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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瑞股份: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05-16

华瑞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持股5%以上的股东上海联创永沂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持有华瑞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10,344,200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5.75%)的股东上海联创永沂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联创投资”)拟通过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数量不超过54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采取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的,将于公司减持计划公告披露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进行,且在任意连续九十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采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的,将于公司减持计划公告披露之日起五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进行,且在任意连续九十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若此期间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对该股份做同等处理)。

公司于近日收到股东联创投资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的告知函》。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减持股东的基本情况

1、股东名称:上海联创永沂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2、持股数量及比例: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联创投资持有公司股份10,344,2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5.75%。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本次拟减持的原因:自身资金需要。

2、股份来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已持有的股份以及该等股份上市后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取得的股份。

3、拟减持数量:计划减持数量不超过540万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3%。(若此期间有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股本变动事项,应对该数量进行相应处理)。

4、拟减持方式: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方式。其中,采取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的,在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即180万股;采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在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即360万股。

5、减持期间:如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的,减持期间为减持计划披露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之后的3个月内进行;如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减持期间为减持计划披露公告之日起5个交易日之后的3个月内进行。

6、减持价格:根据减持时的市场价格及交易方式确定。

三、股东承诺履行情况

公司法人股东联创投资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中,所做的承诺如下:

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已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所持公司股份的锁定期届满后第一年内,在不违反已作出的相关承诺的前提下,累计减持的股份不超过其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减持价格不低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最近一期审计基准日后,因利润分配、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增发、配股等情况导致公司净资产或股份总数出现变化的,每股净资产相应进行调整);所持公司股份的锁定期届满后第二年内,在不违反已作出的相关承诺的前提下,累计减持的股份不超过届时其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100%,减持价格不低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最近一期审计基准日后,因利润分配、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增发、配股等情况导致公司净资产或股份总数出现变化的,每股净资产相应进行调整)。

拟减持公司股份的,将提前五个交易日向公司提交减持原因、减持数量、减持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影响的说明,并由公司在减持前三个交易日予以公

告;减持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协议转让或其他合法方式予以进行。减持公司股份时,将依照《公司法》、《证券法》及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执行。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联创投资严格履行了上述承诺,未出现违反上述承诺的行为,本次拟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意向、承诺一致。

四、其他相关说明及风险提示

1、联创投资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情形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本次减持计划存在减持时间、减持价格的不确定性,也存在是否按期实施完成的不确定性。

2、联创投资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也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3、在上述计划减持期间内,联创投资将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大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的要求,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4、公司将持续关注联创投资股份减持计划实施的进展情况,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联创投资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华瑞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5月16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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