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恒锋信息:2019年年度报告摘要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0-04-29

证券代码:300605 证券简称:恒锋信息 公告编号:2020-031

恒锋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异议声明

姓名职务无法保证本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的原因

声明除下列董事外,其他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未亲自出席董事姓名未亲自出席董事职务未亲自出席会议原因被委托人姓名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年度公司财务报告的审计意见为:标准的无保留意见。本报告期会计师事务所变更情况:公司本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由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变更为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为:以165300469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5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0股。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股票简称恒锋信息股票代码300605
股票上市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程文枝冯秀军
办公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闽侯县上街镇乌龙江中大道科技东路创新园5号楼福建省福州市闽侯县上街镇乌龙江中大道科技东路创新园5号楼
传真0591-877328120591-87732812
电话0591-877333070591-87733307
电子信箱investor@i-hengfeng.cominvestor@i-hengfeng.com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在报告期内,公司所从事的主要业务、主要产品、经营模式没有发生重大变化,具体如下:

(一)从事的主要业务

公司通过多年发展,已成为国内具有较强竞争力的智慧城市信息技术和智慧城市行业解决方案提供商,以软件引领企业发展,为客户提供智慧城市行业解决方案,业务涉及信息科技和健康养老。

公司主要服务于民生、公共安全、智慧城市三大细分应用领域,其中智慧公安监管解决方案服务能力位于国内领先地位,拥有较强的市场竞争力:

(1)民生领域:主要包括智慧医疗、智慧养老、智慧校园等的综合解决方案;

(2)公共安全领域:主要包括智慧公安、智慧司法、智慧应急管理等的综合解决方案;

(3)智慧政务等其他领域:主要包括新型智慧城市、智慧政务、数据中心、大数据服务等的综合解决方案,其中智慧县城(区)是公司智慧政务等其他领域业务的亮点;

(二)经营模式

公司主营业务收入主要来源于智慧城市和智慧城市行业综合解决方案项目总承包服务,即基于合同约定向客户提供方案设计、软件开发、项目实施、系统集成、竣工验收直至运营维保的一站式服务。

公司主要通过公开招投标的方式承接项目总承包业务。

(三)行业情况

1、行业现状

(1)民生领域

智慧养老是指面向居家老人、社区及养老机构的传感网系统与信息平台,并在此基础上提供实时、快捷、高效、低成本的物联化、互联化、智能化的养老服务,具体包括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健康管理、居家安全照护、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平台、政府智慧养老监管服务平台等。智慧养老是传统养老产业现代化的发展方向,具有广阔的市场空间和应用前景。

从产业政策看,随着我国人口老龄化形势日益严峻,国家不断加大对养老产业的扶持,智慧养老行业迎来战略发展机遇。2015年,国务院印发《关于积极推进“互联网+”行动的指导意见》,明确提出“促进智慧健康养老产业发展”的目标任务。2017年2月,国家工信部等三部委联合印发《智慧健康养老产业发展行动计划(2017-2020年)》指出到2020年基本形成覆盖全生命周期的智慧健康养老产业体系,要建立大量智慧健康养老应用示范基地和行业领军企业,普及健康管理、居家养老等智慧健康养老服务。2017年7月,国家工信部、民政部、国家卫计委三部委联合印发《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民政部办公厅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关于开展智慧健康养老应用试点示范的通知》,提出组织创建示范企业、示范街道(乡镇)和有区域特色、产业联动的智慧健康养老示范基地。2019年1月21日,第二届智慧健康养老产业发展大会上,工信部、民政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再次对智慧健康养老相关的产业政策及发展路径进行明确,为该模式的广泛推广再添动力。2019年4月,国务院印发《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养老服务发展的意见》,提出实施“互联网+养老”行动,持续推动智慧健康养老产业发展,大力开展智慧健康养老应用试点示范,在全国建设一批“智慧养老院”,推广物联网和远程智能安防监控技术、探索建立老年人补贴远程申报审核机制、加强老人身份识别等。

从市场容量看,我国严峻的人口老龄化趋势和庞大的老年人口基数,需要完善的养老服务体系作为配套,从而为智慧养老产业提供了广阔的市场前景。尽管近年来我国养老服务业保持快速发展,但目前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支撑的养老服务体系仍处于初建阶段,老年消费市场仍有巨大的增长空间。2020年1月,工信部、民政部、国家卫建委联合主办了2019智慧健康养老产业发展大会,根据大会发布的数据,2019年我国智慧健康养老产业规模近3.2万亿元,近三年复合增长率超过18%,预计到2020年产业规模将突破4万亿元。考虑到我国智慧健康养老产品潜在用户人群十分庞大,加之相关拉动投资及其他示范应用衍生产值,我国智慧养老产业的市场前景广阔。

近年来我国医疗健康服务供需不平衡的问题凸显。为合理分配优质医疗资源,调节医疗服务供需平衡,政府推出多项医疗改革政策,鼓励利用互联网、大数据、云计算等多领域技术与医疗健康领域跨界融合,发展远程医疗、互联网健康管理平台等智慧健康服务。2016年10月,国务院发布《“健康中国2030”规划纲要》,首次将有关健康医疗产业的纲要提到国家战略层面,明确了“互联网+医疗”的态度。2018年4月,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促进“互联网+医疗健康”发展的意见》,提出健全涵盖医疗、医药、医保“三医联动”的“互联网+医疗健康”服务体系,完善“互联网+医疗健康”的支撑体系。2018年8月,国家卫健委发布《关于进一步推进以电子病历为核心的医疗机构信息化建设工作的通知》,明确“实现诊疗服务环节全覆盖”、“发挥临床诊疗决策支持功能”、“系统整合和互联互通”等三大建设内容。2019年3月,国家卫健委发布《医院智慧服务分级评估标准体系(试行)》,提出医院应针对患者的医疗服务需要,应用信息技术改善患者就医体验,提升医疗服务智慧化水平。2020年3月,国务院发布《关于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改革的意见》,多次提到互联网医疗,包括医保的对接、跨区域基金预算试点。2020年4月14日,国家发改委、中央网信办联合印发《关于推进“上云用数赋智”行动培育新经济发展实施方案》,提出已国家数字经济创新发展实验区为载体,在卫生健康领域探索推进互联网医疗医保首诊制和预约分诊制,开展互联网医疗的医保结算、支付标准、药品网售、分级诊疗、远程会诊、多点执业、家庭医生、线上生态圈接诊等改革试点、实践探索和应用推广。

当前,我国智慧医疗的建设主要体现在医疗信息化的建设上。IDC(国际数据公司)2019年5月发布的最新报告修正了2016年的预测,2018年我国医疗信息化行业市场规模实际达到491.80亿元,比2016年的预测高了36.6%,IDC预测我国医疗信息化行业市场规模将稳步增长,2018-2023年年均复合增长率为10.00%,预计2023年达到791.60亿元。从成长性来看,我国医疗信息化市场还有较大的提升空间,随着我国医疗信息化的不断发展和相关政策的推动,以及互联网对人民生活影响的

加深,医疗信息化市场未来发展空间巨大。智慧教育业务方面,我国智慧教育的建设主要体现在教育信息化的建设上。2019年1月,教育部办公厅发布《关于“智慧教育示范区”建设项目推进遴选工作的通知》,提出在2019年和2020年分年度各遴选5个以上地方优先开展“智慧教育示范区”建设,推动教育信息化融合创新发展,提升区域教育水平,探索积累可推广的先进经验与优秀案例,形成支撑和引领教育现代化的新途径和新模式。2019年2月,教育部办公厅印发《2019年教育信息化和网络安全工作要点》,提出加快推动教育信息化转段升级,积极推进“互联网+教育”,推动数字资源服务普及,不断扩大优质教育资源覆盖面,提升教育服务供给能力。2020年3月,教育部发布《关于加强“三个课堂”应用的指导意见》,提出积极推进“互联网+教育”发展,针对基础教育阶段促进教育公平、提升教育质量的现实需求,在各地实践探索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强“专递课堂”“名师课堂”和“名校网络课堂”这“三个课堂”的应用。

《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要求加快教育信息基础设施建设和学校管理信息化进程,规划每年投入信息化建设增长率为15%—20%,不断提高教育管理信息化水平。《国家教育部教育信息化十年发展规划2011-2020》中提出各级政府在教育经费中按不低于8%的比例列支教育信息化经费,保障教育信息化拥有持续、稳定的政府财政投入。根据艾瑞咨询发布的《2019年中国教育信息化行业研究报告》的预测数据,2019年中国教育信息化整体市场规模达到4,368.40亿元,未来两年将持续增长,预计2021年市场规模达到5,024.60亿元,市场未来发展空间巨大。

(2)公共安全领域

2019年1月全国公安厅局长会议,提出要“深入实施改革强警和公安大数据战略,聚焦智慧公安建设目标,深入推进公安大数据建设应用”。2019年5月全国公安工作会议上提出,要把大数据作为推动公安工作创新发展的大引擎、培育战斗力生成新的增长点,全面助推公安工作质量变革、效率变革、动力变革。

智慧司法将物联网、云计算、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司法各业务领域深度融合,形成标准规范科学统一、数据信息全面准确、业务应用灵活普及、研判预警智慧高效的应用体系,为监狱、戒毒、社区矫治、公共法律等提供全面服务。2019年11月,司法部召开“数字法治、智慧司法”信息化建设应用推进会,提出要聚焦全面启动依法治国信息化工作、全面发挥信息化引擎作用、全面提升大数据慧治能力、全面打造智慧司法大脑、全面深化司法行政科技创新、全面加强网络安全建设等六方面重点工作。

2018年3月国务院组建应急管理部,整合消防、国土、水利等12个部门职责,贯通安全生产、消防救援、民政救灾、地质灾害、抗震救灾、防汛抗旱等领域的应急管理工作。智慧应急管理将各类感知设备,汇聚及共享各单位安全生产、自然灾害及各类应急资源数据,应用大数据分析服务、流程服务等技术,为应急管理机构、消防部门等提供城市消防、森林防火、汛期防汛等应急决策指挥服务,有效防范化解重大风险隐患,提升自然灾害防治能力,为生产安全事故预防和应急管理能力提供有力支撑。2019年11月29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就我国应急管理体系和能力建设进行第十九次集体学习,中共中央总书记习近平在主持学习时强调,要发挥我国应急管理体系的特色和优势,借鉴国外应急管理有益做法,积极推进我国应急管理体系和能力现代化,要适应科技信息化发展大势,以信息化推进应急管理现代化,提高监测预警能力、监管执法能力、辅助指挥决策能力、救援实战能力和社会动员能力。根据中国安全防范产品行业协会的预测数据,2020年中国安防行业市场规模将达到8,212亿元,年均复合增长率在10%以上,市场未来发展空间巨大。

(3)智慧政务等其他领域

2020年1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国家政务信息化项目建设管理办法》,要求国家政务信息化建设管理应当坚持统筹规划、共建共享、业务协同、安全可靠的原则,充分发挥国家政务信息化建设规划的统筹作用。根据前瞻产业研究院预计2019年全国数字政府市场规模达3500亿元,未来5年仍将保持每年13%以上增速,行业市场前景广阔。

2、行业的周期性、区域性和季节性特征

目前,中国智慧城市建设仍以政府为主导,主要客户为政府机关、事业单位和大中型国有企业,这些客户通常实行预算管理和产品集中采购制度,一般为下半年制订次年年度预算和投资计划,次年上半年集中通过该年度预算和投资计划,采购招标一般则安排在年中或下半年,因而存在一定的季节性。

由于国内各地区间经济发展不平衡,各地区的发展特点和重心也有所不同,致使各地的信息化程度有所差异,智慧城市建设的发展十分不平衡,呈现出一定的区域性。

3、公司所处的行业地位

公司是智慧养老领域的先行者,在业内领先开发了“智慧+”智慧养老服务平台,结合物联网和云计算技术,将居家老人健康管理需求、日常生活需求、社区服务、社会服务提供商以及政府监督、管理紧密联系起来,实现“互联网+居家养老”的新型居家养老模式。

信息科技板块业务方面,公司以创新驱动和应用软件引领,在智慧公安、智慧司法、智慧应急管理、新型智慧城市等领域的系统集成、软件研发与运维服务获得新老客户认可并获得持续采购。

公司基于近10年对监管行业客户需求的理解,融合智能化和信息化技术向客户提供智慧监管信息技术服务,“公安监管信息化实战&应急智慧平台研发与应用”获得福建省科技进步二等奖,公司的智慧监管信息技术服务处于国内领先地位。

在新型智慧城市领域,公司率先提出了智慧县城(区)理念,成为县城经济增长的新引擎,是国内智慧县城(区)业务

的先行者,也是公司智慧城市服务的一大亮点。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单位:元

2019年2018年本年比上年增减2017年
营业收入566,611,552.12524,857,084.037.96%403,950,008.05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60,737,910.3553,537,241.7013.45%43,147,744.17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57,649,770.1450,612,989.8713.90%40,882,568.58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35,933,112.8591,047,454.80-139.47%-75,114,734.45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36760.326912.45%0.269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0.36520.325912.06%0.269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11.59%11.42%0.17%10.52%
2019年末2018年末本年末比上年末增减2017年末
资产总额884,589,682.66829,358,210.956.66%651,318,923.76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552,880,587.08493,789,365.2311.97%443,706,856.86

(2)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第一季度第二季度第三季度第四季度
营业收入63,659,414.79115,547,711.54167,492,987.86219,911,437.93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4,128,964.5413,152,546.2118,125,347.8425,331,051.76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3,974,264.5413,290,857.9617,551,823.9222,832,823.72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01,658,415.00-25,922,363.08-25,228,770.01116,876,435.24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 是 √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13,786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一个月末普通股股东总数12,717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0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一个月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0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股东性质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质押或冻结情况
股份状态数量
魏晓曦境内自然人32.99%54,536,24654,536,246质押10,701,939
欧霖杰境内自然人12.38%20,457,80020,457,800
魏晓婷境内自然人5.50%9,089,3739,089,373质押9,086,916
福建新一代信息技术创业投资有限合伙企业境内非国有法人4.97%8,223,8850
上海榕辉实业有限公司境内非国有法人2.39%3,946,8900
林健境内自然人2.27%3,744,3733,646,967质押1,485,000
中国-比利时直接股权投资基金国有法人1.22%2,020,1140
廖伟俭境内自然人1.02%1,690,0340
陈朝学境内自然人0.54%888,925873,925
陈芳境内自然人0.46%765,278763,349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魏晓曦与欧霖杰系夫妻关系、魏晓婷与魏晓曦系胞姐妹关系,除上述情况外公司报告期内未收到前10名股东之间存在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告知函。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5、公司债券情况

公司是否存在公开发行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且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未到期或到期未能全额兑付的公司债券否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经营情况简介

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交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 《董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从切实维护公司利益和广大股东权益出发, 恪尽职守、积极有效地行使职权,严格执行股东大会各项决议,积极推进董事会各项决议实施,踏实勤勉地开展各项工作,推动公司治理水平提升和公司经营管理优化,保障公司科学决策,推动各项业务有序开展,使公司保持良好的发展态势。报告期内,公司实现了经营业绩持续增长,营业收入56,661.16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7.96%;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6,073.79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13.45%。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总资产88,458.97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6.66%;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权益55,288.06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11.97%。报告期内,在公司全体员工共同努力下,取得以下主要方面的成绩:

1、参股控股公司发展良好:报告期内,公司控股子公司福建微尚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因经营发展需要,对公司名称及营业范围进行了变更,更名为福建微尚生活服务有限公司。2019年度微尚公司保持了良好的业务发展势头,全年实现营业收入2154.45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77%,公司参股投资的福州依影健康科技有限公司加大技术研发力度,2019年度注册外观设计专利1项,申报发明专利2项,获批软件著作权4项。

2、加强技术创新研发工作:

创新是企业发展的动力,技术研发是企业增强竞争力的有力保障。2019年度公司持续增加创新研发投入,进一步优化智慧城市综合解决方案,发生研发投入3728.41万元,同比增长10.94%。2019年度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共计新增软件著作权52项、外观设计专利3项,新申报发明专利11项。报告期内,公司荣获执法行业信息化(智慧应急)最佳创新驱动解决方案奖,公司智慧城市项目实施团队荣获“工人先锋号”称号。

3、积极拓展业务区域和业务细分领域:

2019年度公司继续拓展福建省外业务,推进业务全国布局。全年福建省外区域贡献营业收入约占公司报告期内总营业收入的2/3,为公司持续发展奠定了基础。

目前公司已在重庆、新疆、河南、浙江、江苏、贵州、广西、海南、兰州等地设立了多家分公司或运营中心,在全国范围内持续拓展业务。分公司的建立确保公司持续、及时、有效地为客户提供售前、售后服务和技术支持,是提升客户满意度和保持客户黏性的重要保障。

同时,公司研究拓展新的业务细分领域,在民生、公共安全、智慧城市领域提供智慧城市行业信息技术服务,优势明显。2019年承接实施了多个智慧城市整体解决方案及行业解决方案项目。

4、品牌良好,荣获多项国家、省、市级荣誉:

公司一贯重视产品及项目服务质量和客户满意度,报告期内公司受邀参展第二届数字中国建设峰会和数字经济分论坛,并荣获数字政府创新企业奖及中国数字生态大会智能建筑方案商50强称号。公司优质的服务和良好的品牌为公司业务开拓提供了有力的支撑。公司连续八年荣获年度“中国机房工程企业30强”、连续九年荣获年度“全国智能建筑行业百强企业”这两项行业大奖;还荣获执法行业信息化(智慧应急)最佳创新驱动解决方案奖。报告期内公司加入“福州城市大脑产业联盟”,助力全国首个自主开放城市大脑建设。

5、重视人才,加强人才培养:

公司结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和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持续开展工作流程优化工作,完善了公司内控管理制度,做到每项工作有章可循、有据可查,使公司治理体系更加规范、健全,提升管理水平和效率。同时公司着力于建立系统化的员工职业发展通道,力求将教育培训贯穿于员工职业生涯的全过程。公司鼓励员工产、学相结合,由人力资源部制定了岗前培训、专业技能培训、通用知识培训、国内外游学参访及中高层管理培训等多样化培训。全方位为员工打造最优的学习和提升平台。加强人才培养,各部门每月至少举办一次部门学习培训或技术经验交流,定期组织经验交流及新技术培训,提高员工的技术能力和企业管理水平,为公司长期稳定的发展提供了技术及管理人才的保障。

6、实施了股权激励计划:

为了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充分调动公司中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业务)人员的积极性,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核心团队个人利益结合在一起,使各方共同关注公司的长远发展,公司2019年3月实施了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的授予工作,向17名激励对象授予21.94万股限制性股票。

7、秉承企业社会责任,参与公益事业:

企业的发展离不开社会,公司是福建省见义勇为基金会理事单位,积极参加社会公益事业,践行企业的社会责任。公司积极响应国家脱贫攻坚战略,在福州市政府、鼓楼区委区组织下把精准扶贫贯彻落实到位,坚持“扶智”“扶志”,全面激发内生动力。仅目前两期的培训,已经帮助一批贫困户中的适龄青年完成企业订单式职业技能培训及就业,真正实现“一人就业,全家脱贫”;报告期内公司向福建省妇女儿童基金会捐赠5万元,用于帮助罹患子宫颈癌或乳腺癌的女性健康;向福建省见义勇为基金会捐赠10万元,用于奖励发扬舍己为人、见义勇为的正义之士,为社会和谐发展尽绵薄之力;向福建省周宁县慈善总会捐赠3万元,用于周宁县助学助困扶贫工作;向福州大学电气工程与自动化学院设立的“优秀新生奖学金”赞助2万元。公司还出资捐建福州大学旗山校区思源亭以及电气工程与自动化学院“绿色智慧能源互联网本科教学示范点”。

8、完善制度,提升公司治理水平

报告期内,公司根据最新法律法规要求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确立了日常重大合同信息披露标准,制定了《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修订了《关联交易决策制度》、《重大投资和交易决策制度》、《对外担保管理制度》、《总经理工作细则》及《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进一步提升了公司治理水平。

2、报告期内主营业务是否存在重大变化

□ 是 √ 否

3、占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或主营业务利润10%以上的产品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产品名称营业收入营业利润毛利率营业收入比上年同期增减营业利润比上年同期增减毛利率比上年同期增减
智慧城市行业综合479,029,066.57111,114,011.1923.20%-2.76%-10.05%-7.50%

4、是否存在需要特别关注的经营季节性或周期性特征

□ 是 √ 否

5、报告期内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总额或者构成较前一报告期发生重大变化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6、面临暂停上市和终止上市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7、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一、重要会计政策变更

1、会计政策变更原因

(1)财政部于2017年3月31日发布了《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通知》(财会〔2017〕7号)(以下简称“财会〔2017〕7号”)、《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的通知》(财会〔2017〕8号)(以下简称“财会〔2017〕8号”)和《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的通知》(财会〔2017〕9号)(以下简称“财会〔2017〕9号”),于2017年5月2日发布了《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的通知》(财会〔2017〕14号)(以下简称“财会〔2017〕14号”),要求其他境内上市企业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前述修订后的相关会计准则。

(2)财政部于2019年4月30日发布《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以下简称“财会〔2019〕6号”),对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修订,要求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非金融企业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财会〔2019〕6 号的要求编制财务报表,企业 2019 年度中期财务报表和年度财务报表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表均按财会〔2019〕6 号要求编制执行。

(3)财政部于 2019 年 5 月9日发布《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 7 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的通知》(财会〔2019〕8号)(以下简称“财会〔2019〕8号”),要求所有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予以施行。

(4)财政部于 2019 年 5 月16日发布了《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 9 号—债务重组>的通知》(财会〔2019〕9 号)(以下简称“财会〔2019〕9号”),要求所有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予以施行。

(5)财政部于 2019 年 9 月 19 日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合并财务报表格式(2019 版)的通知》(财会〔2019〕16 号)(以下简称“财会〔2019〕16号”),对合并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修订,要求所有已执行新金融准则的企业应当结合财会〔2019〕16 号通知及附件要求对合并财务报表项目进行相应调整,并将适用于企业 2019 年度合并财务报表及以后期间的合并财务报表。综上,公司报告期内按要求执行了上述通知及新的企业会计准则,对涉及变更的项目进行了会计政策变更。

2、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仅对公司财务报表项目相关列示产生影响,不会对公司财务指标产生重大影响。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

恒锋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04月29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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