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三雄极光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广东三雄极光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三季度报告
2017-060
2017 年 10 月
1
广东三雄极光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
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
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张宇涛、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胡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
人员)何志坚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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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末
末增减
总资产(元) 2,716,044,310.76 1,311,537,795.75 107.09%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
2,175,961,537.26 733,581,006.45 196.62%
资产(元)
本报告期比上年 年初至报告期末
本报告期 年初至报告期末
同期增减 比上年同期增减
营业收入(元) 635,352,791.44 19.33% 1,586,643,985.04 24.58%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
83,450,897.87 3.35% 172,192,776.04 17.46%
利润(元)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
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72,724,419.43 -5.07% 142,002,519.91 3.05%
(元)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4,386,631.73 -104.31%
净额(元)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30 -21.05% 0.67 -4.29%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30 -21.05% 0.67 -4.29%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3.91% -9.47% 10.33% -12.56%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金
项目 说明
额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
-1,049,569.31
冲销部分)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切相关,
按照国家统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 24,176,093.37
外)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1,980,611.08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12,240,782.71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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减:所得税影响额 7,157,661.72
合计 30,190,256.13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 44,932 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如
有)
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
持有有限售 质押或冻结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 条件的股份
股份状态 数量
数量
张宇涛 境内自然人 22.02% 61,660,797 61,660,797
林岩 境内自然人 18.02% 50,449,743 50,449,743
张贤庆 境内自然人 18.02% 50,449,743 50,449,743
陈松辉 境内自然人 8.68% 24,290,617 24,290,617
珠海广发信
德厚源投资 境内非国有
3.75% 10,500,004 10,500,004
企业(有限 法人
合伙)
王展鸿 境内自然人 2.56% 7,181,999 7,181,999
黄建中 境内自然人 1.15% 3,231,900 3,231,900
黄伟坚 境内自然人 0.56% 1,556,098 1,556,098
王进南 境内自然人 0.42% 1,180,439
刘艳春 境内自然人 0.24% 679,099 679,099
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股份种类
股东名称 持有无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股份种类 数量
王进南 1,180,439 人民币普通股 1,180,439
董敏 620,564 人民币普通股 620,564
梁润权 480,300 人民币普通股 480,300
王珏 256,600 人民币普通股 256,600
罗昌祥 243,300 人民币普通股 243,300
吴作佳 200,000 人民币普通股 200,000
张祖坤 195,700 人民币普通股 195,700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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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景久 172,000 人民币普通股 172,000
刘玉贤 163,000 人民币普通股 163,000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中融新动力灵活配置 159,903 人民币普通股 159,903
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公司前 10 名股东中,自然人股东张宇涛、林岩、张贤庆、陈松辉为
本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和一致行动人。第 5-8 大股东、刘艳春之
间以及与前 4 大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王进南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 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其他股东之间公司未知是否存在关联关
行动的说明 系。
公司前 10 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之间未知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一致行
动人关系;其与前 10 名股东中前 4 大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人
关系,与其他股东之间未知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人关系。
1、公司股东董敏除通过普通证券账户持有 564 股外,还通过国信证券股
份有限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有 620,000 股,实际合计持有股
620,564 股;
2、公司股东梁润权未通过普通证券账户持有公司股份,其通过安信证券
股份有限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有 480,300 股,实际合计持有
参与融资融券业务股东情 480,300 股;
况说明(如有) 3、公司股东王珏未通过普通证券账户持有公司股份,其通过华泰证券股
份有限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有 480,300 股,实际合计持有
480,300 股;
4、公司股东张祖坤未通过普通证券账户持有公司股份,其通过平安证券
股份有限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有 195,700 股,实际合计持有
195,700 股。
公司前 10 名普通股股东、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 10 名普通股股东、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3、 限售股份变动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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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财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1、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科 目 2017.9.30 2016.12.31 变动比例 变动说明
主要系报告期内新股发行
货币资金 363,156,365.52 223,448,943.62 62.52%
收到募集资金所致
主要系报告期内购买原材
预付款项 29,570,658.58 13,574,535.15 117.84% 料和劳务所形成的预付款
增加所致
主要系全资子公司三雄科
技竞购土地成功,将原支付
其他应收款 14,115,543.29 24,140,130.70 -41.53%
的保证金1,502万元调整为
其他非流动资产列示
主要系由于本期闲置募集
其他流动资产 1,172,454,555.17 132,781,914.62 782.99%
资金理财增加所致
主要系报告期内新股发行
流动资产合计 2,259,076,360.68 943,071,081.68 139.54%
收到募集资金所致
主要系本报告期公司投资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1,000,000.00 - 广州民营投资股份有限公
司所致
主要系报告期内公司购买
无形资产 56,854,995.80 38,295,324.26 48.46% 了土地和软件使用权等所
致
主要是公司全资子公司三
其他非流动资产 83,423,297.80 17,211,520.39 384.69% 雄科技购买土地的款项增
加所致
主要系报告期内新股发行
资产总计 2,716,044,310.76 1,311,537,795.75 107.09%
收到募集资金所致
主要是由于上年底应付票
应付票据 12,161,142.55 27,598,901.13 -55.94%
据余额本期到期支付所致
主要是报告期内加强预收
预收款项 23,214,729.57 73,866,021.72 -68.57%
账款的发货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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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系公司报告期发行新
股本 280,000,000.00 210,000,000.00 33.33%
股上市导致总股本增加
主要是新股发行筹资成功,
资本公积 1,208,336,896.77 8,149,142.00 14727.78% 募集资金增加资本公积所
致
主要系本报告期利润滚存
未分配利润 603,878,317.25 431,685,541.21 39.89%
增加所致
主要是本期新股发行收到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
2,175,961,537.26 733,581,006.45 196.62% 募集资金及本报告期利润
者权益合计
滚存导致所有者权益增加
主要是本期新股发行收到
所有者权益合计 2,175,961,537.26 733,581,006.45 196.62% 募集资金及本报告期利润
滚存导致所有者权益增加
主要是本期新股发行收到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
2,716,044,310.76 1,311,537,795.75 107.09% 募集资金及本报告期利润
总计
滚存导致所有者权益增加
2、利润表
单位:元
科 目 2017年1-9月 2016年1-9月 变动比例 变动说明
主要是由于本期销售额增加,
营业成本 1,058,678,357.35 803,923,559.09 31.69%
相应营业成本增加
主要是本期收到募集资金从而
财务费用 -3,987,979.59 29,358.46 -13683.75%
导致银行存款利息收入增加
主要是因为公司产品转型存货
资产减值损失 1,658,820.60 5,252,196.63 -68.42% 结构变化,存货减值风险降低,
减值准备减少所致
主要是本期购买理财产品规模
投资收益 12,240,782.71 5,906,257.58 107.25%
增加,理财收益相应增加
主要系公司全资子公司重庆三
其他收益 21,598,943.78 -
雄本期收到税收返还款所致
主要是固定资产处置损失增加
营业外支出 1,589,861.50 632,351.63 151.42%
所致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 主要是固定资产处置损失增加
1,049,569.31 407,813.25 157.37%
失 所致
3、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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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 目 2017年1-9月 2016年1-9月 变动 变动说明
购买商品、接受劳 主要系报告期内营业成本增加,相
891,419,765.95 651,334,772.09 36.86%
务支付的现金 应的支付的现金增加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 主要系报告期内营业费用增加,相
191,167,011.42 133,599,749.45 43.09%
动有关的现金 应的支付的现金增加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 主要是由于购买原材料及劳务支付
-4,386,631.73 101,718,267.11 -104.31%
金流量净额 款项增加所致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 主要系报告期内收回理财产品规模
1,325,000,000.00 867,400,000.00 52.76%
金 增加所致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
12,240,782.71 5,906,257.58 107.25% 主要是理财收益上升所致
的现金
处置固定资产、无
形资产和其他长期 主要系固定资产处置收到现金减少
15,974.70 28,000.00 -42.95%
资产收回的现金净 所致
额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 主要系上期公司收到与资产相关的
2,500,000.00 -100.00%
动有关的现金 政府补助所致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 主要系报告期内收回理财产品规模
1,337,256,757.41 875,834,257.58 52.68%
小计 增加所致
购建固定资产、无
主要系报告期内购买土地使用权增
形资产和其他长期 98,213,363.09 25,170,656.71 290.19%
加所致
资产支付的现金
主要系报告期内使用暂时闲置募集
投资支付的现金 2,364,000,000.00 707,400,000.00 234.18%
资金投资保本理财产品所致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 主要系报告期内使用暂时闲置募集
2,462,213,363.09 732,570,656.71 236.11%
小计 资金投资保本理财产品所致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 主要系报告期内使用暂时闲置募集
-1,124,956,605.68 143,263,600.87 -885.24%
金流量净额 资金投资保本理财产品所致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
1,286,989,620.00 - 系报告期公司首发新股筹资所致
金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
1,286,989,620.00 - 系报告期公司首发新股筹资所致
小计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 主要系上年同期偿还到期银行借
- 58,400,000.00 -100.00%
金 款,本期无需偿还的银行借款
分配股利、利润或 主要系上期分配股利及偿付银行借
偿付利息支付的现 - 210,975,629.20 -100.00% 款利息,本期无分配股利及偿付银
金 行借款利息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 主要系本报告期未发生分配股利及
13,266,600.00 2,221,000.00 497.33%
动有关的现金 偿还到期银行借款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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筹资活动现金流出 主要系本报告期未发生分配股利及
13,266,600.00 271,596,629.20 -95.12%
小计 偿还到期银行借款所致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 主要是报告期公司首发新股筹资所
1,273,723,020.00 -271,596,629.20 568.98%
金流量净额 致
汇率变动对现金及
-41,033.07 5,824.75 -804.46% 主要系报告期内汇率波动所致
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 主要系报告期内新股发行收到募集
144,338,749.52 -26,608,936.47 642.44%
净增加额 资金所致
期初现金及现金等 主要是2016年理财产品赎回导致货
215,106,273.22 160,274,462.56 34.21%
价物余额 币资金余额增加所致
期末现金及现金等 主要系报告期内新股发行收到募集
359,445,022.74 133,665,526.09 168.91%
价物余额 资金所致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不适用
三、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
完毕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履
承诺 承诺时 承诺 行
承诺来源 承诺方 承诺内容
类型 间 期限 情
况
股权激励
承诺
收购报告
书或权益
变动报告
书中所作
承诺
资产重组
时所作承
诺
本人作为广东三雄极光照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的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现作出如下承诺: 正
首次公开 张宇涛、
股份 (一)就本人所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 2017 年 常
发行或再 张贤庆、 36 个
限售 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本人 03 月 17 履
融资时所 林岩、陈 月
承诺 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 日 行
作承诺 松辉
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本人直接或间接持 中
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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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公司上市后 6 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
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 6 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
本人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 6 个月。如公司上市后
有利润分配或送配股份等除权、除息行为,上述发行价为除权
除息后的价格。
(三)本人在公司担任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期间,就本人所
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本人在前述锁定期
限满后每年转让的公司股份不超过本人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
百分之二十五;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六个月内申报
离职的,自申报离职之日起十八个月内不转让本人直接持有的
公司股份;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第七个月至第十二
个月之间申报离职的,自申报离职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本
人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
个月之后申报离职的,自申报离职之日起六个月内不得转让本
人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
就本人所持有的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自 正
黄建中、
股份 发行人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本人不 2017 年 常
黄伟坚、 12 个
限售 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持有的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 03 月 17 履
刘艳春、 月
承诺 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本人持有的发行人首次公开 日 行
王展鸿
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 中
珠海广
就本企业所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自 正
发信德
股份 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本企业不 2017 年 常
厚源投 12 个
限售 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企业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 03 月 17 履
资企业 月
承诺 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本企业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 日 行
(有限
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 中
合伙)
本人作为广东三雄极光照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发行
人”)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为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
上市的需要,已就发行人上市后股份锁定及流通事宜作出了承
诺;就锁定期满后本人所持发行人股票的减持事宜,本人承诺
如下:
1、减持满足的条件
正
张宇涛、 就本人所持有的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本
股份 2017 年 常
张贤庆、 人在前述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在同时满足下述条件的情形下, 60 个
减持 03 月 17 履
林岩、陈 本人提前 3 个交易日予以公告后可转让发行人股票: 月
承诺 日 行
松辉 (1)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之日起,至本人就
中
减持股份发布提示性公告之日,本人能够及时有效履行首次公
开发行股票时公开承诺的各项义务;
(2)发布减持股份提示性公告前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发行
人股票交易均价高于发行价。
2、减持数量
在本人所持发行人股份的锁定期满后两年内,每年转让的
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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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人股份不超过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发行人股份总数的 25%。
3、减持方式
本人所持发行人股份将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协
议转让或其他合法方式进行减持,若本人实施减持的,将提前 3
个交易日予以公告。
4、减持价格
本人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人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的股票发行价。发行人发生派发股利、转
增股本等除息、除权行为的,上述发行价格亦将作相应调整。
若本人违反上述减持承诺,本人该次减持股份所得收益将
归发行人所有。
自本企业承诺锁定期满之日起两年内,本企业可因自身的经
营或投资需求,以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协议转让或其他
合法方式适当转让部分发行人股票。自上述锁定期满之日起两
珠海广 年内,本企业减持所持发行人股份比例最高可至本企业持有发 正
发信德 行人首次公开发行时的股份总额的 100%。本企业在上述期限内 常
股份 2017 年 36 个
厚源投 减持股份的,减持价格(如果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
减持 03 月 17 履
资企业 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须按照深圳证券交易 月
承诺 日 行
(有限 所的有关规定作复权处理)不低于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
中
合伙) 的价格。在本企业拟转让所持发行人股票时,本企业将在减持
前至少提前三个交易日通过发行人公告减持意向。
若本企业违反上述减持承诺,本企业该次减持股份所得收
益将归发行人所有。
上市后未来三年分红回报规划:
(一)超过累计可分配利润的范围,不得损害公司持续经营能
力。同时,公司可以根据公司盈利及资金需求情况进行中期现
金分红。
(二)如无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发生,公司应当采取
现金分配股利,公司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度
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 20%。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是指
广东三 以下情形之一: 正
雄极光 (1)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拟对外投资、收购资产或购买设备累 2017 年 常
分红 36 个
照明股 计支出达到或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50%,且超过 03 月 17 履
承诺 月
份有限 3,000 万元; 日 行
公司 (2)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拟对外投资、收购资产或者购买设备 中
累计支出达到或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 30%。(三)
若公司有扩大股本规模需要,或者公司认为其他需要时,且应
当具有公司成长性、每股净资产摊薄等真实合理因素,可以在
上述现金股利分配之余,进行股票股利分配。
(四)公司董事会应当综合考虑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
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以及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
区分下列情形,并按照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提出差异化的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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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三雄极光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金分红政策:
(1)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
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80%;
(2)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
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40%;
(3)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
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20%; 公司发展阶段不易区分但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可以
按照前项规定处理。
避免同业竞争承诺:
(1)截至本承诺函出具日,本人及拥有实际控制权或重大影
响的除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外的其他公司及其他关联方没有
从事或投资与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相同或相近的业务,与发
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同业竞争;
(2)自本承诺函签署之日起,本人及本人拥有实际控制权或
重大影响的除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外的其他公司及其他关联
方不利用本人对发行人的控制关系进行损害发行人及其中小股
东、发行人控股子公司合法权益的经营活动;
(3)自本承诺函签署之日起,本人及本人拥有实际控制权或
重大影响的除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外的其他公司及其他关联
关于 方不直接或间接从事、参与或进行与发行人或其控股子公司的
同业 业务存在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任何业务及活动;不会直接或
竞争、 间接投资、收购与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存在竞争关系或可能
正
张宇涛、 关联 构成竞争关系的企业,不会持有与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存在
2015 年 常
张贤庆、 交易、 竞争关系或可能构成竞争关系的企业的任何股份、股权或权益; 长期
08 月 13 履
林岩、陈 资金 不会以任何方式为与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存在竞争关系或可 有效
日 行
松辉 占用 能构成竞争关系的企业提供业务上、财务上等其他方面的帮助;
中
方面 (4)自本承诺函签署之日起,本人及本人拥有实际控制权或
的承 重大影响的除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外的其他公司及其他关联
诺 方不会利用从发行人或其控股子公司获取的信息从事或直接或
间接参与与发行人或其控股子公司相竞争的业务,并不会进行
任何损害或可能损害发行人及其中小股东、发行人控股子公司
合法权益的行为或活动;
(5)自本承诺函签署之日起,本人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
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采取有效措施避免与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
司产生同业竞争,承诺将促使本人拥有实际控制权或重大影响
的除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外的其他公司及其他关联方采取有
效措施避免与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产生同业竞争;
(6)自本承诺函签署之日起,若本人及本人拥有实际控制权
或重大影响的除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外的其他公司或其他关
联方获得与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构成或可能构成同业竞争的
12
广东三雄极光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业务机会,本人将尽最大努力,使该等业务机会具备转移给发
行人或其控股子公司的条件(包括但不限于征得第三方同意),
并优先提供给发行人或其控股子公司。若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
司未获得该等业务机会,则本人承诺采取法律、法规及中国证
监会许可的方式加以解决,且给予发行人选择权,由其选择公
平、合理的解决方式;
(7)本承诺函一经签署,即构成本人不可撤销的法律义务。
如出现因本人违反上述承诺而导致发行人及其中小股东权益受
到损害的情况,本人将依法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8)本承诺函有效期间自该承诺函签署之日起至本人不再系
发行人的实际控制人之日止。
规范和减少关联交易承诺:
(1)本人按照证券监管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
对关联方以及关联交易已进行了完整、详尽地披露。除《广东
三雄极光照明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
招股说明书》、《北京市君合律师事务所为广东三雄极光照明股
份有限公司在中国境内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并上市
出具法律意见的律师工作报告》、《北京市君合律师事务所关于
广东三雄极光照明股份有限公司在中国境内首次公开发行人民
币普通股股票并上市的法律意见》及历次补充法律意见等发行
人本次发行上市相关文件中已经披露的关联交易外,本人以及
关于
本人拥有实际控制权或重大影响的除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外
同业
的其他公司及其他关联方与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之间不存在
竞争、
其他任何依照法律法规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券交易 正
张宇涛、 关联
所的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关联交易。 2015 年 常
张贤庆、 交易、 长期
(2)本人及本人拥有实际控制权或重大影响的除发行人及 08 月 13 履
林岩、陈 资金 有效
其控股子公司外的其他公司及其他关联方将尽量避免与发行人 日 行
松辉 占用
及其控股子公司之间发生关联交易;对于确有必要且无法回避 中
方面
的关联交易,均按照公平、公允和等价有偿的原则进行,交易
的承
价格按市场公认的合理价格确定,并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规
诺
范性文件的规定履行交易审批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切实保护
发行人及发行人其他股东利益。
(3)本人保证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
委员会颁布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布的业务
规则及发行人制度的规定,依法行使股东权利、履行股东义务,
不利用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的地位谋取不当的利益,不损害
发行人及发行人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
(4)如违反上述承诺与发行人或其控股子公司进行交易而给发
行人及其其他股东及发行人控股子公司造成损失的,本人将依
法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广东三 IPO 广东三雄极光照明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公司”),现作出如下 2017 年 正
36 个
雄极光 稳定 承诺: 03 月 17 常
月
照明股 股价 自公司股票正式上市之日起三年内,若公司股价连续 20 个 日 履
13
广东三雄极光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份有限 承诺 交易日的收盘价(如果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 行
公司 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须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 中
关规定作复权处理,下同)均低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
净资产(每股净资产=合并财务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股东
权益合计数÷审计基准日公司股份总数,下同)且系非因不可
抗力因素所致(以下简称为“启动股价稳定措施的条件”),公
司将依据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依照以下法律程序实施以下
具体的股价稳定措施。在启动股价稳定措施的条件满足时,公
司应在三个交易日内,根据当时有效的法律法规和本承诺,与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协商一致,提出
稳定公司股价的具体方案,履行相应的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义
务。股价稳定措施实施后,公司的股权分布应当符合上市条件。
当公司需要采取股价稳定措施时,可以视公司实际情况、股票
市场情况,以法律法规允许的方式向社会公众股东回购股份(以
下简称“公司回购股份”)来稳定股价。
在启动股价稳定措施的条件满足时,若公司决定采取公司
回购股份方式稳定股价,公司应在 5 个交易日内召开董事会,
讨论公司向社会公众股东回购公司股份的方案,并提交股东大
会审议。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股份回购方案后,公司依法通知
债权人,向证券监督管理部门、证券交易所等主管部门报送相
关材料,办理审批或备案手续。在完成必须的审批、备案、信
息披露等程序后,公司方可实施相应的股份回购方案。公司回
购股份的资金为自有资金,回购股份的价格不超过上一个会计
年度终了时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以法律法规允许的方式向社
会公众股东回购股份。公司用于回购股份的资金金额不高于回
购股份事项发生时上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
净利润的 20%。超过上述标准的,有关稳定股价措施在当年度
不再继续实施。但如下一年度继续出现需启动稳定股价措施的
情形时,其将继续按照上述原则执行。但如果公司股价已经不
满足启动稳定公司股价措施的条件的,公司可不再实施向社会
公众股东回购股份。
公司向社会公众股东回购公司股份应符合《公司法》、《证
券法》、《上市公司回购社会公众股份管理办法(试行)》、《关于上
市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补充规定》等法律、法
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在启动股价稳定措施的前提条件满足
时,如公司未采取上述稳定股价的具体措施,公司承诺接受以
下约束措施:
(1)公司将在公司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
说明未采取上述稳定股价措施的具体原因并向公司股东和社会
公众投资者道歉。
(2)公司自愿接受监管机构、自律组织及社会公众的监督,
若违反上述承诺公司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颜新元 IPO 因广东三雄极光照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首次 2017 年 36 个 正
14
广东三雄极光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稳定 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并上市事宜,本人颜新元作为发行人的 03 月 17 月 常
股价 董事会秘书,特此承诺如下: 日 履
承诺 在发行人上市后三年内,如发行人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 行
收盘价(如果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 中
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须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
复权处理,下同)均低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每
股净资产=合并财务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股东权益合计
数÷审计基准日公司股份总数,下同)且系非因不可抗力因素
所致(以下简称“启动条件”),本人将采取增持发行人股票或
其他证券监管部门认可的方式稳定发行人股价。
如启动条件被触发,且发行人实际控制人为稳定股价之目
的增持股份实施完毕(以发行人公告的实施完毕日为准,下同)
之次日起的连续 30 个交易日发行人每日股票收盘价均低于发行
人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或发行人实际控制人为稳定
股价之目的增持股份实施完毕之次日起的 1 个月内,启动条件
被再次触发时,本人将在发行人实际控制人为稳定股价之目的
增持股份实施完毕之次日起 90 个自然日内,通过证券交易所以
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和/或大宗交易方式和/或其他合法方式增持
发行人股份,增持股份价格不高于发行人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
股净资产,增持股份资金不少于本人上一年度在发行人处领取
的现金薪酬的 30%,但不超过本人上一年度在发行人处领取的
现金薪酬总额;增持计划完成后的六个月内将不出售所增持的
股份,增持后发行人的股权分布应当符合上市条件,增持股份
行为及信息披露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
民共和国证券法》、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业
务规则的规定。如果发行人的股价已经不满足启动条件的,本
人可不再实施增持发行人股份的措施。
因广东三雄极光照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首次
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并上市事宜,本人王军作为发行人的董
事,特此承诺如下:
在发行人上市后三年内,如发行人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
收盘价(如果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
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须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
正
IPO 复权处理,下同)均低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每
2017 年 常
稳定 股净资产=合并财务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股东权益合计 36 个
王军 03 月 17 履
股价 数÷审计基准日公司股份总数,下同)且系非因不可抗力因素 月
日 行
承诺 所致(以下简称“启动条件”),本人将采取增持发行人股票或
中
其他证券监管部门认可的方式稳定发行人股价。
如启动条件被触发,且发行人实际控制人为稳定股价之目
的增持股份实施完毕(以发行人公告的实施完毕日为准,下同)
之次日起的连续 30 个交易日发行人每日股票收盘价均低于发行
人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或发行人实际控制人为稳定
股价之目的增持股份实施完毕之次日起的 1 个月内,启动条件
15
广东三雄极光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被再次触发时,本人将在发行人实际控制人为稳定股价之目的
增持股份实施完毕之次日起 90 个自然日内,通过证券交易所以
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和/或大宗交易方式和/或其他合法方式增持
发行人股份,增持股份价格不高于发行人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
股净资产,增持股份资金不少于本人上一年度在发行人处领取
的现金薪酬的 30%,但不超过本人上一年度在发行人处领取的
现金薪酬总额;增持计划完成后的六个月内将不出售所增持的
股份,增持后发行人的股权分布应当符合上市条件,增持股份
行为及信息披露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
民共和国证券法》、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业
务规则的规定。如果发行人的股价已经不满足启动条件的,本
人可不再实施增持发行人股份的措施。
因广东三雄极光照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首次
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并上市事宜,本人胡建作为发行人的财
务负责人,特此承诺如下:
在发行人上市后三年内,如发行人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
收盘价(如果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
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须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
复权处理,下同)均低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每
股净资产=合并财务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股东权益合计
数÷审计基准日公司股份总数,下同)且系非因不可抗力因素
所致(以下简称“启动条件”),本人将采取增持发行人股票或
其他证券监管部门认可的方式稳定发行人股价。
如启动条件被触发,且发行人实际控制人为稳定股价之目
正
IPO 的增持股份实施完毕(以发行人公告的实施完毕日为准,下同)
2017 年 常
稳定 之次日起的连续 30 个交易日发行人每日股票收盘价均低于发行 36 个
胡建 03 月 17 履
股价 人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或发行人实际控制人为稳定 月
日 行
承诺 股价之目的增持股份实施完毕之次日起的 1 个月内,启动条件
中
被再次触发时,本人将在发行人实际控制人为稳定股价之目的
增持股份实施完毕之次日起 90 个自然日内,通过证券交易所以
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和/或大宗交易方式和/或其他合法方式增持
发行人股份,增持股份价格不高于发行人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
股净资产,增持股份资金不少于本人上一年度在发行人处领取
的现金薪酬的 30%,但不超过本人上一年度在发行人处领取的
现金薪酬总额;增持计划完成后的六个月内将不出售所增持的
股份,增持后发行人的股权分布应当符合上市条件,增持股份
行为及信息披露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
民共和国证券法》、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业
务规则的规定。如果发行人的股价已经不满足启动条件的,本
人可不再实施增持发行人股份的措施。
张宇涛、 IPO 在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后三年内,如发行人股 2017 年
张贤庆、 稳定 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如果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 03 月 17
林岩、陈 股价 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须按照深圳证券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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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三雄极光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松辉 承诺 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复权处理,下同)均低于公司最近一期经
审计的每股净资产(每股净资产=合并财务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
普通股股东权益合计数÷审计基准日公司股份总数,下同)且
系非因不可抗力因素所致(以下简称“启动条件”),本人将采
取增持发行人股票或其他证券监管部门认可的方式稳定发行人
股价。
如启动条件被触发,且发行人为稳定股价之目的回购股份
方案实施完毕(以发行人公告的实施完毕日为准,下同)之次
日起连续 30 个交易日发行人每日股票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人最
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或发行人为稳定股价之目的回购
股份方案实施完毕之次日起的 1 个月内,启动条件被再次触发
时,本人将在发行人为稳定股价之目的回购股份方案实施完毕
之日起 90 个自然日内,通过证券交易所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和
/或大宗交易方式和/或其他合法方式增持发行人股份,增持股份
价格不高于发行人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增持股份数
量不超过发行人股份总数的 2%,增持计划完成后的六个月内将
不出售所增持的股份,增持后发行人的股权分布应当符合上市
条件,增持股份行为及信息披露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及深圳证
券交易所相关业务规则的规定。如果发行人的股价已经不满足
启动条件的,本人可不再实施增持发行人股份的措施。
如本人在前述期限内未能履行稳定发行人股价的承诺,则
发行人有权自该等期限届满后对本人的现金分红予以扣留,直
至本人履行增持义务。
本人承诺,在发行人就回购股份事宜召开的股东大会、董
事会会议上,对发行人承诺的回购股份方案的相关决议投赞成
票。
1、各方一致同意,在三雄极光股东大会和董事会就任何事
项进行表决时采取一致行动,保持投票的一致性。各方将按本
协议约定程序和方式行使在三雄极光股东大会和董事会的表决
权;
2、任一方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或三雄极光章程的约定
向三雄极光股东大会提出提案,均应事先与本协议其他方协商
正
张宇涛、 股东 一致;如各方不能达成一致意见,则需取得届时持有本协议各
2017 年 常
张贤庆、 一致 方合计直接及间接所持三雄极光股份中的三分之二以上股份的 37 个
03 月 17 履
林岩、陈 行动 股东同意;如无法取得届时持有本协议各方合计直接及间接所 月
日 行
松辉 承诺 持三雄极光股份中的三分之二以上股份的股东同意,则该方不
中
得向三雄极光股东大会提出提案;
3、任一方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或三雄极光章程的约定
向三雄极光董事会提出提案,均应事先与本协议其他方协商一
致;如各方不能达成一致意见,则需取得届时持有本协议各方
合计直接及间接所持三雄极光股份中的三分之二以上股份的股
东同意;如无法取得届时持有本协议各方合计直接及间接所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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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三雄极光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三雄极光股份中的三分之二以上股份的股东同意,则该方不得
向三雄极光董事会提出提案;
4、各方应在三雄极光股东大会召开前,就股东大会审议事
项的表决情况协调一致,并严格按协调一致的立场行使其表决
权;如各方不能对股东大会决议事项达成一致意见,则各方均
必须按届时持有本协议各方合计直接及间接所持三雄极光股份
中的三分之二以上股份的股东的意见行使表决权;
5、各方应在三雄极光董事会召开前,就董事会审议事项的
表决情况协调一致,并严格按协调一致的立场行使其表决权;
如各方不能对董事会决议事项达成一致意见,则各方均必须按
届时持有本协议各方合计直接及间接所持三雄极光股份中的三
分之二以上股份的董事的意见行使表决权;
6、任一方如需委托其他机构或个人出席三雄极光董事会及
行使表决权的,只能委托本协议的其中一方作为其代理人,并
按前述协调一致的立场在授权委托书中分别对列入董事会议程
的每一审议事项作赞成、反对或弃权的指示;
7、各方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三雄极光章程、发起人协议
及相关投资协议、持股协议关于股份转让的禁止及限制性规定
及约定;且自本协议签署之日起至三雄极光公开发行上市之日
起 36 个月内,未经其他各方一致书面同意,各方不得转让或委
托他人管理其各自直接或间接持有的三雄极光股份,也不得主动
辞去三雄极光的董事职务;
8、各方承诺将严格遵守和履行相关法律、行政法规、中国
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下称“中国证监会”)行政规章及规范性
文件以及三雄极光股票上市的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证券交
易所”)业务规则关于一致行动人的义务和责任的规定。如中国
证监会、证券交易所等有关部门要求各方对其所持三雄极光的
股份履行锁定义务,各方均同意按照该等部门的要求出具相关
承诺;
9、各方同意并承诺,涉及三雄极光与本协议任何一方的关
联交易决策事项时,相关方均应回避表决。
本协议的有效期自各方签署本协议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
三雄极光公开发行上市之日起 37 个月内止。
张宇涛、 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措施及承诺:
张贤庆、
(1)本人不会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
林岩、陈
送利益,也不采用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 正
松辉、李
(2)本人将对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 2017 年 常
冰、王 其他 长期
(3)本人不会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 03 月 17 履
军、陈燕 承诺 有效
消费活动; 日 行
生、胡玉
中
明、李瑮 (4)本人将在职责和权限范围内,全力促使公司董事会或
蛟、胡 者提名与薪酬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
建、颜新 行情况相挂钩,并对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的相关议案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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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三雄极光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元 票赞成(如有表决权);
(5)如果公司拟实施股权激励,本人将在职责和权限范围
内,全力促使公司拟公布的股权激励行权条件与公司填补回报
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并对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的相
关议案投票赞成(如有表决权);
(6)本人将严格履行公司制定的有关填补回报措施以及本
人作出的任何有关填补回报措施的承诺,确保公司填补回报措
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如果本人违反所作出的承诺或拒不履行
承诺,将按照《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
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等相关规定履行解释、道歉等相应义
务,并同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等证券
监管机构及自律机构依法作出的监管措施或自律监管措施;给
公司或者股东造成损失的,本人将依法承担相应补偿责任;
(7)自本承诺函出具日至公司首次公开公司民币普通股股
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日,若中国证监会作出关于填补回报措施
及其承诺的其他新的监管规定的,且本已做出的承诺不能满足中
国证监会该等规定时,本人届时将按照中国证监会的最新规定
出具补充承诺。
正
张宇涛、 本人保证本人及本人控制的企业不发生违规占用公司资金
2017 年 常
张贤庆、 其他 的行为,严格按相关规定保证公司在资产、业务、人员、财务 长期
03 月 17 履
林岩、陈 承诺 和机构等方面的独立性,促使公司按照上市公司的相关法律、 有效
日 行
松辉 法规规范动作。
中
广东三雄极光照明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公司”),现作出如下
承诺:
(一)如本公司未采取稳定股价的具体措施,将以单次不
广东三 正
超过上一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的 20%、
雄极光 2017 年 常
其他 单一会计年度合计不超过上一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 长期
照明股 03 月 17 履
承诺 股东净利润的 50%的标准向全体股东实施现金分红。 有效
份有限 日 行
(二)如本公司违反本公司在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
公司 中
所作出的其他一项或多项公开承诺,造成投资者损失的,本公
司将按照人民法院依法确定的投资者损失数额依法赔偿投资者
损失。
为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需要,本人已就避免同业
竞争、减少并规范关联交易、股份锁定及减持、股价稳定措施
等事项作出承诺。本人不会因本人离职或职务变更等原因而放 正
张宇涛、
弃履行上述承诺,如本人违反上述任何一项承诺的,本人将采 2017 年 常
张贤庆、 其他 长期
取或接受如下措施: 03 月 17 履
林岩、陈 承诺 有效
(一)如本人违反股份锁定及减持承诺的,本人就发行人 日 行
松辉
股票转让价与发行价的差价所获得的收益全部归属于发行人, 中
本人持有的其余部分发行人股票(如有)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 6
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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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三雄极光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二)如本人已书面告知发行人增持具体计划但未能实际
履行的,则发行人将相等金额的应付本人现金分红予以扣留,
直至本人履行其增持义务。
(三)如本人不履行股份回购的义务,本人从发行人应获
得现金分红将予以扣留,直至本人履行股份回购义务。
(四) 如本人违反上述一项或多项承诺或违反本人在发行
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所作出的其他一项或多项公开承诺,造
成投资者损失的,本人将在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或人民法院依法
确定投资者损失数额后,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在投资者损失
数额确定前,本人不得转让发行人股份,发行人将应付本人现
金分红予以扣留。
本次公开发行完成后,本公司的股本规模、净资产规模较
发行前将有较大幅度增长。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需要一
定周期,建设期间股东回报主要还是通过现有业务实现。如本
次公开发行并在创业板上市后遇到不可预测的情形,导致募投
项目不能按既定计划贡献利润,本公司原有业务未能获得相应
幅度的增长,公司每股收益和净资产收益率等指标有可能在短
期内会出现一定幅度的下降。为降低本次公开发行摊薄即期回
报的影响,本公司承诺将通过扩大业务规模、加快募投项目投
资进度、加强募集资金管理、优化投资者回报机制等方式,提
升资产质量,提高销售收入,从而增加未来收益,实现可持续
发展,以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
1、扩大生产能力,加强渠道建设,加大研发投入,提升本
公司业务规模本公司是一家专业绿色节能照明企业,主要从事
绿色照明灯具、照明光源及照明控制类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
广东三 正
售,并致力于为客户提供全方位的照明解决方案和专业服务。
雄极光 2017 年 常
其他 经过多年的发展,本公司已成为国内最具综合竞争实力的照明 长期
照明股 03 月 17 履
承诺 品牌之一。凭借本公司在品牌、渠道、产品质量以及技术研发 有效
份有限 日 行
等方面的竞争优势,以及良好的市场机遇和巨大市场空间下,
公司 中
2012 年至 2014 年,本公司的主营业务收入分别为 143,115.00 万
元、158,267.04 万元和 188,974.07 万元,复合增长率为 14.91%,
持续增长。未来本公司将在稳固现有市场和客户的基础上,加
强现有产品和业务的市场开拓和推广力度,不断扩大主营业务
规模,提高本公司盈利能力。同时,本公司将继续扩大本公司
生产能力,加大市场渠道建设、研发投入、以及人才队伍建设,
以提升本公司产品竞争力和盈利能力。
2、加快募投项目实施进度,加强募集资金管理本次募集
资金投资项目紧紧围绕本公司主营业务展开,其实施有利于提
升本公司竞争力和盈利能力。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本公
司将加快推进募投项目建设,争取募投项目早日实现预期效益。
同时,本公司将根据上市后适用的《广东三雄极光照明股份有
限公司章程(草案)》、《广东三雄极光照明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
金专项存储及使用管理制度(草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20
广东三雄极光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严格使用募集资金,以保证募集资金按照原定用途得到充分有
效利用从而实现预期收益。
3、完善利润分配政策,优化投资者回报机制本公司建立对
投资者持续、稳定、科学的回报规划与机制,对利润分配做出
制度性安排,保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为进一步
增强本公司现金分红的透明度,强化本公司回报股东的意识,
树立上市公司给予投资者合理的投资回报的观念,本公司根据
《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和《上
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的相关要求,
完善了发行上市后的利润分配政策,明确了利润分配的条件及
方式,制定了现金分红的具体条件、比例,股票股利分配的条
件,完善了本公司利润分配的决策程序、考虑因素和利润分配
政策调整的决策程序,健全了本公司分红政策的监督约束机制。
4、本公司如违反前述承诺,将及时公告违反的事实及原
因,除因不可抗力或其他非归属于本公司的原因外,将向本公
司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同时向投资者提出补充承诺或
替代承诺,以尽可能保护投资者的利益,并在本公司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后实施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
其他对公
司中小股
东所作承
诺
承诺是否
是
按时履行
四、报告期内现金分红政策的执行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五、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
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六、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七、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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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三雄极光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第四节 财务报表
一、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广东三雄极光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 09 月 30 日
单位:元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 363,156,365.52 223,448,943.62
结算备付金
拆出资金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
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衍生金融资产
应收票据 58,992,516.13 50,159,636.64
应收账款 266,521,383.49 215,086,281.43
预付款项 29,570,658.58 13,574,535.15
应收保费
应收分保账款
应收分保合同准备金
应收利息
应收股利
其他应收款 14,115,543.29 24,140,130.70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存货 354,265,338.50 283,879,639.52
划分为持有待售的资产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其他流动资产 1,172,454,555.17 132,781,914.62
流动资产合计 2,259,076,360.68 943,071,081.68
非流动资产:
发放贷款及垫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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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三雄极光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1,000,000.00
持有至到期投资
长期应收款
长期股权投资
投资性房地产
固定资产 231,297,751.36 215,184,240.42
在建工程 71,511,723.16 86,051,268.63
工程物资
固定资产清理
生产性生物资产
油气资产
无形资产 56,854,995.80 38,295,324.26
开发支出
商誉
长期待摊费用 7,030,221.45 6,465,407.35
递延所得税资产 5,849,960.51 5,258,953.02
其他非流动资产 83,423,297.80 17,211,520.39
非流动资产合计 456,967,950.08 368,466,714.07
资产总计 2,716,044,310.76 1,311,537,795.75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
向中央银行借款
吸收存款及同业存放
拆入资金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
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衍生金融负债
应付票据 12,161,142.55 27,598,901.13
应付账款 402,015,569.11 382,931,619.22
预收款项 23,214,729.57 73,866,021.72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应付手续费及佣金
应付职工薪酬 25,141,254.75 23,830,851.42
应交税费 38,546,271.27 31,971,640.00
23
广东三雄极光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应付利息
应付股利
其他应付款 23,938,327.16 22,056,332.94
应付分保账款
保险合同准备金
代理买卖证券款
代理承销证券款
划分为持有待售的负债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其他流动负债
流动负债合计 525,017,294.41 562,255,366.43
非流动负债:
长期借款
应付债券
其中:优先股
永续债
长期应付款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专项应付款
预计负债
递延收益 15,065,479.09 15,701,422.87
递延所得税负债
其他非流动负债
非流动负债合计 15,065,479.09 15,701,422.87
负债合计 540,082,773.50 577,956,789.30
所有者权益:
股本 280,000,000.00 210,000,000.00
其他权益工具
其中:优先股
永续债
资本公积 1,208,336,896.77 8,149,142.00
减:库存股
其他综合收益
专项储备
24
广东三雄极光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盈余公积 83,746,323.24 83,746,323.24
一般风险准备
未分配利润 603,878,317.25 431,685,541.21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 2,175,961,537.26 733,581,006.45
少数股东权益
所有者权益合计 2,175,961,537.26 733,581,006.45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2,716,044,310.76 1,311,537,795.75
法定代表人:张宇涛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胡建 会计机构负责人:何志坚
2、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 125,631,331.30 147,902,157.52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
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衍生金融资产
应收票据 46,290,739.18 19,068,716.52
应收账款 153,492,390.85 139,105,928.79
预付款项 21,050,310.45 10,818,505.19
应收利息
应收股利
其他应收款 108,553,367.74 95,397,198.21
存货 115,485,807.58 111,493,219.22
划分为持有待售的资产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其他流动资产 980,062,275.02 132,012,252.47
流动资产合计 1,550,566,222.12 655,797,977.92
非流动资产: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1,000,000.00
持有至到期投资
长期应收款
长期股权投资 493,046,602.31 102,884,202.31
投资性房地产
25
广东三雄极光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固定资产 84,706,772.93 87,303,733.60
在建工程 53,112,467.33 51,723,622.49
工程物资
固定资产清理
生产性生物资产
油气资产
无形资产 8,577,669.51 3,544,072.48
开发支出
商誉
长期待摊费用 3,515,974.85 2,924,472.59
递延所得税资产 1,460,093.49 1,629,985.35
其他非流动资产 4,591,303.40 2,741,902.16
非流动资产合计 650,010,883.82 252,751,990.98
资产总计 2,200,577,105.94 908,549,968.90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
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衍生金融负债
应付票据 12,161,142.55 27,598,901.13
应付账款 150,973,519.41 128,854,008.01
预收款项 8,084,142.69 24,981,252.97
应付职工薪酬 11,741,928.93 10,899,704.38
应交税费 15,850,876.71 10,191,779.52
应付利息
应付股利
其他应付款 18,893,993.91 19,155,790.42
划分为持有待售的负债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其他流动负债
流动负债合计 217,705,604.20 221,681,436.43
非流动负债:
长期借款
应付债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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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三雄极光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其中:优先股
永续债
长期应付款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专项应付款
预计负债
递延收益
递延所得税负债
其他非流动负债
非流动负债合计
负债合计 217,705,604.20 221,681,436.43
所有者权益:
股本 280,000,000.00 210,000,000.00
其他权益工具
其中:优先股
永续债
资本公积 1,208,336,896.77 8,149,142.00
减:库存股
其他综合收益
专项储备
盈余公积 83,746,323.24 83,746,323.24
未分配利润 410,788,281.73 384,973,067.23
所有者权益合计 1,982,871,501.74 686,868,532.47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2,200,577,105.94 908,549,968.90
3、合并本报告期利润表
单位:元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一、营业总收入 635,352,791.44 532,437,624.18
其中:营业收入 635,352,791.44 532,437,624.18
利息收入
已赚保费
手续费及佣金收入
二、营业总成本 548,297,463.91 439,494,334.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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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三雄极光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其中:营业成本 411,732,675.03 326,707,125.82
利息支出
手续费及佣金支出
退保金
赔付支出净额
提取保险合同准备
金净额
保单红利支出
分保费用
税金及附加 5,190,415.07 7,202,538.40
销售费用 73,463,166.52 59,918,257.30
管理费用 58,040,756.66 44,903,396.79
财务费用 -1,178,690.00 -284,905.73
资产减值损失 1,049,140.63 1,047,921.50
加: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
失以“-”号填列)
投资收益(损失以
10,628,558.22 206,093.15
“-”号填列)
其中:对联营企业
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汇兑收益(损失以“-”
号填列)
其他收益 211,981.26
三、营业利润(亏损以“-”
97,895,867.01 93,149,383.25
号填列)
加:营业外收入 3,811,018.98 4,868,096.40
其中:非流动资产处
置利得
减:营业外支出 455,471.44 168,272.13
其中:非流动资产处
313,490.95 121,966.35
置损失
四、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
101,251,414.55 97,849,207.52
号填列)
减:所得税费用 17,800,516.68 17,100,021.81
五、净利润(净亏损以“-”
83,450,897.87 80,749,185.71
号填列)
28
广东三雄极光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
83,450,897.87 80,749,185.71
利润
少数股东损益
六、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其他综
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一)以后不能重分类进
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1.重新计量设定受
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的变动
2.权益法下在被投
资单位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
他综合收益中享有的份额
(二)以后将重分类进损
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1.权益法下在被投
资单位以后将重分类进损益的
其他综合收益中享有的份额
2.可供出售金融资
产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3.持有至到期投资
重分类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损
益
4.现金流量套期损
益的有效部分
5.外币财务报表折
算差额
6.其他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其他综合
收益的税后净额
七、综合收益总额 83,450,897.87 80,749,185.71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综
83,450,897.87 80,749,185.71
合收益总额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
益总额
八、每股收益:
(一)基本每股收益 0.30 0.38
(二)稀释每股收益 0.30 0.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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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三雄极光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 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
利润为:0 元。
4、母公司本报告期利润表
单位:元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一、营业收入 266,900,674.54 214,664,174.13
减:营业成本 173,510,740.31 136,720,995.72
税金及附加 1,734,853.18 1,726,577.03
销售费用 33,059,548.33 31,138,657.69
管理费用 44,348,000.70 30,519,742.55
财务费用 -504,419.98 -91,556.29
资产减值损失 795,112.00 662,072.38
加: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
失以“-”号填列)
投资收益(损失以
10,628,558.22 70,206,093.15
“-”号填列)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
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其他收益
二、营业利润(亏损以“-”
24,585,398.22 84,193,778.20
号填列)
加:营业外收入 2,498,638.86 82,465.12
其中:非流动资产处
置利得
减:营业外支出 219,491.52 47,994.76
其中:非流动资产处
150,286.37 27,014.76
置损失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
26,864,545.56 84,228,248.56
号填列)
减:所得税费用 6,509,154.81 3,663,943.83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
20,355,390.75 80,564,304.73
号填列)
五、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一)以后不能重分类进
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1.重新计量设定受
30
广东三雄极光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的变动
2.权益法下在被投
资单位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
他综合收益中享有的份额
(二)以后将重分类进损
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1.权益法下在被投
资单位以后将重分类进损益的
其他综合收益中享有的份额
2.可供出售金融资
产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3.持有至到期投资
重分类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损
益
4.现金流量套期损
益的有效部分
5.外币财务报表折
算差额
6.其他
六、综合收益总额 20,355,390.75 80,564,304.73
七、每股收益:
(一)基本每股收益
(二)稀释每股收益
5、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利润表
单位:元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一、营业总收入 1,586,643,985.04 1,273,549,839.60
其中:营业收入 1,586,643,985.04 1,273,549,839.60
利息收入
已赚保费
手续费及佣金收入
二、营业总成本 1,419,362,046.40 1,111,071,817.88
其中:营业成本 1,058,678,357.35 803,923,559.09
利息支出
手续费及佣金支出
31
广东三雄极光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退保金
赔付支出净额
提取保险合同准备
金净额
保单红利支出
分保费用
税金及附加 12,812,219.35 13,280,652.97
销售费用 196,026,382.14 160,836,306.10
管理费用 154,174,246.55 127,749,744.63
财务费用 -3,987,979.59 29,358.46
资产减值损失 1,658,820.60 5,252,196.63
加: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
失以“-”号填列)
投资收益(损失以
12,240,782.71 5,906,257.58
“-”号填列)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
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汇兑收益(损失以“-”
号填列)
其他收益 21,598,943.78
三、营业利润(亏损以“-”
201,121,665.13 168,384,279.30
号填列)
加:营业外收入 5,098,052.86 5,594,202.61
其中:非流动资产处
置利得
减:营业外支出 1,589,861.50 632,351.63
其中:非流动资产处
1,049,569.31 407,813.25
置损失
四、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
204,629,856.49 173,346,130.28
号填列)
减:所得税费用 32,437,080.45 26,745,778.05
五、净利润(净亏损以“-”
172,192,776.04 146,600,352.23
号填列)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
172,192,776.04 146,600,352.23
利润
少数股东损益
六、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32
广东三雄极光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其他综
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一)以后不能重分类进
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1.重新计量设定受
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的变动
2.权益法下在被投
资单位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
他综合收益中享有的份额
(二)以后将重分类进损
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1.权益法下在被投
资单位以后将重分类进损益的
其他综合收益中享有的份额
2.可供出售金融资
产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3.持有至到期投资
重分类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损
益
4.现金流量套期损
益的有效部分
5.外币财务报表折
算差额
6.其他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其他综合
收益的税后净额
七、综合收益总额 172,192,776.04 146,600,352.23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综
172,192,776.04 146,600,352.23
合收益总额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
益总额
八、每股收益:
(一)基本每股收益 0.67 0.70
(二)稀释每股收益 0.67 0.70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 0 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
为:0 元。
33
广东三雄极光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6、母公司年初到报告期末利润表
单位:元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一、营业收入 657,268,489.34 511,582,144.13
减:营业成本 435,606,142.28 352,352,949.77
税金及附加 4,552,910.73 3,923,576.76
销售费用 91,022,637.11 88,836,652.70
管理费用 110,792,312.85 84,786,694.12
财务费用 -2,735,184.62 -425,159.68
资产减值损失 434,760.93 4,178,328.59
加: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
失以“-”号填列)
投资收益(损失以“-”
12,240,782.71 168,082,306.96
号填列)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
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其他收益
二、营业利润(亏损以“-”号
29,835,692.77 146,011,408.83
填列)
加:营业外收入 3,208,916.82 188,719.34
其中:非流动资产处置
利得
减:营业外支出 866,456.41 342,716.26
其中:非流动资产处置
698,668.25 241,707.09
损失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
32,178,153.18 145,857,411.91
号填列)
减:所得税费用 6,362,938.68 -3,604,489.26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
25,815,214.50 149,461,901.17
填列)
五、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一)以后不能重分类进损
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1.重新计量设定受
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的变动
2.权益法下在被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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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三雄极光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资单位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
他综合收益中享有的份额
(二)以后将重分类进损益
的其他综合收益
1.权益法下在被投
资单位以后将重分类进损益的
其他综合收益中享有的份额
2.可供出售金融资
产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3.持有至到期投资
重分类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损
益
4.现金流量套期损
益的有效部分
5.外币财务报表折
算差额
6.其他
六、综合收益总额 25,815,214.50 149,461,901.17
七、每股收益:
(一)基本每股收益
(二)稀释每股收益
7、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
1,403,670,031.95 1,209,955,622.95
现金
客户存款和同业存放款项
净增加额
向中央银行借款净增加额
向其他金融机构拆入资金
净增加额
收到原保险合同保费取得
的现金
收到再保险业务现金净额
保户储金及投资款净增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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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三雄极光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额
处置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
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净增加额
收取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
现金
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回购业务资金净增加额
收到的税费返还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
47,541,172.49 38,571,349.35
的现金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1,451,211,204.44 1,248,526,972.30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
891,419,765.95 651,334,772.09
现金
客户贷款及垫款净增加额
存放中央银行和同业款项
净增加额
支付原保险合同赔付款项
的现金
支付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
现金
支付保单红利的现金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
253,744,461.89 223,771,994.04
付的现金
支付的各项税费 119,266,596.91 138,102,189.61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
191,167,011.42 133,599,749.45
的现金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1,455,597,836.17 1,146,808,705.19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4,386,631.73 101,718,267.11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1,325,000,000.00 867,400,000.00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12,240,782.71 5,906,257.58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
15,974.70 28,000.00
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
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 2,50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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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三雄极光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的现金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1,337,256,757.41 875,834,257.58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
98,213,363.09 25,170,656.71
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投资支付的现金 2,364,000,000.00 707,400,000.00
质押贷款净增加额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
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
的现金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2,462,213,363.09 732,570,656.71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124,956,605.68 143,263,600.87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1,286,989,620.00
其中:子公司吸收少数股东
投资收到的现金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发行债券收到的现金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
的现金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1,286,989,620.00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58,400,000.00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
210,975,629.20
支付的现金
其中:子公司支付给少数股
东的股利、利润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
13,266,600.00 2,221,000.00
的现金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13,266,600.00 271,596,629.20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273,723,020.00 -271,596,629.20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
-41,033.07 5,824.75
物的影响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144,338,749.52 -26,608,936.47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
215,106,273.22 160,274,462.56
余额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359,445,022.74 133,665,526.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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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三雄极光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8、母公司年初到报告期末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
574,283,822.31 499,093,104.55
的现金
收到的税费返还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
14,047,156.96 18,236,508.48
的现金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588,330,979.27 517,329,613.03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
367,262,296.48 295,128,229.37
的现金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
114,639,663.45 98,709,625.67
付的现金
支付的各项税费 35,420,373.78 32,996,766.85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
105,817,266.46 90,648,155.75
的现金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623,139,600.17 517,482,777.64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34,808,620.90 -153,164.61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1,325,000,000.00 500,400,000.00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12,240,782.71 170,007,294.54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
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 1,726,373.66
额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
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
50,000,000.00
的现金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1,337,240,782.71 722,133,668.20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
18,591,247.34 12,430,595.34
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投资支付的现金 2,564,162,400.00 436,400,000.00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
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 63,585,73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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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三雄极光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的现金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2,582,753,647.34 512,416,327.55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245,512,864.63 209,717,340.65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1,286,989,620.00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发行债券收到的现金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
的现金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1,286,989,620.00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
210,000,000.00
息支付的现金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
24,266,600.00 17,101,350.17
的现金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24,266,600.00 227,101,350.17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262,723,020.00 -227,101,350.17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
-41,033.07 5,824.75
价物的影响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
-17,639,498.60 -17,531,349.38
额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
139,622,487.12 73,607,716.40
物余额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
121,982,988.52 56,076,367.02
额
二、审计报告
第三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 是 √ 否
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广东三雄极光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张宇涛
2017 年 10 月 2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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