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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昂技术: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04-28

立昂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立昂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立昂技术”)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通知于2023年4月25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向全体监事送达。

2、本次会议于2023年4月28日在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燕山街518号立昂技术9楼会议室以现场及通讯方式召开。其中,职工监事宋键先生以通讯方式出席会议。

3、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

4、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朱沛如女士召集并主持。

5、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为有效决议。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补充回购注销应收账款承诺补偿义务人应补偿股份的议案》

根据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信会师报字[2023]第ZA12605号《2022年度审计报告》及公司与钱炽峰及其一致行动人签订《业绩补偿协议》,鉴于广州大一互联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一互联”)原股东钱炽峰为完成应收账款收回的补偿约定,代部分客户结清与大一互联的交易款项,因此大一互联应收账款实际实现情况与承诺实现情况存在差异,需大一互联补偿义务人对差异部分承担补偿责任。经监事会审核认为,该应收账款补充补偿方案符合协议约定,本次审议回购注销对应补偿股份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

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发布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2、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此次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及进行《公司章程》的修订是结合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应收账款承诺补充补偿方案对公司注册资本进行减少并对公司章程中相关条款进行修订,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对公司注册资本进行变更和对《公司章程》进行修订。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发布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三、备查文件

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特此公告。

立昂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4月28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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