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兴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比例达到1%的公告
万兴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19年1月10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特定股东股份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
2019-001)。持股5%以上的股东北京和谐成长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和谐成长”)计划以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8,571,43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0.5635%);其中采取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的,自减持计划预披露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实施(即:2019年2月11日至8月10日);采取大宗交易方式进行减持的,将于股份上市流通后且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3个交易日后的6月个月内实施(即:2019年1月18日至7月17日);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不得进行减持的时间除外。
和谐成长已经过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审核备案认定,作为符合相关条件的创业投资基金,在任意连续30个自然日内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在任意连续30个自然日内,通过大宗交易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通过大宗交易减持的受让方在受让后6个月内,不得转让其受让的股份。
2019年2月15日,公司收到和谐成长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比例达到1%的告知函》,和谐成长于2019年2月11日至2月15日期间,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其所持有公司股票811,400股,累计减持股份比例达公司总股本的1%。具体内容详见2019年2月18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比例达到1%的公告》(2019-015)。
2019年3月25日,公司收到和谐成长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比例达到1%的告知函》,和谐成长于2019年3月15日至3月25日期间,通过集中竞价方式
减持其所持有公司股票811,396股,累计减持股份比例达公司总股本的1%。具体内容详见2019年3月26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比例达到1%的公告》(2019-019)。
公司近日收到股东和谐成长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比例达到1%的告知函》,和谐成长于2019年4月19日至5月23日期间,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其所持有公司股票819,700股,累计减持股份比例达公司总股本的1%。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1、股份来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的股份。
2、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股东名称 | 减持方式 | 减持日期 | 减持均价 (元/股) | 减持数量(股) |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
和谐成长 | 集中竞价 | 2019.4.19 | 57.83 | 108,100 | 0.1332 |
2019.5.10 | 49.37 | 127,500 | 0.1571 | ||
2019.5.14 | 48.87 | 27,500 | 0.0339 | ||
2019.5.15 | 49.65 | 169,200 | 0.2085 | ||
2019.5.16 | 49.23 | 105,100 | 0.1295 | ||
2019.5.20 | 47.10 | 52,700 | 0.0649 | ||
2019.5.21 | 48.83 | 45,000 | 0.0555 | ||
2019.5.22 | 53.56 | 108,100 | 0.1332 | ||
2019.5.23 | 53.04 | 76,500 | 0.0943 | ||
合计 | 819,700 | 1.0102 |
3、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 股份性质 |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 ||
持股数量 (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持股数量 (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
和谐成长 | 合计持有股份 | 6,948,634 | 8.5635 | 6,128,934 | 7.5533 |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 6,948,634 | 8.5635 | 6,128,934 | 7.5533 | |
有限售条件股份 | - | - | - | - |
注:(1)本次权益变动前后计算依据公司总股本为81,142,000股。
(2)表中若出现合计数比例与各分项比例之和尾数上如有差异,均为四舍五入原因所致。
二、 其他相关事项说明
1、和谐成长本次股份减持不存在违反《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交易所业务规则规定的情况,亦不存在违反和谐成长做出的相关承诺的情况。
2、和谐成长本次减持股份事项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预披露,本次减持股份与已披露的减持计划一致。本次减持后,和谐成长仍是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
3、截至本公告日,和谐成长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将继续遵守其做出的相关承诺及减持计划内容,并按照相关规定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4、和谐成长不是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实施不会影响公司治理结构和持续经营,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
三、 备查文件
1、持股5%以上股东北京和谐成长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比例达到1%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万兴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19年5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