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取中,请稍候

00-00 00:00:00
--.--
0.00 (0.000%)
昨收盘:0.000今开盘:0.000最高价:0.000最低价:0.000
成交额:0成交量:0买入价:0.000卖出价:0.000
市盈率:0.000收益率:0.00052周最高:0.00052周最低:0.000
晨化股份:关于核销坏账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0-10-27

扬州晨化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核销坏账的公告

扬州晨化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10月2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核销坏账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核销坏账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核销坏账情况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公司章程》、《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为真实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公司对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截止2020年10月15日已全额计提减值准备且已确认无法收回的应收款项金额共计2,270,967.13元予以核销。核销后,公司财务与业务部门将建立已核销应收款项备查账,并继续催收应收账款。

二、本次核销坏账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核销的坏账,已全额计提坏账准备,不会对公司2020年及以前年度损益产生影响。本次核销坏账事项,真实反映企业财务状况,符合会计准则和相关政策要求,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不涉及公司关联方,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其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三、董事会关于核销坏账事项的合理性说明

董事会认为:董事会同意本次核销坏账事项。本次核销坏账事项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有助于向投资者提供更加真实、可靠、准确的会计信息,本次核销的应收账款坏账,不涉及公司关联方,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

四、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本次核销的坏账不涉及公司关联方;公司已严格按照相关法规及财务制度全额计提坏账准备,核销后不会对公司2020年及以前年度损益产生影响;公司本次核销的坏账,能公允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以及经营成果,没有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批准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因此,同意公司本次核销坏账事项。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五、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有关规定核销应收账款,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核销后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资产状况。董事会就该事项的决策程序合法合规,同意公司本次核销事项。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扬州晨化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0年10月27日


  附件:公告原文
返回页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