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长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减持公司股份计划
实施完成的公告
杭州长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长川科技”)于2020年2月27日披露了《关于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计划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0-011)(以下简称“本次减持计划”),公司董事、副总经理孙峰先生及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赵游先生计划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6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减持不超过741,888股公司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0.2361%)。其中,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赵游先生拟减持135,38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431%。
公司于 2020 年 5 月 29 日收到赵游先生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完成的告知函》,截至该告知函出具之日,赵游先生已减持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合计135,38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431%。赵游先生本次减持股份总数未超过减持计划约定的股数,上述减持计划已实施完毕。
根据《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现将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一)本次减持情况
股东名称 | 减持 日期 | 期初持股 数量 | 减持数量 (股) | 期末持股 数量 | 减持 方式 | 减持 均价 | 占 公司总股本比例 |
赵游 | 2020/5/29 | 541,524 | 135,381 | 406,143 | 集中竞价 | 27.8 | 0.0431% |
注:赵游先生本次减持的135,381股来源全部为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期解锁可上市流通的股份。减持完成后所剩余部分股份来源为尚未解锁的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股份和已解锁但属于高管限售股的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股份。
(二)减持后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 股份来源 | 减持前 | 减持后 | ||
持有公司股份 数量(股) | 持有股份占公 司总股本比例 | 持有公司股份 数量(股) | 持有股份占公 司总股本比例 | ||
赵游 | 合计持有 | 541,524 | 0.1723% | 406,143 | 0.1292% |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 135,381 | 0.0431% | 0 | - | |
有限售条件股份 | 406,143 | 0.1292% | 406,143 | 0.1292% |
二、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减持不存在违反《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规章制度的要求。
2、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赵游先生本次减持计划已按照规定进行了预披露,本次减持股份情况与此前已披露的减持股份计划一致。
3、赵游先生不是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其减持行为不会影响公司的治理结构和持续经营,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
三、备查文件
1、赵游先生提交的《关于股份减持情况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杭州长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 事 会2020 年 5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