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619 证券简称:金银河 公告编号:2020-057
佛山市金银河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特别提示
1、本次会议无新提案提交表决,亦无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会议届次: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合规性: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知召开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开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0年5月18日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5月18日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5月18日9:15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6、现场会议召开地点:佛山市三水区宝云路6号公司二楼会议室
二、出席的股东情况
1、出席的股东情况
参加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14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29,766,81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9.8591%。
(1)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11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29,743,81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9.8284%;
(2)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3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23,0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08%。
(3)参加投票的中小股东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参加投票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9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2,996,3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0122%。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6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2,973,3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9814%;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3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23,0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08%。
2、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出席。
3、见证律师出席见证。
三、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结合现场会议投票结果以及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在网络投票结束后向公司提供的本次会议的网络投票结果,本次会议的投票结果如下:
1、审议通过《关于〈2019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9,743,81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227%;反对11,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370%;弃权12,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403%。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2,973,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2324%;反对11,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3671%;弃权12,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4005%。
本议案获得通过。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9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9,743,81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227%;反对11,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370%;弃权12,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403%。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2,973,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2324%;反对11,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3671%;弃权12,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4005%。本议案获得通过。
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9,743,81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227%;反对11,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370%;弃权12,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403%。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2,973,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2324%;反对11,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3671%;弃权12,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4005%。
本议案获得通过。
4、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9,743,81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227%;反对11,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370%;弃权12,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403%。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2,973,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2324%;反对11,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3671%;弃权12,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4005%。
本议案获得通过。
5、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9,743,81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227%;反对23,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773%;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2,973,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2324%;反对23,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7676%;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议案获得通过。
6、审议通过《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9,743,81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227%;反对11,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370%;弃权12,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403%。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2,973,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2324%;反对11,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3671%;弃权12,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4005%。
本议案获得通过。
7、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待遇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9,743,81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227%;反对11,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370%;弃权12,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403%。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2,973,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2324%;反对11,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3671%;弃权12,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4005%。
本议案获得通过。
8、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监事薪酬待遇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9,743,81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227%;反对11,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370%;弃权12,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403%。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2,973,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2324%;反对11,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3671%;弃权12,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4005%。
本议案获得通过。
9、审议通过《关于调整董事会成员人数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9,743,81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227%;反对11,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370%;弃权12,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403%。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2,973,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2324%;反对11,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
份的0.3671%;弃权12,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4005%。本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10、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29,743,81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227%;反对11,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370%;弃权12,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403%。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2,973,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2324%;反对11,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3671%;弃权12,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4005%。
本议案获得通过。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的名称:德恒上海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官昌罗、王圆圆
3、结论性意见: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现场出席本次会议的人员以及本次会议的召集人的主体资格、本次会议的提案以及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本所律师同意本法律意见作为公司本次会议决议的法定文件随其他信息披露资料一并公告。
五、备查文件
1、佛山市金银河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德恒上海律师事务所关于佛山市金银河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
特此公告
佛山市金银河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年五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