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亚国际营销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上市公司名称:宣亚国际营销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简称:宣亚国际股票代码:300612
信息披露义务人信息披露义务人:南平伟岸仲合信息咨询中心(有限合伙)通讯地址:福建省南平市延平区光荣岭6号(3层301-203室)股份变动性质:股份减少
签署日期:2020年9月9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本报告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以下简称“《准则15号》”)及相关的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编写。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
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准则15号》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宣亚国际营销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宣亚国际”)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上述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宣亚国际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信息披露义务人外,没有委托或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目录
第一节 释义 ...... 3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 4
第三节 权益变动的目的及持股计划 ...... 5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 22
第五节 前6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 24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 26
第七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 27
第八节 备查文件 ...... 28
附表: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 29
第一节 释义在本报告书中,除非文中另有所指,下列用语具有如下含义:
公司、上市公司、宣亚国际 | 指 | 宣亚国际营销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 |
信息披露义务人 | 指 | 南平伟岸仲合信息咨询中心(有限合伙) |
本报告书、本报告 | 指 | 宣亚国际营销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
深交所 | 指 | 深圳证券交易所 |
中国证监会 | 指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
《收购办法》 | 指 |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
《准则15号》 | 指 |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 |
元 | 指 | 人民币元 |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 | 南平伟岸仲合信息咨询中心(有限合伙) |
执行事务合伙人 | 张伟 |
企业类型 | 有限合伙企业 |
住所 | 福建省南平市延平区光荣岭6号(3层301-203室) |
注册资本 | 4,230万元人民币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110101327177270H |
成立日期 | 2015年1月6日 |
经营期限 | 2015年1月6日至长期 |
经营范围 | 一般项目:企业管理;企业管理咨询;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软件开发;市场营销策划(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
合伙人情况 | 曾晖、贵州伟岸仲合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主要负责人情况
姓名 | 性别 | 国籍 | 身份证号码 | 长期居住地 |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者地区的居留权 | 职务 |
张伟 | 男 | 中国 | 4101061972******** | 中国北京 | 否 | 执行事务合伙人 |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宣亚国际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未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第三节 权益变动的目的及持股计划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是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自身资金需求。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来12个月内持股计划
公司于2020年7月1日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计划期限届满及后续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0-055),伟岸仲合计划在上述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90个自然日内(即自2020年7月23日至2020年10月21日)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159万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
的1%;自上述公告之日起3个交易日后的90个自然日内(即自2020年7月7日至2020年10月5日)以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318万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伟岸仲合上述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12个月内拟继续减持其拥有的公司股份,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本报告中的“总股本”为159,039,975股,即公司实际总股本162,000,000股扣除回购专户
2,960,025股后的总股本。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权益变动方式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大宗交易系统卖出及约定购回式证券交易方式。
二、股权变动情况说明
1、公司于2020年7月1日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计划期限届满及后续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0-055)。伟岸仲合自2020年4月2日至2020年9月8日,累计减持公司股份5,409,95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40%,其中: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减持公司股份3,179,95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2,23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40%。
2、伟岸仲合于2020年6月9日与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进行了约定购回式证券交易,交易股份数量为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2,61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64%。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6月11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进行约定购回式证券交易暨持股比例变动超过1%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0-047)。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伟岸仲合累计权益变动减少公司股份8,019,95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04%。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公司股份1,80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1.32%;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公司股份9,980,05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28%,详见下表:
股东 名称 | 股份性质 | 本次权益变动前持有股份 | 本次权益变动后持有股份 | ||
股数(股) |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 股数(股) |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 ||
伟岸仲合 | 合计持有股份 | 18,000,000 | 11.32% | 9,980,050 | 6.28% |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 18,000,000 | 11.32% | 9,980,050 | 6.28% | |
有限售条件股份 | 0 | 0 | 0 | 0 |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是否存在任何权利限制,包括但不限于股份被质押、冻结等情况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的公司股份不存在质押、查封或冻结等任何权利限制或被限制转让的情况。
四、本次权益变动对上公司的影响
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五、承诺事项
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合法、合规参与证券市场交易,并及时履行有关的信息披露义务。
第五节 前6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一、买入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于本报告书签署之日前6个月内,不存在买入公司股份的情况。
二、卖出情况
股东名称 | 减持方式 | 减持时间 | 减持均价(元/股) | 减持股数(股) |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
伟岸 仲合 | 集中 竞价 交易 | 2020-04-02 | 13.46 | 500,000 | 0.31% |
2020-04-03 | 13.22 | 490,000 | 0.31% | ||
2020-04-07 | 13.66 | 300,000 | 0.19% | ||
2020-04-08 | 13.65 | 130,000 | 0.08% | ||
2020-04-09 | 13.81 | 80,000 | 0.05% | ||
2020-05-18 | 13.63 | 90,000 | 0.06% | ||
2020-07-23 | 33.84 | 700,000 | 0.44% | ||
2020-07-24 | 31.73 | 829,950 | 0.52% | ||
2020-08-17 | 40.02 | 60,000 | 0.04% | ||
大宗 交易 | 2020-08-03 | 37.99 | 630,000 | 0.40% | |
2020-09-08 | 30.57 | 1,600,000 | 1.01% | ||
合 计 | 5,409,950 | 3.40%2 |
注:伟岸仲合股份减持来源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发行的股份。
自2020年4月2日至2020年9月8日,伟岸仲合累计减持股份5,409,95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40%,其中: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减持公司股份3,179,95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2,23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40%。伟岸仲合于2020年6月9日与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进行了约定购回式证券交易,交易股份数量为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2,61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
本报告书中合计数与各分项数据之和尾数差异,为四舍五入原因所致。
的1.64%。因此,截至本报告签署之日,伟岸仲合累计权益变动减少公司股份8,019,95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04%。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照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根据法律及相关规定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信息。
第七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盖章):南平伟岸仲合信息咨询中心(有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
张伟
签署日期:2020年9月9日
第八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1、信息披露义务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2、信息披露义务人主要负责人的名单及其身份证明文件;
3、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4、中国证监会及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材料。
二、备查文件置备地点
1、公司证券部
2、联系电话:010-85079688
3、联系人:汪晓文
附表: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基本情况 | |||
上市公司名称 | 宣亚国际营销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 | 上市公司所在地 | 北京 |
股票简称 | 宣亚国际 | 股票代码 | 300612 |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 | 南平伟岸仲合信息咨询中心(有限合伙) | 信息披露义务人注册地 | 福建省南平市延平区光荣岭6号(3层301-203室) |
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变化 | 增加 ? 减少 ? 不变,但持股人发生变化 □ | 有无一致行动人 | 有 ? 无 ?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第一大股东 | 是 ? 否 ?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 | 是 □ 否 ? |
权益变动方式 (可多选) |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 协议转让 □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 间接方式转让 □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 执行法院裁定 □ 继承 □ 赠与 □ 其他 ? 大宗交易、约定购回式证券交易 | ||
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前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占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比例 | 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A股 持股数量:18,000,000股 持股比例:占公司总股本的11.32% | ||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变动比例 | 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A股 持股数量:9,980,050股 持股比例:占公司总股本的6.28% |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拟于未来12个月内继续增持 | 是 ? 否 ? 截至本报告书附表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来12个月内暂无增持上市公司股份的计划,拟继续减持其拥有的上市公司股份,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此前6个月是否在二级市场买卖该上市公司股票 | 是 ? 否 ? |
涉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信息披露义务人还应当就以下内容予以说明: | |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是否存在侵害上市公司和股东权益的问题 | 是 ? 否 ? 不适用 ? |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是否存在未清偿其对公司的负债,未解除公司为其负债提供的担保,或者损害公司利益的其他情形 | 是 ? 否 ? 不适用 ? |
本次权益变动是否需取得批准 | 是 ? 否 ? 不适用 ? |
是否已得到批准 | 是 ? 否 ? 不适用 ? |
信息披露义务人(盖章):南平伟岸仲合信息咨询中心(有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
张伟
签署日期:2020年9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