、第八条及第九条的约定实质,不会依据此合同而变更租赁物的所有权关系。本次融资租赁交易,融资金额为800万元,融资期限为3年,该售后回租采用一次性租赁的方式,在租赁期内继续保持对该部分机器设备的管理权和运营权。公司按月向广东东恒创融资租赁有限公司支付租金,租赁期满,公司以人民币1000.00元回购上述融资租赁资产所有权。
2、2019年6月10日,佛山明茂与广东东恒创融资租赁有限公司签订《买卖合同》(编号:DHCMM19021)、《融资租赁合同》(编号:DHCZL19021),合同约定:本次融资租赁采用售后回租的方式,即租赁物由出租人(东恒创)从承租人(明茂网络)处购买后,再将租赁物出租给承租人使用,承租人依约向出租人提供的收款账户支付租金及其他相关费用;自租赁物购买价款支付之日起,租赁物的所有权转移给出租人享有;未经出租人事先书面同意,承租人在合同约定的租赁期内不得对租赁物进行转让、抵押、质押、投资入股等任何处分行为,或以其他任何方式损害租赁物的所有权。
2019年6月10日,佛山明茂与广东东恒创融资租赁有限公司签订《抵押合同》(编号:DHCDY19021),合同约定:佛山明茂以一批机器设备为《融资租赁合同》提供抵押担保,抵押期限为:2019年6月10日至2022年6月30日。
本次融资租赁交易,融资金额为500.00万元,融资期限为3年,该售后回租采用一次性租赁的方式,在租赁期内继续保持对该部分机器设备的管理权和运营权。公司根据合同约定按月向广东东恒创融资租赁有限公司支付租金、利息及手续费,租赁期满,公司以人民币1000.00元回购上述融资租赁资产所有权。为公司带来的损益达到公司报告期利润总额10%以上的项目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为公司带来的损益达到公司报告期利润总额10%以上的租赁项目。
2、重大担保
√ 适用 □ 不适用
(1)担保情况
单位:万元
公司对外担保情况(不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 | ||||||||
担保对象名称 | 担保额度相关公告披露日期 | 担保额度 | 实际发生日期(协议签署日) | 实际担保金额 | 担保类型 | 担保期 | 是否履行完毕 | 是否为关联方担保 |
无 |
公司对子公司的担保情况 | |||||||||
担保对象名称 | 担保额度相关公告披露日期 | 担保额度 | 实际发生日期(协议签署日) | 实际担保金额 | 担保类型 | 担保期 | 是否履行完毕 | 是否为关联方担保 | |
新疆立昂极视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 1,000 | 1,000 | 连带责任保证 | 2018 年9月19 日至2019年9月19日 | 否 | 是 | |||
喀什立昂同盾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 4,000 | 4,266.08 | 连带责任保证 | 2019年1月28日至2022年1月27日 | 否 | 是 | |||
报告期内审批对子公司担保额度合计(B1) | 5,000 | 报告期内对子公司担保实际发生额合计(B2) | 5,266.08 | ||||||
报告期末已审批的对子公司担保额度合计(B3) | 5,000 | 报告期末对子公司实际担保余额合计(B4) | 3,059.23 | ||||||
子公司对子公司的担保情况 | |||||||||
担保对象名称 | 担保额度相关公告披露日期 | 担保额度 | 实际发生日期(协议签署日) | 实际担保金额 | 担保类型 | 担保期 | 是否履行完毕 | 是否为关联方担保 | |
公司担保总额(即前三大项的合计) | |||||||||
报告期内审批担保额度合计(A1+B1+C1) | 5,000 | 报告期内担保实际发生额合计(A2+B2+C2) | 5,266.08 | ||||||
报告期末已审批的担保额度合计(A3+B3+C3) | 5,000 | 报告期末实际担保余额合计(A4+B4+C4) | 3,059.23 | ||||||
实际担保总额(即A4+B4+C4)占公司净资产的比例 | 1.31% | ||||||||
其中: |
采用复合方式担保的具体情况说明其他说明:
喀什同盾的担保额度为4,000.00万元整,实际担保发生额为4,266.08万元,其中短期借款900.00万元整;已开具的银行承兑汇票票面金额33,660,845.00元,其中银行承兑汇票已缴纳30%保证金10,098,253.50元,扣除已缴纳的保证金后剩余额度为23,562,591.50元。截止2019年6月30日,实际担保余额为20,592,294.00元,其中短期借款100.00万元整;已开具银行承兑汇票票面金额19,592,294.00元,其中银行承兑汇票已缴纳30%保证金5,877,688.20元,扣除已缴纳的保证金后剩余额度为13,714,605.80元。
(2)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3、其他重大合同
√ 适用 □ 不适用
合同订立公司方名称 | 合同订立对方名称 | 合同标的 | 合同签订日期 | 合同涉及资产的账面价值(万元)(如有) | 合同涉及资产的评估价值(万元)(如有) | 评估机构名称(如有) | 评估基准日(如有) | 定价原则 | 交易价格(万元) | 是否关联交易 | 关联关系 | 截至报告期末的执行情况 | 披露日期 | 披露索引 |
立昂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 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新疆有限公司 | 网络综合代维服务 | 2019年03月22日 | 无 | 市场价 | 13,760 | 否 | 无 | 正在实施中 | 2019年03月26日 | 巨潮网 www.cninfo.com.cn 公告编号:2019-042 公告名称:关于签订重大合同的公告 | |||
立昂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 疏勒县公安局 | 疏勒县公安局监控、卡口、高空云盘建设项目 | 2017年03月07日 | 无 | 市场价 | 8,000.36 | 否 | 无 | 正在实施中 | 2017年03月20日 | 巨潮网 www.cninfo.com.cn 公告编号:2017-020 公告名称:关于签订重大合同的公告 | |||
立昂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喀什立昂同盾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 喀什市公安局 | 喀什市乡村视频、卡口监控及一体化联合作战平台体系项目采购第一包政府购买服务合同 | 2017年04月13日 | 无 | 市场价 | 31,361 | 否 | 无 | 正在实施中 | 2017年04月13日 | 巨潮网 www.cninfo.com.cn 公告编号:2017-039 公告名称:关于签订重大合同的公告 | |||
喀什立昂同盾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 喀什市公安局 | 《喀什市乡村视频、卡口监控及一体化联合作战平台体系项目采购第二包设备采购合同 | 2017年04月13日 | 无 | 市场价 | 818 | 否 | 无 | 正在实施中 | 2017年04月13日 | 巨潮网 www.cninfo.com.cn 公告编号:2017-039 公告名称:关于签订重大合同的公告 |
十五、社会责任情况
1、重大环保情况
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是否属于环境保护部门公布的重点排污单位不适用公司及其子公司不属于环境保护部门公布的重点排污单位。
2、履行精准扶贫社会责任情况
(1)精准扶贫规划
(2)半年度精准扶贫概要
2019年4月11日,立昂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向和田县罕艾日克镇罕艾日克村幼儿园捐赠9.9万元物资。
(3)精准扶贫成效
指标 | 计量单位 | 数量/开展情况 |
一、总体情况 | —— | —— |
2.物资折款 | 万元 | 9.9 |
二、分项投入 | —— | —— |
1.产业发展脱贫 | —— | —— |
2.转移就业脱贫 | —— | —— |
3.易地搬迁脱贫 | —— | —— |
4.教育扶贫 | —— | —— |
4.3改善贫困地区教育资源投入金额 | 万元 | 9.9 |
5.健康扶贫 | —— | —— |
6.生态保护扶贫 | —— | —— |
7.兜底保障 | —— | —— |
8.社会扶贫 | —— | —— |
9.其他项目 | —— | —— |
三、所获奖项(内容、级别) | —— | —— |
(4)后续精准扶贫计划
十六、其他重大事项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立昂技术于2018年12月29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核发的《关于核准立昂技术股份有
限公司向金泼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18]2183号)。本次交易包括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和募集配套资金两部分。
1、立昂技术通过向沃驰科技和大一互联全体股东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方式购买其合计持有的沃驰科技100%股权和大一互联100%股权。本次交易向交易对方共发行股份42,973,916股,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股份登记申请受理确认书》,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已于2019年1月22日受理本公司递交的因购买标的资产向金泼等22名交易对方发行股份之登记申请。新增股份上市日为2019年1月30日。
2、同时立昂技术采用询价发行的方式向不超过5名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配套资金,募集配套资金规模预计不超过53,986万元。募集配套资金后共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6,400,589股。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股份登记申请受理确认书》,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已于2019年4月19日受理立昂技术递交的本次交易发行股份登记申请。本次募集配套资金发行新增股份上市日期为2019年5月7日。详见公司于2019年1月28日及2019年4月30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立昂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之实施情况暨新增股份上市公告书》。
3、立昂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2019年5月16日召开的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18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详见公司于2019年5月16日在巨潮资讯网上刊登的《2018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9-076)。本次所转增股本于2019年6月28日直接计入股东证券账户。详见公司于2019年6月20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2018年度权益分派实施的公告》。
十七、公司子公司重大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1、公司于2019年3月11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沃驰科技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暨关联交易的议案》,为满足生产经营及业务发展的资金需求,公司全资子公司杭州沃驰科技有限公司拟向银行申请总额不超过3,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授信期限一年,该授信额度可在授信期限内循环使用,上述授信额度最终以公司与银行签订的最终授信协议为准。详见公司于2019年3月11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关于全资子公司沃驰科技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暨关联交易的公告》(2019-034);
2、为满足生产经营及业务发展的资金需求,公司全资子公司新疆立昂极视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拟向哈密市商业银行申请1,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授信期限一年,具体授信金额最终以公司与银行签订的最终授信协议为准。详见公司于2019年3月21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关于全资子公司立昂极视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暨关联交易的公告》(2019-040);
3、立昂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5月9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用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向公司子公司广州大一互联网络科技有限公司进行增资,用于实施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详见公司于2019年5月10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用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公告》(2019-065);
4、为规范甲方募集资金管理,保护中小投资者的权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规定,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大一互联(注:二者共同视为《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甲方”)与募集资金专户监管银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富力中心支行(以下简称“招商银行”或“乙方”)、保荐机构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部证券”或“丙方”)签署了《立昂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之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详见公司于2019年6月29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关于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一)》(2019-085);
5、为规范甲方募集资金管理,保护中小投资者的权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规定,公司及立昂旗云(注:二者共同视为《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甲方”)与募集资金专户监管银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东涌支行(以下简称“中国银行”或“乙方”)、保荐机构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部证券”或“丙方”)签署了《立昂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之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详见公司于2019年6月30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关于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二)》
(2019-086);
6、为确保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生产经营和流动周转资金需要,公司及子公司2019年度经与供应商及新疆金投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疆资管”)友好磋商,由新疆资管向供应商支付不超过3,001.02万元公司及子公司已形成的供应商货款,同时,公司及子公司与新疆资管签订《还款协议》。公司与新疆资管签订的上述协议由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王刚为本次业务提供无偿关联担保。详见公司于2019年7月2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为公司及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2019-089);
7、为落实公司发展战略,满足公司持续经营对资金的需求,进一步优化调整公司金融体系合作伙伴,降低公司综合财务费用,子公司新疆立昂极视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拟向银行申请不超过3,000万元流动资金贷款,最终以银行与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详见公司于2019年7月2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暨关联交易的公告》(2019-091);
8、立昂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5月31日召开公司2019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用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孙公司增资用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股东大会决议通过公司使用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向公司全资子公司广州大一互联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一互联”)、公司孙公司立昂旗云(广州)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立昂旗云”)进行增资,增资完成后大一互联注册资本为10,000万元;立昂旗云变更为公司控股子公司,注册资本为10,500万元。详见公司于2019年7月3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关于子公司完成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2019-094);
9、立昂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进一步优化产业链条,完善公司战略布局,强化竞争优势,拟在乌鲁木齐市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新疆立昂智维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立昂智维”)。公司拟以自有资金方式出资2,000万元,占立昂智维注册资本的100%。详见公司于2019年7月15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关于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的公告》(2019-096)。
10、杭州沃驰于2019年1月收购张铮持有的北京博锐60%的股权、谢海明持有的北京博锐40%的股权,经交易双方协商确定,本次转让股权价款为1,000.00万元,转让交易完成后,北京博锐为杭州沃驰的全资子公司。本期杭州沃驰对北京博锐增资300.00万元。
第六节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一、股份变动情况
1、股份变动情况
单位:股
本次变动前 | 本次变动增减(+,-) | 本次变动后 | |||||||
数量 | 比例 | 发行新股 | 送股 | 公积金转股 | 其他 | 小计 | 数量 | 比例 | |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 54,219,660 | 52.90% | 59,374,505 | 79,515,915 | 138,890,420 | 193,110,080 | 70.17% | ||
1、国家持股 | 0 | 0.00% | 0 | 0.00% | |||||
2、国有法人持股 | 0 | 0.00% | 0 | 0.00% | |||||
3、其他内资持股 | 54,219,660 | 52.90% | 59,374,505 | 79,515,915 | 138,890,420 | 193,110,080 | 70.17% | ||
其中:境内法人持股 | 6,156,840 | 6.01% | 18,525,675 | 17,277,761 | 35,803,436 | 41,960,276 | 15.25% | ||
境内自然人持股 | 48,062,820 | 46.89% | 40,848,830 | 62,238,154 | 103,086,984 | 151,149,804 | 54.92% | ||
4、外资持股 | 0 | 0.00% | 0 | 0.00% | |||||
其中:境外法人持股 | 0 | 0.00% | 0 | 0.00% | |||||
境外自然人持股 | 0 | 0.00% | 0 | 0.00% | |||||
二、无限售条件股份 | 48,280,340 | 47.10% | 33,796,238 | 33,796,238 | 82,076,578 | 29.83% | |||
1、人民币普通股 | 48,280,340 | 47.10% | 33,796,238 | 33,796,238 | 82,076,578 | 29.83% | |||
2、境内上市的外资股 | 0 | 0.00% | 0 | 0.00% | |||||
3、境外上市的外资股 | 0 | 0.00% | 0 | 0.00% | |||||
4、其他 | 0 | 0.00% | 0 | 0.00% | |||||
三、股份总数 | 102,500,000 | 100.00% | 59,374,505 | 113,312,153 | 172,686,658 | 275,186,658 | 100.00% |
股份变动的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立昂技术于2018年12月29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核发的《关于核准立昂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向金泼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18]2183号)。本次交易包括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和募集配套资金两部分。
1.立昂技术通过向沃驰科技和大一互联全体股东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方式购买其合计持有的沃驰科技100%股权和大一互联100%股权。本次交易向交易对方共发行股份42,973,916股,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股份登记申请受理确认书》,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已于2019年1月22日受理本公司递交的因购买标的资产向金泼等22名交易对方发行股份之登记申请。新增股份上市日为2019年1月30日。
2.同时立昂技术采用询价发行的方式向不超过5名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配套资金,募集配套资金规模预计不超过53,986万元。募集配套资金后共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6,400,589股。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股份登记申请受理确认书》,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已于2019年4月19日受理立昂技术递交
的本次交易发行股份登记申请。本次募集配套资金发行新增股份上市日期为2019年5月7日。详见公司于2019年1月28日及2019年4月30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立昂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之实施情况暨新增股份上市公告书》。
3.立昂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2019年5月16日召开的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18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详见公司于2019年5月16日在巨潮资讯网上刊登的《2018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9-076)。本次所转增股本于2019年6月28日直接计入股东证券账户。详见公司于2019年6月20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2018年度权益分派实施的公告》(2019-083)。股份变动的批准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1.立昂技术于2018年12月29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核发的《关于核准立昂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向金泼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18]2183号),本次交易包括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和募集配套资金两部分。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告编号为2019-001的公告文件《关于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事项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批复的公告》。
2.立昂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4月23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19年5月16日召开了2018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股份变动的过户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立昂技术于2018年12月29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核发的《关于核准立昂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向金泼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18]2183号)。本次交易包括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和募集配套资金两部分。
1.立昂技术通过向沃驰科技和大一互联全体股东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方式购买其合计持有的沃驰科技100%股权和大一互联100%股权。本次交易向交易对方共发行股份42,973,916股,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股份登记申请受理确认书》,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已于2019年1月22日受理本公司递交的因购买标的资产向金泼等22名交易对方发行股份之登记申请。新增股份上市日为2019年1月30日。
2.同时立昂技术采用询价发行的方式向不超过5名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配套资金,募集配套资金规模预计不超过53,986万元。募集配套资金后共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6,400,589股。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股份登记申请受理确认书》,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已于2019年4月19日受理立昂技术递交的本次交易发行股份登记申请。本次募集配套资金发行新增股份上市日期为2019年5月7日。详见公司于2019年1月28日及2019年4月30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立昂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之实施情况暨新增股份上市公告书》。
3.立昂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2019年5月16日召开的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18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详见公司于2019年5月16日在巨潮资讯网上刊登的《2018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9-076)。本次所转增股本于2019年6月28日直接计入股东证券账户。详见公司于2019年6月20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2018年度权益分派实施的公告》(2019-083)。股份回购的实施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回购股份的实施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股份变动对最近一年和最近一期基本每股收益和稀释每股收益、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每股净资产等财务指标的影响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认为必要或证券监管机构要求披露的其他内容
□ 适用 √ 不适用
2、限售股份变动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股
股东名称 | 期初限售股数 | 本期解除限售股数 | 本期增加限售股数 | 期末限售股数 | 限售原因 | 拟解除限售日期 |
王刚 | 38,640,000 | 0 | 27,048,000 | 65,688,000 | 首次公开发行前承诺事项、权益分派导致限售股相应增加 | 2020年1月27日 |
葛良娣 | 8,208,000 | 0 | 5,745,600 | 13,953,600 | 高管限售、权益分派导致限售股相应增加 | 每年按持股总数的25%解除限售 |
新疆立润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 3,948,240 | 2,763,768 | 6,712,008 | 首次公开发行前承诺事项、权益分派导致限售股相应增加 | 2020年1月27日 | |
乌鲁木齐和众通联股权投资有限合伙企业 | 2,208,600 | 1,546,020 | 3,754,620 | 首次公开发行前承诺事项、权益分派导致限售股相应增加 | 2020年1月27日 | |
周路 | 674,280 | 471,996 | 1,146,276 | 高管限售、权益分派导致限售股相应增加 | 每年按持股总数的25%解除限售 | |
李刚业 | 270,540 | 189,378 | 459,918 | 高管限售、权益分派导致限售股相应增加 | 每年按持股总数的25%解除限售 | |
马鹰 | 270,000 | 189,000 | 459,000 | 首次公开发行前承诺事项、权益分派导致限售股相应增加 | 2020年1月27日 | |
朱建军 | 136,989 | 136,989 | 首次公开发行后限售、权益分派导致限售股相应增加 | 2020年1月30日 | ||
郑波鲤 | 6,093,864 | 6,093,864 | 首次公开发行后限售、权益分派导致限售股相应增加 | 2020年5月7日 | ||
应保军 | 171,236 | 171,236 | 首次公开发行后限售、权益分派导致限售股相应增加 | 2020年1月30日 | ||
姚德娥 | 1,027,424 | 1,027,424 | 首次公开发行后限售、权益分派导致限售股相应增加 | 2020年1月30日 | ||
谢昊 | 659,263 | 659,263 | 首次公开发行后限售、权益分派导致限售股相应增加 | 2020年1月30日 | ||
钱炽峰 | 11,127,272 | 11,127,272 | 首次公开发行后限售、权益分派导致限售股相应增加 | 2021年1月30日 | ||
鞠波 | 196,923 | 196,923 | 首次公开发行后限售、权益分派导致限售股相应增加 | 2020年1月30日 | ||
龚莉群 | 1,530,862 | 1,530,862 | 首次公开发行后限售、权益分派导致限售股相应增加 | 2020年1月30日 | ||
丁向东 | 9,549,150 | 9,549,150 | 首次公开发行后限售、权益分派导致限售股相应增加 | 2020年5月7日 | ||
陈剑刚 | 684,949 | 684,949 | 首次公开发行后限售、权益分派 | 2020年1月30日 |
股东名称 | 期初限售股数 | 本期解除限售股数 | 本期增加限售股数 | 期末限售股数 | 限售原因 | 拟解除限售日期 |
导致限售股相应增加 | ||||||
李常高 | 27,397 | 27,397 | 首次公开发行后限售、权益分派导致限售股相应增加 | 2020年1月30日 | ||
金泼 | 30,429,502 | 30,429,502 | 首次公开发行后限售、权益分派导致限售股相应增加 | 2022年1月30日 | ||
吴灵熙 | 342,473 | 342,473 | 首次公开发行后限售、权益分派导致限售股相应增加 | 2020年1月30日 | ||
李张青 | 3,862,000 | 3,862,000 | 首次公开发行后限售、权益分派导致限售股相应增加 | 2020年1月30日 | ||
王建国 | 1,501,889 | 1,501,889 | 首次公开发行后限售 | 2020年1月30日 | ||
赵天雷 | 2,101,817 | 2,101,817 | 首次公开发行后限售、权益分派导致限售股相应增加 | 2022年1月30日 | ||
新疆德源添富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6,093,864 | 6,093,864 | 首次公开发行后限售、权益分派导致限售股相应增加 | 2020年5月7日 | ||
企巢天风(武汉)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 513,711 | 513,711 | 首次公开发行后限售、权益分派导致限售股相应增加 | 2020年1月30日 | ||
上海天适新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 684,949 | 684,949 | 首次公开发行后限售、权益分派导致限售股相应增加 | 2020年1月30日 | ||
上海泰卧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4,291,111 | 4,291,111 | 首次公开发行后限售、权益分派导致限售股相应增加 | 2020年1月30日 | ||
杭州萱汐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5,333,238 | 5,333,238 | 首次公开发行后限售、权益分派导致限售股相应增加 | 2020年1月30日 | ||
浙江开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 5,137,125 | 5,137,125 | 首次公开发行后限售、权益分派导致限售股相应增加 | 2020年1月30日 | ||
杭州鑫烨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513,711 | 513,711 | 首次公开发行后限售、权益分派导致限售股相应增加 | 2020年1月30日 | ||
将乐县荣隆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1,390,908 | 1,390,908 | 首次公开发行后限售、权益分派导致限售股相应增加 | 2022年1月30日 | ||
广州市欣聚沙投资企业(有限合伙) | 1,390,908 | 1,390,908 | 首次公开发行后限售、权益分派导致限售股相应增加 | 2022年1月30日 | ||
宁波梅山保税港区鼎兴鼎泰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6,144,123 | 6,144,123 | 首次公开发行后限售、权益分派导致限售股相应增加 | 2020年5月7日 | ||
合计 | 54,219,660 | 0 | 138,890,420 | 193,110,080 | -- | -- |
二、证券发行与上市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股票及其衍生证券名称 | 发行日期 | 发行价格(或利率) | 发行数量 | 上市日期 | 获准上市交易数量 | 交易终止日期 | 披露索引 | 披露日期 |
股票类 | ||||||||
人民币普通股A股 | 2019年01月22日 | 33.00元/股 | 42,973,916 | 2019年01月30日 | 42,973,916 | 巨潮网www.cninfo.com.cn | 2019年01月28日 | |
人民币普通股A股 | 2019年04月19日 | 27.06元/股 | 16,400,589 | 2019年05月07日 | 16,400,589 | 巨潮网 www.cninfo.com.cn | 2019年04月30日 | |
可转换公司债券、分离交易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公司债类 | ||||||||
其他衍生证券类 |
报告期内证券发行情况的说明
立昂技术于2018年12月29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核发的《关于核准立昂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向金泼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18]2183号)。本次交易包括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和募集配套资金两部分。
1.立昂技术通过向沃驰科技和大一互联全体股东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方式购买其合计持有的沃驰科技100%股权和大一互联100%股权。本次交易向交易对方共发行股份42,973,916股,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股份登记申请受理确认书》,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已于2019年1月22日受理本公司递交的因购买标的资产向金泼等22名交易对方发行股份之登记申请。新增股份上市日为2019年1月30日。
2.同时立昂技术采用询价发行的方式向不超过5名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配套资金,募集配套资金规模预计不超过53,986万元。募集配套资金后共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6,400,589股。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股份登记申请受理确认书》,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已于2019年4月19日受理立昂技术递交的本次交易发行股份登记申请。本次募集配套资金发行新增股份上市日期为2019年5月7日。详见公司于2019年1月28日及2019年4月30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立昂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之实施情况暨新增股份上市公告书》。
三、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 | 13,434 | 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如有)(参见注8) | 0 |
持股5%以上的普通股股东或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 |
股东名称 | 股东性质 | 持股比例 | 报告期末持股数量 | 报告期内增减变动情况 | 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 | 持有无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 | 质押或冻结情况 | |
股份状态 | 数量 | |||||||
王刚 | 境内自然人 | 23.87% | 65,688,000 | 65,688,000 | 0 | 质押 | 65,117,990 | |
金泼 | 境内自然人 | 11.06% | 30,429,502 | 30,429,502 | 0 | 质押 | 5,950,000 | |
葛良娣 | 境内自然人 | 6.76% | 18,604,800 | 13,953,600 | 4,651,200 | 0 | ||
钱炽峰 | 境内自然人 | 4.04% | 11,127,272 | 11,127,272 | 0 | 0 | ||
丁向东 | 境内自然人 | 3.47% | 9,549,150 | 9,549,150 | 0 | 0 | ||
新疆立润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2.44% | 6,712,008 | 6,712,008 | 0 | 质押 | 6,698,000 | |
宁波梅山保税港区鼎兴鼎泰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2.23% | 6,144,123 | 6,144,123 | 0 | 0 | ||
郑波鲤 | 境内自然人 | 2.21% | 6,093,864 | 6,093,864 | 0 | 0 | ||
新疆德源添富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2.21% | 6,093,864 | 6,093,864 | 0 | 0 | ||
乌鲁木齐和众通联股权投资有限合伙企业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2.00% | 5,508,000 | 3,754,620 | 1,753,380 | 0 | ||
战略投资者或一般法人因配售新股成为前10名股东的情况(如有)(参见注3) | 不适用 | |||||||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 1、公司实际控制人王刚先生持有新疆立润投资有限责任公司73.99%的股权且担任董事长。2、王刚之妹王燕持有和众通联68.17%出资比例。3、股东葛良娣持有北京瑞邦鼎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95%的股权且担任执行董事兼经理,瑞邦鼎业为和众通联执行事务合伙人,持有和众通联1%的出资份额。瑞邦鼎业持有中融汇达33.33%的出资份额。4、上述股东不属于《上市公司股东持股变动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规定的一致行动人。5、除前述情况外,公司未知上述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也未知是否属于一致行动人。 |
前10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 | 报告期末持有无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 股份种类 | |
股份种类 | 数量 | ||
葛良娣 | 4,651,200 | 人民币普通股 | 4,651,200 |
宁波中泽嘉盟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3,252,929 | 人民币普通股 | 3,252,929 |
北京中融汇达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 2,295,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2,295,000 |
雷空军 | 2,218,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2,218,000 |
新疆中企股权投资有限合伙企业 | 2,21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2,210,000 |
乌鲁木齐和众通联股权投资有限合伙企业 | 1,753,380 | 人民币普通股 | 1,753,380 |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1,062,500 | 人民币普通股 | 1,062,500 |
张海 | 835,510 | 人民币普通股 | 835,510 |
谭阿龙 | 667,504 | 人民币普通股 | 667,504 |
葛良玲 | 459,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459,000 |
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之间,以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和前10名股东之间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 1、股东葛良娣持有北京瑞邦鼎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95%的股权且担任执行董事兼经理,瑞邦鼎业为和众通联执行事务合伙人,持有和众通联1%的出资份额。瑞邦鼎业持有中融汇达33.33%的出资份额。2、股东葛良娣与葛良玲系姐妹关系。3、瑞邦鼎业持有中融汇达33.33%的出资份额,葛良娣持有瑞邦鼎业95%的股权且担任执行董事兼经理。4、除前述情况外,公司未知上述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也未知是否属于《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规定的一致行动人。 | ||
前10名普通股股东参与融资融券业务股东情况说明(如有)(参见注4) | 无 |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四、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第七节优先股相关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报告期公司不存在优先股。
第八节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一、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股
姓名 | 职务 | 任职状态 | 期初持股数(股) | 本期增持股份数量(股) | 本期减持股份数量(股) | 期末持股数(股) | 期初被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股) | 本期被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股) | 期末被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股) |
王刚 | 董事长 | 现任 | 38,640,000 | 0 | 0 | 65,688,000 | 0 | 0 | 0 |
田军发 | 总工程师 | 现任 | 0 | 0 | 0 | 0 | 0 | 0 | |
葛良娣 | 董事 | 现任 | 10,944,000 | 0 | 0 | 18,604,800 | 0 | 0 | 0 |
姚爱斌 | 董事、副总裁、财务总监 | 现任 | 0 | 0 | 0 | 0 | 0 | 0 | 0 |
周路 | 董事、总裁、董事会秘书 | 现任 | 899,040 | 0 | 0 | 1,528,368 | 0 | 0 | 0 |
黄浩 | 独立董事 | 离任 | 0 | 0 | 0 | 0 | 0 | 0 | 0 |
孙卫红 | 独立董事 | 离任 | 0 | 0 | 0 | 0 | 0 | 0 | 0 |
关勇 | 独立董事 | 现任 | 0 | 0 | 0 | 0 | 0 | 0 | 0 |
宁玲 | 监事会主席 | 现任 | 0 | 0 | 0 | 0 | 0 | 0 | 0 |
王义 | 副总裁 | 现任 | 0 | 0 | 0 | 0 | 0 | 0 | 0 |
李刚业 | 副总裁 | 现任 | 360,720 | 0 | 0 | 613,224 | 0 | 0 | 0 |
马鹰 | 副总裁 | 现任 | 270,000 | 0 | 0 | 459,000 | 0 | 0 | 0 |
陈建民 | 副总经理 | 离任 | 0 | 0 | 0 | 0 | 0 | 0 | 0 |
陈志华 | 副总裁 | 现任 | 0 | 0 | 0 | 0 | 0 | 0 | 0 |
钱炽峰 | 董事 | 现任 | 0 | 11,127,272 | 0 | 11,127,272 | 0 | 0 | 0 |
金泼 | 副董事长 | 现任 | 0 | 30,429,502 | 0 | 30,429,502 | 0 | 0 | 0 |
姚文英 | 独立董事 | 现任 | 0 | 0 | 0 | 0 | 0 | 0 | 0 |
栾凌 | 独立董事 | 现任 | 0 | 0 | 0 | 0 | 0 | 0 | 0 |
曹永辉 | 职工代表监事 | 现任 | 0 | 0 | 0 | 0 | 0 | 0 | 0 |
李贝 | 监事 | 现任 | 0 | 0 | 0 | 0 | 0 | 0 | 0 |
娄炜 | 副总裁 | 现任 | 0 | 0 | 0 | 0 | 0 | 0 | 0 |
钱国来 | 副总裁 | 现任 | 0 | 0 | 0 | 0 | 0 | 0 | 0 |
合计 | -- | -- | 51,113,760 | 41,556,774 | 0 | 128,450,166 | 0 | 0 | 0 |
二、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变动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姓名 | 担任的职务 | 类型 | 日期 | 原因 |
杨良刚 | 董事 | 任期满离任 | 2019年02月15日 | 任期满换届离任 |
黄浩 | 独立董事 | 任期满离任 | 2019年02月15日 | 任期满换届离任 |
孙卫红 | 独立董事 | 任期满离任 | 2019年02月15日 | 任期满换届离任 |
陈建民 | 副总经理 | 任期满离任 | 2019年02月15日 | 任期满换届离任 |
田军发 | 董事、总经理 | 任期满离任 | 2019年02月15日 | 任期满换届离任 |
王义 | 职工代表监事 | 任期满离任 | 2019年02月15日 | 任期满换届离任 |
李刚业 | 监事 | 任期满离任 | 2019年02月15日 | 任期满换届离任 |
陈志华 | 董事会秘书 | 任期满离任 | 2019年02月15日 | 任期满换届离任 |
王刚 | 董事长 | 被选举 | 2019年02月15日 | 换届选举 |
金泼 | 副董事长 | 被选举 | 2019年02月15日 | 换届选举 |
周路 | 董事、总裁、董事会秘书 | 被选举 | 2019年02月15日 | 换届选举 |
钱炽峰 | 董事 | 被选举 | 2019年02月15日 | 换届选举 |
姚文英 | 独立董事 | 被选举 | 2019年02月15日 | 换届选举 |
栾凌 | 独立董事 | 被选举 | 2019年02月15日 | 换届选举 |
宁玲 | 监事会主席 | 被选举 | 2019年02月15日 | 换届选举 |
曹永辉 | 职工代表监事 | 被选举 | 2019年02月15日 | 换届选举 |
李贝 | 监事 | 被选举 | 2019年02月15日 | 换届选举 |
娄炜 | 副总裁 | 聘任 | 2019年02月15日 | 换届选举 |
钱国来 | 副总裁 | 聘任 | 2019年02月15日 | 换届选举 |
陈志华 | 副总裁 | 聘任 | 2019年02月15日 | 换届选举 |
王义 | 副总裁 | 聘任 | 2019年02月15日 | 换届选举 |
马鹰 | 副总裁 | 聘任 | 2019年02月15日 | 换届选举 |
李刚业 | 副总裁 | 聘任 | 2019年02月15日 | 换届选举 |
姚爱斌 | 董事、副总裁、财务总监 | 聘任 | 2019年02月15日 | 换届选举 |
田军发 | 总工程师 | 聘任 | 2019年02月15日 | 换届选举 |
第九节公司债相关情况
公司是否存在公开发行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且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未到期或到期未能全额兑付的公司债券否
第十节财务报告
一、审计报告
半年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 是 √ 否
公司半年度财务报告未经审计。
二、财务报表
财务附注中报表的单位为:人民币元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立昂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06月30日
单位:元
项目 | 2019年6月30日 | 2018年12月31日 |
流动资产: | ||
货币资金 | 400,708,027.89 | 124,752,535.23 |
结算备付金 | ||
拆出资金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
衍生金融资产 | ||
应收票据 | 131,600.00 | 259,885.34 |
应收账款 | 1,047,199,416.48 | 681,757,685.28 |
应收款项融资 | ||
预付款项 | 6,904,964.25 | 8,283,763.10 |
应收保费 | ||
应收分保账款 | ||
应收分保合同准备金 | ||
其他应收款 | 18,562,602.44 | 14,776,625.08 |
其中:应收利息 | ||
应收股利 |
项目 | 2019年6月30日 | 2018年12月31日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存货 | 87,862,648.24 | 131,479,454.31 |
合同资产 | ||
持有待售资产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90,251,770.47 | 86,821,730.95 |
其他流动资产 | 11,062,876.97 | 6,790,717.60 |
流动资产合计 | 1,662,683,906.74 | 1,054,922,396.89 |
非流动资产: | ||
发放贷款和垫款 | ||
债权投资 | ||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 ||
其他债权投资 | ||
持有至到期投资 | ||
长期应收款 | 113,128,807.29 | 151,694,879.11 |
长期股权投资 | 10,485,293.86 | 2,453,500.14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3,844,741.03 | |
投资性房地产 | ||
固定资产 | 188,108,460.19 | 151,360,336.67 |
在建工程 | 18,202,565.04 | 150,869.22 |
生产性生物资产 | ||
油气资产 | ||
使用权资产 | ||
无形资产 | 16,477,283.73 | 9,160,344.71 |
开发支出 | ||
商誉 | 1,419,453,927.32 | |
长期待摊费用 | 5,245,007.94 |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22,100,065.09 | 19,262,560.61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7,981,066.83 |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1,805,027,218.32 | 334,082,490.46 |
项目 | 2019年6月30日 | 2018年12月31日 |
资产总计 | 3,467,711,125.06 | 1,389,004,887.35 |
流动负债: | ||
短期借款 | 157,915,079.80 | 116,000,000.00 |
向中央银行借款 | ||
拆入资金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 ||
衍生金融负债 | ||
应付票据 | 83,648,835.43 | 99,423,006.78 |
应付账款 | 570,723,749.47 | 536,967,566.37 |
预收款项 | 9,724,790.43 | 23,941,194.92 |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 ||
吸收存款及同业存放 | ||
代理买卖证券款 | ||
代理承销证券款 | ||
应付职工薪酬 | 5,418,367.68 | 5,920,640.54 |
应交税费 | 12,702,889.88 | 18,319,939.61 |
其他应付款 | 106,795,090.90 | 6,379,842.44 |
其中:应付利息 | 383,579.19 | 209,212.64 |
应付股利 | 8,697,218.80 | |
应付手续费及佣金 | ||
应付分保账款 | ||
合同负债 | ||
持有待售负债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50,306,000.00 | 76,471,000.00 |
其他流动负债 | 25,000,000.00 | |
流动负债合计 | 997,234,803.59 | 908,423,190.66 |
非流动负债: | ||
保险合同准备金 | ||
长期借款 | 130,800,000.00 | 22,000,000.00 |
项目 | 2019年6月30日 | 2018年12月31日 |
应付债券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租赁负债 | ||
长期应付款 | 8,899,965.84 | |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 ||
预计负债 | 300,000.00 | |
递延收益 | 750,000.00 | 500,000.00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326,037.73 |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141,076,003.57 | 22,500,000.00 |
负债合计 | 1,138,310,807.16 | 930,923,190.66 |
所有者权益: | ||
股本 | 275,186,658.00 | 102,500,000.00 |
其他权益工具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资本公积 | 1,788,545,596.67 | 121,278,402.11 |
减:库存股 | ||
其他综合收益 | ||
专项储备 | 5,735,669.95 | 5,735,669.95 |
盈余公积 | 20,651,327.27 | 20,651,327.27 |
一般风险准备 | ||
未分配利润 | 237,831,229.31 | 207,916,297.36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 | 2,327,950,481.20 | 458,081,696.69 |
少数股东权益 | 1,449,836.70 |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2,329,400,317.90 | 458,081,696.69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 3,467,711,125.06 | 1,389,004,887.35 |
法定代表人:王刚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姚爱斌 会计机构负责人:何莹
2、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项目 | 2019年6月30日 | 2018年12月31日 |
流动资产: | ||
货币资金 | 262,533,916.64 | 102,621,360.33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
衍生金融资产 | ||
应收票据 | 131,600.00 | 259,885.34 |
应收账款 | 551,719,038.84 | 536,860,660.07 |
应收款项融资 | ||
预付款项 | 2,431,164.48 | 8,168,229.70 |
其他应收款 | 101,909,347.62 | 99,854,907.20 |
其中:应收利息 | ||
应收股利 | ||
存货 | 82,278,930.40 | 114,036,296.33 |
合同资产 | ||
持有待售资产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42,750,322.54 | 38,369,529.90 |
其他流动资产 | 267,878.83 | 6,790,717.60 |
流动资产合计 | 1,044,022,199.35 | 906,961,586.47 |
非流动资产: | ||
债权投资 | ||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 ||
其他债权投资 | ||
持有至到期投资 | ||
长期应收款 | 113,014,925.85 | 105,667,284.74 |
长期股权投资 | 1,782,301,963.53 | 25,053,500.14 |
项目 | 2019年6月30日 | 2018年12月31日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
投资性房地产 | ||
固定资产 | 143,359,774.34 | 151,250,471.52 |
在建工程 | 150,869.21 | 150,869.22 |
生产性生物资产 | ||
油气资产 | ||
使用权资产 | ||
无形资产 | 8,600,743.38 | 9,125,244.40 |
开发支出 | ||
商誉 | ||
长期待摊费用 |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18,668,843.89 | 18,668,843.89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6,183,500.00 |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2,072,280,620.20 | 309,916,213.91 |
资产总计 | 3,116,302,819.55 | 1,216,877,800.38 |
流动负债: | ||
短期借款 | 136,915,079.80 | 98,000,000.00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 ||
衍生金融负债 | ||
应付票据 | 64,056,541.43 | 81,973,561.78 |
应付账款 | 396,242,605.57 | 468,647,041.64 |
预收款项 | 1,421,081.55 | 15,820,518.37 |
合同负债 | ||
应付职工薪酬 | 1,758,958.90 | 5,291,789.06 |
应交税费 | 254,613.59 | 8,703,785.31 |
其他应付款 | 128,916,550.67 | 9,184,442.27 |
其中:应付利息 | 305,192.69 | 197,515.97 |
应付股利 | 8,697,218.80 |
项目 | 2019年6月30日 | 2018年12月31日 |
持有待售负债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50,306,000.00 | 76,471,000.00 |
其他流动负债 | 25,000,000.00 | |
流动负债合计 | 779,871,431.51 | 789,092,138.43 |
非流动负债: | ||
长期借款 | 130,800,000.00 | 22,000,000.00 |
应付债券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租赁负债 | ||
长期应付款 | ||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 ||
预计负债 | ||
递延收益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750,000.00 | 500,000.00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131,550,000.00 | 22,500,000.00 |
负债合计 | 911,421,431.51 | 811,592,138.43 |
所有者权益: | ||
股本 | 275,186,658.00 | 102,500,000.00 |
其他权益工具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资本公积 | 1,788,545,596.67 | 121,278,402.11 |
减:库存股 | ||
其他综合收益 | ||
专项储备 | 5,735,669.95 | 5,735,669.95 |
盈余公积 | 20,651,327.27 | 20,651,327.27 |
未分配利润 | 114,762,136.15 | 155,120,262.62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2,204,881,388.04 | 405,285,661.95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 3,116,302,819.55 | 1,216,877,800.38 |
3、合并利润表
单位:元
项目 | 2019年半年度 | 2018年半年度 |
一、营业总收入 | 547,729,281.35 | 242,931,717.03 |
其中:营业收入 | 547,729,281.35 | 242,931,717.03 |
利息收入 | ||
已赚保费 | ||
手续费及佣金收入 | ||
二、营业总成本 | 442,370,284.12 | 225,698,770.70 |
其中:营业成本 | 365,418,271.95 | 193,836,777.49 |
利息支出 | ||
手续费及佣金支出 | ||
退保金 | ||
赔付支出净额 | ||
提取保险合同准备金净额 | ||
保单红利支出 | ||
分保费用 | ||
税金及附加 | 2,802,555.01 | 1,081,875.86 |
销售费用 | 11,958,594.28 | 6,432,465.87 |
管理费用 | 35,053,410.57 | 17,123,769.94 |
研发费用 | 17,492,280.20 | 4,098,593.50 |
财务费用 | 9,645,172.11 | 3,125,288.04 |
其中:利息费用 | 11,457,539.33 | 3,580,457.77 |
利息收入 | 2,066,008.58 | 562,114.54 |
加:其他收益 | 3,609,815.70 | 1,701,946.05 |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1,441,892.16 | -463,479.09 |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 -1,441,892.16 | -463,479.09 |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净敞口套期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项目 | 2019年半年度 | 2018年半年度 |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44,557,250.08 | |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14,189,950.04 | |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43,383.95 | 244,522.76 |
三、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 63,013,054.64 | 4,525,986.01 |
加:营业外收入 | 40,173.33 | 12,601.01 |
减:营业外支出 | 249,114.58 | 100,845.15 |
四、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 62,804,113.39 | 4,437,741.87 |
减:所得税费用 | 14,034,941.04 | 1,048,307.68 |
五、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48,769,172.35 | 3,389,434.19 |
(一)按经营持续性分类 | ||
1.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48,769,172.35 | 3,389,434.19 |
2.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
(二)按所有权归属分类 | ||
1.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 46,102,382.45 | 3,389,434.19 |
2.少数股东损益 | 2,666,789.90 | |
六、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一)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 ||
2.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3.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4.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公允价值变动 |
项目 | 2019年半年度 | 2018年半年度 |
5.其他 | ||
(二)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1.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2.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3.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 ||
4.金融资产重分类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 | ||
5.持有至到期投资重分类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损益 | ||
6.其他债权投资信用减值准备 | ||
7.现金流量套期储备 | ||
8.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 ||
9.其他 | ||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七、综合收益总额 | 48,769,172.35 | 3,389,434.19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综合收益总额 | 46,102,382.45 | 3,389,434.19 |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 | 2,666,789.90 | |
八、每股收益: | ||
(一)基本每股收益 | 0.1793 | 0.0331 |
(二)稀释每股收益 | 0.1793 | 0.0331 |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元。法定代表人:王刚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姚爱斌 会计机构负责人:何莹
4、母公司利润表
单位:元
项目 | 2019年半年度 | 2018年半年度 |
一、营业收入 | 202,719,775.11 | 240,609,747.87 |
减:营业成本 | 152,925,814.78 | 191,851,080.05 |
税金及附加 | 1,463,900.89 | 1,075,719.86 |
销售费用 | 4,247,471.97 | 5,721,774.63 |
管理费用 | 16,920,171.09 | 15,642,154.78 |
研发费用 | 7,655,335.55 | 4,098,593.50 |
财务费用 | 8,068,523.67 | 3,330,996.00 |
其中:利息费用 | 9,689,318.14 | 3,580,457.77 |
利息收入 | 1,849,708.11 | 562,114.54 |
加:其他收益 | 374,300.00 | 597,420.00 |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651,536.61 | -463,479.09 |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 -651,536.61 | -463,479.09 |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净敞口套期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34,718,035.76 | |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14,323,033.11 | |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43,383.95 | 244,522.76 |
二、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 -23,513,331.26 | 4,944,859.61 |
加:营业外收入 | 40,150.75 | 12,601.01 |
减:营业外支出 | 154,845.67 | 76,320.15 |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 -23,628,026.18 | 4,881,140.47 |
减:所得税费用 | 542,649.79 | 1,048,307.68 |
项目 | 2019年半年度 | 2018年半年度 |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24,170,675.97 | 3,832,832.79 |
(一)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24,170,675.97 | 3,832,832.79 |
(二)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
五、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一)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 ||
2.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3.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4.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公允价值变动 | ||
5.其他 | ||
(二)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1.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2.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3.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 ||
4.金融资产重分类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 | ||
5.持有至到期投资重分类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损益 | ||
6.其他债权投资信用减值准备 | ||
7.现金流量套期储备 | ||
8.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 ||
9.其他 | ||
六、综合收益总额 | -24,170,675.97 | 3,832,832.79 |
七、每股收益: | ||
(一)基本每股收益 | ||
(二)稀释每股收益 |
5、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项目 | 2019年半年度 | 2018年半年度 |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 379,317,678.76 | 181,151,888.25 |
客户存款和同业存放款项净增加额 | ||
向中央银行借款净增加额 | ||
向其他金融机构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 ||
收到原保险合同保费取得的现金 | ||
收到再保险业务现金净额 | ||
保户储金及投资款净增加额 | ||
收取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 ||
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 ||
回购业务资金净增加额 | ||
代理买卖证券收到的现金净额 | ||
收到的税费返还 | ||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21,652,194.25 | 20,161,032.47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400,969,873.01 | 201,312,920.72 |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 359,537,390.03 | 318,977,495.95 |
客户贷款及垫款净增加额 | ||
存放中央银行和同业款项净增加额 | ||
支付原保险合同赔付款项的现金 | ||
为交易目的而持有的金融资产净增加额 | ||
拆出资金净增加额 | ||
支付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 ||
支付保单红利的现金 | ||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 50,346,203.06 | 35,575,204.91 |
支付的各项税费 | 56,162,286.68 | 16,108,785.59 |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50,972,544.86 | 24,116,352.24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517,018,424.63 | 394,777,838.69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16,048,551.62 | -193,464,917.97 |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
项目 | 2019年半年度 | 2018年半年度 |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 133,256.98 | 300,000.00 |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 ||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133,256.98 | 300,000.00 |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 18,052,957.94 | 16,066,607.81 |
投资支付的现金 | 4,900,000.00 | 3,702,000.00 |
质押贷款净增加额 | ||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 81,458,357.15 | |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5,000,000.00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104,411,315.09 | 24,768,607.81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04,278,058.11 | -24,468,607.81 |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431,729,562.73 | |
其中:子公司吸收少数股东投资收到的现金 | ||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 251,915,079.80 | 127,000,000.00 |
发行债券收到的现金 | ||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8,028,215.11 | 24,330,773.53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691,672,857.64 | 151,330,773.53 |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 166,488,666.46 | 50,000,000.00 |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 18,827,545.01 | 3,584,321.40 |
其中:子公司支付给少数股东的股利、利润 | ||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7,046,328.67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192,362,540.14 | 53,584,321.40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499,310,317.50 | 97,746,452.13 |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 ||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278,983,707.77 | -120,187,073.65 |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92,432,322.05 | 177,374,701.84 |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371,416,029.82 | 57,187,628.19 |
6、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项目 | 2019年半年度 | 2018年半年度 |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 132,038,373.76 | 172,088,804.23 |
收到的税费返还 | ||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67,930,628.90 | 19,022,404.39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199,969,002.66 | 191,111,208.62 |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 180,066,794.00 | 283,187,323.87 |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 26,458,790.86 | 33,819,291.20 |
支付的各项税费 | 13,194,514.94 | 12,252,250.60 |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65,654,621.76 | 38,359,105.69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285,374,721.56 | 367,617,971.36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85,405,718.90 | -176,506,762.74 |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 ||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 118,000.00 | 300,000.00 |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 ||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118,000.00 | 300,000.00 |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 11,239,407.57 | 16,066,607.81 |
投资支付的现金 | 249,816,201.40 | 3,702,000.00 |
项目 | 2019年半年度 | 2018年半年度 |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 ||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5,000,000.00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261,055,608.97 | 24,768,607.81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60,937,608.97 | -24,468,607.81 |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431,239,562.73 | |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 230,915,079.80 | 119,000,000.00 |
发行债券收到的现金 | ||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3,671,069.81 | 2,625,300.93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665,825,712.34 | 121,625,300.93 |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 134,365,000.00 | 43,000,000.00 |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 17,108,383.84 | 3,402,757.24 |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4,425,374.51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155,898,758.35 | 46,402,757.24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509,926,953.99 | 75,222,543.69 |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 ||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163,583,626.12 | -125,752,826.86 |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75,535,980.65 | 173,458,342.84 |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239,119,606.77 | 47,705,515.98 |
7、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本期金额
单位:元
项目 | 2019年半年报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 少数股东权益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一般风险准备 | 未分配利润 | 其他 | 小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期末余额 | 102,500,000.00 | 121,278,402.11 | 5,735,669.95 | 20,651,327.27 | 207,916,297.36 | 458,081,696.69 | 458,081,696.69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102,500,000.00 | 121,278,402.11 | 5,735,669.95 | 20,651,327.27 | 207,916,297.36 | 458,081,696.69 | 458,081,696.69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172,686,658.00 | 1,667,267,194.56 | 29,914,931.95 | 1,869,868,784.51 | 1,449,836.70 | 1,871,318,621.21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46,102,382.45 | 46,102,382.45 | 2,666,789.90 | 48,769,172.35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59,374,505.00 | 1,780,579,347.56 | 1,839,953,852.56 | -1,216,953.20 | 1,838,736,899.36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59,374,505.00 | 1,780,579,347.56 | 1,839,953,852.56 | 490,000.00 | 1,840,443,852.56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3.股份支付计 |
项目 | 2019年半年报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 少数股东权益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一般风险准备 | 未分配利润 | 其他 | 小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
4.其他 | -1,706,953.20 | -1,706,953.20 | |||||||||||||
(三)利润分配 | -16,187,450.50 | -16,187,450.50 | -16,187,450.50 | ||||||||||||
1.提取盈余公积 | |||||||||||||||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 |||||||||||||||
3.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16,187,450.50 | -16,187,450.50 | -16,187,450.50 | ||||||||||||
4.其他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113,312,153.00 | -113,312,153.00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113,312,153.00 | -113,312,153.00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6.其他 | |||||||||||||||
(五)专项储备 |
项目 | 2019年半年报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 少数股东权益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一般风险准备 | 未分配利润 | 其他 | 小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1.本期提取 | |||||||||||||||
2.本期使用 | |||||||||||||||
(六)其他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275,186,658.00 | 1,788,545,596.67 | 5,735,669.95 | 20,651,327.27 | 237,831,229.31 | 2,327,950,481.20 | 1,449,836.70 | 2,329,400,317.90 |
上期金额
单位:元
项目 | 2018年半年报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 少数股东权益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一般风险准备 | 未分配利润 | 其他 | 小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期末余额 | 102,500,000.00 | 121,278,402.11 | 5,844,562.20 | 17,602,652.37 | 179,861,463.49 | 427,087,080.17 | 427,087,080.17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102,500,000.00 | 121,278,402.11 | 5,844,562.20 | 17,602,652.37 | 179,861,463.49 | 427,087,080.17 | 427,087,080.17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40,086.21 | -6,860,565.81 | -6,900,652.02 | -6,900,652.02 |
项目 | 2018年半年报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 少数股东权益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一般风险准备 | 未分配利润 | 其他 | 小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3,389,434.19 | 3,389,434.19 | 3,389,434.19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
4.其他 | |||||||||||||||
(三)利润分配 | -10,250,000.00 | -10,250,000.00 | -10,250,000.00 | ||||||||||||
1.提取盈余公积 | |||||||||||||||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 |||||||||||||||
3.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10,250,000.00 | -10,250,000.00 | -10,250,000.00 | ||||||||||||
4.其他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 |
项目 | 2018年半年报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 少数股东权益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一般风险准备 | 未分配利润 | 其他 | 小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补亏损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6.其他 | |||||||||||||||
(五)专项储备 | -40,086.21 | -40,086.21 | -40,086.21 | ||||||||||||
1.本期提取 | |||||||||||||||
2.本期使用 | -40,086.21 | -40,086.21 | -40,086.21 | ||||||||||||
(六)其他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102,500,000.00 | 121,278,402.11 | 5,804,475.99 | 17,602,652.37 | 173,000,897.68 | 420,186,428.15 | 420,186,428.15 |
8、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本期金额
单位:元
项目 | 2019年半年报 | |||||||||||
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未分配利润 | 其他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期末余额 | 102,500,000.00 | 121,278,402.11 | 5,735,669.95 | 20,651,327.27 | 155,120,262.62 | 405,285,661.95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其他 |
项目 | 2019年半年报 | |||||||||||
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未分配利润 | 其他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102,500,000.00 | 121,278,402.11 | 5,735,669.95 | 20,651,327.27 | 155,120,262.62 | 405,285,661.95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172,686,658.00 | 1,667,267,194.56 | -40,358,126.47 | 1,799,595,726.09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24,170,675.97 | -24,170,675.97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59,374,505.00 | 1,780,579,347.56 | 1,839,953,852.56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59,374,505.00 | 1,780,579,347.56 | 1,839,953,852.56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
4.其他 | ||||||||||||
(三)利润分配 | -16,187,450.50 | -16,187,450.50 | ||||||||||
1.提取盈余公积 | ||||||||||||
2.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16,187,450.50 | -16,187,450.50 | ||||||||||
3.其他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113,312,153.00 | -113,312,153.00 | 0.00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113,312,153.00 | -113,312,153.00 | 0.00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 |
项目 | 2019年半年报 | |||||||||||
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未分配利润 | 其他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补亏损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6.其他 | ||||||||||||
(五)专项储备 | ||||||||||||
1.本期提取 | ||||||||||||
2.本期使用 | ||||||||||||
(六)其他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275,186,658.00 | 1,788,545,596.67 | 5,735,669.95 | 20,651,327.27 | 114,762,136.15 | 2,204,881,388.04 |
上期金额
单位:元
项目 | 2018年半年报 | |||||||||||
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未分配利润 | 其他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期末余额 | 102,500,000.00 | 121,278,402.11 | 5,844,562.20 | 17,602,652.37 | 137,932,188.50 | 385,157,805.18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102,500,000.00 | 121,278,402.11 | 5,844,562.20 | 17,602,652.37 | 137,932,188.50 | 385,157,805.18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40,086.21 | -6,417,167.21 | -6,457,253.42 |
项目 | 2018年半年报 | |||||||||||
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未分配利润 | 其他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3,832,832.79 | 3,832,832.79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
4.其他 | ||||||||||||
(三)利润分配 | -10,250,000.00 | -10,250,000.00 | ||||||||||
1.提取盈余公积 | ||||||||||||
2.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10,250,000.00 | -10,250,000.00 | ||||||||||
3.其他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 |
项目 | 2018年半年报 | |||||||||||
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未分配利润 | 其他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益 | ||||||||||||
6.其他 | ||||||||||||
(五)专项储备 | -40,086.21 | -40,086.21 | ||||||||||
1.本期提取 | ||||||||||||
2.本期使用 | -40,086.21 | -40,086.21 | ||||||||||
(六)其他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102,500,000.00 | 121,278,402.11 | 5,804,475.99 | 17,602,652.37 | 131,515,021.29 | 378,700,551.76 |
三、公司基本情况
立昂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立昂股份、公司或本公司)系于2012年11月27日由新疆立昂电信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立昂有限)转制为股份有限公司。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501002999341738,注册资本人民币275,186,658 元,法定代表人:王刚。目前为经营期。所属行业为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公司经营范围:通信工程的设计施工及相关咨询(以资质证书为准);顶管服务;有线电视工程技术设计安装。金属材料(贵稀金属除外)、五金交电、百货土产、仪器仪表的销售。计算机软硬件开发销售(电子出版物及音像制品除外)。房产的信息中介。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物流信息咨询。普通货物运输代理及仓储服务。信息业务(含短信息服务业、互联网信息服务、电话信息服务业务)。通信器材设备、建材、化工产品的销售;塑料制品的生产及销售;增值电信业务;接收传送电视节目;广告信息发布。中国移动中国联通业务代办;计算机设备及配件、自动化办公用品、电子产品、教学仪器、办公家具的销售;计算机信息技术咨询,柜台租赁,电脑租赁;设备维护,电子工程,代办电信业务,电信业务服务,通信设备维修,车辆停放服务;餐饮服务;互联网数据中心技术服务,互联网接入及相关服务,互联网信息服务。经营本企业商品的进出口业务,但国家限制或禁止的产品和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公司注册地址:新疆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河区)燕山街518号。
立昂技术于1996年1月8日成立。立昂技术成立时,股东结构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出资人 | 出资额 | 出资比例(%) |
汪晓宏 | 20.00 | 66.66 |
王刚 | 5.00 | 16.67 |
杨戈 | 5.00 | 16.67 |
合计 | 30.00 | 100.00 |
上述出资于1995年12月25日经乌鲁木齐会计师事务所审验,并出具乌会所验字(1995)41号验资报告。1997年1月21日,股东汪晓宏将所持人民币10万元股权分别转让至王刚、杨戈。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出资人 | 股权变动前 | 投资比例(%) | 本次股权变动情况 | 股权 变动后 | 投资比例(%) | |
受让股权 | 转让股权 | |||||
汪晓宏 | 20.00 | 66.66 | 10.00 | 10.00 | 33.34 | |
王刚 | 5.00 | 16.67 | 5.00 | 10.00 | 33.33 | |
杨戈 | 5.00 | 16.67 | 5.00 | 10.00 | 33.33 | |
合计 | 30.00 | 100.00 | 10.00 | 10.00 | 30.00 | 100.00 |
1998年2月24日,立昂技术股东会决定,公司注册资本增至人民币74万元,增资部分由王刚以人民币44万元现金出资。该出资于1998年2月19日经新疆标准会计师事务所审验,并出具1998-新标会变字第102号验资报告。本次立昂技术股权结构变动前后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出资人 | 股权变动前 | 投资比例(%) | 本次股权变动情况(增资) | 股权变动后 | 投资比例(%) |
汪晓宏 | 10.00 | 33.34 | 10.00 | 13.51 | |
王刚 | 10.00 | 33.33 | 44.00 | 54.00 | 72.98 |
杨戈 | 10.00 | 33.33 | 10.00 | 13.51 | |
合计 | 30.00 | 100.00 | 44.00 | 74.00 | 100.00 |
1998年5月30日,立昂技术股东会决定,股东杨戈、汪晓宏将所持股权分别转让给葛良娣、叶玲。本次立昂技术股权结构变动前后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出资人 | 股权 变动前 | 投资比例(%) | 本次股权变动情况 | 股权 变动后 | 投资比例(%) | |
受让股权 | 转让股权 | |||||
汪晓宏 | 10.00 | 13.51 | 10.00 | |||
王刚 | 54.00 | 72.98 | 54.00 | 72.98 | ||
杨戈 | 10.00 | 13.51 | 10.00 | |||
葛良娣 | 10.00 | 10.00 | 13.51 | |||
叶玲 | 10.00 | 10.00 | 13.51 | |||
合计 | 74.00 | 100.00 | 20.00 | 20.00 | 74.00 | 100.00 |
1999年2月23日,立昂技术股东会决定,公司注册资本增至人民币110万元,增资部分由王刚以人民币36万元现金出资。该出资于1999年3月1日经新疆公正会计师事务所审验,并出具新公验字(1999)062号验资报告。本次立昂技术股权结构变动前后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出资人 | 股权 变动前 | 投资比例(%) | 本次股权变动情况 (增资) | 股权变动后 | 投资比例(%) |
王刚 | 54.00 | 72.98 | 36.00 | 90.00 | 81.82 |
葛良娣 | 10.00 | 13.51 | 10.00 | 9.09 | |
叶玲 | 10.00 | 13.51 | 10.00 | 9.09 | |
合计 | 74.00 | 100.00 | 36.00 | 110.00 | 100.00 |
1999年5月5日,立昂技术股东会决定,公司注册资本增至人民币200万元,增资部分由王刚以人民币90万元出资。该出资于1999年5月5日经新疆标准会计师事务所审验,并出具1999-新标会变485号验资报告。本次立昂技术股权结构变动前后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出资人 | 股权 变动前 | 投资比例(%) | 本次股权变动情况 (增资) | 股权变动后 | 投资比例(%) |
王刚 | 90.00 | 81.82 | 90.00 | 180.00 | 90.00 |
葛良娣 | 10.00 | 9.09 | 10.00 | 5.00 | |
叶玲 | 10.00 | 9.09 | 10.00 | 5.00 | |
合计 | 110.00 | 100.00 | 90.00 | 200.00 | 100.00 |
2000年8月17日,立昂技术股东会决定,公司注册资本增至人民币250万元,增资部分由王刚以人民币50万元现金出资。该出资于2000年8月23日经新疆恒远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审验,并出具新恒会验字(2000)241号验资报告。本次立昂技术股权结构变动前后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出资人 | 股权 变动前 | 投资比例(%) | 本次股权变动情况 (增资) | 股权变动后 | 投资比例(%) |
王刚 | 180.00 | 90.00 | 50.00 | 230.00 | 92.00 |
葛良娣 | 10.00 | 5.00 | 10.00 | 4.00 | |
叶玲 | 10.00 | 5.00 | 10.00 | 4.00 | |
合计 | 200.00 | 100.00 | 50.00 | 250.00 | 100.00 |
2000年9月14日,立昂技术股东会决定,公司注册资本增至人民币600万元,增资部分由王刚以人民币350万元现金出资。该出资于2000年9月20日经新疆恒远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审验,并出具新恒会验字(2000)298号验资报告。本次立昂技术股权结构变动前后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出资人 | 股权变 动前 | 投资比例(%) | 本次股权变动情况 (增资) | 股权变动后 | 投资比例(%) |
王刚 | 230.00 | 92.00 | 350.00 | 580.00 | 96.66 |
葛良娣 | 10.00 | 4.00 | 10.00 | 1.67 |
叶玲 | 10.00 | 4.00 | 10.00 | 1.67 | |
合计 | 250.00 | 100.00 | 350.00 | 600.00 | 100.00 |
2001年3月13日,立昂技术股东会决定,公司注册资本增至人民币1,000万元,增资部分由王刚以人民币400万元现金出资。该出资于2001年3月15日经新疆公正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审验,并出具新公会验字(2001)146号验资报告。本次立昂技术股权结构变动前后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出资人 | 股权变动前 | 投资比例(%) | 本次股权变动情况 (增资) | 股权变动后 | 投资比例(%) |
王刚 | 580.00 | 96.66 | 400.00 | 980.00 | 98.00 |
葛良娣 | 10.00 | 1.67 | 10.00 | 1.00 | |
叶玲 | 10.00 | 1.67 | 10.00 | 1.00 |
合计 | 600.00 | 100.00 | 400.00 | 1,000.00 | 100.00 |
2001年11月6日,立昂技术股东会决定,公司注册资本增至人民币1,500万元,增资部分由葛良娣以人民币500万元现金出资。该出资于2001年11月30日经新疆天山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审验,并出具新天会验字[2001]320号验资报告。本次立昂技术股权结构变动前后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出资人 | 股权变动前 | 投资比例(%) | 本次股权变动情况 (增资) | 股权变动后 | 投资比例(%) |
王刚 | 980.00 | 98.00 | 980.00 | 65.33 | |
葛良娣 | 10.00 | 1.00 | 500.00 | 510.00 | 34.00 |
叶玲 | 10.00 | 1.00 | 10.00 | 0.67 | |
合计 | 1,000.00 | 100.00 | 500.00 | 1,500.00 | 100.00 |
2005年3月11日,立昂技术股东会决定,公司股东叶玲将所持有的立昂技术股权转让给王红。本次立昂技术股权结构变动前后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出资人 | 股权变动前 | 投资比例(%) | 本次股权变动情况 | 股权变动后 | 投资比例(%) | |
受让股权 | 转让股权 | |||||
王刚 | 980.00 | 65.33 | 980.00 | 65.33 | ||
葛良娣 | 510.00 | 34.00 | 510.00 | 34.00 | ||
叶玲 | 10.00 | 0.67 | 10.00 | |||
王红 | 10.00 | 10.00 | 0.67 | |||
合计 | 1,500.00 | 100.00 | 10.00 | 10.00 | 1,500.00 | 100.00 |
2006年12月12日,立昂技术股东会决定,公司股东葛良娣将所持有的立昂技术股份转让给沈宝英。本次立昂技术股权结构变动前后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出资人 | 股权变动前 | 投资比例(%) | 本次股权变动情况 | 股权变动后 | 投资比例(%) | |
受让股权 | 转让股权 | |||||
王刚 | 980.00 | 65.33 | 980.00 | 65.33 | ||
葛良娣 | 510.00 | 34.00 | 510.00 | |||
王红 | 10.00 | 0.67 | 10.00 | 0.67 | ||
沈宝英 | 510.00 | 510.00 | 34.00 | |||
合计 | 1,500.00 | 100.00 | 510.00 | 510.00 | 1,500.00 | 100.00 |
2009年10月20日,立昂技术股东会决定,公司股东王刚将所持有的立昂技术130万元股权转让给沈宝英。本次立昂技术股权结构变动前后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出资人 | 股权变动前 | 投资比例(%) | 本次股权变动情况 | 股权变动后 | 投资比例(%) | |
受让股权 | 转让股权 | |||||
王刚 | 980.00 | 65.33 | 130.00 | 850.00 | 56.67 | |
王红 | 10.00 | 0.67 | 10.00 | 0.67 |
沈宝英 | 510.00 | 34.00 | 130.00 | 640.00 | 42.66 | |
合计 | 1,500.00 | 100.00 | 130.00 | 130.00 | 1,500.00 | 100.00 |
2010年12月3日,立昂技术股东会决定,公司股东王红将所持有的立昂技术10万元股权转让给王刚;股东沈宝英将所持有的立昂技术640万元股权转让给葛良娣。本次立昂技术股权结构变动前后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出资人 | 股权变动前 | 投资比例(%) | 本次股权变动情况 | 股权变动后 | 投资比例(%) | |
受让股权 | 转让股权 | |||||
王刚 | 850.00 | 56.67 | 10.00 | 860.00 | 57.34 | |
王红 | 10.00 | 0.67 | 10.00 | |||
沈宝英 | 640.00 | 42.66 | 640.00 | |||
葛良娣 | 640.00 | 640.00 | 42.66 |
合计 | 1,500.00 | 100.00 | 650.00 | 650.00 | 1,500.00 | 100.00 |
2011年11月15日,立昂技术股东会决定,公司注册资本增至人民币1,928万元,增资部分由王刚以人民币428万元现金出资。该出资于2011年11月29日经上海上会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验,并出具上会师报字(2011)第1934号验资报告。本次立昂技术股权结构变动前后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出资人 | 股权变动前 | 投资比例(%) | 本次股权变动情况 (增资) | 股权变动后 | 投资比例(%) |
王刚 | 860.00 | 57.34 | 428.00 | 1,288.00 | 66.80 |
葛良娣 | 640.00 | 42.66 | 640.00 | 33.20 |
合计 | 1,500.00 | 100.00 | 428.00 | 1,928.00 | 100.00 |
2011年11月15日,立昂技术股东会决定,公司注册资本增至人民币2,080万元,增资部分由乌鲁木齐和众通联股权投资有限合伙企业(以下简称:和众通联)以人民币540万元现金出资,认缴注册资本人民币108万元,其余计入资本公积;葛良玲以人民币75万元现金出资,认缴注册资本人民币15万元,其余计入资本公积;李刚业以人民币55万元现金出资,认缴注册资本人民币11万元,其余计入资本公积;周路以人民币50万元现金出资,认缴注册资本人民币10万元,其余计入资本公积;马鹰以人民币40万元现金出资,认缴注册资本人民币8万元,其余计入资本公积。该出资于2011年12月15日经上海上会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验,并出具上会师报字(2011)第1972号验资报告。本次立昂技术股权结构变动前后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出资人 | 股权变 动前 | 投资比例(%) | 本次股权变动情况 (增资) | 股权变动后 | 投资比例(%) |
王刚 | 1,288.00 | 66.80 | 1,288.00 | 61.93 | |
葛良娣 | 640.00 | 33.20 | 640.00 | 30.77 | |
和众通联 | 108.00 | 108.00 | 5.19 | ||
葛良玲 | 15.00 | 15.00 | 0.72 | ||
李刚业 | 11.00 | 11.00 | 0.53 |
周路 | 10.00 | 10.00 | 0.48 | ||
马鹰 | 8.00 | 8.00 | 0.38 | ||
合计 | 1,928.00 | 100.00 | 152.00 | 2,080.00 | 100.00 |
2012年8月10日,立昂技术股东会决议通过,(1)公司注册资本增至人民币2,560万元,增资部分由宁波中泽嘉盟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中泽嘉盟)以人民币3,200万元现金出资,认缴注册资本人民币204.80万元,其余计入资本公积;北京金凤凰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金凤凰投资管理)以人民币800万元现金出资,认缴注册资本人民币51.20万元,其余计入资本公积;吴江富坤嬴通长三角科技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富坤嬴通)以人民币600万元现金出资,认缴注册资本人民币38.40万元,其余计入资本公积;新疆金悦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新疆金悦)以人民币500万元现金出资,认缴注册资本人民币32万元,其余计入资本公积;北京中融汇达投资
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中融汇达)以人民币600万元现金出资,认缴注册资本人民币38.40万元,其余计入资本公积;新疆磐石新洲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磐石新洲)以人民币1,200万元现金出资,认缴注册资本人民币
76.80万元,其余计入资本公积;新疆中企股权投资有限合伙企业(以下简称:新疆中企)以人民币600万元现金出资,认缴注册资本人民币38.40万元,其余计入资本公积。(2)葛良娣将所持有的立昂技术275.20万元出资对应的股权进行转让,其中:51.20万元出资对应的股权以人民币800万元转让给金凤凰投资管理;38.40万元出资对应的股权以人民币600万元转让给富坤嬴通;32万元出资对应的股权以人民币500万元转让给新疆金悦;76.80万元出资对应的股权以人民币1,200万元转让给磐石新洲;38.40万元出资对应的股权以人民币600万元转让给中融汇达;38.40万元出资对应的股权以人民币600万元转让给新疆中企。该出资于2012年8月24日经上海上会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验,并出具上会师报字(2012)第2102号验资报告。本次立昂技术股权结构变动前后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出资人 | 股权变动前 | 投资比例(%) | 本次股权变动情况 | 股权变动后 | 投资比例(%) | ||
增资 | 受让股权 | 转让股权 |
王刚 | 1,288.00 | 61.93 | 1,288.00 | 50.31 | |||
葛良娣 | 640.00 | 30.77 | 275.20 | 364.80 | 14.25 | ||
和众通联 | 108.00 | 5.19 | 108.00 | 4.22 | |||
葛良玲 | 15.00 | 0.72 | 15.00 | 0.59 | |||
李刚业 | 11.00 | 0.53 | 11.00 | 0.43 | |||
周路 | 10.00 | 0.48 | 10.00 | 0.39 | |||
马鹰 | 8.00 | 0.38 | 8.00 | 0.31 | |||
中泽嘉盟 | 204.80 | 204.80 | 8.00 | ||||
磐石新洲 | 76.80 | 76.80 | 153.60 | 6.00 | |||
金凤凰投资管理 | 51.20 | 51.20 | 102.40 | 4.00 | |||
富坤嬴通 | 38.40 | 38.40 | 76.80 | 3.00 |
中融汇达 | 38.40 | 38.40 | 76.80 | 3.00 | |||
新疆中企 | 38.40 | 38.40 | 76.80 | 3.00 | |||
新疆金悦 | 32.00 | 32.00 | 64.00 | 2.50 | |||
合计 | 2,080.00 | 100.00 | 480.00 | 275.20 | 275.20 | 2,560.00 | 100.00 |
2012年9月17日,立昂技术股东会决议通过,公司以截至2012年8月31日止公司2,560万元注册资本为基数,以资本公积按每单位出资转增2元资本计算,共计以5,120万元资本公积(溢价部分)向全体股东转增资本。该次资本公积转增后,公司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7,680万元。该次资本公积转增注册资本于2012年9月17日经上海上会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验,并出具上会师报字(2012)第2144号验资报告。本次立昂技术股权结构变动前后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出资人 | 股权变动前 | 投资比例(%) | 本次股权变动情况(增资) | 股权变动后 | 投资比例(%) |
王刚 | 1,288.00 | 50.31 | 2,576.00 | 3,864.00 | 50.31 |
葛良娣 | 364.80 | 14.25 | 729.60 | 1,094.40 | 14.25 |
和众通联 | 108.00 | 4.22 | 216.00 | 324.00 | 4.22 |
葛良玲 | 15.00 | 0.59 | 30.00 | 45.00 | 0.59 |
李刚业 | 11.00 | 0.43 | 22.00 | 33.00 | 0.43 |
周路 | 10.00 | 0.39 | 20.00 | 30.00 | 0.39 |
马鹰 | 8.00 | 0.31 | 16.00 | 24.00 | 0.31 |
中泽嘉盟 | 204.80 | 8.00 | 409.60 | 614.40 | 8.00 |
磐石新洲 | 153.60 | 6.00 | 307.20 | 460.80 | 6.00 |
出资人 | 股权变动前 | 投资比例(%) | 本次股权变动情况(增资) | 股权变动后 | 投资比例(%) |
金凤凰投资管理 | 102.40 | 4.00 | 204.80 | 307.20 | 4.00 |
富坤嬴通 | 76.80 | 3.00 | 153.60 | 230.40 | 3.00 |
中融汇达 | 76.80 | 3.00 | 153.60 | 230.40 | 3.00 |
新疆中企 | 76.80 | 3.00 | 153.60 | 230.40 | 3.00 |
新疆金悦 | 64.00 | 2.50 | 128.00 | 192.00 | 2.50 |
合计 | 2,560.00 | 100.00 | 5,120.00 | 7,680.00 | 100.00 |
2012年11月7日,立昂技术股东会决议通过,将立昂技术依法整体变更为立昂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同日,立昂技术股东签署《立昂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协议》约定,以立昂技术2012年9月30日为股改基准日,依照各方约定以各自在立昂技术的出资比例以净资产折股的方式认缴本次出资。根据上海上会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的上会师报字(2012)第2230号审阅报告,截至2012年9月30日止,立昂技术净资产为人民币145,734,716.43元,其中:注册资本为人民币76,800,000.00元(股份公司成立时发行股份总额为76,800,000.00元,均为每股面值人民币1元的普通股),资本公积为人民币64,387,365.11元,专项储备为人民币4,547,351.32元。上海上会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对本公司变更为股份公司的注册资本实收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上会师报字(2012)第2261号验资报告。股份公司设立,本公司的股权结构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出资人 | 股权变动后 | 投资比例(%) |
王刚 | 3,864.00 | 50.31 |
葛良娣 | 1,094.40 | 14.25 |
中泽嘉盟 | 614.40 | 8.00 |
磐石新洲 | 460.80 | 6.00 |
和众通联 | 324.00 | 4.22 |
金凤凰投资管理 | 307.20 | 4.00 |
富坤嬴通 | 230.40 | 3.00 |
中融汇达 | 230.40 | 3.00 |
新疆中企 | 230.40 | 3.00 |
新疆金悦 | 192.00 | 2.50 |
葛良玲 | 45.00 | 0.59 |
李刚业 | 33.00 | 0.43 |
周路 | 30.00 | 0.39 |
马鹰 | 24.00 | 0.31 |
合计 | 7,680.00 | 100.00 |
2014年6月25日,立昂技术股东会决议通过,股东磐石新洲将其持有立昂技术460.80万元股权进行转让,其中:59.904万元股权转让给周路、3万元股权转让给马鹰、3.072万元股权转让给李刚业、394.824万元股权转让给新疆立润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立润投资)。本次立昂技术股权结构变动前后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出资人 | 股权变动前 | 投资比例(%) | 本次股权变动情况 | 股权变动后 | 投资比例(%) | |
受让股权 | 转让股权 |
王刚 | 3,864.00 | 50.31 | 3,864.00 | 50.31 | ||
葛良娣 | 1,094.40 | 14.25 | 1,094.40 | 14.25 | ||
中泽嘉盟 | 614.40 | 8.00 | 614.40 | 8.00 |
出资人 | 股权变动前 | 投资比例(%) | 本次股权变动情况 | 股权变动后 | 投资比例(%) | |
受让股权 | 转让股权 | |||||
磐石新洲 | 460.80 | 6.00 | 460.80 |
和众通联 | 324.00 | 4.22 | 324.00 | 4.22 | ||
金凤凰投资管理 | 307.20 | 4.00 | 307.20 | 4.00 | ||
富坤嬴通 | 230.40 | 3.00 | 230.40 | 3.00 |
中融汇达 | 230.40 | 3.00 | 230.40 | 3.00 | ||
新疆中企 | 230.40 | 3.00 | 230.40 | 3.00 | ||
新疆金悦 | 192.00 | 2.50 | 192.00 | 2.50 | ||
周路 | 30.00 | 0.39 | 59.904 | 89.904 | 1.17 | |
葛良玲 | 45.00 | 0.59 | 45.00 | 0.59 | ||
李刚业 | 33.00 | 0.43 | 3.072 | 36.072 | 0.47 | |
马鹰 | 24.00 | 0.31 | 3.00 | 27.00 | 0.35 | |
立润投资 | 394.824 | 394.824 | 5.14 | |||
合计 | 7,680.00 | 100.00 | 460.80 | 460.80 | 7,680.00 | 100.00 |
2017年1月6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证监许可[2017]30号《关于核准立昂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5,700,000股。经本次发行后公司变更后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0,250万元,累计股本人民币10,250万元。其中:有限售条件股份为76,800,000股,占股份总额的74.93%,无限售条件股份为25,700,000股,占股份总额的25.07%。立昂技术于2018年12月29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核发的《关于核准立昂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向金泼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18]2183号)。本次交易包括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和募集配套资金两部分。
1.立昂技术通过向沃驰科技和大一互联全体股东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方式购买其合计持有的沃驰科技100%股权和大一互联100%股权。本次交易向交易对方共发行股份42,973,916股,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股份登记申请受理确认书》,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已于2019年1月22日受理本公司递交的因购买标的资产向金泼等22名交易对方发行股份之登记申请。新增股份上市日为2019年1月30日。
2.同时立昂技术采用询价发行的方式向不超过5名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配套资金,募集配套资金规模预计不超过53,986万元。募集配套资金后共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6,400,589股。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股份登记申请受理确认书》,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已于2019年4月19日受理立昂技术递交的本次交易发行股份登记申请。本次募集配套资金发行新增股份上市日期为2019年5月7日。详见公司于2019年1月28日及2019年4月30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立昂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之实施情况暨新增股份上市公告书》。
3.立昂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2019年5月16日召开的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18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详见公司于2019年5月16日在巨潮资讯网上刊登的《2018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9-076)。本次所转增股本于2019年6月28日直接计入股东证券账户。详见公司于2019年6月20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2018年度权益分派实施的公告》(2019-083)。
2019年8月1日,公司取得经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乌鲁木齐市头屯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准的《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501002999341738,注册资本人民币275,186,658元。所属行业为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公司经营范围:通信工程的设计施工及相关咨询(以资质证书为准);顶管服务;有线电视工程技术设计安装。金属材料(贵稀金属除外)、五金交电、百货土产、仪器仪表的销售。计算机软硬件开发销售(电子出版物及音像制品除外)。房产的信息中介。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物流信息咨询。普通货物运输代理及仓储服务。信息业务(含短信息服务业、互联网信息服务、电话信息服务业务)。通信器材设备、建材、化工产品的销售;塑料制品的生产及销售;增值电信业务;接收传送电视节目;广
告信息发布。中国移动中国联通业务代办;计算机设备及配件、自动化办公用品、电子产品、教学仪器、办公家具的销售;计算机信息技术咨询,柜台租赁,电脑租赁;设备维护,电子工程,代办电信业务,电信业务服务,通信设备维修,车辆停放服务;餐饮服务;互联网数据中心技术服务,互联网接入及相关服务,互联网信息服务。经营本企业商品的进出口业务,但国家限制或禁止的产品和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公司注册地址:新疆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河区)燕山街518号。
本公司的实际控制人是自然人王刚。
本财务报表业经公司全体董事(董事会)于2019年8月26日批准报出。
截至2019年6月30日止,本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如下:
子公司名称 | 子公司简称 |
新疆立昂极视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 立昂极视 |
喀什立昂同盾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 喀什同盾 |
立昂旗云(广州)科技有限公司 | 立昂旗云 |
广州大一互联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 广州大一 |
广州蓝动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 蓝动信息 |
广州盈赢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 盈赢信息 |
北京万里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 北京万里 |
佛山市明茂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 佛山明茂 |
上海德圭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 德圭信息 |
杭州沃驰科技有限公司 | 杭州沃驰 |
杭州修格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 杭州修格 |
杭州多阳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 杭州多阳 |
杭州道渠科技有限公司 | 杭州道渠 |
浙江恒华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 浙江恒华 |
北京黄蚂蚁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 北京黄蚂蚁 |
霍尔果斯盛讯互动娱乐传媒有限公司 | 霍尔果斯盛讯 |
杭州上岸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 杭州上岸 |
广州上岸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 广州上岸 |
杭州玉格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 杭州玉格 |
杭州萱汐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 杭州萱汐 |
海南新声代通信科技有限公司 | 海南新声代 |
广州中景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 广州中景 |
霍尔果斯迅达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 霍尔果斯迅达 |
杭州尊软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 杭州尊软 |
杭州中佰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 杭州中佰 |
杭州逐梦工场科技有限公司 | 杭州逐梦 |
杭州十指科技有限公司 | 杭州十指 |
深圳前海比格高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 深圳比格高 |
乌鲁木齐云桥网安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 乌鲁木齐云桥 |
子公司名称 | 子公司简称 |
杭州极趣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 杭州极趣 |
北京博锐智达科技有限公司 | 北京博锐 |
本报告期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及其变化情况详见“第十节、八、合并范围的变更”及“第十节、九、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
四、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1、编制基础
公司以持续经营为基础,根据实际发生的交易和事项,按照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及其他相关规定(以下合称“企业会计准则”),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5 号——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的披露规定编制财务报表。
2、持续经营
公司本报告期末起,至少12个月内具备持续经营能力,无影响持续经营能力的重大事项。
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
具体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提示:
本公司及各子公司根据实际生产经营特点,依据相关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对应收款项计提坏账准备、固定资产折旧、无形资产摊销、收入确认等交易和事项制定了若干具体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具体会计政策参见第十节、五、11,第十节、五、17,第十节、五、20,第十节、五、25等相关说明。
1、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
本公司所编制的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报告期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现金流量等有关信息。
2、会计期间
自公历1月1日至12月31日止为一个会计年度。
3、营业周期
本公司营业周期为12个月。
4、记账本位币
本公司采用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
5、同一控制下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本公司在企业合并中取得的资产和负债,按照合并日被合并方资产、负债(包括最终控制方收购被合并方而形成的商誉)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计量。在合并中取得的净资产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合并对价
账面价值(或发行股份面值总额)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本公司在购买日对作为企业合并对价付出的资产、发生或承担的负债按照公允价值计量,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本公司对合并成本大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确认为商誉;合并成本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经复核后,计入当期损益。
为企业合并发生的审计、法律服务、评估咨询等中介费用以及其他直接相关费用,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为企业合并而发行权益性证券的交易费用,冲减权益。
6、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
1、合并范围
本公司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以控制为基础确定,所有子公司(包括本公司所控制的被投资方可分割的部分)均纳入合并财务报表。
2、合并程序
本公司以自身和各子公司的财务报表为基础,根据其他有关资料,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本公司编制合并财务报表,将整个企业集团视为一个会计主体,依据相关企业会计准则的确认、计量和列报要求,按照统一的会计政策,反映本企业集团整体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所有纳入合并财务报表合并范围的子公司所采用的会计政策、会计期间与本公司一致,如子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会计期间与本公司不一致的,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按本公司的会计政策、会计期间进行必要的调整。对于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的子公司,以购买日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为基础对其财务报表进行调整。对于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的子公司,以其资产、负债(包括最终控制方收购该子公司而形成的商誉)在最终控制方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为基础对其财务报表进行调整。
子公司所有者权益、当期净损益和当期综合收益中属于少数股东的份额分别在合并资产负债表中所有者权益项目下、合并利润表中净利润项目下和综合收益总额项目下单独列示。子公司少数股东分担的当期亏损超过了少数股东在该子公司期初所有者权益中所享有份额而形成的余额,冲减少数股东权益。
(1)增加子公司或业务
在报告期内,若因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子公司或业务的,则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的期初数;将子公司或业务合并当期期初至报告期末的收入、费用、利润纳入合并利润表;将子公司或业务合并当期期初至报告期末的现金流量纳入合并现金流量表,同时对比较报表的相关项目进行调整,视同合并后的报告主体自最终控制方开始控制时点起一直存在。
因追加投资等原因能够对同一控制下的被投资方实施控制的,视同参与合并的各方在最终控制方开始控制时即以目前的状态存在进行调整。在取得被合并方控制权之前持有的股权投资,在取得原股权之日与合并方和被合并方同处于同一控制之日孰晚日起至合并日之间已确认有关损益、其他综合收益以及其他净资产变动,分别冲减比较报表期间的期初留存收益或当期损益。在报告期内,若因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子公司或业务的,则不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期初数;将该子公司或业务自购买日至报告期末的收入、费用、利润纳入合并利润表;该子公司或业务自购买日至报告期末的现金流量纳入合并现金流量表。
因追加投资等原因能够对非同一控制下的被投资方实施控制的,对于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本公司按照该股权在购买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当期投资收益。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涉及权益法核算下的其他综合收益以及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之外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的,与其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转为购买日所属当期投资收益,由于被投资方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变动而产生的其他综合收益除外。
(2)处置子公司或业务
①一般处理方法
在报告期内,本公司处置子公司或业务,则该子公司或业务期初至处置日的收入、费用、利润纳入合并利润表;该子公司或业务期初至处置日的现金流量纳入合并现金流量表。
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或其他原因丧失了对被投资方控制权时,对于处置后的剩余股权投资,本公司按照其在丧失控制权
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处置股权取得的对价与剩余股权公允价值之和,减去按原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原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的份额与商誉之和的差额,计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投资收益。与原有子公司股权投资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或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及利润分配之外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在丧失控制权时转为当期投资收益,由于被投资方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变动而产生的其他综合收益除外。因其他投资方对子公司增资而导致本公司持股比例下降从而丧失控制权的,按照上述原则进行会计处理。
②分步处置子公司
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的,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的各项交易的条款、条件以及经济影响符合以下一种或多种情况,通常表明应将多次交易事项作为一揽子交易进行会计处理:
ⅰ.这些交易是同时或者在考虑了彼此影响的情况下订立的;
ⅱ.这些交易整体才能达成一项完整的商业结果;
ⅲ.一项交易的发生取决于其他至少一项交易的发生;
ⅳ.一项交易单独看是不经济的,但是和其他交易一并考虑时是经济的。
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的各项交易属于一揽子交易的,本公司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处置子公司并丧失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但是,在丧失控制权之前每一次处置价款与处置投资对应的享有该子公司净资产份额的差额,在合并财务报表中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在丧失控制权时一并转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损益。
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的各项交易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在丧失控制权之前,按不丧失控制权的情况下部分处置对子公司的股权投资的相关政策进行会计处理;在丧失控制权时,按处置子公司一般处理方法进行会计处理。
(3)购买子公司少数股权
本公司因购买少数股权新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与按照新增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份额之间的差额,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中的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4)不丧失控制权的情况下部分处置对子公司的股权投资
在不丧失控制权的情况下因部分处置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而取得的处置价款与处置长期股权投资相对应享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份额之间的差额,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中的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7、合营安排分类及共同经营会计处理方法
合营安排分为共同经营和合营企业。当本公司是合营安排的合营方,享有该安排相关资产且承担该安排相关负债时,为共同经营。本公司确认与共同经营中利益份额相关的下列项目,并按照相关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进行会计处理:
(1)确认本公司单独所持有的资产,以及按本公司份额确认共同持有的资产;
(2)确认本公司单独所承担的负债,以及按本公司份额确认共同承担的负债;
(3)确认出售本公司享有的共同经营产出份额所产生的收入;
(4)按本公司份额确认共同经营因出售产出所产生的收入;
(5)确认单独所发生的费用,以及按本公司份额确认共同经营发生的费用。
本公司对合营企业投资的会计政策见第十节、七、10、长期股权投资。
8、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确定标准
在编制现金流量表时,将本公司库存现金以及可以随时用于支付的存款确认为现金。将同时具备期限短(从购买日起三个月内到期)、流动性强、易于转换为已知现金、价值变动风险很小四个条件的投资,确定为现金等价物。
9、金融工具
金融工具包括金融资产、金融负债和权益工具。
1、金融工具的分类
根据本公司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和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金融资产于初始确认时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债务工具)和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业务模式是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且合同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的,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业务模式既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又以出售该金融资产为目标且合同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的,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债务工具);除此之外的其他金融资产,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对于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本公司在初始确认时确定是否将其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权益工具)。
金融负债于初始确认时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和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
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金融负债可在初始计量时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1)该项指定能够消除或显著减少会计错配。
(2)根据正式书面文件载明的企业风险管理或投资策略,以公允价值为基础对金融负债组合或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组合进行管理和业绩评价,并在企业内部以此为基础向关键管理人员报告。
(3)该金融负债包含需单独分拆的嵌入衍生工具。
2、金融工具的确认依据和计量方法
(1)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包括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长期应收款、债权投资等,按公允价值进行初始计量,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不包含重大融资成分的应收账款以及本公司决定不考虑不超过一年的融资成分的应收账款,以合同交易价格进行初始计量。
持有期间采用实际利率法计算的利息计入当期损益。
收回或处置时,将取得的价款与该金融资产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2)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债务工具)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债务工具)包括应收款项融资、其他债权投资等,按公允价值进行初始计量,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该金融资产按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公允价值变动除采用实际利率法计算的利息、减值损失或利得和汇兑损益之外,均计入其他综合收益。
终止确认时,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从其他综合收益中转出,计入当期损益。
(3)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权益工具)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权益工具)包括其他权益工具投资等,按公允价值进行初始计量,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该金融资产按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取得的股利计入当期损益。
终止确认时,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从其他综合收益中转出,计入留存收益。
(4)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包括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等,按公允价值进行初始计量,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当期损益。该金融资产按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终止确认时,其公允价值与初始入账金额之间的差额确认为投资收益,同时调整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5)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包括交易性金融负债、衍生金融负债等,按公允价值进行初始计量,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当期损益。该金融负债按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终止确认时,其公允价值与初始入账金额之间的差额确认为投资收益,同时调整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6)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包括短期借款、应付票据、应付账款、其他应付款、长期借款、应付债券、长期应付款,按公允价值进行初始计量,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持有期间采用实际利率法计算的利息计入当期损益。终止确认时,将支付的对价与该金融负债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3、金融资产转移的确认依据和计量方法
公司发生金融资产转移时,如已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转入方,则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如保留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则不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
在判断金融资产转移是否满足上述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条件时,采用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公司将金融资产转移区分为金融资产整体转移和部分转移。金融资产整体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下列两项金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1)所转移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
(2)因转移而收到的对价,与原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涉及转移的金融资产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债务工具)的情形)之和。
金融资产部分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所转移金融资产整体的账面价值,在终止确认部分和未终止确认部分之间,按照各自的相对公允价值进行分摊,并将下列两项金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1)终止确认部分的账面价值;
(2)终止确认部分的对价,与原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中对应终止确认部分的金额(涉及转移的金融资产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债务工具)的情形)之和。
金融资产转移不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继续确认该金融资产,所收到的对价确认为一项金融负债。
4、金融负债终止确认条件
金融负债的现时义务全部或部分已经解除的,则终止确认该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本公司若与债权人签定协议,以承担新金融负债方式替换现存金融负债,且新金融负债与现存金融负债的合同条款实质上不同的,则终止确认现存金融负债,并同时确认新金融负债。
对现存金融负债全部或部分合同条款作出实质性修改的,则终止确认现存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同时将修改条款后的金融负债确认为一项新金融负债。
金融负债全部或部分终止确认时,终止确认的金融负债账面价值与支付对价(包括转出的非现金资产或承担的新金融负债)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本公司若回购部分金融负债的,在回购日按照继续确认部分与终止确认部分的相对公允价值,将该金融负债整体的账面价值进行分配。分配给终止确认部分的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对价(包括转出的非现金资产或承担的新金融负债)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5、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
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工具,以活跃市场中的报价确定其公允价值。不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工具,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其公允价值。在估值时,本公司采用在当前情况下适用并且有足够可利用数据和其他信息支持的估值技术,选择与市场参与者在相关资产或负债的交易中所考虑的资产或负债特征相一致的输入值,并优先使用相关可观察输入值。只有在相关可观察输入值无法取得或取得不切实可行的情况下,才使用不可观察输入值。
6、金融资产(不含应收款项)减值的测试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本公司考虑所有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包括前瞻性信息,以单项或组合的方式对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和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债务工具)的预期信用损失进行估计。预期信用损失的计量取决于金融资产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发生信用风险显著增加。
如果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已显著增加,本公司按照相当于该金融工具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如果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本公司按照相当于该金融工具未来12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由此形成的损失准备的增加或转回金额,作为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
通常逾期超过30日,本公司即认为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已显著增加,除非有确凿证据证明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
如果金融工具于资产负债表日的信用风险较低,本公司即认为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
10、应收票据
本公司单独进行减值测试,若有客观证据表明其发生减值的,根据其未来的现金流量现值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确认减值损失,计提坏账准备。
11、应收账款
1、单项金额重大并单独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单项金额重大的判断依据或金额标准:
应收账款期末余额前五名或占应收账款期末余额10%以上的款项。单项金额重大并单独计提坏账准备的计提方法: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如有客观证据表明其已发生减值,按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提坏账准备,计入当期损益。单独测试未发生减值的应收款项,将其归入相应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2、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应收账款:
确定组合的依据 | |
组合1 | 相同账龄的应收账款(除应收票据、预付账款、长期应收款外)具有类似的信用风险特征 |
组合2 | 合并范围内关联方的应收款项具有类似的信用风险特征 |
组合3 | 应收票据、应收股利、预付账款等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计提方法 | |
组合1 | 账龄分析法 |
组合2 | 不计提坏账准备 |
组合3 | 个别认定法 |
组合中,采用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的:
账龄 | 应收账款计提比例(%) | 其他应收款计提比例(%) |
1年以内(含1年,下同) | 5 | 5 |
1-2年 | 10 | 10 |
2-3年 | 30 | 30 |
3-4年 | 50 | 50 |
4-5年 | 80 | 80 |
5年以上 | 100 | 100 |
3、单项金额不重大但单独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单独计提坏账准备的理由:有证据表明应收账款出现减值迹象,应单独测试并计提减值准备。坏账准备的计提方法:单独进行减值测试,根据其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提坏账准备。
12、其他应收款
其他应收款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1、单项金额重大并单独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单项金额重大的判断依据或金额标准:
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前五名或占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10%以上的款项。单项金额重大并单独计提坏账准备的计提方法: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如有客观证据表明其已发生减值,按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提坏账准备,计入当期损益。单独测试未发生减值的应收款项,将其归入相应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2、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其他应收款:
确定组合的依据 | |
组合1 | 相同账龄的其他应收款(除应收票据、预付账款、长期应收款外)具有类似的信用风险特征 |
组合2 | 合并范围内关联方的应收款项具有类似的信用风险特征 |
组合3 | 应收票据、应收股利、预付账款等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计提方法 | |
组合1 | 账龄分析法 |
组合2 | 不计提坏账准备 |
组合3 | 个别认定法 |
组合中,采用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的:
账龄 | 应收账款计提比例(%) | 其他应收款计提比例(%) |
1年以内(含1年,下同) | 5 | 5 |
1-2年 | 10 | 10 |
2-3年 | 30 | 30 |
3-4年 | 50 | 50 |
4-5年 | 80 | 80 |
5年以上 | 100 | 100 |
3、单项金额不重大但单独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单独计提坏账准备的理由:有证据表明其他应收款出现减值迹象,应单独测试并计提减值准备。坏账准备的计提方法:单独进行减值测试,根据其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提坏账准备。
13、存货
公司是否需要遵守特殊行业的披露要求是软件与信息技术服务业
1、存货的分类
存货分类为:原材料、库存商品、劳务成本、工程施工等。
2、发出存货的计价方法
存货发出时按加权平均法计价。
3、不同类别存货可变现净值的确定依据
产成品、库存商品和用于出售的材料等直接用于出售的商品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需要经过加工的材料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所生产的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为执行销售合同或者劳务合同而持有的存货,其可变现净值以合同价格为基础计算,若持有存货的数量多于销售合同订购数量的,超出部分的存货的可变现净值以一般销售价格为基础计算。期末按照单个存货项目计提存货跌价准备;但对于数量繁多、单价较低的存货,按照存货类别计提存货跌价准备;与在同一地区生产和销售的产品系列相关、具有相同或类似最终用途或目的,且难以与其他项目分开计量的存货,则合并计提存货跌价准备。除有明确证据表明资产负债表日市场价格异常外,存货项目的可变现净值以资产负债表日市场价格为基础确定。本期期末存货项目的可变现净值以资产负债表日市场价格为基础确定。
4、存货的盘存制度
采用永续盘存制。
5、低值易耗品和包装物的摊销方法
(1)低值易耗品采用一次转销法;
(2)包装物采用一次转销法。
14、长期应收款
本公司考虑所有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包括前瞻性信息,以单项或组合的方式对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和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债务工具)的预期信用损失进行估计。预期信用损失的计量取决于金融资产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发生信用风险显著增加。
如果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已显著增加,本公司按照相当于该金融工具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如果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本公司按照相当于该金融工具未来12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由此形成的损失准备的增加或转回金额,作为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
通常逾期超过30日,本公司即认为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已显著增加,除非有确凿证据证明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
如果金融工具于资产负债表日的信用风险较低,本公司即认为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
15、长期股权投资
1、共同控制、重大影响的判断标准
共同控制,是指按照相关约定对某项安排所共有的控制,并且该安排的相关活动必须经过分享控制权的参与方一致同意后才能决策。本公司与其他合营方一同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且对被投资单位净资产享有权利的,被投资单位为本公司的合营企业。
重大影响,是指对一个企业的财务和经营决策有参与决策的权力,但并不能够控制或者与其他方一起共同控制这些政策的制定。本公司能够对被投资单位施加重大影响的,被投资单位为本公司联营企业。
2、初始投资成本的确定
(1)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
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公司以支付现金、转让非现金资产或承担债务方式以及以发行权益性证券作为合并对价的,在合并日按照取得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因追加投资等原因能够对同一控制下的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的,在合并日根据合并后应享有被合并方净资产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确定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合并日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与达到合并前的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加上合并日进一步取得股份新支付对价的账面价值之和的差额,调整股本溢价,股本溢价不足冲减的,冲减留存收益。
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公司按照购买日确定的合并成本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因追加投资等原因能够对非同一控制下的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的,按照原持有的股权投资账面价值加上新增投资成本之和,作为改按成本法核算的初始投资成本。
(2)其他方式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
以支付现金方式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实际支付的购买价款作为初始投资成本。
以发行权益性证券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发行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作为初始投资成本。
在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具备商业实质和换入资产或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能够可靠计量的前提下,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换入的长期股权投资以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和应支付的相关税费确定其初始投资成本,除非有确凿证据表明换入资产的公允价值更加可靠;不满足上述前提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以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和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换入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通过债务重组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其初始投资成本按照公允价值为基础确定。
3、后续计量及损益确认方法
(1)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
公司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成本法核算。除取得投资时实际支付的价款或对价中包含的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外,公司按照享有被投资单位宣告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确认当期投资收益。
(2)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
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初始投资成本大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不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初始投资成本小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公司按照应享有或应分担的被投资单位实现的净损益和其他综合收益的份额,分别确认投资收益和其他综合收益,同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按照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利润或现金股利计算应享有的部分,相应减少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对于被投资单位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所有者权益的其他变动,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并计入所有者权益。在确认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净损益的份额时,以取得投资时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的公允价值为基础,并按照公司的会计政策及会计期间,对被投资单位的净利润进行调整后确认。在持有投资期间,被投资单位编制合并财务报表的,以合并财务报表中的净利润、其他综合收益和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中归属于被投资单位的金额为基础进行核算。
公司与联营企业、合营企业之间发生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益按照应享有的比例计算归属于公司的部分,予以抵销,在此基础上确认投资收益。与被投资单位发生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失,属于资产减值损失的,全额确认。公司与联营企业、合营企业之间发生投出或出售资产的交易,该资产构成业务的,按照“第十节、五、5、同一控制下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和““第十节、五、6、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中披露的相关政策进行会计处理。
在公司确认应分担被投资单位发生的亏损时,按照以下顺序进行处理:首先,冲减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其次,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不足以冲减的,以其他实质上构成对被投资单位净投资的长期权益(提示:应明确该等长期权益的具体内容和认定标准)账面价值为限继续确认投资损失,冲减长期应收项目等的账面价值。最后,经过上述处理,按照投资合同或协议约定企业仍承担额外义务的,按预计承担的义务确认预计负债,计入当期投资损失。
(3)长期股权投资的处置
处置长期股权投资,其账面价值与实际取得价款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采用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在处置该项投资时,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按相应比例对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部分进行会计处理。因被投资单位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而确认的所有者权益,按比例结转入当期损益,由于被投资方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变动而产生的其他综合收益除外。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等原因丧失了对被投资单位的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处置后的剩余股权改按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核算,其在丧失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之日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原股权投资因采用权益法核算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在终止采用权益法核算时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因被投资方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而确认的所有者权益,在终止采用权益法核算时全部转入当期损益。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因其他投资方对子公司增资而导致本公司持股比例下降等原因丧失了对被投资单位控制权的,在编制个别财务报表时,剩余股权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改按权益法核算,并对该剩余股权视同自取得时即采用权益法核算进行调整;剩余股权不能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改按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的有关规定进行会计处理,其在丧失控制之日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处置的股权是因追加投资等原因通过企业合并取得的,在编制个别财务报表时,处置后的剩余股权采用成本法或权益法核算的,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股权投资因采用权益法核算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和其他所有者权益按比例结转;处置后的剩余股权改按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进行会计处理的,其他综合收益和其他所有者权益全部结转。
16、投资性房地产
投资性房地产计量模式
成本法计量折旧或摊销方法
投资性房地产是指为赚取租金或资本增值,或两者兼有而持有的房地产,包括已出租的土地使用权、持有并准备增值后转让的土地使用权、已出租的建筑物(含自行建造或开发活动完成后用于出租的建筑物以及正在建造或开发过程中将来用于出租的建筑物)。
公司对现有投资性房地产采用成本模式计量。对按照成本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出租用建筑物采用与本公司固定资产相同的折旧政策,出租用土地使用权按与无形资产相同的摊销政策执行。
17、固定资产
(1)确认条件
固定资产指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并且使用寿命超过一个会计年度的有形资产。固定资产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予以确认:(1)与该固定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2)该固定资产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
(2)折旧方法
类别 | 折旧方法 | 折旧年限 | 残值率 | 年折旧率 |
房屋及建筑物 | 年限平均法 | 20-32.58 | 5 | 2.92-4.75 |
专用设备 | 年限平均法 | 3-10 | 5 | 9.50-31.67 |
运输设备 | 年限平均法 | 3-5 | 5 | 19.00-31.67 |
电子设备 | 年限平均法 | 3-5 | 5 | 19.00-31.67 |
类别 | 折旧方法 | 折旧年限 | 残值率 | 年折旧率 |
办公设备及其他 | 年限平均法 | 3-5 | 5 | 19.00-31.67 |
融资租入固定资产 | ||||
其中:专用设备 | 年限平均法 | 4-10 | 5 | 9.50-23.75 |
(3)融资租入固定资产的认定依据、计价和折旧方法
公司与租赁方所签订的租赁协议条款中规定了下列条件之一的,确认为融资租入资产:(1)租赁期满后租赁资产的所有权归属于本公司;(2)公司具有购买资产的选择权,购买价款远低于行使选择权时该资产的公允价值;(3)租赁期占所租赁资产使用寿命的大部分;(4)租赁开始日的最低租赁付款额现值,与该资产的公允价值不存在较大的差异。公司在承租开始日,将租赁资产公允价值与最低租赁付款额现值两者中较低者作为租入资产的入账价值,将最低租赁付款额作为长期应付款的入账价值,其差额作为未确认的融资费。
18、在建工程
在建工程项目按建造该项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必要支出,作为固定资产的入账价值。所建造的固定资产在工程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但尚未办理竣工决算的,自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之日起,根据工程预算、造价或者工程实际成本等,按估计的价值转入固定资产,并按本公司固定资产折旧政策计提固定资产的折旧,待办理竣工决算后,再按实际成本调整原来的暂估价值,但不调整原已计提的折旧额。
19、借款费用
1、借款费用资本化的确认原则
借款费用,包括借款利息、折价或者溢价的摊销、辅助费用以及因外币借款而发生的汇兑差额等。
公司发生的借款费用,可直接归属于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的购建或者生产的,予以资本化,计入相关资产成本;其他借款费用,在发生时根据其发生额确认为费用,计入当期损益。
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是指需要经过相当长时间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才能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的固定资产、投资性房地产和存货等资产。
借款费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开始资本化:
(1)资产支出已经发生,资产支出包括为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以支付现金、转移非现金资产或者承担带息债务形式发生的支出;
(2)借款费用已经发生;
(3)为使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所必要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已经开始。
2、借款费用资本化期间
资本化期间,指从借款费用开始资本化时点到停止资本化时点的期间,借款费用暂停资本化的期间不包括在内。
当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时,借款费用停止资本化。
当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中部分项目分别完工且可单独使用时,该部分资产借款费用停止资本化。
购建或者生产的资产的各部分分别完工,但必须等到整体完工后才可使用或可对外销售的,在该资产整体完工时停止借款费用资本化。
3、暂停资本化期间
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在购建或生产过程中发生的非正常中断、且中断时间连续超过3个月的,则借款费用暂停资本化;该项中断如是所购建或生产的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或者可销售状态必要的程序,则借款费用继续资本化。在中断期间发生的借款费用确认为当期损益,直至资产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重新开始后借款费用继续资本化。
4、借款费用资本化率、资本化金额的计算方法
对于为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借入的专门借款,以专门借款当期实际发生的借款费用,减去尚未动用的借款资金存入银行取得的利息收入或进行暂时性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后的金额,来确定借款费用的资本化金额。
对于为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占用的一般借款,根据累计资产支出超过专门借款部分的资产支出加权平均数乘以所占用一般借款的资本化率,计算确定一般借款应予资本化的借款费用金额。资本化率根据一般借款加权平均利率计算确定。
20、无形资产
(1)计价方法、使用寿命、减值测试
公司是否需要遵守特殊行业的披露要求是软件与信息技术服务业
1、无形资产的计价方法
(1)公司取得无形资产时按成本进行初始计量;
外购无形资产的成本,包括购买价款、相关税费以及直接归属于使该项资产达到预定用途所发生的其他支出。购买无形资产的价款超过正常信用条件延期支付,实质上具有融资性质的,无形资产的成本以购买价款的现值为基础确定。
债务重组取得债务人用以抵债的无形资产,以所放弃债权的公允价值和可直接归属于使该资产达到预定用途所发生的税金等其他成本确定其入账价值,并将所放弃债权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在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具有商业实质且换入资产或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能够可靠计量的前提下,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换入的无形资产以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为基础确定其入账价值,除非有确凿证据表明换入资产的公允价值更加可靠;不满足上述前提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以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和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换入无形资产的成本,不确认损益。
(2)后续计量
在取得无形资产时分析判断其使用寿命。
对于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在为企业带来经济利益的期限内按直线法摊销;无法预见无形资产为企业带来经济利益期限的,视为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不予摊销。
2、 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估计情况:
项目 | 预计使用寿命 | 依据 |
土地使用权 | 40年 | 预计受益期限 |
专利权 | 5年、20年 | 预计受益期限 |
软件著作权 | 3-10年 | 预计受益期限 |
软件使用权 | 10年 | 预计受益期限 |
商标 | 10年 | 预计受益期限 |
小说著作权 | 3年 | 预计受益期限 |
每年度终了,对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及摊销方法进行复核。
3、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的判断依据以及对其使用寿命进行复核的程序
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在使用寿命内按照与该项无形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的预期实现方式系统合理地摊销,无法可靠确定预期实现方式的,采用直线法摊销。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不予摊销,但每年均对该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进行复核,并进行减值测试。
本公司于每年年度终了,对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及摊销方法进行复核,与以前估计不同的,调整原先估
计数,并按会计估计变更处理;预计某项无形资产已经不能给企业带来未来经济利益的,将该项无形资产的账面价值全部转入当期损益。
(2)内部研究开发支出会计政策
公司内部研究开发项目的支出分为研究阶段支出和开发阶段支出。研究阶段:为获取并理解新的科学或技术知识等而进行的独创性的有计划调查、研究活动的阶段。开发阶段:在进行商业性生产或使用前,将研究成果或其他知识应用于某项计划或设计,以生产出新的或具有实质性改进的材料、装置、产品等活动的阶段。
内部研究开发项目研究阶段的支出,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内部研究开发项目开发阶段的支出,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确认为无形资产:(1)完成该无形资产以使其能够使用或出售在技术上具有可行性;(2)具有完成该无形资产并使用或出售的意图;(3)无形资产产生经济利益的方式,包括能够证明运用该无形资产生产的产品存在市场或无形资产自身存在市场,无形资产将在内部使用的,可证明其有用性;(4)有足够的技术、财务资源和其他资源支持,以完成该无形资产的开发,并有能力使用或出售该无形资产;(5)归属于该无形资产开发阶段的支出能够可靠地计量。如不满足上述条件的,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无法区分研究阶段支出和开发阶段支出的,将发生的研发支出全部计入当期损益。
21、长期资产减值
长期股权投资、固定资产、在建工程、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等长期资产,于资产负债表日存在减值迹象的,进行减值测试。减值测试结果表明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按其差额计提减值准备并计入减值损失。可收回金额为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的较高者。资产减值准备按单项资产为基础计算并确认,如果难以对单项资产的可收回金额进行估计的,以该资产所属的资产组确定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资产组是能够独立产生现金流入的最小资产组合。
商誉和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至少在每年年度终了进行减值测试。
本公司进行商誉减值测试,对于因企业合并形成的商誉的账面价值,自购买日起按照合理的方法分摊至相关的资产组;难以分摊至相关的资产组的,将其分摊至相关的资产组组合。在将商誉的账面价值分摊至相关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时,按照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的公允价值占相关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公允价值总额的比例进行分摊。公允价值难以可靠计量的,按照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的账面价值占相关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账面价值总额的比例进行分摊。
在对包含商誉的相关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时,如与商誉相关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存在减值迹象的,先对不包含商誉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计算可收回金额,并与相关账面价值相比较,确认相应的减值损失。再对包含商誉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比较这些相关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的账面价值(包括所分摊的商誉的账面价值部分)与其可收回金额,如相关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确认商誉的减值损失。上述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不予转回。
22、长期待摊费用
长期待摊费用按实际支出入账,在受益期或规定的期限内平均摊销。如果长期待摊的费用项目不能使以后会计期间受益,则将尚未摊销的该项目的摊余价值全部转入当期损益。其中:
预付经营租入固定资产的租金,按租赁合同规定的期限平均摊销。
经营租赁方式租入的固定资产改良支出,按剩余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尚可使用年限两者中较短的期限平均摊销。
融资租赁方式租入的固定资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装修费用,按两次装修间隔期间、剩余租赁期与固定资产尚可使用年限三者中较短的期限平均摊销。
23、职工薪酬
(1)短期薪酬的会计处理方法
本公司在职工为本公司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实际发生的短期薪酬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本公司为职工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以及按规定提取的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在职工为本公司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根据规定的计提基础和计提比例计算确定相应的职工薪酬金额。
职工福利费为非货币性福利的,如能够可靠计量的,按照公允价值计量。
(2)离职后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本公司按当地政府的相关规定为职工缴纳基本养老保险和失业保险,在职工为本公司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以当地规定的缴纳基数和比例计算应缴纳金额,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本公司按职工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向当地社会保险机构缴费,相应支出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详见“第十节、七、23、应付职工薪酬”。
(3)辞退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本公司在不能单方面撤回因解除劳动关系计划或裁减建议所提供的辞退福利时,或确认与涉及支付辞退福利的重组相关的成本或费用时(两者孰早),确认辞退福利产生的职工薪酬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
24、预计负债
1、预计负债的确认标准
与诉讼、债务担保、亏损合同、重组事项等或有事项相关的义务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本公司确认为预计负债:
(1)该义务是本公司承担的现时义务;
(2)履行该义务很可能导致经济利益流出本公司;
(3)该义务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
2、各类预计负债的计量方法
本公司预计负债按履行相关现时义务所需的支出的最佳估计数进行初始计量。本公司在确定最佳估计数时,综合考虑与或有事项有关的风险、不确定性和货币时间价值等因素。对于货币时间价值影响重大的,通过对相关未来现金流出进行折现后确定最佳估计数。
最佳估计数分别以下情况处理:
所需支出存在一个连续范围(或区间),且该范围内各种结果发生的可能性相同的,则最佳估计数按照该范围的中间值即上下限金额的平均数确定。
所需支出不存在一个连续范围(或区间),或虽然存在一个连续范围但该范围内各种结果发生的可能性不相同的,如或有事项涉及单个项目的,则最佳估计数按照最可能发生金额确定;如或有事项涉及多个项目的,则最佳估计数按各种可能结果及相关概率计算确定。
本公司清偿预计负债所需支出全部或部分预期由第三方补偿的,补偿金额在基本确定能够收到时,作为资产单独确认,确认的补偿金额不超过预计负债的账面价值。
25、收入
公司是否需要遵守特殊行业的披露要求是
软件与信息技术服务业公司需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12号——上市公司从事软件与信息技术服务业务》的披露要求
(1)商品销售收入确认原则
一般原则1)公司已将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购货方;2)公司既没有保留通常与所有权相联系的继续管理权,也没有对已售出的商品实施有效控制;3)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4)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本公司;5)相关的已发生或将发生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具体原则
公司的设备销售业务分为单纯销售业务和与工程项目相关的销售业务,两类业务的收入确认具体原则和条件如下:
1)单纯的销售业务不负责安装调试的:根据客户要求将设备送达客户指定的地点交付给客户,由客户验收确认时,公司将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客户,确认销售收入。负责安装调试的:公司将设备交付给客户,并由公司为客户进行安装和调试,客户对安装和调试的结果进行验收并办理验收手续后,公司将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客户,确认销售收入。2)与工程相关的销售销售业务公司承接的少量工程项目,基于客户的要求,在签订合同时会分别确定工程所需的材料、设备的销售金额和工程施工部分的服务金额。对于这部分合同所涉及的销售业务,在取得甲方确认的工程结算单时,工程进度对应的已使用的材料、设备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视同转移给了客户,按照合同约定的销售价格确认销售收入。
(2)提供劳务收入确认原则
一般原则
1)在资产负债表日提供劳务交易的结果能够可靠估计的,采用完工百分比法确认提供劳务收入。提供劳务交易的完工进度,依据已完工作的测量确定。按照已收或应收的合同或协议价款确定提供劳务收入总额,但已收或应收的合同或协议价款不公允的除外。资产负债表日按照提供劳务收入总额乘以完工进度扣除以前会计期间累计已确认提供劳务收入后的金额,确认当期提供劳务收入;同时,按照提供劳务估计总成本乘以完工进度扣除以前会计期间累计已确认劳务成本后的金额,结转当期劳务成本。2)在资产负债表日提供劳务交易结果不能够可靠估计的,分别下列情况处理:
已经发生的劳务成本预计能够得到补偿的,按照已经发生的劳务成本金额确认提供劳务收入,并按相同金额结转劳务成本。
已经发生的劳务成本预计不能够得到补偿的,将已经发生的劳务成本计入当期损益,不确认提供劳务收入。具体原则
1)运营管理业务,指公司为客户提供的安防系统工程和通信网络工程的技术服务和后续维护等业务,主要包括安防系统运营管理和通信网络运营管理。
通信网络运营管理主要是网络维护业务,在合同约定的服务期内,按客户出具的结算单或考核表按月或按季确认收入。
安防系统运营管理,主要是监控维护,在合同约定的服务期内,客户按期对维护情况进行考核,出具考核表或结算单,发行人依据甲方出具的考核表或结算单确认收入。
2)通信网络设计业务,系公司为客户提供通信网络工程建设的设计服务。与客户签订合同后,完成设计服务,设计成果经甲方验收,并出具结算单时确认收入,同时结转已发生的成本。
3)互联网业务,指互联网平台技术服务业务,系公司基于客户需求,开发联网平台业务。在劳务已提供并经甲方出具结算凭据时,按结算金额确认收入,并结转已发生的成本。
4)增值电信业务:公司通过电信运营商及其他第三方向最终客户收取信息费,并根据合同约定比例对收取的信息费进行分成。公司根据权责发生制原则,已提供服务并取得运营商或第三方提供的结算数据的,以双方确认的结算数据确认收入;已提供服务但尚未取得运营商或第三方提供的结算数据的,公司根据双方确认的有效用户数、合同约定分成比例和结算费率及历史回款率等预计信息费金额确认收入。
自有平台业务:手机终端阅读确认收入的方法,本公司在用户实际使用虚拟阅读币购买客户端书籍时确认收入。5)IDC基础服务及其增值服务具体的收入确认原则:合同约定收取固定租用费的,根据合同约定,按月确认收入;合同约定按实际业务量计量的,在同时符合以下条件时确认收入:①相关服务己提供:②与服务计费相关的计算依据经客户确认:③预计与收入相关的款项可以收回。
(3)建造合同
一般原则
在资产负债表日建造合同的结果能够可靠估计的,采用完工百分比法确认合同收入和合同成本。合同完工进度按累计实际发生的合同成本占合同预计总成本的比例确定。按照已收或应收的合同或协议价款确定预计收入总额,需要审计定案的工程项目,按照应收的合同或协议价款减去预计定案核减金额后确定预计收入总额,但已收或应收的合同或协议价款不公允的除外。
建造合同的结果能够可靠估计是指同时满足:①合同总收入能够可靠地计量;②与合同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
③实际发生的合同成本能够清楚地区分和可靠地计量;④合同完工进度和为完成合同尚需发生的成本能够可靠地确定。
如建造合同的结果不能可靠地估计,但合同成本能够收回的,合同收入根据能够收回的实际合同成本予以确认,合同成本在其发生的当期确认为合同费用;合同成本不可能收回的,在发生时立即确认为合同费用,不确认合同收入。使建造合同的结果不能可靠估计的不确定因素不复存在的,按照完工百分比法确定与建造合同有关的收入和费用。
合同预计总成本超过合同总收入的,将预计损失确认为当期费用。具体原则及收入确认方法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5号-建造合同》,按照建造合同的结果在资产负债表日能否可靠估计,且合同金额是否超过50万元,将收入确认方法划分为按完工百分比法确认收入、完工验收或定案时确认收入以及按照工作量确认收入。
a、完工百分比法
划分标准:在资产负债表日建造合同的结果能够可靠估计,且固定造价合同的金额超过50万元的工程项目采用完工百分比法。
适用范围:主要适用于安防系统工程和通信网络工程中的交通公路沿线的通信线路改迁工程。这类工程的客户一般是政府客户,签订的建造合同是固定金额的合同,工程施工周期长,一般会跨年。安防工程建设方通常会委托监理公司、交通公路建设方通常会成立项目执行处等专门部门对工程实施过程进行监督,定期与施工方进行进度确认或结算。
公司对建造合同的结果能够可靠估计的判断标准公司与甲方签订了固定金额的工程施工合同,故预计总收入能够可靠地计量;公司取得甲方开工许可进行施工,施工进度及结算金额经甲方确认,故与合同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合同完工进度能够可靠地确定;公司按项目归集实际发生的合同成本,故实际发生的合同成本能够清楚地区分和可靠地计量;公司根据施工方案编制详细的工程预算,故完成合同尚需发生的成本能够可靠地确定。
确定完工进度的方法:累计实际发生的合同成本占合同预计总成本的比例计算出完工进度,并经监理方、甲方确认。
收入确认的时点和依据:收入确认的时点是取得经甲方确认的完工进度或结算金额时,确认依据是经甲方确认的完工进度单或结算单。
收入金额的计量:按照经甲方确认的完工进度乘以合同金额计算出应确认的收入金额,或按结算金额作为收入确认金额。
b、验收或定案时确认收入
划分标准:在资产负债表日建造合同的结果不能够可靠估计的工程项目,需验收定案后才能确定工程价格金额。
适用范围:主要适用于安防系统工程中少量运营商、企事业单位等客户的安防设备安装工程,合同金额一般小于50万元,并需要定案确定最终价格。通信网络工程中除交通公路外的通信线路、基站设备、通信设备的安装业务,这类业务的客户主要是运营商或少量企事业单位,签订的合同通常是框架合同,工程完工后需建设方(甲方)委托专业造价公司进行审核定案后确定最终金额或双方最终决算后确定金额。
对建造合同的结果不能可靠估计的判断标准:公司与甲方签订的是框架合同或暂定金额的合同,验收定案后预计总收入才能可靠计量,预计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公司按项目归集实际发生的合同成本,故实际发生的合同成本能够清楚地区分和可靠地计量。
收入确认的时点和依据:收入确认的时点是工程验收并定案时;确认依据是验收报告和定案单。
收入金额的计量:定案金额或双方决算金额。
c、按照工作量确认收入划分标准:在资产负债表日建造合同的结果不能够可靠估计的工程项目,需按甲方确认的工作量乘以合同单价确认收入。适用范围:主要适用于公司承接少量甘肃地区通信线路建造,这类业务的特点是框架合同,合同约定固定单价,建设方定期确认工作量,并以工作量乘以单价进行结算。收入确认的时点和依据:已完成的工作量经甲方确认,确认依据是工作量确认单或结算单。收入金额的计量:工作量乘以合同单价。
(4)让渡资产使用权收入确认原则
与交易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时。分别下列情况确定让渡资产使用权收入金额:
1)利息收入金额,按照他人使用本企业货币资金的时间和实际利率计算确定。2)使用费收入金额,按照有关合同或协议约定的收费时间和方法计算确定。
26、政府补助
1、类型
政府补助,是本公司从政府无偿取得的货币性资产与非货币性资产。分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和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本公司取得的、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的政府补助。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除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之外的政府补助。本公司在进行政府补助分类时采取的具体标准为:
(1)政府补助文件规定的补助对象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或者补助对象的支出主要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的,划分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
(2)根据政府补助文件获得的政府补助全部或者主要用于补偿以后期间或已发生的费用或损失的政府补助,划分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3)若政府文件未明确规定补助对象,则采用以下方式将该政府补助款划分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或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1)政府文件明确了补助所针对的特定项目的,根据该特定项目的预算中将形成资产的支出金额和计入费用的支出金额的相对比例进行划分,对该划分比例需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进行复核,必要时进行变更;2)政府文件中对用途仅作一般性表述,没有指明特定项目的,作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2、确认时点
本公司对于政府补助通常在实际收到时,按照实收金额予以确认和计量。但对于期末有确凿证据表明能够符合财政扶持政策规定的相关条件预计能够收到财政扶持资金,按照应收的金额计量。按照应收金额计量的政府补助应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所依据的是当地财政部门正式发布并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予以主动公开的财政扶持项目及其财政资金管理办法,且该管理办法应当是普惠性的(任何符合规定条件的企业均可申请),而不是专门针对特定企业制定的;
(2)应收补助款的金额已经过有权政府部门发文确认,或者可根据正式发布的财政资金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自行合理测算,且预计其金额不存在重大不确定性;
(3)相关的补助款批文中已明确承诺了拨付期限,且该款项的拨付是有相应财政预算作为保障的,因而可以合理保证其可在规定期限内收到;
(4)根据本公司和该补助事项的具体情况,应满足的其他相关条件(如有)。
3、会计处理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冲减相关资产账面价值或确认为递延收益。确认为递延收益的,在相关资产使用寿命内按照合理、系统的方法分期计入当期损益(与本公司日常活动相关的,计入其他收益;与本公司日常活动无关的,计入营业外收入);
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用于补偿本公司以后期间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确认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期间,计入当期损益(与本公司日常活动相关的,计入其他收益;与本公司日常活动无关的,计入营业外收入)或冲减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用于补偿本公司已发生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与本公司日常活动相关的,计入其他收益;与本公司日常活动无关的,计入营业外收入)或冲减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
本公司取得的政策性优惠贷款贴息,区分以下两种情况,分别进行会计处理:
(1)财政将贴息资金拨付给贷款银行,由贷款银行以政策性优惠利率向企业提供贷款的,本公司以实际收到的借款金额作为借款的入账价值,按照借款本金和该政策性优惠利率计算相关借款费用。
(2)财政将贴息资金直接拨付给本公司的,本公司将对应的贴息冲减相关借款费用。
已确认的政府补助需要退回的,在需要退回的当期分以下情况进行会计处理:
(1)初始确认时冲减相关资产账面价值的,调整资产账面价值;
(2)存在相关递延收益的,冲减相关递延收益账面余额,超出部分计入当期损益;
(3)属于其他情况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政府补助计入不同损益项目的区分原则为:与本公司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按照经济业务实质,计入其他收益或冲减相关成本费用;与本公司日常活动无关的政府补助,计入营业外收支。
27、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负债
对于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以未来期间很可能取得的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为限。对于能够结转以后年度的可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以很可能获得用来抵扣可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的未来应纳税所得额为限,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对于应纳税暂时性差异,除特殊情况外,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
不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或递延所得税负债的特殊情况包括:商誉的初始确认;除企业合并以外的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的其他交易或事项。
当拥有以净额结算的法定权利,且意图以净额结算或取得资产、清偿负债同时进行时,当期所得税资产及当期所得税负债以抵销后的净额列报。
当拥有以净额结算当期所得税资产及当期所得税负债的法定权利,且递延所得税资产及递延所得税负债是与同一税收征管部门对同一纳税主体征收的所得税相关或者是对不同的纳税主体相关,但在未来每一具有重要性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及负债转回的期间内,涉及的纳税主体意图以净额结算当期所得税资产和负债或是同时取得资产、清偿负债时,递延所得税资产及递延所得税负债以抵销后的净额列报。
28、租赁
(1)经营租赁的会计处理方法
(1)公司租入资产所支付的租赁费,在不扣除免租期的整个租赁期内,按直线法进行分摊,计入当期费用。公司支付的与租赁交易相关的初始直接费用,计入当期费用。
资产出租方承担了应由公司承担的与租赁相关的费用时,公司将该部分费用从租金总额中扣除,按扣除后的租金费用在租赁期内分摊,计入当期费用。
(2)公司出租资产所收取的租赁费,在不扣除免租期的整个租赁期内,按直线法进行分摊,确认为租赁相关收入。公司支付的与租赁交易相关的初始直接费用,计入当期费用;如金额较大的,则予以资本化,在整个租赁期间内按照与租赁相关收入确认相同的基础分期计入当期收益。
公司承担了应由承租方承担的与租赁相关的费用时,公司将该部分费用从租金收入总额中扣除,按扣除后的租金费用在租赁期内分配。
(2)融资租赁的会计处理方法
(1)融资租入资产:公司在承租开始日,将租赁资产公允价值与最低租赁付款额现值两者中较低者作为租入资产的入账价值,将最低租赁付款额作为长期应付款的入账价值,其差额作为未确认的融资费用。公司采用实际利率法对未确认的融资费用,在资产租赁期间内摊销,计入财务费用。公司发生的初始直接费用,计入租入资产价值。
(2)融资租出资产:公司在租赁开始日,将应收融资租赁款,未担保余值之和与其现值的差额确认为未实现融资收益,在将来收到租金的各期间内确认为租赁收入。公司发生的与出租交易相关的初始直接费用,计入应收融资租赁款的初始计量中,并减少租赁期内确认的收益金额。
29、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
(1)重要会计政策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会计政策变更的内容和原因 | 审批程序 | 备注 |
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和《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2017年修订)(以下简称“新金融工具准则”) | 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 | 合并资产负债表期末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增加3,844,741.03元,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本期减少3,844,741.03元。 |
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通知规定:资产负债表中将“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拆分为“应收票据”和“应收账款”;将“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拆分为“应付票据”和“应付账款”;比较数据相应调整。 | 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 | 合并资产负债表期初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金额为682,017,570.62元,拆分为应收票据259,885.34元,应收账款681,757,685.28元;期初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余额为636,390,573.15元,拆分为应付票据99,423,006.78元,应付账款536,967,566.37元。母公司资产负债表期初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金额为537,120,545.41元,拆分为应收票据259,885.34元,应收账款536,860,660.07元;期初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余额为550,620,603.42元,拆分为应付票据81,973,561.78元,应付账款468,647,041.64元。 |
(2)重要会计估计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3)首次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新收入准则、新租赁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4)首次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新租赁准则追溯调整前期比较数据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30、其他
六、税项
1、主要税种及税率
税种 | 计税依据 | 税率 |
增值税 | 一般计税方法:按税法规定计算的销售货物和应税劳务收入为基础计算销项税额,在扣除当期允许抵扣的进项税额后,差额部分为应交增值税。简易征收:按照销售额和增值税征收率计算的增值税额,不得抵扣进项税额 | 17%、16%、13%、11%、10%、9%、6%、3%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按实际缴纳的营业税、增值税计缴 | 7%、5% |
企业所得税 | 按应纳税所得额计缴 | 25%、15% |
存在不同企业所得税税率纳税主体的,披露情况说明
纳税主体名称 | 所得税税率 |
本公司(注1) | 15% |
立昂极视 | 25% |
喀什同盾(注2) | 免征企业所得税 |
广州大一(注3) | 15% |
盈赢信息 | 25% |
蓝动信息 | 25% |
德圭信息 | 25% |
北京万里 | 25% |
立昂旗云 | 25% |
佛山明茂(注4) | 15% |
杭州沃驰(注5) | 15% |
杭州修格(注8) | 25% |
杭州多阳(注8) | 25% |
杭州道渠(注8) | 25% |
浙江恒华(注8) | 25% |
北京黄蚂蚁(注8) | 25% |
霍尔果斯盛讯(注6) | 免征企业所得税 |
杭州上岸(注7) | 15% |
广州上岸(注8) | 25% |
纳税主体名称 | 所得税税率 |
杭州玉格(注8) | 25% |
杭州萱汐(注8) | 25% |
海南新声代(注8) | 25% |
广州中景(注8) | 25% |
霍尔果斯迅达(注6) | 免征企业所得税 |
杭州尊软(注8) | 25% |
杭州中佰(注8) | 25% |
杭州逐梦 | 25% |
杭州十指(注8) | 25% |
深圳比格高 | 25% |
乌鲁木齐云桥 | 25% |
杭州极趣 | 25% |
北京博锐(注8) | 25% |
2、税收优惠
注1:2015年8月15日,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地方税务局批复的乌经地税所备字[2015]190号《减免税备案通知书》约定,公司根据《关于深入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文件规定,自2014年1月1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止执行15%企业所得税优惠税率。注2:2017年7月11日,喀什经济技术开发区国家税务局出具喀经开国税通[2017]4070号“税务事项通知书”准予受理公司2017年7月11日申请的企业所得税减免备案事项,同意公司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新疆喀什霍尔果斯两个特殊经济开发区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11]112号文件规定,自2017年1月1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止执行新疆喀什、霍尔果斯特殊经济开发区新办企业定期免征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注3:2017年3月23日,广州市天河区国税局批复穗天国税税通【2017】82832号《广州市天河区国家税务局税务事项通知书》约定,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63号第二十八条第二款的文件约定,自2016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年执行15%企业所得税优惠税率。
注4:佛山明茂于2018年11月28日取得编号为 GR201844009997《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有效期为三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八条第二款规定,本公司按15%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注5:沃驰科技于2016年11月21日取得编号为GR201633000946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有效期为三年,企业所得税优惠期为2019年1 月1 日至2019 年12 月31 日,故本期减按15%的税率计缴企业所得税。
注6:根据2017年3月29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霍尔果斯经济开发区国家税务局出具的霍经国税通[2017]5708号税务事项通知书,子公司霍尔果斯盛讯、霍尔果斯迅达被认定为新疆喀什、霍尔果斯特殊经济开发区新办企业定期免征企业所得税,企业所得税优惠期间自2017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
注7:杭州上岸于2016年11月21日取得编号为GR201633000983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有效期为三年,企业所得税优惠期为2019年1 月1 日至2019 年12 月31 日,故本期减按15%的税率计缴企业所得税。
注8:杭州逐梦、杭州修格、杭州尊软、杭州十指、杭州中佰、北京黄蚂蚁、浙江恒华、杭州多阳、杭州道渠、广州上岸、广州中景、海南新声代、杭州萱汐、杭州玉格、北京博锐属于小微企业,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的通知财税[2019]13号第二条规定,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对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100万元但不超过300万元的部分,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
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公司需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12号——上市公司从事软件与信息技术服务业务》的披露要求
3、其他
七、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
1、货币资金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库存现金 | 1,975.64 | 634.06 |
银行存款 | 371,414,054.18 | 92,431,687.99 |
其他货币资金 | 29,291,998.07 | 32,320,213.18 |
合计 | 400,708,027.89 | 124,752,535.23 |
其中受到限制的货币资金明细如下:
项目 | 期末余额 |
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 | 28,203,340.04 |
保函保证金 | 1,088,658.03 |
合计 | 29,291,998.07 |
2、应收票据
(1)应收票据分类列示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银行承兑票据 | 128,285.34 | |
商业承兑票据 | 131,600.00 | 131,600.00 |
合计 | 131,600.00 | 259,885.34 |
单位:元
3、应收账款
(1)应收账款分类披露
单位:元
类别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其中: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 1,196,493,588.26 | 100.00% | 149,294,171.78 | 12.48% | 1,047,199,416.48 | 775,699,530.43 | 100.00% | 93,941,845.15 | 12.11% | 681,757,685.28 |
其中: | ||||||||||
合计 | 1,196,493,588.26 | 100.00% | 149,294,171.78 | 12.48% | 1,047,199,416.48 | 775,699,530.43 | 100.00% | 93,941,845.15 | 12.11% | 681,757,685.28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单位:元
名称 | 期末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1年以内 | 712,134,630.23 | 35,597,007.26 | 5.00% |
1至2年 | 228,711,540.24 | 22,871,154.03 | 10.00% |
2至3年 | 195,393,405.38 | 58,618,021.62 | 30.00% |
3至4年 | 54,293,474.93 | 27,146,737.47 | 50.00% |
4至5年 | 4,496,430.39 | 3,597,144.31 | 80.00% |
5年以上 | 1,464,107.09 | 1,464,107.09 | 100.00% |
合计 | 1,196,493,588.26 | 149,294,171.78 | -- |
确定该组合依据的说明:
按账龄组合。如是按照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请参照其他应收款的披露方式披露坏账准备的相关信息:
□ 适用 √ 不适用
按账龄披露
单位:元
账龄 | 期末余额 |
1年以内(含1年) | 712,134,630.23 |
1至2年 | 228,711,540.24 |
2至3年 | 195,393,405.38 |
3年以上 | 60,254,012.41 |
3至4年 | 54,293,474.93 |
4至5年 | 4,496,430.39 |
5年以上 | 1,464,107.09 |
合计 | 1,196,493,588.26 |
公司需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12号——上市公司从事软件与信息技术服务业务》的披露要求
(2)本期计提、收回或转回的坏账准备情况
本期计提坏账准备情况:
单位:元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合并范围增加 | 核销 | |||
应收账款坏账准备 | 93,941,845.15 | 45,931,460.86 | 11,741,591.66 | 2,320,725.89 | 149,294,171.78 |
合计 | 93,941,845.15 | 45,931,460.86 | 11,741,591.66 | 2,320,725.89 | 149,294,171.78 |
(3)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情况
单位:元
项目 | 核销金额 |
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 | 2,320,725.89 |
(4)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情况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应收账款汇总金额395,576,826.50元,占应收账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33.06%,相应计提坏账准备期末余额54,988,446.24元。其他说明:
期末用于质押的应收账款的账面价值为172,432,730.42元,具体情况如下:
1.2018 年 8 月 1 日,本公司与国家开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人民币资金借款合同》,合同签订的贷款金额为7,000.00 万元,同时本公司与国家开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签订《质押合同》,以本公司在泽普县城区、乡村视频监控、卡点建设项目合同的应收工程款及其项下的全部权益进行质押,截止 2019 年 6月 30日,泽普县城区、乡村视频监控、卡点建设项目合同的应收工程款账面价值为 45,255,070.00 元。
2.2019年3 月 26 日,本公司与昆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分行签订《质押合同》以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河区)视频监控查漏补盲建设项目施工合同、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河区)监控盲区补建监控探头项目工程施工及主机托管合同、喀什市乡村视频、卡口监控及一体化联合作战平台体系项目采购第一包做质押,截止2019年6月30日,以上应收工程款重分类至应收账款账面价值为25,591,933.69元。
3.子公司喀什同盾与昆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分行签订《最高额质押合同》,以其喀什市乡村视频、卡口监控及一体化联合作战平台体系项目采购第一包政府购买服务合同应收账款质押,为喀什同盾自 2017 年 12 月 21 日至 2018 年12 月 20 日止签署的约定其属于主合同项下的全部债权提供担保,担保最高债权额为人民币 4,000.00 万元。截至 2019 年 6
月 30 日止,喀什市乡村视频、卡口监控及一体化联合作战平台体系项目采购第一包政府购买服务合同长期应收款重分类至应收账款账面价值为101,585,726.73元。
4、预付款项
(1)预付款项按账龄列示
单位:元
账龄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比例 | |
1年以内 | 5,034,458.30 | 72.91% | 8,281,956.18 | 99.98% |
1至2年 | 1,869,621.08 | 27.08% | 1,806.92 | 0.02% |
2至3年 | 884.87 | 0.01% | ||
合计 | 6,904,964.25 | -- | 8,283,763.10 | -- |
账龄超过1年且金额重要的预付款项未及时结算原因的说明:
无。
(2)按预付对象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预付款情况
按预付对象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汇总金额是4,195,043.38元,占预付账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60.75%。
5、其他应收款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其他应收款 | 18,562,602.44 | 14,776,625.08 |
合计 | 18,562,602.44 | 14,776,625.08 |
(3)其他应收款
1)其他应收款按款项性质分类情况
单位:元
款项性质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定金、押金及保证金 | 17,178,905.03 | 16,911,710.26 |
备用金 | 2,965,058.57 | 620,972.86 |
代垫款及其他 | 1,133,177.84 | 156,294.46 |
应付暂收款 | 310,273.77 | |
合计 | 21,587,415.21 | 17,688,977.58 |
按账龄披露
单位:元
账龄 | 期末余额 |
1年以内(含1年) | 15,018,121.47 |
1至2年 | 3,735,173.28 |
2至3年 | 955,697.23 |
3年以上 | 1,878,423.23 |
3至4年 | 527,528.00 |
4至5年 | 4,895.23 |
5年以上 | 1,346,000.00 |
合计 | 21,587,415.21 |
3)本期计提、收回或转回的坏账准备情况本期计提坏账准备情况:
单位:元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合并范围增加 | |||
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 | 2,912,352.50 | -325,234.05 | 437,694.32 | 3,024,812.77 |
合计 | 2,912,352.50 | -325,234.05 | 437,694.32 | 3,024,812.77 |
5)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单位:元
单位名称 | 款项的性质 | 期末余额 | 账龄 | 占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坏账准备期末余额 |
第一名 | 定金、押金及保证金 | 1,270,000.00 | 5年以上 | 5.88% | 1,270,000.00 |
第一名 | 定金、押金及保证金 | 1,190,000.00 | 1-2年 | 5.51% | 119,000.00 |
第一名 | 定金、押金及保证金 | 1,000,788.79 | 1年以内 | 4.64% | 50,039.44 |
第一名 | 代垫款 | 753,622.54 | 1年以内 | 3.49% | 37,681.13 |
第一名 | 定金、押金及保证金 | 698,737.10 | 1-2年 | 3.24% | 69,873.71 |
合计 | -- | 4,913,148.43 | -- | 22.76% | 1,546,594.28 |
6、存货
是否已执行新收入准则
□ 是 √ 否
(1)存货分类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跌价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跌价准备 | 账面价值 | |
原材料 | 2,372,896.92 | 2,372,896.92 | 3,277,530.77 | 3,277,530.77 | ||
库存商品 | 10,596,689.23 | 10,596,689.23 | 30,815,384.72 | 30,815,384.72 | ||
劳务成本 | 5,431,154.64 | 5,431,154.64 | 4,764,028.85 | 4,764,028.85 | ||
工程施工 | 69,461,907.45 | 69,461,907.45 | 92,622,509.97 | 92,622,509.97 | ||
合计 | 87,862,648.24 | 87,862,648.24 | 131,479,454.31 | 131,479,454.31 |
公司是否需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4号—上市公司从事种业、种植业务》的披露要求否公司是否需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1号——上市公司从事广播电影电视业务》的披露要求否公司是否需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5号——上市公司从事互联网游戏业务》的披露要求否
7、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分期收款提供工程劳务应收款 | 103,598,536.23 | 103,356,145.12 |
减:未实现融资收益 | 13,346,765.76 | 16,534,414.17 |
合计 | 90,251,770.47 | 86,821,730.95 |
其他说明:
期末用于质押的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的账面价值为 76,036,562.60元,具体情况如下:
1、2019年3月26日本公司与昆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分行签订《质押合同》,以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河区)视频监控查漏补盲建设项目施工合同、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河区)监控盲区补建监控探头项目工程施工及主机托管合同、喀什市乡村视频、卡口监控及一体化联合作战平台体系项目采购第一包做质押,截止2019年6月30日,以上应收工程款的应收账款账面价值为25,591,933.70元,长期应收款账面价值为70,611,124.79元,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账面价值为28,535,114.67元。
2、子公司喀什同盾与昆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分行签订《最高额质押合同》,以其喀什市乡村视频、卡口监控及一体化联合作战平台体系项目采购第一包政府购买服务合同应收账款质押,为喀什同盾自2017年12月21日至2018 年12月20日止签署的约定其属于主合同项下的全部债权提供担保,担保最高债权额为人民币 4,000.00 万元。截止2019年6月30日,子公司“喀什市乡村视频、监控及一体化联合作战平台项目采购第一包”的应收账款账面价值101,585,726.73元,长期应收款账面价值113,881.44元,一年内到期的非流的资产账面价值为47,501,447.93元。
8、其他流动资产
是否已执行新收入准则
□ 是 √ 否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待抵扣进项税 | 10,530,135.50 | 6,790,717.60 |
预缴税金 | 532,741.47 | |
合计 | 11,062,876.97 | 6,790,717.60 |
9、长期应收款
(1)长期应收款情况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折现率区间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
分期收款提供劳务 | 129,740,613.38 | 3,892,218.40 | 125,848,394.98 | 174,874,577.31 | 5,246,237.32 | 169,628,339.99 | |
减:未实现融资收益 | 12,719,587.69 | 12,719,587.69 | 17,933,460.88 | 17,933,460.88 | |||
合计 | 117,021,025.69 | 3,892,218.40 | 113,128,807.29 | 156,941,116.43 | 5,246,237.32 | 151,694,879.11 | -- |
期末用于质押的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的账面价值为 70,725,006.23元,具体情况如下:
1、2019年3月26日本公司与昆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分行签订《质押合同》,以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河区)视频监控查漏补盲建设项目施工合同、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河区)监控盲区补建监控探头项目工程施工及主机托管合同、喀什市乡村视频、卡口监控及一体化联合作战平台体系项目采购第一包做质押,截止2019年6月30日,以上应收工程款的应收账款账面价值为25,591,933.70元,长期应收款账面价值为70,611,124.79元,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账面价值为28,535,114.67元。
2、子公司喀什同盾与昆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分行签订《最高额质押合同》,以其喀什市乡村视频、卡口监控及一体化联合作战平台体系项目采购第一包政府购买服务合同应收账款质押,为喀什同盾自2017年12月21日至2018年12月20日止签署的约定其属于主合同项下的全部债权提供担保,担保最高债权额为人民币 4,000.00 万元。截止2019年6月30日,子公司“喀什市乡村视频、监控及一体化联合作战平台项目采购第一包”的应收账款账面价值101,585,726.73元,长期应收款账面价值113,881.44元,一年内到期的非流的资产账面价值为47,501,447.93元。
10、长期股权投资
单位:元
被投资单位 | 期初余额(账面价值) | 本期增减变动 | 期末余额(账面价值) | 减值准备期末余额 | |||||||
追加投资 | 减少投资 | 权益法下确认的投资损益 | 其他综合收益调整 | 其他权益变动 | 宣告发放现金股利或利润 | 计提减值准备 | 其他 | ||||
一、合营企业 |
被投资单位 | 期初余额(账面价值) | 本期增减变动 | 期末余额(账面价值) | 减值准备期末余额 | |||||||
追加投资 | 减少投资 | 权益法下确认的投资损益 | 其他综合收益调整 | 其他权益变动 | 宣告发放现金股利或利润 | 计提减值准备 | 其他 | ||||
二、联营企业 | |||||||||||
新疆汤立科技有限公司 | 1,146,260.47 | 4,900,000.00 | -364,627.56 | 5,681,632.91 | |||||||
新疆城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1,307,239.67 | -286,909.05 | 1,020,330.62 | ||||||||
温州慷璐互联网发展有限公司 | 2,628,100.50 | -816,871.49 | 1,811,229.01 | ||||||||
浙江竹石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 1,945,585.38 | 26,515.94 | 1,972,101.32 | ||||||||
小计 | 2,453,500.14 | 9,473,685.88 | -1,441,892.16 | 10,485,293.86 | |||||||
合计 | 2,453,500.14 | 9,473,685.88 | -1,441,892.16 | 10,485,293.86 |
其他说明本期新增的联营企业温州慷璐互联网发展有限公司和浙江竹石文化传媒有限公司系本期收购的子公司杭州沃驰的联营企业。
11、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杭州书盟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 51,972.71 | |
上海壤歌市场营销策划有限公司 | 3,792,768.32 | |
合计 | 3,844,741.03 |
12、固定资产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固定资产 | 188,108,460.19 | 151,360,336.67 |
合计 | 188,108,460.19 | 151,360,336.67 |
(1)固定资产情况
单位:元
项目 | 房屋及建筑物 | 专用设备 | 运输设备 | 电子设备 | 办公设备及其他 | 合计 |
一、账面原值: | ||||||
1.期初余额 | 104,108,642.09 | 54,116,467.39 | 18,303,713.82 | 9,307,603.92 | 5,367,486.52 | 191,203,913.74 |
2.本期增加金额 | 19,578,493.24 | 38,356,473.57 | 6,298,047.53 | 2,351,845.46 | 586,150.29 | 67,171,010.09 |
(1)购置 | 5,319,043.26 | 591,069.46 | 379,913.40 | 6,290,026.12 | ||
(2)在建工程转入 | 4,504,994.37 | 4,504,994.37 | ||||
(3)企业合并增加 | 19,578,493.24 | 23,532,435.94 | 6,298,047.53 | 1,760,776.00 | 206,236.89 | 51,375,989.60 |
(4)售后回租增加 | 5,000,000.00 | 5,000,000.00 | ||||
3.本期减少金额 | 6,620,256.00 | 1,445,168.00 | 25,225.45 | 4,920.00 | 8,095,569.45 | |
(1)处置或报废 | 1,445,168.00 | 6,825.60 | 1,451,993.60 | |||
(2)售后回租减少 | 6,620,256.00 | 18,399.85 | 4,920.00 | 6,643,575.85 | ||
4.期末余额 | 123,687,135.33 | 85,852,684.96 | 23,156,593.35 | 11,634,223.93 | 5,948,716.81 | 250,279,354.38 |
二、累计折旧 | ||||||
1.期初余额 | 5,768,249.94 | 12,335,471.60 | 12,524,104.05 | 7,867,390.87 | 1,348,360.61 | 39,843,577.07 |
2.本期增加金额 | 3,720,739.14 | 12,545,518.07 | 4,742,675.56 | 2,074,657.83 | 620,595.69 | 23,704,186.29 |
(1)计提 | 1,825,952.82 | 7,526,018.71 | 1,040,502.98 | 1,209,391.09 | 521,176.07 | 12,123,041.67 |
(2)企业合并增加 | 1,894,786.32 | 5,019,499.36 | 3,702,172.58 | 865,266.74 | 99,419.62 | 11,581,144.62 |
3.本期减少金额 | 1,375,020.80 | 1,848.37 | 1,376,869.17 | |||
(1)处置或报废 | 1,375,020.80 | 1,375,020.80 | ||||
(2)合并范围变化而减少 | 1,848.37 | 1,848.37 | ||||
4.期末余额 | 9,488,989.08 | 24,880,989.67 | 15,891,758.81 | 9,940,200.33 | 1,968,956.30 | 62,170,894.19 |
三、减值准备 | ||||||
1.期初余额 | ||||||
2.本期增加金额 | ||||||
(1)计提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或报废 | ||||||
项目 | 房屋及建筑物 | 专用设备 | 运输设备 | 电子设备 | 办公设备及其他 | 合计 |
4.期末余额 | ||||||
四、账面价值 | ||||||
1.期末账面价值 | 114,198,146.25 | 60,971,695.29 | 7,264,834.54 | 1,694,023.60 | 3,979,760.51 | 188,108,460.19 |
2.期初账面价值 | 98,340,392.15 | 41,780,995.79 | 5,779,609.77 | 1,440,213.05 | 4,019,125.91 | 151,360,336.67 |
(2)通过融资租赁租入的固定资产情况
单位:元
项目 | 账面原值 | 累计折旧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专用设备 | 13,000,000.00 | 1,627,410.61 | 11,372,589.39 |
(其他说明
1、2017年11月2日,佛山明茂与广东东恒创融资租赁有限公司签订《买卖合同》(编号:DHCMM17027)、《融资租赁合同》(编号:DHCZL17027)《抵押合同》(编号:DHCDY17027)。其中:《买卖合同》(编号:DHCMM17027)和《融资租赁合同》(编号:DHCZL17027)约定:本次融资租赁采用售后回租的方式,即租赁物由出租人(东恒创)从承租人(明茂网络)处购买后,再将租赁物出租给承租人使用,承租人依约向出租人提供的收款账户支付租金及其他相关费用;自租赁物购买价款支付之日起,租赁物的所有权转移给出租人享有;未经出租人事先书面同意,承租人在合同约定的租赁期内不得对租赁物进行转让、抵押、投资入股等任何处分行为,或以其他任何方式损害租赁物的所有权。东恒创授权明茂网络签订《抵押合同》旨在保障出租人对租赁物所有权的安全、限制承租人随意处置租赁物或在租赁物上设置对出租人不利的权利负担、防止第三人对租赁物主张权利的变通措施,并未侵害明茂网络的合法权益。承租人知悉《融资租赁合同》(编号:DHCZL17027)第二条、第八条及第九条的约定实质,不会依据此合同而变更租赁物的所有权关系。本次融资租赁交易,融资金额为800万元,融资期限为3年,该售后回租采用一次性租赁的方式,在租赁期内继续保持对该部分机器设备的管理权和运营权。公司按月向广东东恒创融资租赁有限公司支付租金,租赁期满,公司以人民币 1000.00元回购上述融资租赁资产所有权。
2、2019年6月10日,佛山明茂与广东东恒创融资租赁有限公司签订《买卖合同》(编号:DHCMM19021)、《融资租赁合同》(编号:DHCZL19021),合同约定:本次融资租赁采用售后回租的方式,即租赁物由出租人(东恒创)从承租人(明茂网络)处购买后,再将租赁物出租给承租人使用,承租人依约向出租人提供的收款账户支付租金及其他相关费用;自租赁物购买价款支付之日起,租赁物的所有权转移给出租人享有;未经出租人事先书面同意,承租人在合同约定的租赁期内不得对租赁物进行转让、抵押、质押、投资入股等任何处分行为,或以其他任何方式损害租赁物的所有权。
2019年6月10日,佛山明茂与广东东恒创融资租赁有限公司签订《抵押合同》(编号:DHCDY19021),合同约定:佛山明茂以一批机器设备为《融资租赁合同》提供抵押担保,抵押期限为:2019年6月10日至2022年6月30日。
本次融资租赁交易,融资金额为500.00万元,融资期限为3年,该售后回租采用一次性租赁的方式,在租赁期内继续保持对该部分机器设备的管理权和运营权。公司根据合同约定按月向广东东恒创融资租赁有限公司支付租金、利息及手续费,租赁期满,公司以人民币 1000.00元回购上述融资租赁资产所有权。
13、在建工程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在建工程 | 18,051,695.83 | |
工程物资 | 150,869.21 | 150,869.22 |
合计 | 18,202,565.04 | 150,869.22 |
(1)在建工程情况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广纸云数据中心项目 | 17,997,927.53 | 17,997,927.53 | ||||
陈村IDC机房建设工程 | 53,768.30 | 53,768.30 | ||||
合计 | 18,051,695.83 | 18,051,695.83 |
(2)重要在建工程项目本期变动情况
单位:元
项目名称 | 预算数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金额 | 本期转入固定资产金额 | 本期其他减少金额 | 期末余额 | 工程累计投入占预算比例 | 工程进度 | 利息资本化累计金额 | 其中:本期利息资本化金额 | 本期利息资本化率 | 资金来源 |
广纸云数据中心项目 | 270,000,000.00 | 17,997,927.53 | 17,997,927.53 | 6.67% | 6.67% | 募股资金 | ||||||
陈村IDC机房建设工程 | 11,000,000.00 | 6,428,197.57 | 4,141,784.97 | 2,232,644.30 | 53,768.30 | 69.08% | 69.08% | 227,588.02 | 金融机构贷款 | |||
合计 | 281,000,000.00 | 24,426,125.10 | 4,141,784.97 | 2,232,644.30 | 18,051,695.83 | -- | -- | 227,588.02 | -- |
(3)工程物资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专用设备 | 150,869.21 | 150,869.21 | 150,869.22 | 150,869.22 | ||
合计 | 150,869.21 | 150,869.21 | 150,869.22 | 150,869.22 |
14、无形资产
(1)无形资产情况
单位:元
项目 | 土地使用权 | 专利权 | 非专利技术 | 软件著作权 | 软件使用权 | 商标 | 小说著作权 | 合计 |
一、账面原值 | ||||||||
1.期初余额 | 8,685,206.04 | 43,436.70 | 4,005,239.37 | 12,733,882.11 | ||||
2.本期增加金额 | 80,689.32 | 6,407,547.17 | 7,595,260.91 | 20,600.00 | 2,617,844.20 | 16,721,941.60 | ||
(1)购置 | 455,279.66 | 455,279.66 | ||||||
(2)内部研发 | ||||||||
(3)企业合并增加 | 80,689.32 | 6,407,547.17 | 7,139,981.25 | 20,600.00 | 2,617,844.20 | 16,266,661.94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 | ||||||||
4.期末余额 | 8,685,206.04 | 80,689.32 | 6,450,983.87 | 11,600,500.28 | 20,600.00 | 2,617,844.20 | 29,455,823.71 | |
二、累计摊销 | ||||||||
1.期初余额 | 1,786,407.26 | 9,652.61 | 1,777,477.53 | 3,573,537.40 | ||||
2.本期增加金额 | 108,642.48 | 30,004.89 | 4,240,102.20 | 3,619,187.33 | 9,255.14 | 1,397,810.54 | 9,405,002.58 | |
(1)计提 | 108,642.48 | 5,446.62 | 734,232.21 | 1,710,039.42 | 1,030.02 | 436,202.37 | 2,995,593.12 | |
(2)本期合并增加 | 24,558.27 | 3,505,869.99 | 1,909,147.91 | 8,225.12 | 961,608.17 | 6,409,409.46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 |
项目 | 土地使用权 | 专利权 | 非专利技术 | 软件著作权 | 软件使用权 | 商标 | 小说著作权 | 合计 |
4.期末余额 | 1,895,049.74 | 30,004.89 | 4,249,754.81 | 5,396,664.86 | 9,255.14 | 1,397,810.54 | 12,978,539.98 | |
三、减值准备 | ||||||||
1.期初余额 | ||||||||
2.本期增加金额 | ||||||||
(1)计提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 | ||||||||
4.期末余额 | ||||||||
四、账面价值 | ||||||||
1.期末账面价值 | 6,790,156.30 | 50,684.43 | 2,201,229.06 | 6,203,835.42 | 11,344.86 | 1,220,033.66 | 16,477,283.73 | |
2.期初账面价值 | 6,898,798.78 | 33,784.09 | 2,227,761.84 | 9,160,344.71 |
15、商誉
(1)商誉账面原值
单位:元
被投资单位名称或形成商誉的事项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
杭州上岸 | 89,526,492.13 | 89,526,492.13 | ||||
北京博锐 | 10,024,889.96 | 10,024,889.96 | ||||
杭州尊软 | 689,542.86 | 689,542.86 |
杭州沃驰 | 969,848,146.13 | 969,848,146.13 | ||||
广州大一 | 344,867,903.04 | 344,867,903.04 | ||||
佛山明茂 | 4,496,953.20 | 4,496,953.20 | ||||
合计 | 1,419,453,927.32 | 1,419,453,927.32 |
商誉所在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的相关信息
1、根据2017年1月14日杭州沃驰召开的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杭州沃驰以发行股份方式购买萱汐投资持有杭州上岸29%的股权,以支付现金方式购买流金岁月持有杭州上岸51%股权;发行支付的对价参考银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的“银信评报字(2016)沪第001号”《评估报告》,以2016年7月31日评估基准日的净资产13,500.00万元作为基础确定本期交易价格为10,800.00万元,其中受让流金岁月51%的股权交易价格为6,885.00万元,受让萱汐投资29%的股权交易价格为3,915.00万元;2017年1月16日,杭州上岸原股东萱汐投资、流金岁月已将其持有的杭州上岸合计80%股权过户至公司名下,相关资产的过户手续已经办妥。为方便核算,自2017年1月1日开始纳入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对应杭州上岸下属的全资子公司杭州玉格、杭州萱汐、广州上岸、中景网络、海南新声代、霍尔果斯迅达也相应纳入合并范围内。
2、根据杭州沃驰与张峥、谢海明于2019年签订的《股权转让协议》,公司以人民币1,000.00万元受让张峥、谢海明持有的北京博锐100.00%的股权,转让后杭州沃驰持有北京博锐100.00%的股权。杭州沃驰已于2019年1月支付上述股权转让款1,000.00万元,北京博锐于当月25日办妥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同时北京博锐新的执行董事于2019年1月25日变更,新的执行董事由杭州沃驰派出,杭州沃驰在2019年1月1日已拥有该公司的实质控制权。为便于核算,将2019年1月1日确定为购买日,自2019年1月1日起将其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
3、根据杭州沃驰与陈春仙、周凤珠于2017年签订的《股权转让协议》,公司以人民币110.00万元受让陈春仙、周凤珠持有的杭州尊软100%的股权,转让后杭州沃驰持有杭州尊软100%的股权。公司已于2017年12月25日支付上述股权转让款
110.00万元,杭州尊软于当月13日办妥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同时杭州尊软新的执行董事于2017年12月13日变更,新的执行董事由杭州沃驰派出,杭州沃驰在2017年12月13日已拥有该杭州尊软的实质控制权。为便于核算,将2017年12月31日确定为购买日,自2017年12月31日起将杭州尊软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
4、根据本公司与金泼、浙江凯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等共二十一位(家)投资者(投资机构)于2018年签订的《股权转让协议》,公司以发行股份与支付现金相结合的方式共计人民币119,800.00万元购买金泼、浙江凯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等共二十一位(家)投资者(投资机构)持有的杭州沃驰100%的股权,转让后公司持有杭州沃驰100%的股权。公司已于2019年1月支付上述股权转让款的97.78%,杭州沃驰于当月8日办妥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同时杭州沃驰新的执行董事于2019年1月1日变更,本公司在2019年1月1日已拥有杭州沃驰的实质控制权。为便于核算,将2019年1月1日确定为购买日,自2019年1月1日起将杭州沃驰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
5、根据本公司与钱炽峰等共四位(家)投资者(投资机构)于2018年签订的《股权转让协议》,公司以发行股份与支付现金相结合的方式共计人民币45,000.00万元购买钱炽峰等共四位(家)投资者(投资机构)持有的广州大一100%的股权,转让后公司持有广州大一100%的股权。公司已于2019年1月支付上述股权转让款的84.44%,广州大一于当月8日办妥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同时广州大一新的执行董事于2019年1月1日变更,本公司在2019年1月1日已拥有广州大一的实质控制权。为便于核算,将2019年1月1日确定为购买日,自2019年1月1日起将广州大一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
(2)商誉减值准备
单位:元说明商誉减值测试过程、关键参数(如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时的预测期增长率、稳定期增长率、利润率、折现率、预测期等)及商誉减值损失的确认方法:
采用预计未来现金流现值的方法计算杭州上岸、北京博锐、杭州尊软、杭州沃驰、广州大一、佛山明茂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根据管理层批准的财务预算预计未来5 年内现金流量,并假设其后年度保持预测期第5年的现金流量水平。管理层根据过往表现及其对市场发展的预期编制上述财务预算。计算未来现金流现值所采用的折现率考虑了本公司的债务成本、长期
国债利率、市场期望报酬率等因素,反映了各资产组的风险。根据减值测试的结果,2019年6月30日商誉未发生减值。
16、长期待摊费用
单位:元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金额 | 本期摊销金额 | 其他减少金额 | 期末余额 |
版权费 | 445,553.34 | 140,336.23 | 305,217.11 | ||
房屋装修费用 | 176,907.93 | 95,651.97 | 81,255.96 | ||
租入固定资产改良支出 | 4,317,929.81 | 214,236.91 | 4,103,692.90 | ||
办公室装修费用 | 825,682.97 | 70,841.00 | 754,841.97 | ||
合计 | 5,766,074.05 | 521,066.11 | 5,245,007.94 |
17、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负债
(1)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
资产减值准备 | 112,263,028.58 | 16,913,732.65 | 93,888,282.03 | 14,320,728.99 |
可抵扣亏损 | 1,015,258.97 | 152,288.85 | ||
递延收益 | 500,000.00 | 75,000.00 | 500,000.00 | 75,000.00 |
固定资产折旧 | 5,027,249.20 | 754,087.38 | 5,027,249.20 | 754,087.38 |
长期应收未确认融资收益 | 27,418,294.93 | 4,112,744.24 | 27,418,294.93 | 4,112,744.24 |
预计负债的所得税影响 | 300,000.00 | 45,000.00 |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减值准备的所得税影响 | 944,239.49 | 47,211.97 | ||
合计 | 147,468,071.17 | 22,100,065.09 | 126,833,826.16 | 19,262,560.61 |
(2)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负债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应纳税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应纳税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
非同一控制企业合并资产评估增值 | 2,173,584.87 | 326,037.73 |
合计 | 2,173,584.87 | 326,037.73 |
18、其他非流动资产
是否已执行新收入准则
□ 是 √ 否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长期资产预付款 | 6,183,500.00 | |
售后回租-融资租赁产生的递延收益 | 1,797,566.83 | |
合计 | 7,981,066.83 |
19、短期借款
(1)短期借款分类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保证借款(注1-7) | 86,915,079.80 | 68,000,000.00 |
质押、抵押、保证借款(注8) | 70,000,000.00 | 40,000,000.00 |
质押、保证借款(注9、10) | 1,000,000.00 | 8,000,000.00 |
合计 | 157,915,079.80 | 116,000,000.00 |
短期借款分类的说明:
注1-1:2018 年4月26日,本公司与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分行签订《综合授信合同》,最高授信额度为 5,000.00万元,合同约定每笔贷款的最长期限不超过12个月,提款日期自合同订立日起 12 个月,额度为可循环额度。2018年5月23日,本公司与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分行签订《借款合同》,取得借款 1,000.00 万元,借款年利率为 5.220%,借款期限为首次提款日期起1年。2019年5月22日,本公司已偿还该笔借款。
注1-2:2018年6月22日,本公司与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分行签订《借款合同》,取得借款 1,000.00 万元,借款年利率为 5.220%,借款期限为首次提款日期起1年。2019年6月22日,本公司已偿还该笔借款。
注1-3:2018年9月4日,本公司与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分行签订《借款合同》,取得借款 1,000.00 万元,借款年利率为 5.655%,借款期限为首次提款日期起1年。
注1-4:2019年3月25日,本公司与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分行签订《借款合同》,取得借款5,731,594.67元,借款年利率为 5.220%,借款期限为首次提款日期起 1 年,到期偿还日期为2020年3月25日。
注1-5:2018年4月26日,子公司喀什同盾与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分行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为本公司自2018年4月26日至 2019年4月25日止签署的约定其属于主合同项下的债权提供担保,担保最高债权额为人民币5,000.00 万元,担保期限为主合同下的债务履行届满之日起两年。
注1-6:2018年4月26日,本公司法人代表王刚与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分行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为本公司自 2018 年4月26日至 2019年4月25日止签署的约定其属于主合同项下的债权提供担保,担保最高债权额为人民币5,000.00万元,担保期限为主合同下的债务履行届满之日起两年。
注2-1:2018年3月23日,本公司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分行签订《流动资金借款合同》,取得借款 800.00 万元,借款年利率为 5.220%,借款期限为 2018年3月27日至2019年3月26日。在2019年3月26日本公司已偿还该笔借款。
注2-2:2019年5月5日,本公司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分行签订《流动资金借款合同》,取得借款879.00万元,借款年利率为5.220%,借款期限为2019年5月6日至2020年5月5日。
注2-3:2017年8月3日,本公司法人代表王刚及其配偶闫敏与兴业银行乌鲁木齐分行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为公司在2017年8月3日至2020年8月3日期间的融资业务提供保证担保,担保的最高债权额为4,200.00万元,担保期限为每笔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两年。
注3-1:2018年11月22日,本公司与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分行签订《流动资金借款合同》,取得借款 2,000.00万元,借款年利率为 5.655%,借款期限为2018年11月22日至 2019 年12月22日。
注3-2:2017年12月29日,子公司喀什同盾与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分行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为本公司自 2017年12月29日至 2018年12月29日止签署的约定其属于主合同项下的债权提供担保,担保最高债权额为人民币5,000.00万元,担保期限为每笔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两年。
注3-3:2017年12月29日,本公司法人代表王刚与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分行签订《个人最高额保证合同》,为本公司自 2017年12月29日至 2018 年12月29日止签署的约定其属于主合同项下的债权提供担保,担保最高债权额为人民币 5,000.00 万元,担保期限为每笔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两年。
注4-1:2019年6月3日,本公司与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分行签订《流动资金借款合同》,合同约定贷款金额3,000万元,借款期限至2019年6月3日至2020年12月31日,借款年利率为5.655%,截至2019年6月30日实际提款9,998,589.74元,借款期限为2019年6月4日至2020年6月3日。
注4-2:2019年5月23日,本公司与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分行签订《最高额融资合同》,合同约定华夏银行向本公司提供最高额融资额度为5,000万元整,额度内融资形式包括但不限于贷款、票据、承兑、票据贴现、贸易融资、包含或其他华夏银行认可的授信业务种类,额度约定期限为2019年5月23日至2020年4月23日。
注4-3:2019年5月23日,本公司法人代表王刚及其配偶与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分行签订《个人最高额保证合同》,为本合同所担保的上述主合同项下的债权提供保证担保,被担保的最高债权额为5,000万元整,担保期限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开始至主合同项下的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
注4-4:2019年6月3日,子公司喀什同盾与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分行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为本合同所担保的上述主合同项下的债权提供保证担保,被担保的最高债权额为5,000万元整,担保期限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开始至主合同项下的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
注5-1:2019年6月17日,本公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分行签订《流动资金借款合同》,取得借款1,239.48 万元,借款年利率为5.22%,借款期限为自提款之日起12个月,即为2019年6月21日至2020年6月20日。
注5-2:2019年6月17日,本公司法人代表王刚及其配偶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分行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为本公司自2019年6月17日至2021年6月16日止签署的借款、贸易融资、保函、资金业务及其它授信业务合同其中约定其属于主合同项下之主合同的债权提供担保,担保最高债权额为人民币5,000.00万元,担保期限为主债权发生期间届满之日起两年。
注6-1:2018年9月19日,子公司立昂极视与乌鲁木齐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经济开发区支行签署了《流动资金借款合同》,取得借款 1,000.00 万元,借款年利率为 5.655%,借款期限为 2018年9月19日至 2019年9月19日。
注6-2:2018年9月19日,本公司与乌鲁木齐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经济开发区支行签署《保证合同》,为本合同所担保的上述主合同项下的债权而产生的一切费用提供共同连带保证责任,担保期限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开始至主合同项下的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再加两年时间。
注7:2019年5月15日,杭州沃驰与杭州银行文创支行签订短期借款合同,借款金额为1,000.00万元,借款期限为2019年5月13日至2019年11月12日,利率为月利率5.4168‰。2019年5月15日,子公司杭州上岸、法定代表人金泼与杭州银行文创支行签订《保证合同》为杭州沃驰的借款提供担保,担保主债权为1,000.00万元,担保期限自上述借款发放之日起到期后两年。
注8-1:2018年8月1日,本公司与国家开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人民币资金借款合同》,合同签订的贷款金额为7,000.00 万元。合同项下提款期自合同生效起 6 个月,2018年8月31日,取得借款 4,000.00 万元,借款年利率为 4.959%,借款期限为 2018年8月31日至2019年8月31日。2019 年1月7日,取得借款 3,000.00 万元,借款年利率为 4.959%,借款期限为 2019年1月7日至 2019 年 8月31日。
注8-2:2018 年 8 月 1 日,本公司与国家开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签订《抵押合同》,以其持有的账面价值 8,504,632.21元的盈科大厦 19 层 1-21A 的房屋建筑物为上述借款提供抵押担保,担保期限为 2018 年 8 月 31 日至 2019 年 8 月 31日。注8-3:2018 年 8 月 1 日,本公司与国家开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签订《质押合同》,以本公司在泽普县城区、乡村视频监控、卡点建设项目合同的应收工程款及其项下的全部权益进行质押,为上述借款提供担保,担保期限为 2018 年 8 月 31日至 2019 年 8 月 31 日,截止 2019 年 6月 30日,泽普县城区、乡村视频监控、卡点建设项目合同的应收账款面价值为45,255,070.00 元。注8-4:2018 年 8 月 1 日,王刚及其配偶闫敏与国家开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签订《质押合同》,以王刚持有的依法可以出质的本公司 800.00 万股股票进行质押,为上述借款提供担保。
注8-5:2018 年 8 月 1 日,王刚及其配偶闫敏与国家开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保证合同》,为上述主合同项下的全部债权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期间为上述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三年。
注9-1:2018 年 3 月 16 日,子公司喀什同盾与昆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分行签订《昆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流动资金贷款合同》,取得借款800.00万元,借款年利率为 4.785%,借款期限为 2018 年 3 月 16 日至 2019 年 3 月 15 日。 2019年 3 月 15 日子公司喀什同盾已偿还该笔借款。
注9-2:2018 年 3 月子公司喀什同盾与昆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分行签订《最高额质押合同》,以其依法可以出质的“喀什市乡村视频、监控及一体化联合作战平台项目采购第一包”政府购买合同形成的应收账款为昆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分行与子公司喀什同盾自 2017 年 12 月 21 日起至 2018 年 12 月20 日止签署的约定其属于主合同项下的债权提供担保,担保最高债权额为人民币 4,000.00 万元。截止2019年6月30日,子公司“喀什市乡村视频、监控及一体化联合作战平台项目采购第一包”的应收账款账面价值101,585,726.73元,长期应收款账面价值113,881.44元,一年内到期的非流的资产账面价值为47,501,447.93元。
注9-3:2017 年 12 月 27 日本公司、王刚及其配偶、王义及其配偶与昆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分行分别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为子公司喀什同盾与昆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分行自 2017 年 12 月 27 日起至 2018 年 12 月 20日止签署的约定其属于主合同项下的债权提供担保,担保最高债权额为人民币4,000.00 万元,担保期限为每笔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次日起两年。
注10-1:2019年4月18日子公司喀什同盾与昆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分行签订《流动资金贷款合同》,取得借款
100.00万元,借款年利率为 5.22%,借款期限为 2019年 4月 18 日至 2020 年 4月 17日。
注10-2:2019年1月28日,子公司喀什同盾与昆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分行签订《最高额授信合同》,合同约定子公司喀什同盾在2019年1月至2022年1月,期间可申请使用的最高授信额度为4000万元整,用于工程材料、设备及劳务费等,授信额度内可用于业务为贷款及票据承兑,在授信期内,可一次或分次使用授信额度。
注10-3:2019年1月28日,本公司法人代表王刚及其配偶与昆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分行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合同约定自2019年1月23日至2021年1月22日签署的本外币借款、外汇转贷款、银行承兑协议、国际国内贸易融资、保函、信用证、远期结售汇等金融衍生产品、资金业务及其他授信业务合同,所担保主债权之最高余额为4000万元整,本公司为上述主合同项下的债权而产生的一切费用提供共同连带保证责任。
注10-4:2019年1月28日,子公司法人代表王义及其配偶与昆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分行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合同约定自2019年1月23日至2021年1月22日签署的本外币借款、外汇转贷款、银行承兑协议、国际国内贸易融资、保函、信用证、远期结售汇等金融衍生产品、资金业务及其他授信业务合同,所担保主债权之最高余额为4000万元整,本公司为上述主合同项下的债权而产生的一切费用提供共同连带保证责任。
注10-5:2019年1月28日,本公司与与昆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分行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合同约定自2019年1月28日至2022年1月27日签署的本外币借款、外汇转贷款、银行承兑协议、国际国内贸易融资、保函、信用证、远期结售汇等金融衍生产品、资金业务及其他授信业务合同,所担保主债权之最高余额为4000万元整,本公司为上述主合同项下的债权而产生的一切费用提供共同连带保证责任。
注10-6:2019年1月28日,子公司喀什同盾与昆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分行签订《应收账款质押登记协议》及《账户监管协议》,协议约定以本公司在喀什市乡村视频卡口监控及一体化联合作战体系项目采购第一包合同的应收工程款及其项下的全部权益进行质押,监管期限自2019年1月23日期至债务人在主合同项下的全部债务清偿之日止。
20、应付票据
单位:元
种类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银行承兑汇票 | 83,648,835.43 | 99,423,006.78 |
合计 | 83,648,835.43 | 99,423,006.78 |
本期末已到期未支付的应付票据总额为元。
21、应付账款
(1)应付账款列示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1年以内 | 368,018,208.51 | 345,880,434.31 |
1年以上 | 202,705,540.96 | 191,087,132.06 |
合计 | 570,723,749.47 | 536,967,566.37 |
(2)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应付账款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未偿还或结转的原因 |
新疆北斗同创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 51,469,276.19 | 按计划及合同约定支付 |
乌鲁木齐昊菲达尔建筑劳务有限公司 | 32,410,749.88 | 按计划及合同约定支付 |
新疆合共劳务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 8,608,963.26 | 按计划及合同约定支付 |
新疆德鑫恒瑞劳务有限公司 | 7,489,547.15 | 按计划及合同约定支付 |
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新疆有限公司 | 6,973,271.97 | 按计划及合同约定支付 |
合计 | 106,951,808.45 | -- |
22、预收款项
是否已执行新收入准则
□ 是 √ 否
(1)预收款项列示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1年以内 | 9,219,057.84 | 23,480,342.84 |
1年以上 | 505,732.59 | 460,852.08 |
合计 | 9,724,790.43 | 23,941,194.92 |
23、应付职工薪酬
(1)应付职工薪酬列示
单位:元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一、短期薪酬 | 5,920,640.54 | 50,825,045.72 | 51,380,929.57 | 5,364,756.69 |
二、离职后福利-设定提存计划 | 3,197,885.50 | 3,144,274.51 | 53,610.99 | |
合计 | 5,920,640.54 | 54,022,931.22 | 54,525,204.08 | 5,418,367.68 |
(2)短期薪酬列示
单位:元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1、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 | 5,661,844.96 | 44,924,230.06 | 45,610,103.42 | 4,975,971.60 |
2、职工福利费 | 18,941.72 | 1,601,884.54 | 1,593,177.80 | 27,648.46 |
3、社会保险费 | 2,231,568.50 | 2,187,714.32 | 43,854.18 | |
其中:医疗保险费 | 1,858,805.35 | 1,823,536.97 | 35,268.38 | |
工伤保险费 | 185,493.77 | 181,356.81 | 4,136.96 | |
生育保险费 | 187,269.38 | 182,820.54 | 4,448.84 | |
4、住房公积金 | 1,016,330.00 | 978,199.00 | 38,131.00 | |
5、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 | 239,853.86 | 1,051,032.62 | 1,011,735.03 | 279,151.45 |
合计 | 5,920,640.54 | 50,825,045.72 | 51,380,929.57 | 5,364,756.69 |
(3)设定提存计划列示
单位:元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1、基本养老保险 | 3,098,067.63 | 3,046,935.08 | 51,132.55 | |
2、失业保险费 | 99,817.87 | 97,339.43 | 2,478.44 | |
合计 | 3,197,885.50 | 3,144,274.51 | 53,610.99 |
其他说明:
24、应交税费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增值税 | 1,713,987.03 | 7,866,982.28 |
企业所得税 | 10,366,714.15 | 9,372,715.73 |
个人所得税 | 116,327.45 | 49,426.89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245,906.11 | 560,742.41 |
教育费附加 | 173,285.04 | 400,530.30 |
印花税 | 86,670.10 | 69,542.00 |
合计 | 12,702,889.88 | 18,319,939.61 |
25、其他应付款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付利息 | 383,579.19 | 209,212.64 |
应付股利 | 8,697,218.80 | |
其他应付款 | 97,714,292.91 | 6,170,629.80 |
合计 | 106,795,090.90 | 6,379,842.44 |
(1)应付利息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分期付息到期还本的长期借款利息 | 162,367.69 | 54,690.97 |
短期借款应付利息 | 221,211.50 | 154,521.67 |
合计 | 383,579.19 | 209,212.64 |
(2)应付股利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普通股股利 | 8,697,218.80 | |
合计 | 8,697,218.80 |
(3)其他应付款
1)按款项性质列示其他应付款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并购价款 | 89,944,134.26 | |
定金、押金、保证金 | 2,920,673.56 | 4,887,577.87 |
个人借款 | 1,425,583.33 | |
购买服务 | 1,385,084.30 | 170,153.41 |
报销款、代扣款 | 914,968.06 | 988,365.23 |
应付暂收款 | 507,036.11 | |
发行费 | 446,000.00 | |
代管工会经费 | 170,813.29 | 124,533.29 |
合计 | 97,714,292.91 | 6,170,629.80 |
26、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 | 50,306,000.00 | 76,471,000.00 |
合计 | 50,306,000.00 | 76,471,000.00 |
其他说明:
相关的说明详见附注十、七、28、长期借款。
27、其他流动负债
是否已执行新收入准则
□ 是 √ 否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短期应付借款 | 25,000,000.00 | |
合计 | 25,000,000.00 |
28、长期借款
(1)长期借款分类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抵押、保证借款(注1、注2) | 30,800,000.00 | 22,000,000.00 |
抵押、质押、保证借款(注3) | 100,000,000.00 | |
合计 | 130,800,000.00 | 22,000,000.00 |
长期借款分类的说明:
注1-1:2017年3月16日,本公司与昆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分行签订《流动资金贷款合同》,取得借款 2,000.00万元,借款年利率为 4.75%,借款期限为 36 个月,自实际提款日起算。截止 2019 年 6 月 30 日该借款已偿还400 .00万元,尚余1,600 .00万元,其中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为 1,600 .00万元,到期日分别为2019 年 9 月 16 日、2020 年 3 月16 日。注1-2:2017年3月30日,本公司与昆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分行签订《流动资金贷款合同》,取得借款 2,000.00万元,借款年利率为 4.75%,借款期限为 24 个月,自实际提款日起算。截止 2019年6月30日该借款已偿还 2,000.00 万元,已还清该笔借款。注1-3:2018 年7月6日,本公司与昆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分行签订《流动资金贷款合同》,取得借款 1,000.00万元,借款年利率为 5.225%,借款期限为 24 个月,自实际提款日起算。截止 2019 年 6月 30 日该借款已偿还 150.00 万元,尚余 850 .00万元,其中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为 250.00 万元,到期日分别为 2019 年 12 月 20 日、2020年6 月 20 日。注1-4:2019 年1月30日,本公司与昆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分行签订《流动资金贷款合同》,取得借款1,900.00万元,借款年利率为 5.463%,借款期限为 36 个月,自实际提款日起算。截止2019年6月30日该借款已偿还 100.00 万元,尚余1,800.00万元,其中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为 500.00 万元,到期日分别为2019年12月20日、2020年6月20日。
注1-5:2019 年4月18日,本公司与昆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分行签订《流动资金贷款合同》,取得借款1,500.00万元,借款年利率为 5.7%,借款期限为 30个月,自实际提款日起算。截止 2019 年 6月 30 日该借款已偿还 100 .00万元,尚余1,400.00万元,其中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为 310.00 万元,到期日分别为 2019 年 12 月 20 日、2020年6 月 20 日。
注1-6:2017 年 2 月 23 日,本公司与昆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分行签订《最高额抵押合同》,以账面价值 8,830.67万元的立昂研发中心大楼、账面价679.02万元的研发中心的土地使用权作为抵押,为本公司自 2017 年 2 月 23 日至 2020 年2 月22 日止签署的授信业务合同其属于本合同项下之主合同全部债务提供担保,担保最高债权额为人民币 6,000.00 万元。
注1-7:2017年3月16日,王刚及其配偶闫敏与昆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分行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为本公司自 2017年3月16日至 2020年3月16日止签署的授信业务合同其属于本合同项下之主合同全部债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最高债权额为人民币 6,000.00 万元。
注2-1:2018 年2月12日,本公司与海通恒信国际租赁股份有限公司签订《国内保理合同》,同意受让应收账款并为本公司提供应收账款融资、分户账管理、应收账款催收及坏账担保等内容的综合性保理服务,应收账款转让价款总金额为7,100.00 万元。
注2-2:2018年3月27日收到应收账款转让价款 7,100.00 万元,借款年利率为 8.61%,借款期限为 18 个月,自实际提款日起算。截止 2019 年 6 月 30 日该借款已偿还 5,479.40万元,尚余 1,620.60 万元,其中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为1,620.60万元,到期日为 2019 年 9 月 26 日。
注2-3:2018年2月12日,本公司法定代表人王刚与海通恒信国际租赁股份有限公司签订《担保合同》,为本公司签订的保理合同项下的所负债务提供以海通恒信为受益人的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期间直至本公司在主合同项下对海通恒信所负的所有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两年。
注2-4:2018年2月12日,新疆立润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与海通恒信国际租赁股份有限公司签订《担保合同》,为本公司签订的保理合同项下的所负债务提供以海通恒信为受益人的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期间直至本公司在主合同项下对海通恒信所负的所有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两年。
注3-1:2019年3月26日,本公司与昆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分行签订《并购贷款借款合同》,取得借款11,000.00万元,借款年利率为 6.175%,借款期限为 2019年3月26日至2024年3月25日。截止2019年6月30日该借款已偿还 250.00万元,尚余107,850 .00万元,其中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为750 .00万元,到期日分别为 2019 年 12 月 20 日、2020年6 月 20 日。
注3-2:2019年3月26日,本公司与昆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分行签订《抵押合同》,以立昂研发中心大楼6-10层作为抵押。
注3-3:2019年3月26日,王刚及其配偶与昆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分行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为本公司自 2019年 3 月 26 日至 2024年 3 月25 日止签署的借款合同其属于本合同项下之主合同全部债务提供连带保证责任,担保主债权之最高余额为人民币17,000.00万元。
注3-4:2019年3 月26日本公司与昆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分行签订《质押合同》,以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河区)视频监控查漏补盲建设项目施工合同、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河区)监控盲区补建监控探头项目工程施工及主机托管合同、喀什市乡村视频、卡口监控及一体化联合作战平台体系项目采购第一包做质押,截止2019年6月30日,以上应收工程款的应收账款账面价值为25,591,933.69元,长期应收款账面价值为70,611,124.79元,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账面价值为28,535,114.67元。其他说明,包括利率区间:
29、长期应付款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长期应付款 | 8,899,965.84 | |
合计 | 8,899,965.84 |
(1)按款项性质列示长期应付款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付融资租赁款 | 8,899,965.84 |
30、预计负债
是否已执行新收入准则
□ 是 √ 否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形成原因 |
未决诉讼 | 300,000.00 | 未决诉讼 | |
合计 | 300,000.00 | -- |
31、递延收益
单位:元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形成原因 |
政府补助 | 500,000.00 | 250,000.00 | 750,000.00 | 政府补助 | |
合计 | 500,000.00 | 250,000.00 | 750,000.00 | -- |
涉及政府补助的项目:
单位:元
负债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新增补助金额 | 本期计入营业外收入金额 | 本期计入其他收益金额 | 本期冲减成本费用金额 | 其他变动 | 期末余额 | 与资产相关/与收益相关 |
2014 年自治区战略性新兴产业专项基金 | 500,000.00 | 500,000.00 | 与收益相关 | |||||
2019年自治区域协同创新专项(科技援疆项目) | 250,000.00 | 250,000.00 | 与收益相关 |
其他说明:
32、股本
单位:元
期初余额 | 本次变动增减(+、-) | 期末余额 | |||||
发行新股 | 送股 | 公积金转股 | 其他 | 小计 | |||
股份总数 | 102,500,000.00 | 59,374,505.00 | 113,312,153.00 | 172,686,658.00 | 275,186,658.00 |
其他说明:
注1:2018 年 12 月 29 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发的《关于核准立昂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向金泼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18】2183 号),其中以发行股份8,181,816.00股每股33.00元共计270,000,000.00元及现金购买广州大一股权;以发行股份34,792,100.00股每股33.00元共计1,148,139,300.00元及现金购买杭州沃驰股权。注2: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核准立昂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18]2183号)核准,非公开发行了16,400,589.00股人民币普通股募集配套资金。注3:2019年6月20日,2018 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2019 年 5 月 16 日召开的 2018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7股,转增股本共计113,312,153.00股。
33、资本公积
单位:元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资本溢价(股本溢价) | 121,278,402.11 | 1,780,579,347.56 | 113,312,153.00 | 1,788,545,596.67 |
合计 | 121,278,402.11 | 1,780,579,347.56 | 113,312,153.00 | 1,788,545,596.67 |
其他说明,包括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
注1:2018 年 12 月 29 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发的《关于核准立昂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向金泼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18】2183 号),其中以发行股份8,181,816.00股每股33.00元共计270,000,000.00
元及现金购买广州大一股权;以发行股份34,792,100.00股每股33.00元共计1,148,139,300.00元及现金购买杭州沃驰股权。股本溢价1,375,165,748.34元计入资本公积。注2: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核准立昂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18]2183号)核准,非公开发行了16,400,589.00股人民币普通股募集配套资金。股本溢价405,413,599.22元计入资本公积。
注3:2019年6月20日,2018 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2019 年 5 月 16 日召开的 2018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以资本公积金113,312,153.00元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7股。
34、专项储备
单位:元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安全生产费 | 5,735,669.95 | 5,735,669.95 | ||
合计 | 5,735,669.95 | 5,735,669.95 |
35、盈余公积
单位:元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法定盈余公积 | 20,651,327.27 | 20,651,327.27 | ||
合计 | 20,651,327.27 | 20,651,327.27 |
36、未分配利润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 | 上期 |
调整前上期末未分配利润 | 207,916,297.36 | 179,861,463.49 |
调整后期初未分配利润 | 207,916,297.36 | 179,861,463.49 |
加:本期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 46,102,382.45 | 41,353,508.77 |
减: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 3,048,674.90 | |
应付普通股股利 | 16,187,450.50 | 10,250,000.00 |
期末未分配利润 | 237,831,229.31 | 207,916,297.36 |
37、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收入 | 成本 | 收入 | 成本 | |
主营业务 | 547,556,932.65 | 365,418,271.95 | 242,866,759.77 | 193,821,837.33 |
其他业务 | 172,348.70 | 64,957.26 | 14,940.16 | |
合计 | 547,729,281.35 | 365,418,271.95 | 242,931,717.03 | 193,836,777.49 |
是否已执行新收入准则
□ 是 √ 否
38、税金及附加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986,073.04 | 40,415.91 |
教育费附加 | 686,780.92 | 28,868.51 |
房产税 | 540,935.30 | 370,356.10 |
土地使用税 | 27,917.53 | 27,917.52 |
车船使用税 | 27,402.48 | 30,588.85 |
印花税 | 505,165.60 | 583,728.97 |
文化事业建设费 | 22,626.53 | |
残保金 | 5,653.61 | |
合计 | 2,802,555.01 | 1,081,875.86 |
39、销售费用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职工薪酬 | 6,822,563.31 | 4,004,551.97 |
业务招待费 | 1,913,912.75 | 709,411.48 |
项目前期费 | 1,505,285.32 | 1,412,104.91 |
广告宣传费、推广费 | 795,773.76 | |
差旅及交通费 | 638,486.99 | |
业务费、办公费 | 195,894.80 | 168,942.61 |
车辆费 | 80,884.96 | 130,807.24 |
折旧及摊销 | 5,792.39 | 6,647.66 |
其他 | ||
合计 | 11,958,594.28 | 6,432,465.87 |
40、管理费用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职工薪酬 | 12,605,859.77 | 6,324,656.10 |
折旧及摊销 | 5,923,398.22 | 1,773,554.53 |
租赁费 | 5,312,090.15 | 749,076.93 |
差旅办公费 | 4,885,727.36 | 3,322,054.15 |
业务招待费 | 2,798,147.95 | 1,194,034.61 |
中介费 | 1,217,122.98 | 1,310,377.32 |
物业费 | 914,508.32 | 704,738.45 |
会务费、培训费 | 542,708.78 | 1,181,088.05 |
广告宣传费 | 320,115.48 | 84,784.89 |
车辆费 | 291,304.47 | 280,343.99 |
其他 | 152,716.23 | 184,060.92 |
税费 | 37,817.66 | |
咨询服务费 | 36,893.20 | |
董事会费 | 15,000.00 | 15,000.00 |
合计 | 35,053,410.57 | 17,123,769.94 |
41、研发费用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职工薪酬 | 11,895,786.73 | 3,761,999.21 |
折旧费用与长期待摊费用摊销 | 2,590,639.15 | 9,656.02 |
直接投入 | 1,930,167.20 | 59,137.60 |
其他费用 | 657,650.61 | 267,800.67 |
委外研发费用 | 399,764.13 | |
测试费 | 18,272.38 | |
合计 | 17,492,280.20 | 4,098,593.50 |
42、财务费用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利息费用 | 11,417,674.40 | 3,580,457.77 |
减:利息收入 | 2,070,596.66 | 562,114.54 |
其中:未确认融资费用转入 | 1,286,489.11 | 307,930.98 |
手续费 | 298,094.37 | 106,944.81 |
合计 | 9,645,172.11 | 3,125,288.04 |
43、其他收益
单位:元
产生其他收益的来源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 | 34,300.00 | 97,420.00 |
增值税财政扶持奖励资金 | 1,104,526.05 | |
2014 年自治区战略性新兴产业专项基金 | 500,000.00 | |
2018年自治区服务贸易发展专项资金 | 340,000.00 | |
社保补贴 | 26,047.28 | |
人才奖励拨款 | 17,200.00 | |
增值税进项税加计扣除 | 692,268.42 | |
财政局-高新企业补助 | 1,200,000.00 | |
杭州钱塘智慧城财政贡献税金返还 | 1,300,000.00 | |
合计 | 3,609,815.70 | 1,701,946.05 |
44、投资收益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 | -1,441,892.16 | -463,479.09 |
合计 | -1,441,892.16 | -463,479.09 |
45、信用减值损失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其他应收款坏账损失 | 325,234.05 | |
长期应收款坏账损失 | 1,354,018.92 | |
应收账款坏账损失 | -45,931,460.86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减值损失 | -305,042.19 | |
合计 | -44,557,250.08 |
46、资产减值损失
是否已执行新收入准则
□ 是 √ 否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一、坏账损失 | -14,189,950.04 | |
合计 | -14,189,950.04 |
47、资产处置收益
单位:元
资产处置收益的来源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 43,383.95 | 244,522.76 |
合计 | 43,383.95 | 244,522.76 |
48、营业外收入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计入当期非经常性损益的金额 |
其他 | 26,312.13 | 12,601.01 | 26,312.13 |
固定资产处置利得 | 13,861.20 | 13,861.20 | |
合计 | 40,173.33 | 12,601.01 | 40,173.33 |
单位:元
49、营业外支出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计入当期非经常性损益的金额 |
对外捐赠 | 51,074.34 | 51,074.34 | |
固定资产处置损失 | 24,612.25 | 507.30 | 24,612.25 |
赔偿款、补偿款 | 61,596.08 | 61,596.08 | |
罚款支出 | 51,930.86 | 51,930.86 | |
其他 | 59,901.05 | 100,337.85 | 59,901.05 |
合计 | 249,114.58 | 100,845.15 | 249,114.58 |
50、所得税费用
(1)所得税费用表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当期所得税费用 | 14,906,608.44 | 3,943,793.24 |
递延所得税费用 | -871,667.40 | -2,895,485.56 |
合计 | 14,034,941.04 | 1,048,307.68 |
(2)会计利润与所得税费用调整过程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利润总额 | 62,804,113.39 |
按法定/适用税率计算的所得税费用 | 9,420,617.01 |
子公司适用不同税率的影响 | 3,231,889.12 |
不可抵扣的成本、费用和损失的影响 | 1,382,434.91 |
所得税费用 | 14,034,941.04 |
51、现金流量表项目
(1)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政府补助 | 3,367,661.32 | 1,201,946.05 |
存款利息收入 | 2,070,596.66 | 870,045.55 |
营业外收入-其他 | 26,312.13 | 12,601.01 |
收到保证金、代扣款及其他往来款等 | 16,187,624.14 | 18,076,439.86 |
合计 | 21,652,194.25 | 20,161,032.47 |
(2)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支付的各项费用 | 19,904,194.55 | 16,493,754.15 |
支付保证金、备用金等 | 30,895,778.84 | 7,521,752.94 |
营业外支出-其他 | 172,571.47 | 100,845.15 |
合计 | 50,972,544.86 | 24,116,352.24 |
(3)收到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4)支付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收购项目保证金 | 5,000,000.00 | |
合计 | 5,000,000.00 |
(5)收到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 | 3,028,215.11 | 24,330,773.53 |
售后回租 | 5,000,000.00 | |
合计 | 8,028,215.11 | 24,330,773.53 |
(6)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支付的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资金发行费 | 4,425,374.51 | |
向其他单位、个人归还拆入资金 | 2,620,954.16 | |
合计 | 7,046,328.67 |
52、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1)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单位:元
补充资料 | 本期金额 | 上期金额 |
1.将净利润调节为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 -- | -- |
净利润 | 48,769,172.35 | 3,389,434.19 |
加:资产减值准备 | 44,557,250.08 | 14,189,950.04 |
固定资产折旧、油气资产折耗、生产性生物资产折旧 | 12,614,186.49 | 1,242,279.97 |
无形资产摊销 | 2,995,593.12 | 325,242.60 |
长期待摊费用摊销 | 521,066.11 |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43,383.95 | -244,522.76 |
固定资产报废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10,751.05 | 507.30 |
财务费用(收益以“-”号填列) | 11,457,539.33 | 3,580,457.77 |
投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1,441,892.16 | 463,479.09 |
递延所得税资产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525,123.32 | -2,791,733.34 |
递延所得税负债增加(减少以“-”号填列) | -108,679.25 | |
存货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43,616,806.07 | 52,884,002.09 |
经营性应收项目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184,597,525.83 | -52,747,656.45 |
经营性应付项目的增加(减少以“-”号填列) | -96,758,096.03 | -213,716,272.26 |
其他 | -40,086.21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16,048,551.62 | -193,464,917.97 |
2.不涉及现金收支的重大投资和筹资活动: | -- | -- |
3.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变动情况: | -- | -- |
现金的期末余额 | 371,416,029.82 | 57,187,628.19 |
减:现金的期初余额 | 92,432,322.05 | 177,374,701.84 |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278,983,707.77 | -120,187,073.65 |
(2)本期支付的取得子公司的现金净额
单位:元
金额 | |
本期发生的企业合并于本期支付的现金或现金等价物 | 139,916,201.40 |
减:购买日子公司持有的现金及现金等价物 | 58,457,844.25 |
取得子公司支付的现金净额 | 81,458,357.15 |
(4)现金和现金等价物的构成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一、现金 | 371,416,029.82 | 92,432,322.05 |
其中:库存现金 | 1,975.64 | 61,198.77 |
可随时用于支付的银行存款 | 371,414,054.18 | 57,126,429.42 |
三、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371,416,029.82 | 92,432,322.05 |
其他说明:
53、所有权或使用权受到限制的资产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账面价值 | 受限原因 |
货币资金 | 29,291,998.07 | 开具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保函保证金 |
固定资产 | 96,811,352.99 | 银行借款抵押 |
无形资产 | 6,790,156.30 | 银行借款抵押 |
长期应收款 | 70,725,006.23 | 银行借款质押 |
应收账款 | 172,432,730.42 | 银行借款质押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76,036,562.60 | 银行借款质押 |
合计 | 452,087,806.61 | -- |
其他说明:
54、政府补助
(1)政府补助基本情况
单位:元
种类 | 金额 | 列报项目 | 计入当期损益的金额 |
杭州钱塘智慧城产业建设中心(优秀骨干企业奖励) | 200,000.00 | 其他收益 | 200,000.00 |
杭州钱塘智慧城产业建设中心(2018年财政综合资助) | 1,100,000.00 | 其他收益 | 1,100,000.00 |
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 | 34,300.00 | 其他收益 | 34,300.00 |
2018年自治区服务贸易发展专项资金 | 340,000.00 | 其他收益 | 340,000.00 |
社保补贴 | 26,047.28 | 其他收益 | 26,047.28 |
人才奖励拨款 | 17,200.00 | 其他收益 | 17,200.00 |
广州市天河区财政局补助经费 | 400,000.00 | 其他收益 | 400,000.00 |
广州市财政局补助经费 | 600,000.00 | 其他收益 | 600,000.00 |
佛山市顺德区陈村镇财政局拨付高新技术企业专项资金 | 200,000.00 | 其他收益 | 200,000.00 |
2019年自治区区域协同创新专项(科技援疆项目) | 250,000.00 | 递延收益 | |
合计 | 3,167,547.28 | 2,917,547.28 |
(2)政府补助退回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其他说明:
八、合并范围的变更
1、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1)本期发生的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单位:元
被购买方名称 | 股权取得时点 | 股权取得成本 | 股权取得比例 | 股权取得方式 | 购买日 | 购买日的确定依据 | 购买日至期末被购买方的收入 | 购买日至期末被购买方的净利润 |
杭州沃驰科技有限公司 | 2019年01月01日 | 1,198,000,000.00 | 100.00% |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 | 2019年01月01日 | 1.购买协议经股东大会通过;2.控制权发生转移 | 131,588,024.42 | 54,952,861.64 |
广州大一互联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 2019年01月01日 | 450,000,000.00 | 100.00% |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 | 2019年01月01日 | 1.购买协议经股东大会通过;2.控制权发生转移 | 176,324,505.84 | 18,490,360.14 |
其他说明:
注1:公司在2018年6月26日与杭州沃驰签订了购买协议,于 2018 年 12 月 29 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核发的《关于核准立昂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向金泼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18】2183 号),收购杭州沃驰时,杭州沃驰包括18家子公司,分别为杭州修格、杭州多阳、杭州道渠、浙江恒华、北京黄蚂蚁、霍尔果斯盛讯、杭州上岸、广州上岸、杭州玉格、杭州萱汐、海南新声代、中景网络、霍尔果斯迅达、杭州尊软、杭州中佰、杭州逐梦、杭州十指、深圳比格高。在报告期新增乌鲁木齐云桥、杭州极趣、北京博锐3家子公司。注2:公司在2018年6月20日与广州大一签订了购买协议,于 2018 年 12 月 29 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核发的《关于核准立昂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向金泼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18】2183 号),收购广州大一时,广州大一包括6家子公司,分别为蓝动信息、盈赢信息、北京万里、佛山明茂、德圭信息、广州广纸云信息科技有限公司(现在变更为立昂旗云(广州)科技有限公司,简称立昂旗云)。
(2)合并成本及商誉
单位:元
合并成本 | |
--现金 | 229,860,335.66 |
--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 | 1,418,139,664.34 |
合并成本合计 | 1,648,000,000.00 |
减:取得的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 | 333,283,950.83 |
商誉/合并成本小于取得的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金额 | 1,314,716,049.17 |
合并成本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或有对价及其变动的说明:
1.广州大一互联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无房产、土地及其他可单独确认的资产,故合并成本的公允价值以购买日账面净资产确定。该交易无或有对价。
2.杭州沃驰科技有限公司以中联资产评估集团有限公司出具的《立昂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拟收购杭州沃驰科技护肤有限公司股权项目资产评估报告》(中联评报字[2018]第1314号)确定合并成本的公允价值。该交易无或有对价。大额商誉形成的主要原因: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450,000,000.00元购买广州大一,广州大一2019年1月1日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为105,132,096.96元,形成商誉344,867,903.04元。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1,198,000,000.00元购买杭州沃驰,杭州沃驰2019年1月1日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为228,151,853.87元,形成商誉969,848,146.13元。其他说明:
(3)被购买方于购买日可辨认资产、负债
单位:元
杭州沃驰科技有限公司 | 广州大一互联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 |||
购买日公允价值 | 购买日账面价值 | 购买日公允价值 | 购买日账面价值 | |
货币资金 | 48,895,586.83 | 48,895,586.83 | 19,562,257.42 | 19,562,257.42 |
应收款项 | 107,093,097.83 | 107,093,097.83 | 93,809,197.08 | 93,809,197.08 |
固定资产 | 20,765,664.11 | 13,075,332.85 | 19,520,325.69 | 19,520,325.69 |
无形资产 | 9,328,891.15 | 4,566,721.11 | 528,361.33 | 528,361.33 |
借款 | 13,567,666.46 | 13,567,666.46 | ||
应付款项 | 22,040,571.93 | 22,040,571.93 | 44,837,157.18 | 44,837,157.18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434,716.98 | 434,716.98 | ||
净资产 | 228,151,853.87 | 215,699,355.57 | 103,425,143.76 | 103,425,143.76 |
减:少数股东权益 | -1,706,953.20 | -1,706,953.20 | ||
取得的净资产 | 228,151,853.87 | 215,699,355.57 | 105,132,096.96 | 105,132,096.96 |
可辨认资产、负债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
1.杭州沃驰科技有限公司以中联资产评估集团有限公司出具的《立昂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拟收购杭州沃驰科技护肤有限公司股权项目资产评估报告》(中联评报字[2018]第1314号)确定合并成本的公允价值。该交易无或有对价。
2.广州大一互联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无房产、土地及其他可单独确认的资产,故合并成本的公允价值以购买日账面净资产确定。该交易无或有对价。企业合并中承担的被购买方的或有负债:
无
(4)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股权按照公允价值重新计量产生的利得或损失
是否存在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实现企业合并且在报告期内取得控制权的交易
□ 是 √ 否
九、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
1、在子公司中的权益
(1)企业集团的构成
子公司名称 | 主要经营地 | 注册地 | 业务性质 | 持股比例 | 取得方式 | |
直接 | 间接 | |||||
新疆立昂极视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 新疆乌鲁木齐 | 新疆乌鲁木齐 | 通信 | 100.00% | 设立 | |
喀什立昂同盾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 新疆喀什 | 新疆喀什 | 通信 | 100.00% | 设立 | |
立昂旗云(广州)科技有限公司 | 广州 | 广州 | 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 100.00% |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广州大一互联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 广州 | 广州 | 电信增值业务 | 100.00% |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广州蓝动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 广州 | 广州 | 电信增值业务 | 100.00% |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广州盈赢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 广州 | 广州 | 电信增值业务 | 100.00% |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北京万里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 广东 | 北京 | 电信增值业务 | 100.00% |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佛山市明茂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 佛山 | 佛山 | 电信增值业务 | 51.00% |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上海德圭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 上海 | 上海 |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 | 100.00% |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杭州沃驰科技有限公司 | 杭州 | 杭州 | 互联网服务 | 100.00% |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子公司名称 | 主要经营地 | 注册地 | 业务性质 | 持股比例 | 取得方式 | |
直接 | 间接 | |||||
杭州修格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 杭州 | 杭州 | 互联网服务 | 100.00% |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杭州多阳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 杭州 | 杭州 | 互联网服务 | 100.00% |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杭州道渠科技有限公司 | 杭州 | 杭州 | 互联网服务 | 100.00% |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浙江恒华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 杭州 | 杭州 | 互联网服务 | 100.00% |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北京黄蚂蚁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 北京 | 北京 | 互联网服务 | 100.00% |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霍尔果斯盛讯互动娱乐传媒有限公司 | 新疆霍尔果斯 | 新疆霍尔果斯 | 互联网服务 | 100.00% |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杭州上岸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 杭州 | 杭州 | 互联网服务 | 100.00% |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广州上岸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 广州 | 广州 | 互联网服务 | 100.00% |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杭州玉格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 杭州 | 杭州 | 互联网服务 | 100.00% |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杭州萱汐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 杭州 | 杭州 | 互联网服务 | 100.00% |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海南新声代通信科技有限公司 | 海口 | 海口 | 互联网服务 | 100.00% |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广州中景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 广州 | 广州 | 互联网服务 | 100.00% |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霍尔果斯迅达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 新疆霍尔果斯 | 新疆霍尔果斯 | 互联网服务 | 100.00% |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杭州尊软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 杭州 | 杭州 | 互联网服务 | 100.00% |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杭州中佰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 杭州 | 杭州 | 互联网服务 | 100.00% |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杭州逐梦工厂科技有限公司 | 杭州 | 杭州 | 互联网服务 | 100.00% |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杭州十指科技有限公司 | 杭州 | 杭州 | 互联网服务 | 51.00% |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深圳前海比格高文化传播有限公 | 杭州 | 杭州 | 互联网服务 | 51.00% | 非同一控制下企 |
子公司名称 | 主要经营地 | 注册地 | 业务性质 | 持股比例 | 取得方式 | |
直接 | 间接 | |||||
司 | 业合并 | |||||
乌鲁木齐云桥网安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 新疆乌鲁木齐 | 新疆乌鲁木齐 | 互联网服务 | 51.00% |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杭州极趣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 杭州 | 杭州 | 技术咨询、服务 | 51.00% |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北京博锐智达科技有限公司 | 北京 | 北京 | 技术咨询、服务 | 100.00% |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在子公司的持股比例不同于表决权比例的说明:
持有半数或以下表决权但仍控制被投资单位、以及持有半数以上表决权但不控制被投资单位的依据:
2018年11月19日,杭州沃驰通过收购其他股东股权方式取得温州慷璐51%的股权,杭州沃驰仅在董事会成员中派驻一名代表,对财务和经营没有决策控制权,故本期继续对温州慷璐按权益法核算计算投资收益。对于纳入合并范围的重要的结构化主体,控制的依据:
确定公司是代理人还是委托人的依据:
其他说明:
(2)重要的非全资子公司
单位:元
子公司名称 | 少数股东持股比例 | 本期归属于少数股东的损益 | 本期向少数股东宣告分派的股利 | 期末少数股东权益余额 |
佛山市明茂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 49.00% | 1,584,630.76 | -122,322.44 | |
乌鲁木齐云桥网安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 49.00% | 1,082,159.14 | 1,572,159.14 |
(3)重要非全资子公司的主要财务信息
单位:元
子公司名称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流动资产 | 非流动资产 | 资产合计 | 流动负债 | 非流动负债 | 负债合计 | 流动资产 | 非流动资产 | 资产合计 | 流动负债 | 非流动负债 | 负债合计 | |
佛山市明茂网络科技有限公 | 2,675,766.34 | 17,588,451.95 | 20,264,218.29 | 11,613,890.09 | 8,899,965.84 | 20,513,855.93 |
司 | ||||||||||||
乌鲁木齐云桥网安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 6,302,261.73 | 34,673.88 | 6,336,935.61 | 3,128,447.57 | 3,128,447.57 |
单位:元
子公司名称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营业收入 | 净利润 | 综合收益总额 | 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 营业收入 | 净利润 | 综合收益总额 | 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 |
佛山市明茂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 5,364,524.91 | 3,233,940.33 | 3,233,940.33 | -1,498,637.42 | ||||
乌鲁木齐云桥网安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 6,452,269.73 | 2,208,488.04 | 2,208,488.04 | 2,608,220.33 |
3、在合营安排或联营企业中的权益
(1)重要的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
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名称 | 主要经营地 | 注册地 | 业务性质 | 持股比例 | 对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投资的会计处理方法 | |
直接 | 间接 | |||||
新疆城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新疆乌鲁木齐 | 新疆乌鲁木齐 | 工程 | 4.00% | 权益法 | |
新疆汤立科技有限公司 | 新疆乌鲁木齐 | 新疆乌鲁木齐 | 工程 | 49.00% | 权益法 | |
温州慷璐互联网发展有限公司 | 温州 | 温州 | 互联网文化组织、策划 | 51.00% | 权益法 | |
浙江竹石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 杭州 | 杭州 | 技术咨询、服务 | 20.00% | 权益法 |
(3)重要联营企业的主要财务信息
单位:元
期末余额/本期发生额 | 期初余额/上期发生额 | |||||||
新疆城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新疆汤立科技有限公司 | 温州慷璐互联网发展有限公司 | 浙江竹石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 新疆城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新疆汤立科技有限公司 | 温州慷璐互联网发展有限公司 | 浙江竹石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 |
流动资产 | 114,901,650.11 | 5,964,586.46 | 709,909.93 | 6,778,476.76 | 106,424,430.46 | 1,813,119.80 | ||
非流动资产 | 23,431,144.27 | 2,138,337.90 | 127,006.59 | 1,103,937.38 | 23,966,126.25 | 2,402,424.98 | ||
资产合计 | 138,332,794.38 | 8,102,924.36 | 836,916.52 | 7,882,414.14 | 130,390,556.71 | 4,215,493.50 | ||
流动负债 | 111,598,780.09 | 1,607,703.88 | 734,548.46 | 3,200,628.06 | 96,483,816.05 | 1,876,186.42 | ||
负债合计 | 111,598,780.09 | 1,607,703.88 | 734,548.46 | 3,200,628.06 | 96,483,816.05 | 1,876,186.42 | ||
对联营企业权益投资的账面价值 | 1,020,330.62 | 5,681,632.91 | 1,811,229.01 | 1,972,101.32 | 1,307,239.67 | 1,146,260.47 | ||
营业收入 | 245,847.05 | 6,060,365.87 | 19,962.17 | 3,083,611.18 | 2,916,895.29 | |||
净利润 | -7,172,726.37 | -744,137.88 | -1,601,708.80 | 132,579.70 | -2,413,359.47 | -800,625.94 | ||
综合收益总额 | -7,172,726.37 | -744,137.88 | -1,601,708.80 | 132,579.70 | -2,413,359.47 | -800,625.94 |
其他说明注:对温州慷璐互联网发展有限公司的财务和经营没有决策控制权,故对该公司不进行合并,按权益法进行核算。
十、与金融工具相关的风险
本公司在经营过程中面临各种金融风险:信用风险、市场风险和流动性风险。公司董事会全面负责风险管理目标和政策的确定,并对风险管理目标和政策承担最终责任,但是董事会已授权本公司内部审阅部门设计和实施能确保风险管理目标和政策得以有效执行的程序。董事会通过业务部门递交的月度报告来审查已执行程序的有效性以及风险管理目标和政策的合理性。本公司的内部审阅师也会审阅风险管理的政策和程序,并且将有关发现汇报给审阅委员会。本公司风险管理的总体目标是在不过度影响公司竞争力和应变力的情况下,制定尽可能降低风险的风险管理政策。
(一) 信用风险
信用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一方不履行义务,造成另一方发生财务损失的风险。本公司主要面临赊销导致的客户信用风险。在签订新合同之前,本公司会对新客户的信用风险进行评估。
(二) 市场风险
金融工具的市场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未来现金流量因市场价格变动而发生波动的风险,包括汇率风险、利率风险和其他价格风险。
1、利率风险
利率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未来现金流量因市场利率变动而发生波动的风险。本公司面临的利率风险主要来源于银行短期借款。固定利率借款占外部借款的80%-100%。为维持该比例,本公司可能运用授信额度内循环使用借款以实现预期的利率结构。尽管该政策不能使本公司完全避免支付的利率超出现行市场利率的风险,也不能完全消除与利息支付波
动相关的现金流量风险,但是管理层认为该政策实现了这些风险之间的合理平衡。
2、汇率风险
本公司无外币业务,暂无汇率风险。
3、其他价格风险
本公司未持有其他上市公司的权益投资,不存在投资活动面临的市场价格风险。
(三) 流动性风险
流动风险,是指企业在履行以交付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的方式结算的义务时发生资金短缺的风险。流动性风险由本公司的财务部门集中控制。财务部门通过监控现金余额、可随时变现的有价证券以及对未来12个月现金流量的滚动预测,对公司内货币资金采用集中管理,计划支付,统一调配的方式,以合理保证所有合理预测的情况下拥有充足的资金以偿还到期债务。公司本期期末流动比率为1.67。
十一、关联方及关联交易
1、本企业的母公司情况
本企业最终控制方是王刚。
2、本企业的子公司情况
本企业子公司的情况详见附注九、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
3、本企业合营和联营企业情况
本企业重要的合营或联营企业详见附注九、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本期与本公司发生关联方交易,或前期与本公司发生关联方交易形成余额的其他合营或联营企业情况如下:
合营或联营企业名称 | 与本企业关系 |
新疆城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联营企业 |
新疆汤立科技有限公司 | 联营企业 |
温州慷璐互联网发展有限公司 | 联营企业 |
浙江竹石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 联营企业 |
4、其他关联方情况
其他关联方名称 | 其他关联方与本企业关系 |
乌鲁木齐绿谷翠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控股股东之妹控制的其他公司 |
新疆立通通用设备制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立通设备) | 主要股东之控股公司 |
新疆立润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立润投资) | 控股股东之控股公司 |
闫敏 | 控股股东之配偶 |
王义 | 关键管理人员 |
蒋敏琪 | 关键管理人员之配偶 |
钱炽峰 | 董事 |
5、关联交易情况
(1)购销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
采购商品/接受劳务情况表
单位:元
关联方 | 关联交易内容 | 本期发生额 | 获批的交易额度 | 是否超过交易额度 | 上期发生额 |
新疆汤立科技有限公司 | 采购材料 | 5,444,770.71 | 6,295,500.00 | 否 | |
新疆汤立科技有限公司 | 接受劳务 | 9,433.96 | |||
新疆城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采购材料 | 8,985,862.50 | 30,000,000.00 | 否 | |
新疆城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接受劳务 | 512,324.59 |
出
(2)关联租赁情况
本公司作为承租方:
单位:元
出租方名称 | 租赁资产种类 | 本期确认的租赁费 | 上期确认的租赁费 |
立通设备 | 仓库、办公 | 219,885.71 | 201,154.65 |
关联租赁情况说明自2019年1月1日起至2019年6月30日止,本公司向立通设备租赁面积2,960.00平方米的仓库,每月每平方米租金12.38元。
(3)关联担保情况
本公司作为担保方
单位:元
被担保方 | 担保金额 | 担保起始日 | 担保到期日 | 担保是否已经履行完毕 |
喀什立昂同盾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 20,592,294.00 | 2019年01月28日 | 2022年01月27日 | 否 |
新疆立昂极视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 10,000,000.00 | 2019年09月19日 | 2019年09月19日 | 否 |
本公司作为被担保方
单位:元
担保方 | 担保金额 | 担保起始日 | 担保到期日 | 担保是否已经履行完毕 |
王刚及其配偶 | 57,400,000.00 | 2017年03月16日 | 2020年03月16日 | 否 |
担保方 | 担保金额 | 担保起始日 | 担保到期日 | 担保是否已经履行完毕 |
王刚及其配偶 | 13,387,350.00 | 2017年08月03日 | 2020年08月03日 | 否 |
王刚及其配偶、同盾 | 29,998,589.74 | 2019年05月23日 | 2020年04月23日 | 否 |
王刚及其配偶 | 2,662,606.00 | 2018年02月11日 | 2019年02月11日 | 否 |
王刚、立润投资 | 16,206,000.00 | 2018年03月27日 | 2019年09月26日 | 否 |
王刚及其配偶 | 6,619,329.53 | 2018年03月07日 | 2019年03月06日 | 否 |
王刚、同盾 | 26,654,637.67 | 2018年04月26日 | 2019年04月25日 | 否 |
王刚 | 20,286,977.90 | 2018年06月05日 | 2019年06月04日 | 否 |
王刚及其配偶 | 70,000,000.00 | 2018年08月31日 | 2019年08月31日 | 否 |
王刚及其配偶 | 19,430,594.60 | 2019年01月23日 | 2020年07月31日 | 否 |
王刚及其配偶 | 107,500,000.00 | 2019年03月26日 | 2024年03月25日 | 否 |
王刚及其配偶 | 12,394,895.39 | 2019年06月17日 | 2021年06月16日 | 否 |
关联担保情况说明
(4)关联方资金拆借
单位:元
关联方 | 拆借金额 | 起始日 | 到期日 | 说明 |
拆入 | ||||
王刚 | 15,000,000.00 | 2018年03月26日 | 2019年05月21日 | |
王刚 | 5,000,000.00 | 2018年05月08日 | 2019年05月21日 | |
王刚 | 5,000,000.00 | 2018年12月06日 | 2019年05月21日 | |
王刚 | 10,000,000.00 | 2019年03月13日 | 2019年05月21日 | |
王刚 | 10,000,000.00 | 2019年03月25日 | 2019年05月21日 | |
拆出 |
(5)关键管理人员报酬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关键管理人员报酬 | 3,073,092.20 | 2,766,679.88 |
6、关联方应收应付款项
(1)应收项目
单位:元
项目名称 | 关联方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
预付账款 | 乌鲁木齐绿谷翠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1,500,000.00 |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乌鲁木齐绿谷翠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4,500,000.00 |
(2)应付项目
单位:元
项目名称 | 关联方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应付账款 | 新疆城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26,996,603.63 | 17,498,416.56 |
应付账款 | 新疆汤立科技有限公司 | 3,370,634.00 | 75,100.00 |
其他应付款 | 王刚 | 525,583.33 | 5,300.00 |
其他流动负债 | 王刚 | 25,000,000.00 | |
其他应付款 | 立通设备 | 54,746.56 | |
其他应付款 | 钱炽峰 | 50,000.00 |
十二、承诺及或有事项
1、重要承诺事项
资产负债表日存在的重要承诺与借款相关的承诺详见“第十节、七、19、短期借款”、“第十节、七、28、长期期借款”。
2、或有事项
(1)资产负债表日存在的重要或有事项
2017 年 10 月 26 日,北京汇文立业文化传播有限公司(下称“汇文立业”)向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起诉状》,汇文立业认为其依法享有《窃玉生香》文字作品除署名权之外的全部著作权(含信息网络传播权)的专有许可使用权,认为杭州尊软在其网站(域名“ibannanas.cn”)提供《玉石圣手》一书的在线付费阅读以及杭州上岸在其手机微信公众号“啃书星球”上提供《玉石圣手》一书的在线付费阅读侵犯了汇文立业享有的著作权专有许可使用权。截至财务报告批准报出日,该案件一审尚未形成判决和调解结果。
(2)公司没有需要披露的重要或有事项,也应予以说明
公司不存在需要披露的重要或有事项。
十三、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1利润分配情况
单位:元
经审议批准宣告发放的利润或股利 | 16,187,450.50 |
3、2、其他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说明
(1)设立全资子公司
2019年7月15日,拟在乌鲁木齐市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新疆立昂智维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公司拟以自有资金方式出资2,000万元,占立昂智维注册资本的10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次对外投资事项在公司董事长的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本次对外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2)权益分派
公司 2018 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现有总股本 161,874,505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1.000000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QFII、RQFII 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 0.900000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以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7.000000 股。分红前本公司总股本为 161,874,505 股,分红后总股本增至275,186,658 股。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19 年 6 月 27 日,除权除息日为:2019 年 6月 28 日。截止2019年6月30日已代派股东权利7,490,231.70元,剩余股东权利8,697,218.80元于2019年7月已全部派发完毕。
(3)取得国有建设用地
2019年7月29日,立昂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马鹰带队,由基建部、行政办的相关人员参加乌鲁木齐市自然资源局举行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竞买摘牌活动。公司最终竞买取得编号为2019-C-054地块国有建设用地。并签订了挂牌成交确认书。
该宗地位于白鸟湖新区一号台地,建设用地红线总面积31489.86平方米(47.23479亩,最终以实测面积为准),规划用途为科研办公用地、工业用地。其中科研办公用地占10%计3148.99平方米,工业用地占90%计28340.87平方米,最大容积率
1.6,最大建筑密度45%,最小绿地率20%,土地出让年期为商业40年,工业50年。
公司将根据规划设计条件,规划建设新疆信息化智能运维产品生产基地,主要用于公司的技术研发,人员培训,生产智能安防终端厢,监控杆体等。
(4)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
2019年7月2日,公司第三届董事第八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首发部分募集资金 2,000 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公司独立董事和监事会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10,00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5)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为公司及子公司提供担保
2019年7月2日,根据公司业务发展,为确保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生产经营和流动周转资金需要,公司及子公司 2019 年度经与供应商及新疆金投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疆资管”)友好磋商,由新疆资管向供应商支付不超过 3,001.02万元公司及子公司已形成的供应商货款,同时,公司及子公司与新疆资管签订《还款协议》。公司与新疆资管签订的上述协议由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王刚为本次业务提供无偿关联担保。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
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需要经过有关部门批准。本事项尚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6)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为公司提供关联担保
公司前期已向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分行申请不超过 8,000 万元的综合授信,本次拟申请续授信,综合授信总额不超过 5,000 万元,授信业务种类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保函、国内外信用证等,本次授信拟由法人王刚先生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需要经过有关部门批准。本事项尚须获得股东大会的批准,关联股东将回避表决。公司子公司新疆立昂极视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前期已向乌鲁木齐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申请不超过 1,000 万元流动资金贷款,本次拟申请续授信,总额不超过 3,000 万元流动资金贷款,本次授信拟由公司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需要经过有关部门批准。本事项尚须获得股东大会的批准,关联股东将回避表决。
(7)签订战略合作协议
本公司与中移铁通有限公司新疆分公司(以下简称“中移铁通”)及中移建设有限公司新疆分公司(以下简称“中移建设”)签订了《全面战略合作协议》,经友好协商,为进一步发挥各自的优势,实现互利共赢,三方建立合作关系。
十四、母公司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
1、应收账款
(1)应收账款分类披露
单位:元
类别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其中: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 669,238,099.89 | 100.00% | 117,519,061.05 | 17.56% | 551,719,038.84 | 621,876,321.52 | 100.00% | 85,015,661.45 | 13.67% | 536,860,660.07 |
其中: | ||||||||||
组合1 | 621,820,161.52 | 99.99% | 85,015,661.45 | 13.67% | 536,804,500.07 | |||||
组合2 | 56,160.00 | 0.01% | 56,160.00 | |||||||
合计 | 669,238,099.89 | 100.00% | 117,519,061.05 | 17.56% | 551,719,038.84 | 621,876,321.52 | 100.00% | 85,015,661.45 | 13.67% | 536,860,660.07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117,519,061.05单位:元
名称 | 期末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应收账款坏账准备 | 669,238,099.89 | 117,519,061.05 | 17.56% |
合计 | 669,238,099.89 | 117,519,061.05 | -- |
按账龄披露
单位:元
账龄 | 期末余额 |
1年以内(含1年) | 279,843,893.81 |
1至2年 | 136,893,391.43 |
2至3年 | 192,310,376.99 |
3年以上 | 60,190,437.66 |
3至4年 | 54,293,474.93 |
4至5年 | 4,496,430.39 |
5年以上 | 1,400,532.34 |
合计 | 669,238,099.89 |
(2)本期计提、收回或转回的坏账准备情况
本期计提坏账准备情况:
单位:元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核销 | |||
应收账款坏账准备 | 85,015,661.45 | 34,824,126.09 | 2,320,725.89 | 117,519,061.05 |
(3)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情况
单位:元
项目 | 核销金额 |
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金额 | 2,320,725.89 |
(4)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情况
按欠款方集中度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应收账款汇总金额 242,243,719.08 元,占应收账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36.20%,
相应计提的坏账准备期末余额汇总金额 49,775,861.08 元。
(6)转移应收账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金额
其他说明:
期末用于质押的应收账款的账面价值为70,847,003.70元,具体情况如下:
1.2018 年 8 月 1 日,本公司与国家开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人民币资金借款合同》,合同签订的贷款金额为7,000.00 万元,同时本公司与国家开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签订《质押合同》,以本公司在泽普县城区、乡村视频监控、卡点建设项目合同的应收工程款及其项下的全部权益进行质押,截止 2019 年 6月 30日,泽普县城区、乡村视频监控、卡点建
设项目合同的应收工程款账面价值为 45,255,070.00 元。
2、2019年3 月 26 日本公司与昆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分行签订《质押合同》以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河区)视频监控查漏补盲建设项目施工合同、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河区)监控盲区补建监控探头项目工程施工及主机托管合同、喀什市乡村视频、卡口监控及一体化联合作战平台体系项目采购第一包做质押,截止2019年6月30日,以上应收工程款的应收账款账面价值为25,591,933.70元,长期应收款账面价值为70,611,124.79元,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账面价值为28,535,114.67元。
2、其他应收款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其他应收款 | 101,909,347.62 | 99,854,907.20 |
合计 | 101,909,347.62 | 99,854,907.20 |
(1)其他应收款
1)其他应收款按款项性质分类情况
单位:元
款项性质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定金、押金及保证金 | 11,171,462.22 | 15,544,924.26 |
备用金 | 2,627,749.97 | 620,772.86 |
代垫款 | 885,025.28 | 156,294.46 |
预付款 | 310,273.77 | |
合并关联方往来 | 89,418,673.92 | 86,375,918.82 |
合计 | 104,413,185.16 | 102,697,910.40 |
□ 适用 √ 不适用
按账龄披露
单位:元
账龄 | 期末余额 |
1年以内(含1年) | 38,670,205.99 |
1至2年 | 15,162,293.71 |
2至3年 | 48,915,485.46 |
3年以上 | 1,665,200.00 |
3至4年 | 317,200.00 |
4至5年 | 2,000.00 |
5年以上 | 1,346,000.00 |
合计 | 104,413,185.16 |
3)本期计提、收回或转回的坏账准备情况本期计提坏账准备情况:
单位:元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
按组合计提的坏账准备 | 2,763,139.41 | -259,301.87 | 2,503,837.54 | |
合计 | 2,763,139.41 | -259,301.87 | 2,503,837.54 |
5)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单位:元
单位名称 | 款项的性质 | 期末余额 | 账龄 | 占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坏账准备期末余额 |
喀什立昂同盾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 合并关联方往来 | 89,418,673.92 | 1年以内、1-2年、2-3年 | 85.64% | |
西安祥泰软件设备系统有限责任公司 | 定金、押金及保证金 | 1,270,000.00 | 5年以上 | 1.22% | 1,270,000.00 |
杭州海康威视系统技术有限公司 | 定金、押金及保证金 | 1,190,000.00 | 1-2年 | 1.14% | 119,000.00 |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 定金、押金及保证金 | 1,000,788.79 | 1年以内 | 0.96% | 50,039.44 |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代垫款 | 753,622.54 | 1年以内 | 0.72% | 37,681.13 |
合计 | -- | 93,633,085.25 | -- | 1,476,720.57 |
3、长期股权投资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对子公司投资 | 1,775,600,000.00 | 1,775,600,000.00 | 22,600,000.00 | 22,600,000.00 | ||
对联营、合营企业投资 | 6,701,963.53 | 6,701,963.53 | 2,453,500.14 | 2,453,500.14 | ||
合计 | 1,782,301,963.53 | 1,782,301,963.53 | 25,053,500.14 | 25,053,500.14 |
(1)对子公司投资
单位:元
被投资单位 | 期初余额(账面价值) | 本期增减变动 | 期末余额(账面价值) | 减值准备期末余额 | |||
追加投资 | 减少投资 | 计提减值准备 | 其他 | ||||
杭州沃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1,198,000,000.00 | 1,198,000,000.00 | |||||
广州大一互联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 500,000,000.00 | 500,000,000.00 | |||||
立昂旗云(广州)科技有限公司 | 55,000,000.00 | 55,000,000.00 | |||||
喀什立昂同盾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 15,000,000.00 | 15,000,000.00 | |||||
新疆立昂极视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 7,600,000.00 | 7,600,000.00 | |||||
合计 | 22,600,000.00 | 1,753,000,000.00 | 1,775,600,000.00 |
(2)对联营、合营企业投资
单位:元
投资单位 | 期初余额(账面价值) | 本期增减变动 | 期末余额(账面价值) | 减值准备期末余额 | |||||||
追加投资 | 减少投资 | 权益法下确认的投资损益 | 其他综合收益调整 | 其他权益变动 | 宣告发放现金股利或利润 | 计提减值准备 | 其他 | ||||
一、合营企业 | |||||||||||
二、联营企业 | |||||||||||
新疆汤立科技有限公司 | 1,146,260.47 | 4,900,000.00 | -364,627.56 | 5,681,632.91 | |||||||
新疆城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1,307,239.67 | -286,909.05 | 1,020,330.62 | ||||||||
小计 | 2,453,500.14 | 4,900,000.00 | -651,536.61 | 6,701,963.53 | |||||||
合计 | 2,453,500.14 | 4,900,000.00 | -651,536.61 | 6,701,963.53 |
3、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收入 | 成本 | 收入 | 成本 | |
主营业务 | 202,719,775.11 | 152,925,814.78 | 240,544,790.61 | 191,836,139.89 |
其他业务 | 64,957.26 | 14,940.16 | ||
合计 | 202,719,775.11 | 152,925,814.78 | 240,609,747.87 | 191,851,080.05 |
是否已执行新收入准则
□ 是 √ 否
5、投资收益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 | -651,536.61 | -463,479.09 |
合计 | -651,536.61 | -463,479.09 |
十五、补充资料
1、当期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 金额 | 说明 |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 14,182.90 |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切相关,按照国家统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 2,917,547.28 |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179,740.20 |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 692,268.42 | |
减:所得税影响额 | 337,710.75 | |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 | 108,389.88 | |
合计 | 2,998,157.77 | --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2、净资产收益率及每股收益
报告期利润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每股收益 |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 2.56% | 0.1793 | 0.1793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 2.39% | 0.1677 | 0.1677 |
第十一节备查文件目录
(一)载有法定代表人签名的半年度报告正文;
(二)载有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签名并盖章的财务报表;
(三)报告期内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上公开披露过的所有公司文件的正本及公告的原稿;
(四)其他有关资料;
以上备查文件的备置地点:公司证券事务部
立昂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王刚二〇一九年八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