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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昂技术: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减资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0-12-21

立昂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减资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立昂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12月3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2020年12月21日召开2020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数量和价格的议案》、《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鉴于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1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已不符合激励条件,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立昂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对上述1名激励对象所持有的已获授但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10,500股进行回购注销。实施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后,公司的注册资本将由人民币421,539,961元减少至人民币421,529,461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12月4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回购注销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135)。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债权人自本公告之日起45日内,有权要求本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债权人如果提出要求本公司清偿债务的,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向公司提出书面要求,并附相关证明文件。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不会因此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义务)将由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

公司将依法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申请办理限制性股票的回购和注销事项,并将于实施完成后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立昂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2月21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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