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取中,请稍候

00-00 00:00:00
--.--
0.00 (0.000%)
昨收盘:0.000今开盘:0.000最高价:0.000最低价:0.000
成交额:0成交量:0买入价:0.000卖出价:0.000
市盈率:0.000收益率:0.00052周最高:0.00052周最低:0.000
万兴科技: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9-05-24

万兴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变更、否决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无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形。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9年5月24日下午15:00。(2)网络投票时间:2019年5月23日至2019年5月24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9年5月24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9年5月23日15:00至2019年5月24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南山区海天二路软件产业基地5栋D座10楼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吴太兵先生。

6、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公司章程》及《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8人,代表股份38,780,520股,占公司总股份的47.7934%。

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3人,代表股份16,298,11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20.0859%;通过网络投票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5人,代表股份22,482,410股,占公司总股份的27.7075%。

2、公司董事和监事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

三、议案审议与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了以下议案:

(一)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38,780,52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237,91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38,780,52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237,91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由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指派郑超、刘厚阳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万兴科技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方法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万兴科技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万兴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关于万兴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万兴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 年5月24日


  附件:公告原文
返回页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