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晨化股份:关于两名董事合计8000股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9-11-04

扬州晨化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两名董事合计8000股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

特别提示:

1、截至2019年11月4日,董事徐峰持有扬州晨化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晨化股份”)股份54,06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359%;董事毕继辉持有公司股份2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133%。

2、徐峰、毕继辉因个人资金需求,拟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徐峰本次拟减持公司股份数量3,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020%;毕继辉本次拟减持公司股份数量5,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033%;两名董事合计减持公司股份数量8,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053%。减持期间为自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

公司董事会于2019年11月4日收到公司董事徐峰、毕继辉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两名董事持股的基本情况

1、董事名称:徐峰、毕继辉;

2、两位董事的持股情况: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徐峰持有公司股份54,06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359%,其中: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51,065股,无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3,000股;毕继辉持有公司股份2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133%,其中: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14,000股,无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6,000股。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减持董事名称:徐峰、毕继辉;

2、减持原因:个人资金需求;

3、股份来源: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4、拟减持股份数量及比例:徐峰本次拟减持公司股份数量3,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020%;毕继辉本次拟减持公司股份数量5,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033%;

两名董事合计减持公司股份数量8,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053%。

5、减持价格:减持价格视市场价格确定;

6、减持方式:集中竞价;

7、减持期间:自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

三、本次拟减持事项与相关董事此前的承诺一致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董事徐峰严格履行了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及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作出的各项承诺;公司董事毕继辉严格履行了在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作出的各项承诺,两位董事本次减持未违反其作出的各项承诺。

四、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徐峰、毕继辉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因素,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公司将按规定披露减持计划的实施进展情况。

2、本次股份减持计划系徐峰、毕继辉的正常减持行为,不会对本公司治理结构及未来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徐峰、毕继辉不是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构成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3、徐峰、毕继辉本次减持计划不存在违反《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规定的情况。

4、在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董事会将督促徐峰、毕继辉严格遵守《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备查文件

1、徐峰、毕继辉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

特此公告。

扬州晨化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11月4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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