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晨化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完成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扬州晨化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晨化股份”或“公司”)于2022年6月6日召开了职工代表大会,选举林清先生担任公司职工代表监事,并于2022年6月22日召开了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同意选举郝斌先生、华萍女士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监事林清先生共同组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任期为自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上述人员的简历详见公司于2022年6月6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发布的《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2-042)、《关于选举第四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2-043)。
一、公司监事会组成情况
非职工代表监事:郝斌、华萍
职工代表监事:林清
上述人员均符合法律、法规所规定的上市公司监事任职资格,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未解除的情况,未曾受到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任何处罚和惩戒,亦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监事会成员近二年均未曾担任过公司董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公司监事会中职工代表监事的比例未低于三分之一。
特此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扬州晨化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年6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