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晨化股份:关于控股股东及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股份减持计划实施进展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0-07-23

扬州晨化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及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股份减持计划

实施进展公告

扬州晨化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3月27日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及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0-011号),于子洲、董晓红、郝巧灵、史永兵因个人资金需求,拟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于子洲本次拟减持公司股份数量不超过3,000,000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99 %;董晓红本次拟减持公司股份数量不超过897,186股, 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0.60%;郝巧灵本次拟减持公司股份数量不超过451,413股, 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0.30%;史永兵本次拟减持公司股份数量不超过297,182股, 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0.20%。其中: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减持的,减持期间为自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通过大宗交易方式进行减持的,减持期间为自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近日公司收到于子洲(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晓红、郝巧灵、史永兵的《股份减持实施情况告知函》,截止2020年7月22日,于子洲、董晓红、郝巧灵、史永兵减持计划期间已过半。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现将实施进展情况告知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1、本次减持股份情况

股东名称减持方式减持期间减持均价 (元/股)减持股数(股)占现总股本比例(%)
于子洲集中竞价交易2020年6月1日至2020年6月8日11.71795,7000.53
董晓红集中竞价交易2020年5月6日至2020年6月4日11.56447,4500.30
郝巧灵集中竞价交易2020年6月3日至2020年6月22日11.8940,0000.03
史永兵集中竞价交易2020年5月8日至2020年7月21日12.48111,0000.07
合计1,394,1500.93

于子洲、董晓红、郝巧灵、史永兵本次减持的股份,系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前持有的股份及资本公积转增股份。

2、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本次减持前,于子洲及其一致行动人徐乃忠持有公司股份数量38,342,317股(其中:于子洲38,335,317股、徐乃忠7,000股,徐乃忠系于子洲配偶的兄弟),占公司总股本的25.45%。

本次减持后,于子洲及其一致行动人徐乃忠持有公司股份数量37,546,617股(其中:于子洲37,539,617股、徐乃忠7,000股,徐乃忠系于子洲配偶的兄弟),占公司总股本的24.92%。

股东名称股份性质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股数(股)占总股本比例股数(股)占总股本比例
于子洲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股份38,342,31725.45%37,546,61724.92%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9,586,8296.36%8,791,1295.83%
有限售条件股份28,755,48819.08%28,755,48819.08%
董晓红合计持有股份3,588,7442.38%3,141,2942.08%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897,1860.60%449,7360.30%
有限售条件股份2,691,5581.79%2,691,5581.79%
郝巧灵合计持有股份1,805,6541.20%1,765,6541.17%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451,4140.30%411,4140.27%
有限售条件股份1,354,2400.90%1,354,2400.90%
史永兵合计持有股份1,188,7280.79%1,077,7280.72%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297,1820.20%186,1820.12%
有限售条件股份891,5460.59%891,5460.59%

二、其他相关说明

1、于子洲、董晓红、郝巧灵、史永兵本次减持未违反《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

2、于子洲、董晓红、郝巧灵、史永兵本次减持事项与其此前已披露的计划、承诺一致,实际减持情况符合此前披露的减持计划,公司将持续关注于子洲、董晓红、郝巧灵、史永兵减持计划实施的进展情况。

3、本次股份减持计划系于子洲、董晓红、郝巧灵、史永兵的正常减持行为,本次减持计划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本公司治理结构及未来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4、公司将督促于子洲、董晓红、郝巧灵、史永兵按照相关规定实施本次减持计划,及时通知公司有关进展情况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三、备查文件

1、于子洲、董晓红、郝巧灵、史永兵出具的《股份减持实施情况告知函》。

特此公告。

扬州晨化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7月23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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