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晨化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扬州晨化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8月13日以电子邮件和电话的方式,向各位监事发出关于召开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20年8月24日下午14时在江苏省宝应县曹甸镇镇中路231号公司小会议室以现场会议的方式召开。
本次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郝斌先生主持,董事、副总经理、财务总监成宏先生及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吴达明先生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投票表决,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各项规定;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的内容、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该报告所包含的信息从各个方面真实、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0年半年度的经营状况、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等事项;公司监事会未发现参与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编制、审议、信息披露的公司有关人员在工作过程中出现违反信息保密规定的行为;公司董事会编制的2020年半年度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经营业绩,没有出现因此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0年8月25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发布的《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表决结果:3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公司2020年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如实反映了公司募集资金2020年半年度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0年8月25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发布的《2020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扬州晨化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2020年8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