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兴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万兴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以下简称“董事会”),本次会议于2022年9月2日以通讯及邮件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通知,会议于2022年9月8日在深圳市南山区海天二路软件产业基地5栋D座10楼会议室以现场与通讯相结合方式召开。
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5人,实际出席董事5人。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吴太兵先生主持,公司全体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公司章程》和《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全体董事审议并表决,一致形成决议如下:
1、审议通过《关于注销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满未行权股票期权的议案》
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届满,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董事会同意公司将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满但尚未行权的72.855万份股票期权予以注销。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关联董事吴太兵先生、孙淳先生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通过《关于注销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的议案》根据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以及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由于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中26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47名激励对象因2021年度个人绩效考核结果未能达到全比例行权条件,董事会同意公司将上述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合计68.81万份予以注销。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关联董事吴太兵先生、孙淳先生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审议通过《关于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以及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董事会一致认为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已经成就,同意公司为符合行权条件的95名激励对象第二个行权期内的27.78万份股票期权办理行权手续。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关联董事吴太兵先生、孙淳先生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对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北京植德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万兴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注销部分已授予股票期权及第二个行权期可行权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万兴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2年9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