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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士眼镜:博士眼镜连锁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2-04-28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Da Hua 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s(Special General Partnership)

博士眼镜连锁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大华核字[2022]003339号

博士眼镜连锁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2021年度)

目 录页 次
一、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1-2
二、博士眼镜连锁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1-6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中路16号院7号楼12层 [100039]

电话:86 (10) 5835 0011 传真:86 (10) 5835 0006

www.dahua-cpa.com

第1页

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大华核字[2022]003339号

博士眼镜连锁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审核了后附的博士眼镜连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博士眼镜连锁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以下简称“募集资金专项报告”)。

一、董事会的责任

博士眼镜连锁公司董事会的责任是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相关格式指引编制募集资金专项报告,并保证其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博士眼镜连锁公司募集资金专项报告发表鉴证意见。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3101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鉴证业务。该准则要求我们计划和实施鉴证工作,以对博士眼镜连锁公司募集资金专项报告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

大华核字[2022]003339号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第2页

证。

在鉴证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了解、询问、检查、重新计算以及我们认为必要的其他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表意见供了合理的基础。

三、鉴证结论

我们认为,博士眼镜连锁公司募集资金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相关格式指引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博士眼镜连锁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四、对报告使用者和使用目的的限定

本报告仅供博士眼镜连锁公司年度报告披露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我们同意将本报告作为博士眼镜连锁公司年度报告的必备文件,随其他文件一起报送并对外披露。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北京刘升文
中国注册会计师:
覃业贵
二〇二二年四月二十六日

专项报告 第1页

博士眼镜连锁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7]200号文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博士眼镜连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2,145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每股发行价为人民币9.83元,募集资金总额为210,853,5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40,309,460.05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170,544,039.95元。截至2017年3月8日,公司上述发行募集的资金已全部到位,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大华验字[2017]000135号”验资报告验证确认。公司于2020年3月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为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稳步实施,公司基于谨慎原则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进度进行延期,将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由2020年3月14日调整至2021年8月31日。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投资用途、项目投资总额及投资规模不变。公司于2021年6月11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及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为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稳步实施,公司基于谨慎原则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营销服务平台建设项目”进度进行延期,该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由2021年8月31日调整至2021年11月30日。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投资用途、项目投资总额及投资规模不变。

公司于2021年12月10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并经2021年12月28日召开的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项目“信息化建设项目”、“营销服务平台建设项目”结项,将募集资金专户的节余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并注销募集资金专户。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149,014,560.43元,其中:以前年度投入募投项目120,195,108.29元(包括公司于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利用自有资金先期投入募集资金项目人民币 14,158,746.93元);2021年度投入募投项目28,819,452.14元。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账户的余额为人民币34,019,272.34元(其中,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余额为19,272.34元,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七天通知存款的金额为34,000,000.00元),募集资金本金余额应为21,529,479.52元,差异12,489,792.82元,

专项报告 第2页

系理财收益、手续费支出、银行结息、募集资金专户因注销而转出专户余额等累计形成的金额。

二、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募集资金使用的效率和效果,防范资金使用风险,确保资金使用安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订了《博士眼镜连锁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并经公司201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于2020年10月29日修订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修订后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并提交公司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要求,并结合公司经营需要,公司在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罗湖支行、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公司于2017年3月15日连同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罗湖支行及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分别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上述《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存放、使用和管理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止,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列示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银行名称账号初时存放金额截止日余额存储方式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69932741895,821,739.9519,272.34活期
708296343--34,000,000.007天通知存款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罗湖支行4425010000370000032924,722,300.00--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3918018800005156950,000,000.00--
合 计170,544,039.9534,019,272.34

注:1、募集资金本金余额应为21,529,479.52元,与募集资金账户的余额差异

专项报告 第3页

12,489,792.82元,系理财收益、手续费支出、银行结息等累计形成的金额。

2、2020年4月8日,公司将在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开立的募集资金专户(专项账户账号:39180188000051569)进行注销,专户中的余额共计10,728,541.33元(包括利息)全部转入公司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募集资金专户(专项账户账号:

699327418)。至此,上述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零,该募集资金专户不再使用。

3、2021年12月31日,公司将在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罗湖支行开立的募集资金专户(专项账户账号:44250100003700000329)进行注销,专户中的余额共计588.13元(包括利息)全部转出至公司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账户(账户账号:

443066027010252409798)。至此,上述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零,该募集资金专户不再使用。

4、2022年1月19日,公司将在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开立的募集资金专户(专户账户账号:699327418)进行注销,专户中的余额共计35,119,496.36元(包括利息)全部转出永久补充流动资金。至此,上述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零,该募集资金专户不再使用。

三、2021年度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详见附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发生对外转让或置换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2021年度,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与实际使用情况相符,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的情况。

博士眼镜连锁股份有限公司(盖章)

二〇二二年四月二十六日

专项报告 第4页

附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编制单位:博士眼镜连锁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募集资金总额170,544,039.95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28,819,452.14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149,014,560.43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投向是否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调整后投资总额(1)本年度投入金额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截至期末投资进度(%)(3)=(2)/(1)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本年度实现的效益是否达到预计效益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承诺投资项目
1.营销服务平台建设项目145,821,739.95145,821,739.9527,487,552.14124,300,827.8485.242021年11月30日39,432,127.57
2.信息化建设项目24,722,300.0024,722,300.001,331,900.0024,713,732.5999.972021年8月31日-不适用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170,544,039.95170,544,039.9528,819,452.14149,014,560.4387.3839,432,127.57
超募资金投向不适用
归还银行贷款(如有)-----
补充流动资金(如有)-----
超募资金投向小计
合计170,544,039.95170,544,039.9528,819,452.14149,014,560.4387.3839,432,127.57

专项报告 第5页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募投项目)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分别是“营销服务平台建设项目”、“信息化建设项目”,原计划达到可使用状态的时间均为2020年3月14日。 公司于2020年3月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为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稳步实施,公司基于谨慎原则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进度进行延期,将两个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由2020年3月14日均调整至2021年8月31日。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投资用途、项目投资总额及投资规模不变。 公司于2021年6月11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及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为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稳步实施,公司基于谨慎原则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营销服务平台建设项目”进度进行延期,该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由2021年8月31日调整至2021年11月30日。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投资用途、项目投资总额及投资规模不变。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不适用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2018年10月25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的议案》,根据当前市场环境变化及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同意变更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之一的“营销服务平台建设项目”中直营店建设的实施地点。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保荐机构对该议案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 2020年3月9日,公司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根据当前市场环境变化及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同意变更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之一的“营销服务平台建设项目”中直营店建设的实施地点。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保荐机构对该议案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 2021年6月11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及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根据当前市场环境变化及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同意变更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之一的“营销服务平台建设项目”中直营店建设的实施地点。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保荐机构对该议案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根据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2017年4月20日出具的《博士眼镜连锁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鉴证报告》(大华核字[2017]002214号),2017年4月25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募集资金置换截至2017年3月14日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有资金人民币1,415.87万元。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保荐机构对该议案出具了同意的核查意见。 截至2017年5月4日,公司已完成上述资金置换。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不适用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节余的金额及原因 2021年12月10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节余的金额及具体原因情况如下:截至2021年11月30日,公司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存放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余额为34,011,833.21元。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过程中,公司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本着合理、有效、谨慎的原则,从项目实际情况出发,严格管理并合理配置资源,不断加强对项目费用的监督和管控,通过多次市场调研、询价、比价及商务谈判等多种措施,合理

专项报告 第6页

控制费用,有效降低了成本。与此同时,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产生了一定的理财收益,同时,募集资金存放期间也产生了一定的存款利息收入。由于目前尚有部分合同余款支付时间周期较长,尚未使用募集资金支付,未来公司将按照相关合同约定继续支付相关款项。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存放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余额为34,019,272.34元,与2021年11月30日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余额的差额为7,439.13元;系理财收益、银行结息、募集资金专户因注销而转出专户余额等累计形成的金额。其中:理财收益、银行结息等金额为8,027.26元,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罗湖支行开立的募集资金专户(专项账户账号:44250100003700000329)进行注销,专户中的余额共计588.13元(包括利息)全部转出至公司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账户。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2021年12月10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建设完成,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避免募集资金闲置,同时为了降低公司财务费用,本着公司和股东利益最大化原则,公司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后的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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